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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車輛出入管理制度3篇

來源:女友組    閱讀: 1.5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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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學校車輛出入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車輛出入管理制度3篇

學校車輛出入管理制度1

爲了規範學校管理,嚴格學校出入制度,確保校園安全,維護校園教育教學工作正常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

1、保安人員應嚴格執行學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項條例;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儀表端莊,講文明、懂禮貌,尊重家長、熱愛學生,使學校門衛成爲社會、家長認可學校的`良好窗口。

3、保證校門交通疏導安全,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門左右附近設攤。

4、禁止商販、產品推銷員、拾荒、乞討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寵物進入校園。

5、保安人員夜間當班者對22時至凌晨5時進出校園所有人員(含學校教職工)進行登記。

6、雙休節假日期間,以及沒有上課階段,應對進出校園人員進行登記。

7、認真做好報刊、雜誌、信件的收發工作。

二、人員出入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保安人員一要熱情相迎;二是做好有關登記。

2、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後,作好登記記錄,註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進校時間等方能進入學校,離校時,來訪者需在門衛處進行註銷登記。

3、家長來校爲孩子送學習用具等物品,原則上不進校園,由保安人員接待並代送。

4、家長、親戚等中途帶小孩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後的離校證明單方可離校,並保存此單以便日後查用。

三、車輛出入

1、學校校車和本校私車出入校門應主動示意讓其減速行駛。並要求進校車輛停放指定區域。

2、本校教職工的自行車、電動車輛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要求進校自行車、電動車輛應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也不得寄停校內。

四、攜帶物品

1、攜帶公物(如:建築裝潢材料、儀器設備、工具器材、辦公用品、圖書等)出校門,憑學校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校。

2、攜帶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須憑學校主管領導簽發的出門單,經保安人員覈對無誤後放行。

五、對外接待和會客

1、因公來校接洽業務、聯繫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辦理進校手續。離校時應交出會客單,會客單上應有被訪者簽名。

2、凡來校參觀、訪問或集體活動的,應事先經相關部門領導批准,並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過去凡與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爲準。

學校車輛出入管理制度2

爲規範學校車輛出入和停放管理,維護校園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校園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結合我校實際,制訂如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所有進入學校,並在校園內通行、停放的車輛。

二、機動車輛管理

(一)車輛進出

1、無牌無證車輛、外來車輛(含教職員工家、親屬和朋友的車輛)一律禁止進入校園(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務車輛除外)。

2、所有符合規定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含摩托車和電瓶車)進出校門時應主動接受門衛詢查。

3、教職員工車輛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時以上(特殊情況可在上班後5分鐘至半小時時間段內)進校園,下班一律在靜校半小時後出校園。上班時間內教職員工車輛不得隨意進出校園,特殊情況須報校長室批准同意後方可出入。

4、凡參加在校園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辦單位提前向學校申請,經學校同意後通知門衛放行,並按要求停放。

5、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等)進出校門門衛要主動進行疏導,確保安全通行。

(二)車輛行駛

1、車輛進入校園後,一律禁止鳴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下課期間不允許任車輛在校園內行駛。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包括汽車、摩托車)、練車和試車。嚴禁酒後駕駛,嚴禁超載。駕照在實習期內者不得駕車進入校園。

3、基建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到校長室辦理相關手續批准後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三)車輛停放

1、機動車輛須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車輛在校園丟失(含車內財物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3、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水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4、來校參加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校長室批准。

三、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人力自行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進入校園必須下車推行,

(二)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遵守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停放時須在自行車棚或劃定的停車線區域內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車輛在校園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三)校園內禁止騎車帶人,不準雙手脫把或手中持物騎車;不準扶身並騎、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四)學生必須年滿12週歲並在法定監護人同意且簽署安全責任狀後方可騎自行車上學,並按學校規定進行管理。

四、管理辦法

(一)學校與駕車上班的教職員工簽訂校園車輛出入和停放安全責任狀,未簽訂安全責任狀的一律不準駕車進入校園。

(二)進入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師生人身傷害或校園公共財產損害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駕車者承擔。

(三)加強門衛查驗和校園內的巡邏督查,值日人員負責檢查校園內的車輛,對違反規定行駛和亂停亂放的車輛一律予以扣留,由學校或上交相關部門處理。

五、附則

1、此規定由嶽塘區友誼學校負責解釋並執行。

2、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務車輛出入和停放同樣須遵守本規定。

3、本規定自20xx年10月 1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規定相牴觸者,一律按本規定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出臺相關規定後,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學校車輛出入管理制度3

爲了確保學校師生進出校門和在校內的人身安全,維護校園正常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車輛進出校門時,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

2、上學、放學進出校門期間,教師車輛必須給學生讓道。教師車輛進入校園後,必須按規定車位停放。不得亂停亂放。校車停放在學校行政辦公樓前。傳達室西停車場不再安排停車,備上級領導來時停車用。教師的轎車停放在學校大門北、中學樓北停車場和小學學生廁所以南地帶。教師其他車輛停放在小學樓A樓和B樓北幕牆下坡道上。

3、車輛到位後要鎖好車,注意防盜。但必須關閉防盜音響和防盜燈。

4、校內嚴禁鳴笛。

5、要自覺維護好自己的車輛,做到不漏油、排氣流暢,不亂扔廢物,自覺講好衛生。

6、以上條款,教師必須嚴格遵守,違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責任制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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