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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社保申報截止日期

來源:女友組    閱讀: 2.0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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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社保申報截止日期,我們知道自從國家實行養老保險制度以後職工都是要繳納社保的,社保是要繳納一定的年限纔可以的,下面看看每月社保申報截止日期及相關資料。

每月社保申報截止日期1

社保繳費截止日期是每個月19號。每月19日前社保分爲單位社保和個人社保。對於單位社保來說,採用網上申報及自助繳費,正常情況下,社保局會在每個月的19號鎖定對應公司社保臺賬。也就是以19號爲分界點。

19號前交納當月的社保費,19號之後只能下個月的社保。一般社保局在鎖定公司臺賬之後就會在20號統一從各個公司社保專戶里扣去各個員工的社保費用。23號之後每個員工都能相應的查到自己的社保帳戶繳費明細,20到23號是社保扣費後的一個刷新時間段。

每月社保申報截止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保繳費截止日期是每個月的19號,超過每個月19號的,即僅能繳納下個月社保。我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不得緩繳、減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每月社保申報截止日期2

社保每月最遲申報日期爲每月25號之前繳納。

繳納社保應注意以下內容:

1、社保分爲單位社保和個人社保;

2、對於單位社保來說,採用網上申報及自助繳費,正常情況下,社保局會在每個月的19號鎖定對應公司社保臺賬。也就是以19號爲分界點。19號前交納當月的社保費,19號之後只能辦理下個月的社保;

3、一般社保局在鎖定公司臺賬之後就會在20號統一從各個公司社專戶里扣去各個員工的社保費用。26號之後每個員工都能相應的查到自己的.社保帳戶繳費明細(到帳可能會晚點,有候是下個月初纔可以看到),20-25號是社保扣費後的一個刷新時間段;

4、且當月交的社保扣費成功後,下個月1號起就能使用自己的社保卡。因此,企業須於每月19日前(含19日)通過互聯網申報當月社會保險數據,並及時覈對社保徵收部門對申報數據的處理情況,發現有誤立即與社保徵收部門聯繫並校正;

每月社保申報截止日期 第2張

5、每月20日以後申報的數據,視爲下月申報數據處理,社保徵收部門在當月徵收臺帳生成後至下月19日對網上申報數據進行確認。而個人社保,委託銀行扣款,(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可較快扣款到帳,其它行七日後扣款到帳)。每月21-26日爲社保費託收時間;

6、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個地區的繳費時間有些差異,具體可諮詢當地社保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爲其繳費情況。

每月社保申報截止日期3

正常單位的社會保險申報應在每月1-15日內在網上操作,如上月正常全員申報的,批處理系統會在16-25日內自動申報並且扣費。

公司繳納社保是當月繳納當月的,但是個人繳費部分是由公司代扣代繳,公司在前一個月預扣還是當月代扣擬或次月補釦都是由其自己決定的,社保只是當期收取當期參保費用,不會規定個人繳費部分的扣繳時間。

同時,按規定,社保繳費基數是每年確定一次,當年就不再變動了。每年3-4月,單位會根據該員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作爲繳費基數向社保機構申報,到年底決算一次。基數不會隨着當年每月工資變動的。

相關閱讀:社保每月申報的注意事項

每月社保申報截止日期 第3張

(1)屬於網報用戶的繳費單位,必須在每月15日前,如實進行網上繳費申報,每天24小時皆可辦理業務,申報日期以稅務機關網上辦稅系統收到該申報數據電文的時間爲準;

(2)繳費單位申報成功後,應及時在網報系統發起扣款指令,確認扣費是否成功;

(3)繳費單位在申報成功後發現申報有誤,可以通過網報系統作廢申報,然後再重新申報。作廢申報的前提條件:必須是本月以網絡申報方式申報成功而未清繳費款的申報記錄;

(4)網上申報只支持當月社保費的申報,不受理以往月份社保費申報;

(5)繳費單位成功申報後,必須保證其銀行扣稅(費)賬號有足額款項,以便費款扣繳,對餘額不足,當月未成功扣費的,視爲欠費,稅務機關將按規定程序加收滯納金;

(6)繳費單位發現繳費項目覈定中與實際情況不符導致未能網上申報的,繳費單位應先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調整繳費項目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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