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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制度集錦15篇

來源:女友組    閱讀: 2.7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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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輛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車輛管理制度集錦15篇

車輛管理制度1

爲使公司公務車輛管理統一,儘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同時對所有公務車輛進行有效及合理的保養和維修管控,以確保公務車輛運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人力行政中心負責公司車隊人員及車輛的工作檢查、監督等

2.車隊隊長負責公務車車輛及駕駛員的統一調度及安排

3.各業務部門負責按照車輛管理制度申請流程,申請使用車輛

③可以安排的用車需求,車隊隊長會及時進行審批並同步做好用車的安排計劃(正常情況下,車隊隊長每日下班前會在車輛預約羣組通報次日用車安排情況),不能安排的用車需求,車隊隊長會及時進行駁回並告知無法安排的原因。

1.2非特殊緊急用車需求,申請人需提前1—3天在系統發起用車申請流程,並及時跟催完審批流程,便於車隊收到用車需求後,更好的做好車輛及駕駛員的安排。

1.3緊急情況下用車需求時,需向車隊隊長申請說明原因,車隊隊長無法安排的用車需求,申請人可以向行政部進行報備申請,經行政部及車隊隊長綜合評估後,進行協調安排。

2.1由車隊駕駛員駕駛公務車輛,駕駛員按照崗位職責及公務車輛工作行爲規範進行車輛駕駛操作,車輛啓動前對車輛進行各項安全檢查,無異常後做好相關的登記(行駛登記記錄表)。

2.2由申請人自行駕駛公務車輛(首次申請駕駛),駕駛員需提前到車隊隊長處評估駕駛技能,通過後在隊長處簽署《駕駛安全協議》,經車隊隊長通知,可以到保安室領取車鑰匙,駕駛員需按照申請的用車時間段,儘早辦理完相關的用車事務,及時歸還車輛,非專職駕駛員駕駛公務車輛,需嚴格遵守駕駛員工作規範要求7.4.1----7.4.3條款,並熟悉和遵守車輛管理制度相關內容要求。

2.3申請人駕駛自有車輛(私家車),需提前聯絡車隊隊長(電話/企業微信),詢問了解目前公司車輛用車情況(是否有閒置公司車輛及車隊駕駛員),確認可以自駕私家車辦理公司事務時,需在企業微信端發起用車申請流程,審批通過後,在自駕辦事過程中做好相關的信息登記(拍照公里數及支付憑證等),返回公司後按照財務報銷流程要求,自行對接財務部做好相關的費用報銷工作。

2.4由申請人聯絡外部車輛辦理公務事務時(外叫車),需提前聯絡車隊隊長評估申請,在車隊無法安排車輛及駕駛員,且申請人也無法採用私家車辦理事務的情況下,由申請人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審批,自行安排外部車輛辦理事務,事務辦理完成後,相關費用由申請人自行對接財務部門安排報銷。

3.1公司所有公務車輛,需統一停放至公司內部停車區域,非特殊緊急原因,禁止停放在公司以外區域。

3.2駕駛公務車輛因爲特殊原因無法返回公司,車輛需要停靠在外部區域過夜,申請人需及時通知車隊隊長報備(電話/微信)。

3.3公務車輛在外部區域停放時,需優先選擇將車輛停靠至專用停車場區域,避免停放過程中,因爲其他原因造成車輛安全損失等情況。停靠位置附近無專用停車場時,將車輛停放至有停車位標識的區域或者其他車輛停放的安全區域(非禁止停車區域),停車過程中,因爲停車不當或者違反交通法規停靠造成的車輛損失,相關責任及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4.1公司所有公務車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每臺車有固定的油卡,綁定車輛信息加油時,需到指定的加油站使用綁定的油卡加油。

4.2公司所有公務車非特殊原因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提前報備報車隊隊長批准。

4.3車輛加油卡辦理後,車隊隊長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覈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或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隊隊長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

4.4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及時做好相關的登記記錄,並統一交於車隊隊長彙總及整理,便於月度行政部門進行費用結算。

4.5油卡餘額不足時(油卡金額低於500元),需及時反饋至車隊長,由車隊隊長對接行政部門及時做好油卡的充值安排。相關的充值憑證及資料由車隊長協助行政部做好收集,便於行政部進行費用報銷。

4.6油卡充值完成後,行政部及車隊隊長需覈對油卡加油明細數據,異常情況時,需做好原因調查。

5.1.1駕駛員駕駛公務車輛外出時,發現車輛存在故障或者問題(車輛可以啓動運行),經駕駛員判斷後,需要進行維修,處理流程如下:

②駕駛員將車輛開往就近的車輛維修店(優先選擇月結的車輛維修店)評估。

③駕駛員對接維修店評估報價,單次維修報價金額在1000元以下,由駕駛員及隊長共同評估無異常後,安排維修,單次維修報價成本超過1000元以上,由駕駛員進行2—3家維修店詢比價。

④駕駛員收集完詢價結果信息同步上報至車隊隊長進行審批。

⑤審批通過後,駕駛員對接車輛維修店負責人下單安排維修(注:駕駛員在車輛維修等待過程中,需及時做好車輛的維修信息登記)。

⑥車輛維修完畢後,駕駛員對接維修店做好維修狀態驗收及付款,並對接車輛維修店收集好相關的單據及付款憑證資料。

⑦駕駛員返回公司後,及時將相關維修憑證及資料上交至車隊隊長處。

⑧車隊隊長及時審查相關維修費用資料情況,並同步在企業微信模塊填寫維修申請流程及對接財務部門進行維修費用報銷。

5.1.2駕駛員駕駛公務車輛外出時,發現車輛存在故障或者問題(車輛無法啓動運行),處理流程如下:

②車隊隊長評估聯絡拖車公司將故障車輛託運至就近的車輛維修店(優先選擇月結的車輛維修店)評估

③駕駛員協同拖車公司一同前往車輛維修店配合車輛維修的相關對接及手續。

④駕駛員對接維修店評估報價,單次維修報價金額在1000元以下,由駕駛員及隊長共同評估無異常後,安排維修,單次維修報價成本超過1000元以上,由駕駛員進行2—3家維修店詢比價。

⑤駕駛員收集完詢價結果信息同步上報至車隊隊長進行審批。

⑥車輛維修完畢後,駕駛員對接維修店做好維修狀態驗收及付款,並對接車輛維修店收集好相關的維修單據及付款憑證資料。

⑦駕駛員返回公司後,及時將相關維修憑證及資料上交至車隊隊長處。

⑧車隊隊長及時審查相關維修費用資料情況,並同步在企業微信模塊填寫維修申請流程及對接財務部門進行維修費用報銷。

5.1.3公務車輛日常小故障或者問題,維修需求不急時,由車隊隊長根據業務部門的用車需求情況,安排在合理的維修日期進行維修,公務車車輛外出發現故障問題時,但不影響車輛的安全運行及車輛性能模塊時,經車隊隊長評估,可以由駕駛員先辦理完畢公務事宜後,車輛後續由車隊另行安排維修。

5.1.4公務車輛駕駛過程中導致的故障或者問題,事後經過調查評估,屬於人爲操作不當或者疏忽大意造成的故障問題情況,由駕駛員承擔相關的維修費用。

5.1.5車輛維修對接過程中,駕駛員因爲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參與車輛的維修對接工作,需要及時向車隊隊長反饋,由車隊隊長另行安排人員對接維修。

5.1.6車輛發生故障問題時,相關人員需要繼續對應處理公務事務時,駕駛員及時向車隊隊長告知說明,由車隊隊長評估進行相關的人員及車輛調度安排,優先保證緊急的公務事件辦理不受影響。

5.1.7車輛維修過程中,相關維修費用經過評估審批後,由車隊隊長進行支付,特殊情況下,可以由駕駛員先行支付(報銷後再支付費用給駕駛員),維修完畢後,將憑維修資料及支付憑證提交至車隊長。

5.1.8車輛發生故障或者問題時,駕駛員應主動向車隊長上報故障的問題和原因,非緊急特殊原因,需全程配合維修對接過程,過程中需配合做好車輛維修登記記錄及維修狀態驗收,並同步做好維修店與車隊隊長之間的溝通信息傳遞工作,維修完成後,做好相關資料簽名及資料的收集等。

5.1.9車輛維修期間的費用,由駕駛員先行支付,返回公司後,將相關的維修單據及支付憑證交於車隊隊長進行報銷,費用報銷完畢後,財務部出納再支付維修費用至駕駛員指定賬戶。特殊情況,由駕駛員向車隊隊長反饋說明,可以由車隊隊長先行支付維修費用。

5.2.1公務車輛日常保養及維護工作,由車隊管理負責,車隊隊長根據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相關情況,制定好《年度公務車輛年檢/保養/保險計劃表》,並將計劃表打印粘貼在司機室顯眼位置,由所有駕駛員共同做好關注和提醒工作。

5.2.2公務車輛的日常保養標準按5000—8000公里/次,其他特殊情況下,需要結合車輛使用的機油特性確定保養的間隔時長。

5.2.3公務車輛保養時,非特殊原因,每臺車每次保養使用的材料品牌及規格型號需保持一致(例如,機油的品牌,型號/規格等),避免不同品牌規格型號的材料質量不同導致車輛性能出現問題。

5.2.4公務車輛保養,由車隊隊長安排專人對接負責,評估好業務用車的情況,保養日期儘量選擇避開公司公務用車的高峯時間段。

5.2.5公務車輛保養時,保養對接人需全程配合做好車輛保養店的對接溝通工作(有特殊原因,無法對接保養安排工作,需要及時反饋至車隊隊長,由車隊隊長另行安排人員對接保養工作),並協同做好保養過程的監督及保養完成後的驗收工作,保養完成後協助做好相關費用的支付及單據資料的收集,返回公司後及時上交相關資料至車隊隊長處(保養費用由車隊隊長對接安排)

5.2.6公務車輛日常保養儘量優先選擇公司指定的月結維修店進行保養,根據保養項目的總費用情況判定是否需要進行保養詢價。保養對接流程如下:

②車隊隊長評估安排保養日期,並安排好保養對接負責人

③保養對接人將車輛開往至車輛保養店評估保養項目及費用,將保養報價費用情況上報至車隊隊長評估:單次保養報價金額在1000元以下,由保養對接人及車隊隊長共同評估無異常後,安排保養。單次保養報價成本超過1000元以上,由保養對接人進行2—3家保養店詢比價。

④保養對接人收集完詢價結果信息同步上報至車隊隊長進行審批。

⑤審批通過後,保養對接人對接車輛保養店負責人下單安排保養(注:駕駛員在車輛保養等待過程中,需及時做好車輛的保養信息登記)。

⑥車輛保養完畢後,保養對接人對接保養店做好保養狀態驗收,並對接車輛保養店收集好相關的單據及付款憑證資料。

⑦保養對接人返回公司後,及時將相關保養憑證及資料上交至車隊隊長處。

⑧車隊隊長及時審查相關保養項目費用資料情況,並同步在企業微信模塊填寫保養申請流程及對接財務部門進行保養費用報銷。

5.2.7公務車輛的保養費用,由保養對接人先行支付,返回公司後,將相關的保養單據及支付憑證交於車隊隊長進行報銷,費用報銷完畢後,財務部出納再支付保養費用至對接人指定賬戶。特殊情況,由保養對接人向車隊隊長反饋說明,可以由車隊隊長先行支付保養費用。

5.2.8公務車輛日常的維護清潔工作,由車隊駕駛員共同負責,車隊隊長根據駕駛員人數、車輛的數量、型號、類型等情況進行公務車輛的清潔維護分配工作(採用抽籤及輪換制方式),分配完成後,由車隊隊長髮布車輛日常維護管理負責人安排表,並打印粘貼在司機室顯眼位置。

5.2.9公務車輛日常維護管理負責人,負責對管理的公務車輛,開展定期的清潔清洗工作,定期對車輛開展各項檢查(不限外觀、內飾、輪胎、制動液、玻璃水、水箱等肉眼可以判斷的問題),發現異常時及時上報及記錄。

5.2.10公務車輛日常維護工作要求,維護負責人每月不少於3次對負責的車輛開展專項的維護清潔工作,維護清潔的時間段由維護負責人自行安排和協調,儘量避開公司用車高峯時間段。

6.1.1公務車輛相撞或與其他種類車輛相撞,造成損失的情況。

6.1.2公務車輛撞及人畜、路旁建築物或其他物件,造成損失的情況。

6.1.3公務車輛行駛時失慎傾倒,造成損失的情況。

6.1.4公務車輛行駛過程中,遭遇安全故障或者遭遇意外情況等,造成損失的情況。

6.2.1公務車輛事故發生後,駕駛員意識清醒或者有獨立行動能力時,處理流程:

①公務車輛出現意外事故時,視現場的風險情況,應緊急做好車輛應急處置(避免二次災害或者其他安全情況發生),視人員及車輛受損情況,同步緊急聯絡救援電話110、119、120、122等,並在現場等待及協助政府第三方機構人員開展救治處置工作。

②駕駛員聯絡保險公司(車輛擋風玻璃上面電話)報案,並在現場等待保險公司人員。

③上報公務車輛事故詳細信息至車隊隊長,並協助車隊隊長在現場做好事故的拍照記錄工作。

④車隊隊長根據事故情況影響大小,評估是否需要趕往事故現場協助處理,事故情況影響大小說明如下:

a.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駕駛員向車隊隊長彙報相關情況後,按車隊隊長的溝通指示信息,自行聯絡保險公司及肇事方在現場對接處理。

b.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駕駛員向車隊隊長彙報相關情況後,車隊隊長上報相關情況至公司行政管理部門,並立即安排去往事故現場協調配合處理。車隊隊長不方便時,由車隊隊長安排專人到現場協助駕駛員進行處理。

c.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駕駛員向車隊隊長彙報相關情況,車隊隊長及時上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後,由行政部門負責人和車隊隊長一同前往事故現場協同配合處理。

d.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駕駛員向車隊隊長彙報相關情況,車隊隊長上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及公司最高負責人後,由公司最高負責或者公司最高負責人委派的專人協同車隊隊長到現場處理。

⑤事故處理過程中,現場的駕駛員需配合政府相關機構人員及保險機構人員如實彙報及配合登記記錄相關的信息,過程中無特殊原因,需全程協同參與配合。

⑥事故處理完畢後,駕駛員需配合車隊隊長做事故原因調查分析。同步配合車隊隊長收集整理相關的事故資料及費用票據,及時做完事故費用的報銷流程。

6.2.2公務車輛事故發生後,駕駛員無意識或者無獨立行動能力時,經相關人員通知或者告知事故信息後,車隊隊長需立即前往事故現場調查及協助處理,並同步上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

6.3.1車輛事故處理完畢後,由車隊隊長主導車輛事故原因的調查分析,調查報告需在車輛事故處理完畢後的1周內出具(含事故的原因,本次事故的責任劃分,本次事故的經驗教訓對策等)。

6.3.2公務車輛事故調查報告責任情況,按類型說明如下:

①經調查判定(按政府機構出具的責任認定書),事故發生過程中,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則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及責任,全部由駕駛員承擔。

②經調查判定(按政府機構出具的責任認定書),事故發生過程中,由駕駛員承擔主要責任,則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在保險公司保險範圍內,由保險公司承擔,超過保險公司報銷範圍的費用或其他需要額外支付的費用,由駕駛員自行承擔。涉及的車輛責任扣分,由駕駛員負責處理。

③經調查判定(按政府機構出具的責任認定書),事故發生過程中,由駕駛員承擔同等責任,則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保險公司和公司共同承擔。涉及的車輛責任扣分,由駕駛員負責處理。

④經調查判定(按政府機構出具的責任認定書),事故發生過程中,由駕駛員承擔次要責任/無責任,則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及責任由保險公司和公司共同承擔。

6.3.3責任駕駛員對於政府機構出具的責任認定結果有異議的部分,需要在3個工作日內向責任認定書出具的機構上級部門提出申訴,未申訴或者申訴期限過期,默認責任人同意政府機構出具的認定結果。

6.3.4公務車輛事故處理過程中,公司及保險機構先行支付的部分或全額費用,事故調查報告出具後,公司視事故責任類型,將會在責任駕駛員工資或者其他支付獎勵的賬戶中進行相關的費用扣除。無法追責責任人費用的情況,經公司高層評估,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

6.3.5公務車輛事故責任費用及其他責任追繳,特殊情況,由責任人向公司最高負責人申請特批,經最高負責人同意減免部分或者全額責任及費用的情況,車輛管理部門需做好相關的記錄及確認。

6.3.6公務車輛事故調查報告出具後,車隊隊長及行政部門需安排對車隊駕駛員開展一輪事故報告分享會,並做好會議記錄。行政部門同步在全公司及主要的用車部門羣組通告,通報事故的相關信息。

6.3.7行政部及車隊隊長根據本次事故報告中吸取的經驗教訓,制定好完善的改善對策計劃,並由車隊隊長負責跟進改善落實進度情況,並及時進行進度及異常結果反饋。

①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除熟練掌握駕駛技術外,必須熟悉基本的車輛維護保養知識

②駕駛員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文明開車、安全駕駛。

③公務車輛車內不準吸菸,駕駛員若發現有人在車內吸菸,應及時予以制止;對公司以外的客人在車內吸菸時,應禮貌地告知本公司規定,但不可強行制止。

④駕駛員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當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除非客人主動搭話。

⑤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應隨時注意觀察道路狀況,嚴禁開英雄車、賭氣車和有故障的車輛。

⑥駕駛員負責所管轄車輛的維護清潔工作、每天出車歸隊後,應及時對車輛進行必要的維護清潔。

⑦駕駛員上班無出車任務時,應在司機室隨時待命,不得隨便亂竄或到其他地方逗留;若有要事離開時,應告知車隊隊長去向和時間,得到允許後方可離開。

⑧駕駛員接到出車任務時,應準時出車,集中精力謹慎駕駛,確保安全;做好行程記錄表的登記。

⑨駕駛員需服從車隊隊長的工作安排,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意見可以事後向行政部門反映。

⑩駕駛員在執行任務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車隊隊長並說明原因。

駕駛員需隨時保證手機暢通,對公司部門領導的電話,應立刻接聽。因特殊情況確實不能接聽的,事後一定要向其說明原因。

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或者借給其他未經審批的人員使用,出現任何問題,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③負責車隊車輛的維修/保養/年檢/保險事務的統籌安排。

④負責業務需求部門日常用車申請的派單及車輛及駕駛員調度安排。

⑦負責不定期對車隊車輛進行巡視檢查(不限車輛的外觀、內飾、清潔衛生等)。

⑩負責行政部及公司最高負責人的緊急用車任務調查及安排。

7.3.1行政部每月負責對駕駛員進行內部績效考覈,其考覈目標爲:行車的安全性、車輛的保養維護達標率、服務態度、規定的遵守情況等項目,詳見《駕駛員月度工作考覈表》。

7.3.2駕駛員需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及遵守《駕駛員日常行爲規範》要求,對於違規的情況,將會結合日常行爲規範的要求內容進行扣分。

7.4.1車輛啓動前,駕駛員需對車輛進行各項安全檢查(不限:外觀、內飾、輪胎、制動液、油量、水箱等容易對車輛造成行駛風險的所有肉眼可以判斷的各項問題),將發現的問題及時彙報並記錄在行駛登記記錄表上面,根據問題或者故障的影響程度,上報車隊隊長,並由車隊隊長評估是否需要進行維修或更換出車車輛。同步檢查車輛各項證件及資料是否正常攜帶(不限:駕駛證、行駛證、車輛保險資料、油卡等其他各類車輛資料等)。

7.4.2車輛運行中,駕駛員需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要求的內容,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文明駕駛,及時完成運輸任務。

7.4.3車輛返回後,駕駛員及時將車輛停靠至指定區域,並對車輛進行外觀安全巡檢,檢查是否有碰撞及劃痕,同步對車輛做一下簡單的衛生清潔(清理公務車內部遺留的個人物品及比較明顯的垃圾異物等)。

7.4.4駕駛員工作用語:“你好、請、謝謝、對不起、打擾了、請問、可以嗎”等標準用語,對領導客戶長者要用“您”稱呼。

7.4.5駕駛員電話用語:工作期間接聽電話儘量簡明扼要、行駛過程中不許用電話聊天、大聲說話。

7.4.6駕駛員接到出車任務後,應提前3—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並在5分鐘內主動與用車需求人聯繫,問明出車時間、地點,在與用車需求人聯繫時應主動報上姓名、車號、聯繫方式。(例如:駕駛員接到任務安排,主動打電話給用車需求人:“喂,你好,我是車隊xxx,車號是粵Axxxxx請問你們幾點鐘出發,我在那裏等你們,”徵求用車需求人意見後並按照用車需求人指定的時間把車輛停放到約定位置等候,如用車需求人時間不確定,駕駛員就主動把手機號碼留給用車需求人方便用車需求人及時聯繫)。

7.4.7駕駛員在接待用車需求人上車時應主動拉開車門,等用車需求人坐穩後輕關車門。

7.4.8車輛啓動前,駕駛員應主動詢問用車需求人要去的地點是否和派車單相符,異常情況下駕駛員因及時解釋並通知車隊隊長進行情況的調查。

7.4.9公務車輛座位順序:車輛的右後座爲首位、左後座爲次之、後座中間位置再次之,前右座爲末席。

7.4.10駕駛員拉關門順序:客人在車輛的左側則用左手拉開車門,右手輕擋車頂小心客人碰到頭部,反之則用右手拉開車門,左手車頂(拉車門的距離應爲一臂爲準)。

7.4.11駕駛員開車前繫好安全帶並要求客人把安全帶繫上,然後徵求客人同意後方可開車。

7.4.12駕駛員開車時要精力要集中、精神要專注、行車要平穩、忌猛加油門和急剎車或帶有情緒開車。

7.4.13駕駛員行車中精力要專注,不可主動與客人聊天、談笑、打電話。

7.4.14駕駛員駕駛車輛到達目的地時,駕駛員應主動下車拉開車門,請用車對接人下車並問明情況得到答覆後,返回或在此等候。

7.4.15駕駛員在車輛駕駛過程中,遇到異常問題或者其他安全情況,經過判斷後,無法解決或者存在較大安全風險,需向同乘的對接用車人員告知,並將車輛停靠至安全位置後,及時上報車隊隊長評估。

7.4.16駕駛員駕駛車輛前,需檢查自身着裝標準,保持儀容儀表乾淨整潔,禁止穿拖鞋等其他影響駕駛安全的着裝服飾。

車輛管理制度2

第一條:車輛的管理權限

1、局機關所有機動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供油等統一由局辦公室進行管理,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分管辦公室領導負責覈准;各二層機構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供油等統一由本單位辦公室進行管理,由分管辦公室的副職領導負責覈准。

2、所有的車輛鑰匙由專職駕駛員保管一套,其餘分別由局辦公室和各二層機構分管辦公室的副職領導保管,其他任何人員不得自行保管。

第二條:車輛的停放、保管

1、所有車輛從購置到報廢全過程的技術資料及有關證照,由專職駕駛員(辦公室)妥善保管。

2、車輛務必停放在統一的指定地點,因事不能停放在指定地點的,應停放在安全的停放處。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並鎖好方向盤,搞好安全防範,否則後果由駕駛員自負。正常業務用車、重要工作用車、出差用車應按時回到待用,並及時將鑰匙交到辦公室。

3、出差、下鄉的車輛須由專職駕駛員駕駛。如外單位借用本系統車輛,須經局長批准,且務必由專職駕駛員駕駛,其過橋過路費、油費一般狀況下由借車方負責。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駕駛員或辦公室人員擅自將車借給他人駕駛的,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本系統所有車輛一律實行刷卡加油,用車時由辦公室按實際里程數計劃供油,並進行登記備查,由專職司機按計劃量加油,因特殊狀況,在外加油的須報辦公室登記。每月末由財務人員統計實際用油量與辦公室用油登記狀況進行覈對,如出入較大,查明原因並追究職責。

第三條:車輛調度和使用

1、出差、下鄉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辦公室根據實際狀況,遵循先急後緩,先遠後近,先公後私的原則,統籌安排。

2、派車程序:①工作用車,先由經辦人填寫統一印製的《出差及用車審批表》並由辦公室主任(二層單位由辦公室)簽署意見,報分管辦公室領導審批後,統一進行安排、調度。未經辦公室批准,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②司機務必憑辦公室通知方可出車,並按派車單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本系統工作人員如遇突發事件等緊急狀況需要用車的,以書面形式向辦公室申請,經分管辦公室局領導簽字同意後,由辦公室負責安排車輛和駕駛員,油費、過路(橋)等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四條: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

1、爲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務必認真鑽研業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後開車。

2、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持續最佳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

第五條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爲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及時反映,果斷處理。

2、駕駛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日常維護與保養,搞好清潔衛生,出車前務必檢查制動、操縱等有關安全部件,及時添加更換機油、電瓶液等,保證車況運行良好。

3、車輛需維修的,專職駕駛員務必先填寫維修報批單,經辦公室覈實,報分管辦公室領導審批,如修理費超過1000元的,報主要領導審批。修理時由辦公室人員和專職駕駛員共同討價,由財務人員會同專職駕駛員結算。車輛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經隨車領導和幹部證實後方可維修,修理報銷憑證需隨車人員簽字證明,送辦公室主任(分管辦公室領導)審覈後,方可報銷。

4、車輛務必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未經批准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予報銷。

車輛管理制度3

爲加強本辦機動車輛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率、優質服務”的原則,經主任辦公會討論,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車輛管理

1、機動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加油等統一由分管車輛調度的領導和辦公室人祕科進行管理,分管車輛調度的分管領導負責安排調度。

2、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由駕駛人妥善保管。涉及車輛的養路費、年審、保險等事務由司機掌握辦理時間,報人祕科或分管車輛調度領導批准同意後,由司機負責具體辦理,人祕科協助辦理。

3、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後所有車輛停放在側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並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範。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後果由駕駛員負責。

4、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外單位向我辦借車的,須經主任批准。

5、對所有車輛分別進行加油登記,由人祕科負責登記,每月由人祕科將各臺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進行審覈公佈。

6、逢節假日,一般情況下輪流安排一輛值班車。其他車輛一律歸庫停放。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值班領導與分管車輛調度的分管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第二條、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後一般,先正職後副職,先急後緩,先遠後近,先鄉鎮後城市,先會議後出差,先保證工作需要後私人用車的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分管車輛調度的分管領導提出申請,由分管車輛調度的領導統一進行安排、調度。分管車輛調度的分管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人祕科負責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未經分管領導批准或人祕科通知,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分管領導或人祕科通知方可出車,並按派車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辦公室各工作人員遇如以下情況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人祕科提出申請,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後,由分管領導負責安排。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②遇天災人禍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第三條、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

1、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2、爲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鑽研業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後開車。

3、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4、車輛在公務途中遇有突發事件或交通事故,應先急救傷患人員,並立即向交警、保險部門報案,同時還應向辦公室報告。

第四條、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爲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駕駛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日常維護與保養,搞好清潔衛生,出車前必須檢查燈光、水箱、電瓶、制動、各項操縱等有關安全部件,及時添加機油、電瓶液等,保證車況運行良好。

3、車輛需維修的,駕駛員必須先認真檢查發生的故障,初步判斷故障發生部位,並如實向人祕科報告,由人祕科向分管領導報批同意後,方可修車。修理時由人祕科派人一起前往,換下的舊零件須帶回驗收。一次性修理費在100元(含)以內的由人祕科長決定;100元以上至200元(含)的由分管車輛調度的領導決定;200元以上的由主任審批。車輛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經隨車領導和幹部同意後報主任批准後,由司機和隨車人員會同前往修理,修理報銷憑證需隨車人員簽字證明,送分管車輛調度領導審批後,方準報銷。

4、車輛必須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未經批准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5、修車時間由人祕科向分管車輛調度的領導報告後,由分管領導安排好修理時間。

6、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建議。

車輛管理制度4

1.自行車、電動車進入校園不得騎行,一律停放在指定車棚內;學生的自行車、電動車每學期初要在德育處辦理過登記、領牌、交費(根據市物價局制定的標準)後才能進入校園;

2.私家車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公務用車和學校公車方能進入校園停放;

3.學校根據校園實際情況,選擇合理位置設立停車場地,進出校園的機動車輛必須按照規定就近有序停放;

4.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均不得進入師生活動密集的教學、運動及生活區域,不得停放在教學、運動、生活區及交通幹道上;

5.加強機動車輛進入校園的管理,由門衛及值班領導共同負責,外來車輛和接送學生的車輛均不得進入校園內。

保證校園安全、教學有序是學校的重要工作之一,以上制度要求全體師生必須嚴格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5

爲進一步加強我項目工程施工車輛安全管理,減少和預防施工車輛交通事故,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提高施工車輛安全、文明運行水平,根據《福建省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項目工程施工實際狀況,現制定項目施工機械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建築施工車輛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車輛的安全文明行駛,直接關係到我項目施工道路交通環境的安全暢通及文明有序。項目部主管部門及各施工隊伍要充分認識加強施工車輛管理的重要性,將施工車輛管理作爲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不斷加強對運輸車輛和機駕作業人員管理,切實改善車輛車況,提高駕駛人員安全文明行車意識,着力防範施工車輛發生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維護我公司安全、文明、衛生的道路環境和施工形象。

二、落實責任,加強建築施工運輸車輛管理。

爲防止因管理責任不明造成交叉影響和現場失管,明確以下責任:項目經理爲施工車輛管理的第一責任人,項目物設部爲施工車輛管理的主管部門,項目安質部承擔監督檢查責任。

1、項目物設部及各施工隊伍要切實加強對施工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應項目物設部應定期對施工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排查,建立臺帳,掌握安全動態,通報交通安全情況。每半年對施工車輛進行安全檢測,切實抓好施工車輛及其駕駛員的源頭管理。項目安質部要對各施工隊伍單位要明確安全管理要求,並適時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同時在各施工便道及s207省道上佈置滿足要求的交通安全警示標誌。

2、加強項目部自有運輸車輛管理。

要建立健全運輸車輛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落實各級各崗的安全管理責任,建立車輛登記和使用臺帳,做好運輸計劃編訂以及車輛維修保養、定期檢驗檢測等工作,保障車輛安全運輸性能,改善車況、車貌。要定期召開駕駛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文明行車意識,防範疲勞駕駛、違章駕駛和野蠻駕駛。

3、加強外包運輸車輛管理。

要嚴格執行項目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外包運輸隊伍的資格管理,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要認真簽訂建築工程運輸車輛安全文明行車責任書,落實雙方的管理責任。對運輸單位派出的車輛及駕駛人員等基本信息,要實行登記和備案管理,查驗車輛的安全運行性能和駕駛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嚴禁無證、無牌的施工車輛和駕駛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運輸作業。

4、制定場內有組織車輛行駛和停靠方案,落實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和調度,合理安排車位和行駛線路,避免車輛互相影響或影響正常的施工作業行爲,避免車輛靠近施工作業人員密集作業、深基坑邊坡、電線電纜敷設架設以及高壓線等危險部位造成安全隱患。車輛駕駛人員及隨車人員要進行施工作業的,現場管理人員還應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告知現場危險源及安全防範要點,督促人員配備並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確保人身安全。

三、施工車輛安全操作規程

1、凡未經考試合格領取駕駛證者,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在行車中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服從交警指揮,中速行駛,安全禮讓。

2、出車前必須認真檢查制動、燈光、喇叭、轉向、儀表、輪胎等各部機件中是否安全可靠,嚴禁帶故障行車。

3、駕駛員行車中,不準打手機,不準赤背、穿拖鞋、不準嬉笑打鬧。嚴禁酒後駕駛。

4、行車中,駕駛室兩側嚴禁站人,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擋板上,車未停穩乘車人嚴禁上下車。

5、車輛裝載不準超高、超寬、超長、超載,駕駛室不得超員。特殊情況裝卸大件時,應事先定出安全措施,經有關部門同意後執行。

6、車輛應定期維修保養,車架必須支撐牢固,方可進入車底工作。

7、氣制動的汽車,嚴禁在氣壓低於7.5公斤/cm2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氣壓低於415公斤/cm2時,不得發動。

8、氣溫在0℃以下時,應加防凍液,下班後應放淨冷卻水,放水時不得放在通道上以免滑倒傷人,每天放淨貯氣筒積水,以免剎車失靈。

9、駕駛員應切實做好在出車前、行車中、停車後的例行保養工作。

10、全體駕駛人員應認真執行上述規程外,還必須嚴格執行《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並做到尊重交警,服從指揮,謹慎駕駛,禮貌行車,確保交通安全。

11、自卸汽車發動後,應檢視傾卸液壓機構是否正常,若有故障,必須排除後方可出車;配合裝料時自卸汽車就位後,要拉緊手剎車;卸料時,應選好地形,並檢視上空周圍有無障礙物以及行人,確認無誤後,方可卸料;卸料後車鬥要及時復原,不得邊走邊落;

12、自卸汽車檢修傾卸裝置時,必須支撐牢固車箱後,方可工作,以防車廂突然下落傷人;傾斜完畢後,應用保險板鎖牢傾卸門,並將操縱桿放在空檔;自卸汽車的車廂內嚴禁站人;

13、剷車操作前,駕駛員應認真觀察地形地貌及周圍情況,鏟運過程中應注意現場情況及來往行人;向車上卸土應待車停穩後進行,向溝槽或坑內填土應聽從指揮,在槽內、坑內無人的情況下卸土;行駛中,駕駛室外及剷鬥內不得載人。

四、獎罰措施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在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後,將依據集團公司事故處罰辦法及我項目的安全生產獎罰條:例,對事故的主要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相關管理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堅決執行“一不進,三不出”的管理規定。“一不進”是指證照不全的車輛或駕駛員堅決不準進入建築工地;“三不準出”是指超載、車況不良、駕駛員身體狀況不佳(疲勞駕駛)的車輛堅決不準駛出工地。

注:本通知中的施工車輛指:廈成高速公路漳州段a4合同段施工範圍內所涉及的所有機動車輛,包括砼運輸車、材料物資設備運輸車、砼泵車、裝載機、土方車輛、汽車吊、項目部及各隊伍管理人員乘坐車輛、其他駛入施工便道的施工車輛。

  中鐵一局集團有限公司

  廈成高速公路漳州段a4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20xx年6月

車輛管理制度6

1目的

規範車輛管理系統操作工作流程。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分行大廈車輛管理系統操作。

3職責

3.1運行班負責監控車輛管理系統主機的操作。

4工作流程

4.1車輛管理系統應由經過專門訓練的人員負責使用、管理和維護,無關人員不得隨意觸動。

4.2操作人員每天檢查工作環境是否符合系統工作條件要求:氣候環境條件:溫度-10 ℃一40℃,大氣壓爲:1atm +20%,相對溼度:40%-90%;電源條件:內置自帶ups,交流處電源:220 + 10%v,50hz。

4.3進入系統:接通電源,電腦啓動數秒的處理時間後,即自動進入停車場收費管理系統。

4.4髮卡、更改密碼及取消、恢復卡的有效性:

4.4.1ic卡管理:幾卡分二類六種:一類爲工作卡,分爲高級授權卡和操作卡,分別由管理處事務助理和值班人員持有,另一類爲車卡,分月卡、儲值卡、監時卡、免費卡,由帶車住戶及入場車輛司機持有;

4.4.2新卡必須嚴格按照級別進行操作發行,由管理處事務助理持高級授權卡在同一臺主機電腦上執行發行操作,過程如下:

登記:退出普通操作,用高級授權卡刷卡進入髮卡操作;

清空要發行的ic;

在發行欄中找到相對應的一項,回車,根據顯示屏上的提示輸入要發行的數據,包括:根據ic上的固定編號,給予每人一個工號和操作密碼,同時錄入持卡人的姓名、發行日期及密碼。

4.4.3操作人員的密碼可由高級授權卡在系統維護模塊中的操作人員'中查出,然後對卡清空,重新發行或更改密碼;

4.4.4ic卡如有遺失和損壞,可在取消與恢復欄中進行取消操作,該卡即不能進行操作;如ic卡找到,即進行恢復操作,卡可恢復繼續使用。

4.5值班操作登記:根據菜單功能及提示就進行上班操作登記:讀寫操作卡,正確輸入密碼,即可通過操作登記,進行該班的收費管理工作;中間離場,不得隨意關掉或重新重新啓動電腦,應退出整個系統後才能關機或啓動,否則會損壞數據。

4.6操作員下班換員登記:按回車鍵退出操作屏幕,在菜單中選擇換班登記欄後,按enter同時讀該班卡,則電腦確認並顯示本班次的記錄。

4.7車輛進場,司機直接在人口處讀卡或臨時車取卡並讀卡登記,電腦自動檢測判斷是否有效,攝像系統自動控制錄入該車車牌號及顏色、車型和圖像等資料,並和車主卡的情況一併儲存,如卡爲有效卡,閘杆自動升起,車輛進場。

4.8車輛出場,司機讀卡,系統對ic卡進行有效性控測,計算費用並自動扣除,本次停車費用顯示剩餘金額,月卡則顯示剩餘天數,閘杆自動升起,臨時卡則屏上顯示'請到管理處交費交卡'及交費金額,操作人員收費後,按回車鍵,閘杆自動升起,車輛可以出場。

4.9操作期間,不得強行關閉電腦電源,以免丟失數據,最好使ups自備電源,如要退出系統,必須進行交班登記,然後按退出系統纔可關閉電腦。

4.10查詢項目:在登記認可後,光標鍵選擇該項目,回車,根據顯示屏上的提示,在光標閃爍處敲入你所要查詢的卡號,即可得到顯示和記錄,再回車,即消失。

4.11系統的設置和維護操作必須由持有高級授權卡人員進行。出口電腦上進行停車收費標準的設定,每套設備在使用前都要進行'崗位設定'。人口、出口都要同時進行臨時車輛'散卡設定',以便登記及顯示車牌號碼,如設置不一致,則會不顯示。

4.12系統的初始化會清掉以前的數據庫,必須謹慎使用。

4.13臨時取卡,須停好車後,按鍵取卡,每車只能取卡一張,多按無效,人口系統無人管理,車輛要遵守秩序,排隊等候入場,如有問題,及時通過對講系統與管理處聯繫。

車輛管理制度7

大隊各科室、中隊:

爲進一步完善大隊車輛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爲行政執法工作服務,按照落實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結合大隊目前管理現狀,經大隊長辦公會議決定,現對大隊汽車和電瓶車的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車輛使用與保管

(一)汽車

⒈大隊現有汽車7輛,根據安排,車牌號應詳細。浙HC1985、浙HC3203、浙HV6026、浙HC0008由大隊部、辦公室統一安排使用,浙HC3177由規劃中隊作規劃巡查使用、浙H5167S由一中隊使用,浙HC1013由二中隊使用。

⒉每輛車應固定汽車駕駛員1名(駕駛證複印件報辦公室及車隊長備案)。車隊長必須建立專項臺賬,詳細記錄車輛里程、保養、維修和油耗情況。

⒊嚴禁未經批准,擅自用車。本單位車輛一般情況下不得外借,涉及到上級部門調用單位車輛時,需向大隊主管領導批准方可安排。

⒋車輛必須定點停放。用車前,應當先檢查車況,覈對登記簿記載的公里數,如發現不符及損壞等情形,應向辦公室報告,並在車輛臺賬上註明。

⒌大隊所有車輛,必須服從大隊的統一調度。如遇特殊情況需交換用車的,應嚴格做好車輛車況的交接手續,如出現責任不清,交接雙方各負50%責任。

(二)執法電瓶車

1.各中隊執法電瓶車應固定專人負責保養維護(專人必須上報大隊辦公室),對因駕駛或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壞的,由車輛責任人負責。

2.無特殊情況,執法電瓶車均應正常使用,並保持車容整潔,原則上一週清洗一次。

3.所有車輛在下班後必須全部進庫,不得將執法電瓶車作爲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4.駕車時,必須着制服、帶帽,保持城管隊員的形象。

二、車輛保養與維修

⒈出車前應認真檢查車輛車況,消除事故隱患,不得帶故障出車。

⒉所有車輛必須隨時保持車輛的整潔衛生,保持良好的車容車貌;汽車每天進庫前,必須整理車輛,搞好衛生。

⒊注意車輛的日常保養,因缺水缺油等人爲原因造成機件損壞的,車輛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⒋車輛有故障需維修的,須填報申報單報車隊長審覈,(500元以上金額須經主要領導批准)。維修時,車隊長到現場監督,如車隊長無時間,可派專人到現場監督;修理結束後監督人應認真核對修理工時、材料費用,確認無誤後方可簽字。弄虛作假的,所需費用由駕駛員本人承擔。需自購配件的,駕駛員應向辦公室說明,經主要領導同意後方可購買,否則所需費用不予報銷。

5.電瓶車每半個月要去指定維修點維護加水等。並做好維護登記報車隊長備案。

6.如電瓶車出現問題需維修,必須填報申報單報車隊長審覈(300元以上金額須經主要領導批准),經車隊長審批後方可到指定地點維修。

三、油耗管理

⒈汽車實行定點刷卡加油,大隊部將根據車輛油耗限額範圍內預衝一定卡值,再由車隊長分配給其他車輛預充值。

⒉各中隊應認真記載當月使用汽車基本情況,包括起始里程、油卡儲值餘額等數據,每月最後一天予以統計交大隊辦公室,大隊辦公室彙總後報主管領導審覈。

⒊未經領導批准嚴禁用現金加油,否則費用自己承擔。

四、安全責任

⒈汽車駕駛人員必須持證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嚴禁酒後駕車,杜絕闖紅燈、超速行駛、強行超車等違規行爲,如有違章違規違法行爲,責任自負。

⒉執行公務時,要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嚴禁亂停亂放。

⒊不得將執法車輛交給非核定(指派)駕駛員駕駛,嚴禁在出車途中,繞道辦私事。

⒋無特殊情況,不得將車輛停放在賓館、酒店及其他娛樂場所,不得擅自開車回家。凡被上級機關查獲或被新聞媒體曝光的,將從嚴處理,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⒌駕駛員每年都要與大隊簽訂車輛安全責任書。

大隊將對執法車輛的使用情況列入考覈內容,定期進行檢查或抽查。

車輛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爲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企業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企業的行政辦公用車。

第3條權責單位

本企業的辦公用車統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車管理

第4條企業各部門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申請單》,經行政管理部指派負責人簽名同意後方可出車。

第5條部門用車超過半天以上(包括半天),應提前一天申請。

第6條若多個部門同時申請用車,行政管理部有權根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對無法安排的用車,行政管理部會在《用車申請單》上註明,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報銷憑證。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7條企業公務車輛的相關證件及稽覈等事務統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8條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覈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後,應記載行使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對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車隊紀律

第9條日常行爲管理

(1)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和相關操作規程,安全駕車。

(2)爲體現企業形象,駕駛員工作時必須衣着整潔,舉止大方,禮貌待人。

(3)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客人或辦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4)未經車隊主管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嚴禁私自對外經營,否則除取得收入歸企業和與之相關發生的費用自理外,車隊可根據具體情節按規定給予處罰,並記入當年績效考覈。

(5)任何車輛必須憑《派車單》外出,用車人應認真填寫《派車單》中的內容“部門、時間、地點、用車人、用車事由及用車人要求”。填寫完後由本部門主管簽字,總經理簽字再由車隊主管簽字,確定駕駛員。簽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機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歸隊後應將車輛擦洗乾淨、停放整齊。需維修車輛必須先擦洗乾淨後再維修,否則按績效考覈扣分。

(7)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8)嚴禁酒後開車,酒後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外,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9)司機對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10)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負責人,並說明原因。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在規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1)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12)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行政部負責人,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13)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須完善用車手續,填寫《行車記錄》。

(14)原則上由司機負責企業的出車任務,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駕駛企業車輛。非專職司機用車應在《車輛使用登記本》上登記,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行車後,司機有責任及時檢查車況,發生問題應立刻向有關各方彙報。

(15)爲保證車輛安全,除領導同意外,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車位。

第10條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車內外衛生。

(2)上班時開車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3)車輛排隊候客時擅離車位,三五成羣聊天影響工作。

(4)不服從調度,上班不按規定時間出車營運。

(5)擅離工作崗位。

(6)填《路單》不認真,弄虛作假,塗改、撕毀《路單》。

(7)下班不簽退,不交車鑰匙。

(8)事前不辦理請假手續,缺勤影響工作,補休、調休、輪休未經領導批准,借車給他人駕駛或學車。

(9)服務態度不好,影響企業聲譽。

(10)遺失車上設備、證件等。

第11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時,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③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企業共同負擔。

第五章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第12條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辦理。

第13條司機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收車後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車隊長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14條車輛需要維修時,先由司機填寫《維修項目單》,車隊長審查後製訂修理計劃後,車輛方可進廠修理。

第15條企業車輛的維修,須在指定的修理廠修理。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模的廠家。

第16條維修費在____元以下的,由車輛管理員報行政管理部經理審覈;____元及以上的須由總經理批准。

第六章費用報銷

第17條公務用車油料及維修費根據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第18條私車公用依憑證報銷。

第七章附則

第19條行政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發放、修改、廢止等工作。

第20條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核準工作。

第21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9

一、小區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爲加強對小區機動車輛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車資源,確保車輛遵章行駛、有序停放,創造一個優美、寧靜的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小區設定專職車輛管理員,對小區業主(使用人)的車輛實施全面管理,建立詳細的車輛管理檔案(含:業主或使用人姓名、房號、車輛型號、車牌號、車輛顏色、聯繫電話等),對登記備案的業主(使用人)車輛,由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發給出入大門通行證,通行證每年度換髮一次。

2、小區機動車輛泊位分爲地下車庫、地面車庫、地下車位和地面車位。對已出售給業主(使用人)的車庫或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費;對無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車位,實行有償租用,地下車庫或車位的月租費,根據市場價覈定,不另收管理費;

3、對已出租的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做出已出租的標識,並設有專人管理,阻止和勸解其它車輛佔用此車位。地面可出租的車位,優先出租給就近居住的業主,如就近業主不租,可租賃給其他業主。

4、已購置車庫的業主,應自覺將車輛停入庫內;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應按車管員指定的地點停放;所有車輛均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意停放;尤其禁止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對外來臨時進入小區的車輛,執勤門崗應做好詢問登記工作,發放臨時出入證,必要時還應及時與業主取得聯繫,在徵得業主同意後方可進入。

5、擁有車庫的業主(使用人)在車輛入庫後,應及時關閉車庫門;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業主(使用人)離開後,須及時關閉車門、車窗,不要將貴重物品遺留在車內。車管員和保安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應及時通知車主,以防止車內物品失竊。物業社區微信,停車場僅提供停車場地,並要求車管員和保安員加強巡視檢查,如出現車輛丟失或車內物品被竊,應積極配合車主查找並提供其它幫助,但不負賠償責任。

6、對業主(使用人)的車輛,車輛管理員應堅持對其車輛的門、窗及外表狀況實行日常檢查和每月大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實施,並做好必要的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告知業主(使用人)。

7、小區道路和停車場嚴禁學習駕駛、試車,不得無故使用車載報警器,嚴禁隨意鳴喇叭。

8、對進入小區載有業主的出租車須換證通行,對載有外來人員的出租車應謝絕入內。夜間22:00後,謝絕出租車進入小區。

9、對從小區駛出並攜帶較貴重或大量物品的非業主車輛,執勤門崗有權進行檢查或要求做出說明。

10、大型貨車、客車原則上不容許隨意進入小區,如遇特殊情況需進入,因提前申請並徵得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的同意。

11、物業社區微信,小區應設立機動車輛行駛標識,包括:行駛方向、行駛路線、限速、限高、禁鳴、禁菸火等,業主(使用人)須遵章執行,出入大門應各行其道或先出後進。

12、車輛管理員和保安巡視員應確保行駛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暢通,要做到管理有序,無亂停、亂放車輛的現象。對隨意亂停或侵佔已購(租)車庫、車位業主利益的車輛,實行廣大業主輿論監督、保安管制和社區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進行。

13、對所有進出小區的非業主車輛和出租車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執勤門崗必需在卡上註明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所訪業主姓名、執勤門崗姓名,並應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丟失。

二、摩托車和非機動車的管理

1、小區如設有停車棚,應作好明顯標記。存放車輛的業主(住戶)必須按規定有序地停放車輛。

2、自行車出入小區大門時須下車推行。

3、外來人員的摩托車和自行車原則上不得進入小區。

4、小區治安巡邏員要認真履行職責,發現車輛停放不整齊要及時整理。

5、業主自行車不得停放在單元樓道內。

三、地下車庫(位)管理規定

爲確保地下車庫交通安全、道路暢通,車輛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規定:

1、嚴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規定,遵守各項車輛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第一”的原則。

2、車庫通道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3、車庫通道、消防通道內禁止堆放任何雜物,確保車庫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4、車庫內必須配備各種安全設施和標誌、配備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帶入地下車庫。

6、禁止任何外來車輛、閒雜人員進入地下車庫。

7、嚴禁任何貨車、卡車、大型車輛進入地下車庫。

8、車輛出入地下車庫時,必須按規定的指示標識行使。

9、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後,必須停放到自己的車庫(位)內,嚴禁佔道停放,私佔他人車庫(位),嚴禁壓線停放。

10、車庫內禁止鳴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車庫停車標識,禁止塗改或覆蓋車庫內原有停車的標識和號碼。

11、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停放後,必須關好車輛和車庫門窗。

12、嚴禁在車庫內清掃、清洗車輛及進行車輛維修、保養工作。

13、定時對車庫進行清掃,定時打開車庫內風機進行通風換氣。

14、定時對車庫進行巡邏檢查,對停放不到位、佔道停放等車輛進行糾正。

15、因過失損壞他人車輛、公共設施等行爲的,責任人應照價賠償。

四、小區車輛管理應急預案

(一)目的規範小區車輛停放服務過程中出現的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和方法,維護車主和公司正常權益。避免因處置不當給公司與業主帶來損失。

(二)範圍適用於小區車輛停放中突發事件的處理。

(三)突發事件的類型

1、小區車輛發生路面行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的處理;

2、小區車輛停放損傷突發事件的處理;

3、小區車輛被盜突發事件的處理;

4、車輛封堵大門突發事件處理;

5、車輛衝崗突發事件的處理;

6、突發停電事件的處理。

五、處理方法與過程控制

1、車輛行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的處理

(1)物業社區微信,小區內應在主要車輛行駛路段或拐彎處設立限速標識、減速帶與反光鏡等車輛行駛標識系統,完善車輛停放監控錄像系統等設施。

(2)秩序維護部巡查人員發現小區道路車輛突發事件後,立刻通知當班班長趕赴交通事故突發現場瞭解情況,並向秩序維護部隊長彙報。

(3)秩序部隊長到達現場,針對車輛行駛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組織人員對車輛事故現場進行標識與事故現場拍照,如有人員傷害應急時拔打120進行救護,處依據事故車輛的車牌號與車場入口外來車輛登記表信息,及時其家人與朋友聯繫,並上報物業服務處。

(4)如事故車輛出現漏油,禁止在事故現場使用點火器材,並做好現場滅火準備。

(5)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其它車輛需要行駛通過交通事故現場,秩序部隊長應臨時安排巡邏人員指揮車輛行駛,確保小區內車輛行駛秩序正常。

(6)秩序部隊長應引導交通事故車主儘快對事故處理達成一致,當事故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時應引導車主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處理。

(7)當小區車輛行駛交通事故導致其它車輛無法通行時,秩序部隊長應及時組織人員依據小區道路分佈狀況封閉本區域道路,在車輛行駛路口設立引導標識,引導其它車輛從其他道路行駛。

(8)事故處理結束後,環境保潔部應及時安排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清潔。

(9)事故處理結束後,由秩序部隊長填寫《突發情況登記表》。

2、小區車輛停放損傷突發事件處理程序

(1)秩序維護人員在巡查過程中,應對進入或停放在小區的車輛外觀進行檢查,發現破損痕跡應及時告知車主並請車主。物業社區微信。

(2)巡查人員在在巡邏過程中,發現車輛出現明顯的新的傷痕,應立刻向當班班長報告,班長對車輛停放現場、車場監控錄像進行檢查,瞭解車輛停放過程中出現車輛損壞的原因,並將有關情況向秩序維護部隊長報告。

(3)客戶服務中心收到業主投訴關於車輛損傷的信息後應及時通知秩序維護部隊長,並詳細記錄業主提到的信息。

(4)秩序部隊長迅速趕到現場,對車輛損環情況進行拍照,向門崗、巡邏崗、監控中心崗瞭解車輛進入小區停放過程,回放監控錄像,調查評估車輛損傷情況。

(5)秩序部隊長與車主進行溝通,引導車主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

車輛管理制度10

文件編號:

發佈日期:

1、目的

規範公司車輛的使用

2、範圍

公司服務部的全部車輛

3、職責

3.1、物流部經理負責車輛的全面管理

3.2、物流部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

4、工作程序

4.1、車輛在執行運輸任務需要進行停車作業時,一定要按照規定注意選擇好停車地點和位置,不能再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點停車,注意車輛被盜或受損失。

4.2、駕駛員在出車執行任務時,應檢查各種隨車證件是否齊全,以備檢查,若不齊而被相關部門罰款,責任自負

4.3、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嚴禁酒後駕車。酒後駕車或私自用車所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責任、費用和後果,均有駕駛員本人承擔,公司概不負責,並將對司機給予處罰500元每次。

4.4、駕駛員行車時,應認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嚴禁違章行駛(酒後駕駛。闖紅燈、開鬥氣車、高速行駛,搶道、逆行、開霸王車等不文明和違章行爲),凡屬於違章駕駛而產生的罰款、交通事故和費用全部由當事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概不予以報銷。

4.5駕駛員對工作安排有意見,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上車,待完成任務後,向上級部門領導說明情況,不得帶情緒和衝動態度出車。

4.6、嚴禁駕駛員將車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嚴禁無駕駛證人員駕駛本公司車輛,嚴禁沒有經過公司車管人員同意隨意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若出現任何責任事故或車輛損壞,後果責任自負,並承擔此產生的全部費用,並罰款200元每次

4.7、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實行一車一加油證加油,嚴禁無證加油,嚴禁一證兩用,沒有經過車管人員或者領導批准,嚴禁在外加油,否則加油費用公司概不予以報銷(特殊外出情況除外)公司發現有侵吞油料者,罰款1000元每次

4.8、公司車倆實行定點維修廠進行維修,進場維修時,應向公司車管人員說明維修項目,維修項目結束時,應認真檢查維修項目情況,在維修單上簽名確認(特殊外出情況除外),並將損壞部件帶回公司上交

4.9、公司車輛完成當日運輸任務後,必須將車輛停放於公司停車場,車輛回場停放後,嚴禁私自將車輛開出,若發生任何責任,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並罰款200元

4.10、公司實行車輛一車一駕駛員責任制,每車責任駕駛員應對公司交予自己負責的車輛嚴格管理,認真愛護,保持車容整潔,車輛運行正常,其車輛規定駕駛員如下:

4.11、以上公司車輛成員調配,各責任駕駛員要求嚴格遵守各項交通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在保障安全的情況下認真的完成公司所下達的運輸任務。對不愛護車輛,無視各項交通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交通事故,車輛的損傷,車容車況不整潔,零配件(附屬件)的缺失和造成違章罰款行爲者,公司將追究車輛的責任人的責任和罰款。對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造成違章罰款和交通事故的責任後果,其責任自負。

4.12、公司車管人員每月將公司車輛運行情況,車輛愛護,車輛車況的整潔,車輛的維修,耗油,費用等行車實務進行嚴格檢查,對檢查中所出現的問題,將積極進行監督整改,本根據實際情況對違反者實行責任處罰。

4.13、交通事故和其他違章責任的處理

4.13.1、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立即通知公司車管人員和公司領導,並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交警和保險公司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嚴禁破壞和逃離現場。

4.13.2、駕駛員在交通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以事故現場爲依據,交警裁決爲準繩,分爲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四種責任

4.13.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保險公司相關法律法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責任承擔,當事駕駛員應當依據交警部門對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劃分進行承擔,該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對責任劃分後,有保險公司根據承擔責任進行審覈賠付。對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責任進行賠付後的不予賠付的費用,按責任大小,公司和當事駕駛員進行分攤,其分攤賠償比例如下:

全部責任:賠償事故實際損失額的40% 主要責任:賠償事故實際損失額的30% 同等責任:賠償事故實際損失額的20% 次要責任:賠償事故實際損失額的10%

4.13.4、根據交通法規定:司機因違反交通法律條款規定而所產生的罰款責任應由司機全額承擔。(酒後駕駛、不按規定行使、亂停亂放、逆行、戰線行駛、壓線行使、超速和隨車證件不齊等違章行爲)

以上十八條爲四川世傑美傢俱有限公司,根據公司駕駛員和車輛的實際情況制定,要求公司全體駕駛員認真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遵章守紀保安全,認真做好行車安全工作,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運勢任務而努力工作,公司將對優秀員工每季度、全年進行安全獎勵。根據四川世傑美傢俱有限公司駕駛員和車輛管理責任書,對公司駕駛員和車輛進行規範化管理增強駕駛員在駕駛車輛的行車安全意識和愛護自己所駕駛車輛的責任心,對有以下違反本公司管理規定者,公司將根據公司的規定進行處罰:

4.13.5、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交通法》規定條例駕駛車輛,被公安交警部門處罰所產生的責任,罰款,扣分行爲者,其責任、罰款、扣分均自行承擔。(公司視特殊情況行爲除外)

4.13.6、對酒後駕駛者,罰款200-500元,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責任,損失,費用,罰款,公司在對當事人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4.13.7、對違反公司車輛運輸所規定而未經公司同意而私自用車,謀私利,拉私貨、罰款100元,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郵費,車輛損失和交通事故責任及費用。

4.13.8、對違反公司車輛維修、油料管理、謊報維修費用、私自屯油料而私用者,罰款500-1000元。

4.13.9、對自己所負責駕駛車輛不愛護,車容不整潔(包括駕駛室)者,對每天出車前不對車輛進行三檢查者,對車輛整車配件和附件缺失不及時進行裝配者,車輛不及時進行保養者,對駕駛車輛爲帶齊有效證件,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有效證件(駕駛證年審、車輛到期未審、保險期限、營運證期限,二保單期限,資格證和從業證期限)到期不上報而被誤期者,罰款50-100元,並對所產生的相應罰款全額承擔

4.13.10、公司將依據駕駛員和車輛管理規定對遵守《道法》條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車輛駕駛員給予獎勵

5、相關表格

5.1、《行車記錄表》

請各位司機確認無誤後簽字,並按此制度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11

一、監督檢查對象

全區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半掛牽引車以及重型載貨汽車(總質量爲12噸及以上的普通貨運車輛)。

二、監督檢查內容

(一)道路運輸企業是否使用交通運輸部公告的通過標準符合性技術審查的系統平臺和車載終端,系統平臺是否向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二)監控平臺是否接入聯網聯控系統、是否按規定上傳道路運輸車輛動態信息;是否建立或者有效執行交通違法動態信息處理制度、對駕駛員交通違法處理率高於90%;

(三)是否按規定配備專職監控人員。

三、監督檢查方式

(一)現場檢查:各級運管機構要在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經營場所開展日常性的執法活動;

(二)定期檢查:配發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證年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審驗、《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包車客運經營許可證明》、《車輛營運證》等到期換證;

(三)根據需要開展暗訪和第三方檢查;

(四)舉報投訴檢查:根據投訴舉報開展監督檢查。

四、監督檢查措施

(一)到經營者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二)查看有關道路運輸證件;

(三)查看相關管理制度及其落實情況;

(四)檢查相關動態監督管理臺賬;

(五)收存車載終端安裝證明。

五、監督檢查程序

(一)監督檢查的檢查記錄應當存入經營業戶檔案。

(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社會個人或者組織舉報的未接入符合標準的、通過省運管局備案的平臺,應當及時覈實、處理。

(三)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進行監督檢查必須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時不得少於兩人。

(四)運管工作人員檢查時必須出示有關證件,應當有被檢查人或者見證人在場(暗查時除外)。應注意儀容儀表,言行舉止得體、文明,使用執法規範用語,禮貌待人。

(五)運管工作人員對依法查閱、複製的材料或者被檢查人報送(提供)的材料中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等涉及商業祕密的,應當爲其保密,不得泄露。

(六)運管工作人員實施監督檢查,不得防礙被檢查人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檢查人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七)檢查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參加檢查的人和被查人或者見證人簽名或蓋章。被查人或者見證人拒絕簽名、蓋章,應當在筆錄上註明。

(八)被查人有違法、違章行爲或者未按承諾的條件從事被許可事項活動的,運管工作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並且應對執行(改正)情況進行跟蹤:

1.違法、違章行爲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法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根據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罰決定。

2.未按要求配備安全監管人員、履行監管責任的,應當責令限期(立即)改正或者採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義務,作出相應的處罰決定。

3.未建立或者未有效執行交通違法動態信息處理制度、對駕駛員交通違法處理度低於90%的,作出相應的處罰決定。

六、監督檢查處理

根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作出如下處理:

(一)通報並責令整改;

(二)不予發放《道路運輸證》;

(三)不予審驗《道路運輸證》;

(四)罰款;

(五)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車輛管理制度12

一、機關公用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個人無權直接派車,需要用車時,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優先保證機關領導公務用車。

二、因公外出,提倡乘座長途客車或火車;多人同時到一個地方出差,儘可能安排同乘一輛車。

三、司機出車必須憑辦公室出具的派車單,如遇特殊情況,應電話告知車管人員,回來後及時補辦派車手續。

四、車輛維修由司機提出書面申請,經“中心”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安排到定點維修廠修理,並作好記錄,結帳由財務負責辦理。在外地出差需要維修時,應電話告知領導,報銷發票時,乘車人必須簽署意見,回單位後到辦公室補辦維修記錄手續。

五、車輛用油由辦公室開具加油通知單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在外地出差加油,乘車人應簽署意見,報銷之前應先到辦公室辦理加油登記手續。

六、車輛要妥善存放,以防被盜和損壞;嚴禁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否則後果自負。

七、司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帶故障出車,確保車輛安全。

八、對司機實行定額補助,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兩年發放一次勞保工作服。

九、車輛維修和加油情況由辦公室負責每季度向“中心”主任辦公會彙報一次。

十、嚴禁出借單位車牌及有關憑證。

車輛管理制度13

第一條

公司車輛必須爲公司業務服務,各部門公務用車,必須填寫《用車申請單》,報部門領導或分管領導批准同意後,再遞交綜合行政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車輛,用車人必須在用車之前和用完交車時對里程進行登記。

第二條

公司所有人員不得擅自調配車輛,所有車輛的外出必須經得辦公室的同意,服從辦公室的統一的安排。凡是未經得辦公室允許,而私自調配車輛,此次出車費用及責任由此次用車人承擔。

第三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相關年檢證件、保險證件都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各部門在使用完畢後,必須將鑰匙在第一時間歸還綜合行政辦公室。

第四條

各部門有需車輛出差外地時,須在《出差申請表》中“擬搭乘交通工具”一欄填寫清楚;且提前一個工作日告知辦公室,《出差申請表》須經得副總經理批准。

第五條

實行誰用車誰報銷原則。所有車輛加油(原則上只允許使用加油卡,)保養、維修費用、年檢費用,最後必須憑藉發票報銷。發票上必須註明加油時的里程數及車牌號碼。爲確保燃油費用最低化、合理化,辦公室對每次加油前後的里程數進行詳細登記,由財務部審覈。

第六條

外單位借車,需報總經理批准,再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第七條

車輛年檢由辦公室負責(倉庫的車輛由趙海平負責),逾期未正常年檢的,造成的損失由辦公室、趙海平自行承擔,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負責人賠償。

第八條

車輛如需送廠保養、修理,須提前告知辦公室,並經公司副總以上人員批准。且保養、修理過程當中需有公司內部人員至少1人同時在場。

第九條

各部門在車輛使用過程當中,務必謹遵交通法規,切忌無證駕駛、酒後駕車、疲勞行駛等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爲。否則,對因不遵守交通法規,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行爲,由用車人自行負責損失和賠償,對於各項違章記錄將根據用車登記表覈實追究到每個人。

第十條

辦公室將會對車輛鑰匙進行統一管理,對每次車輛的進出做好嚴格登記,並定期對所有車輛的違規、違章記錄一一覈查並追究到個人。

第二章司機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十三條

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第十四條

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辦公室,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

第十五條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臵,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十六條

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十七條

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第十八條

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九條

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公司將根據情節嚴重,給與一定金額的處罰或是對當事人當月考覈進行扣分處理。(對於酒駕等嚴重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爲,損失由駕駛人全部承擔)。

第三章私車公用管理規定

第二十條

隨着公司的不斷髮展,公共交通又無法完全滿足公務出行的需要。爲提高辦事效率,公司針對因公務外出需要員工使用私人車輛的情況,對私車公用的員工進行一定的費用補償,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十一條

公務外出應首先向辦公室申請使用公司的公務車輛,在公司公務車輛無法提供時,可申請私車公用。第二十二條

私車公用時,必須事先經副總經理以上人員批准後方可外出。

第二十三條

費用報銷項目及計算方法:

1、私車公用期間產生的停車費、路橋費據實憑發票報銷,同時補助1.5元/公里,每月報銷一次。

2、里程數計算標準:以實際記錄的里程數爲基準,並拍下里程數爲依據,並由使用人(第三方)簽字。

3、公司總助以上人員實行車補制度,補助標準爲1.4元/公里;要求該車輛長期在公司使用,並且爲總助以上本人所有;採用先用車後結算的方式,由辦公室人員抄表,每季度爲一個結算週期。

第二十四條

員工在執行公司指派任務並自願使用私人產權車輛者爲私車公用行爲,員工在規定時間駕車上、下班的行爲,不屬於私車公用的情形。

第二十五條

員工每次因公務外出,須按照實際里程數及時地認真拍照做好記錄,隨車人員或第二人監督簽字;不準弄虛作假欺瞞公司,否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第二十六條

員工的私車公用車輛,須自行確保駕駛證、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含第三者責任險和駕乘險)等相關手續齊全並始終在有效期限內,隨車攜帶備查,一切後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擔。上述所需證件的維護費用由車輛所有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七條

私車公用車輛的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車輛管理條例和交通法律法規,對於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相關處罰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第二十八條

員工須及時對車輛日常維護及保養,確保車況良好,不得疲勞駕車或在汽車安全技術性能有問題時駕車。

第二十九條

申請私車公用的員工因公外出發生交通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責任人承擔相應的賠償,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車輛管理制度14

一、車輛管理

1、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由辦公室人員妥善保管。

2、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後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並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範。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後果由駕駛員負責。

3、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准;

4、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狀況,財務人員進行審覈公佈。

5、特殊狀況用車務必經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後一般,先急後緩,先遠後近,先鄉鎮後城市,先會議後出差,先保證工作後私人用車的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一進行安排、調度。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未經領導批准,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務必經領導通知方可出車,並按派車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註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並請用車人簽字確認。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彙總填寫當月出車報表,作爲覈銷油料等費用的依據。

4.設立車輛調派運行公示欄,公佈每日車輛運行安排狀況,理解監督。

5、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領導提出申請,報經領導同意後,由領導負責安排。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②遇天災人禍突發事件等緊急狀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6、車輛出車回到後,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於車輛調度。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7、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三、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駕駛人員崗位要求)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3、爲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務必認真鑽研業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後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持續最佳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狀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5.公車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職責或主要職責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餘費用,並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職責或必須職責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餘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四、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爲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定期進行保養檢查、油料使用狀況檢查,控制支出,節約開支。

3.。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徵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後到定點廠家維修,並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

3、未經批准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4、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推薦。

五、相關費用報銷

1.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一由財務人員審覈領導簽字後方可報銷。保險費、養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彙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複覈,經領導簽字驗覈方可報銷。

2.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審覈批准後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狀況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職責,並準時交納罰款。

車輛管理制度15

行政車輛使用的運行流程圖

申調單

申請使用人用車須提前一天填寫《申請單》。

部門經理

使用部門經理同意用車的,簽名確認,由申請人交給車隊

調派

物業公司車隊及時給予回覆:何地上車、何時可以派車。

司機

及時與使用申請人聯繫。

起步

抄下車輛總公里數,把路碼表的小表歸零,當面與使用人確認。

使用完

當面與使用人覈實簽名:使用總公里數、等候時間、停車費、通行費。

司機

拿《申清單》親自送到使用部門,確認簽名。

《申清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在使用部門存檔。

車隊

二聯交車隊,由本隊負責人存檔。

財務

車隊月底彙總、製表,原始財務一聯交財務覈對,財務每月與各使用部門結算,另外一聯由車隊長負責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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