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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傷的賠償標準有沒有精神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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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傷的賠償標準有沒有精神損失費,生活中一些事故的發生是會導致系列的損傷,輕微傷一般是對人體的部位沒有造成什麼嚴重性的傷害,輕微傷的損害不嚴重,但也需要對傷者作出賠償,以下了解輕微傷的賠償標準有沒有精神損失費。

輕微傷的賠償標準有沒有精神損失費1

一、輕微傷是否有精神損害賠償

如果輕微傷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傷害的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爲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和肢體受到機械性傷害造成的嚴重後果沒有絕對的對等關係,精神損害賠償主要是看給對方在精神上、心理上造成的損害程度。只要侵權行爲給對方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害,無論是身體受傷的程度怎樣,被侵權人都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相關法律可參考:

《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補充內容:概念概述

精神損害賠償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權或者是某些財產權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財產利益收到損害並遭到精神痛苦時,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後其近親屬有權要求侵權人給予損害賠償的民事法律制度。一般而言這樣的精神損害通常包括兩個方面的情況,一種是因遭受有形人身損害或者財產損害而導致的精神損害;

另一種是未遭受有形人身損害或者財產損害而直接導致的精神損害。精神損害包括兩種形態,一種是受害人可以感知到的精神損害稱爲積極的精神損害;另一種是受害人由於心智喪失或者其他原因無法感知的精神損害稱爲消極精神損害。當受害人由於侵權行爲所導致的精神上的損害達到一定的程度,要求侵權人進行賠償,這個是非常有必要的,也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

二、解決輕傷及輕微傷的程序、規則

1、輕微傷屬民事侵權的一種,在當事人協商、調解不成的情況下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民庭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及精神損失費等費用。輕微傷發生後,當事人也可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該公安機關可以給予過錯方治安管理罰。

2、輕傷害發生後當事人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提出控告。由公安機關進行調查,當事人應當申請公安機關出具委託鑑定手續,到法醫門診部鑑定。依據六部委《關於刑訴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對於故意傷害(輕傷)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對公安機關立案、偵察、取證的案件應當由公訴機關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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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公安機關不立案的被害人有兩條渠道: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爲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②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自訴並由法院向公安機關調取案卷。對檢察機關支持公訴的輕傷害案件,由受害者本人提起附帶民事賠償之訴,賠償的訴訟請求項目和輕微傷相同。

3、對國家支持公訴的輕傷害案件,依據《刑法》第234條之規定對被告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對於附帶民事部分和輕微傷一樣可以適用調解,如調解不成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只有爲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纔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4、對於沒有向公安機關控告的輕傷害案件,受害者需及時向沒有利害關係的證人取得書面證據,必要時證人應出庭作證。受害人要保存好傷害後的物證(含照片、診斷證明、出住院單據、車旅費票證等)以備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自訴時之用。並申請有關司法部門委託鑑定機構對傷害情況進行鑑定,即取得輕傷害《法醫鑑定》。

輕微傷的賠償標準有沒有精神損失費2

輕微傷只要一經鑑定確定之後,是不屬於犯罪,是不會受到處罰的,但需要繳納一定的賠償金,但是一般並不需要繳納精神損失費。

輕微傷的鑑定標準

本標準爲輕微傷的下限,上限與輕傷鑑定標準(試行稿)銜接,未達到本標準的爲不構成輕微傷。

一、頭頸部損傷

1、頭皮擦傷面積在5cm2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

2、頭皮創。

3、頭部外傷後,確有神經症狀。

4、面部軟組織非貫通性創。

5、面部損傷後留有瘢痕,外傷後面部存留色素異常。

6、面部表淺擦傷面積在2cm2以上;劃傷長度在4cm以上。

7、眼部挫傷。

8、眼部外傷後影響外觀。

8、眼外傷造成視力下降。

9、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26dB以上。外傷後引起聽覺器官的其他改變。

10、耳廓創在1cm以上;耳廓缺損。

11、外傷後鼻出血;鼻骨線形骨折。

12、口腔粘膜破損,舌損傷。

13、涎腺其導管損傷。

14、外傷致使牙齒脫落或者牙齒缺損。

15、外傷致使牙齒鬆動2枚以上或三度鬆動1枚以上。

16、外傷致下頜關節活動受限。

17、頸部軟組織創口長度在1cm以上。

18、頸部皮膚擦傷,長度在5cm以上,面積在4cm2以上,或挫傷面積在2cm2以上。

輕微傷的賠償標準有沒有精神損失費 第2張

二、軀幹部和會陰部損傷

1、軀幹部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軀幹皮下血腫。

2、軀幹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在1cm以上或者創口累計長度在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3、肋骨一處單純性線性骨折;確證肋軟骨骨折。

4、女性乳房淺表損傷。

5、外傷後血尿。

6、會陰部軟組織挫傷。

7、會陰、陰囊、陰 莖單純性創口。

8、陰囊、陰 莖挫傷。

9、脊柱韌帶損傷。

10、損傷致孕婦先兆流產的。

三、四肢損傷

1、肢體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

2、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創口長度在1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3、肢體關節、肌鍵損傷,伴有臨牀體症。

4、手、足骨骨折。

5、外傷致指(趾)甲脫落,甲牀暴露,甲牀出血[1]。

四、其他損傷

1、燒燙傷

2、軀幹、四肢一度燒燙傷,面積在20cm2以上,或淺二度燒燙傷面積在4cm2以上;深二度燒傷。

3、面部一度燒燙傷,面積在10cm2以上;淺二度燒燙傷。

4、頸部一度燒燙傷面積在15cm2以上;淺二度燒燙傷面積在2cm2。

5、燙傷達真皮層。

6、牙齒咬合致使皮膚破損。

7、損傷致異物存留體內。

8、其他物理、化學、生物因素所致的輕微損傷。參照相應條款。

輕微傷賠償標準:

1、醫療費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受害人誤工費賠償計算公式:

誤工費賠償金額=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3、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爲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陪護費賠償計算公式:

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人的原收入×陪護時間,或者同等級別護工報酬標準×陪護時間

4、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爲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計算公式:

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50元×住院天數

6、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輕微傷的賠償標準有沒有精神損失費3

一、輕微傷的賠償標準有沒有精神損失費

輕微傷的賠償標準是沒有精神損失費。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只有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爲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爲所造成的後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輕微傷的賠償標準有沒有精神損失費 第3張

二、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原則是什麼

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原則:

1、補充適用原則。對於精神損害,首先應適用非金錢賠償的方式,補充的使用金錢賠償方式,對於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撫慰和補償。

2、公平適用原則。適用金錢進行精神損害賠償的,一方面考慮金錢賠償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讓侵權人能夠因爲侵權而受益,另一方面也要從實際情況出發,給受害人適當的賠償,以彌補其受到的精神損失。

3、適當限制原則。對於精神損害賠償適用金錢進行賠償的,對其賠償數額應當進行一定的限制。

4、過失相抵原則。

5、法官自由裁量原則。找法網提醒您,法律允許法官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行使自由裁量權,以對精神損害評定爲一個確定的數額。

三、關於精神損失費有哪幾種

精神損失賠償的情形:

1、以侮辱、誹謗、貶損、醜化等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死者家屬可以請求賠償精神損失費。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隱私等方式侵害隱私侵害死者隱私,死者家屬可以請求賠償精神損失費。

3、非法利用、損害遺體、遺骨等方式侵害遺體、遺骨,死者家屬可以請求賠償精神損失費。

4、具有人格象徵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爲而永久性滅失或者毀損,物品所有人可以以侵權爲由請求賠償精神損失費。

5、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受害人或其近親屬可以請求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如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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