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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制度【精】

來源:女友組    閱讀: 1.1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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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車輛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車輛管理制度【精】

車輛管理制度1

車輛管理制度

爲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更好地服務老幹部,確保老幹部用車和安全,同時節約經費開支,提高工作效率,經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車輛指定專人分管。分管領導負責做好車輛的安全管理、安排使用、出車登記,協助做好故障維修以及與車輛相關的燃料費、橋路費的審覈和老幹部乘車費的彙總和收取等工作。

二、車輛主要用於服務老幹部。老幹部用車應當優先安排,其他單位和個人一般不準借用,確需借用必須徵得分管領導同意後,且先加油後用車。

三、燃料費按每百公里十公升計算,實行獎罰制度。嚴格按照派車單和行車裏程予以覈算,節約歸己,超支自付,節約多少公升則獎勵多少元現金。

四、小車修理必須先由司機向分管領導提出,並徵得主要領導同意後方才進行修理。如遇突發性修理,可由司機臨時處置,但應及時分別向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彙報修理情況。否則,將不予報銷。

五、車輛借用。必須堅持“車隨司機走,司機跟車跑”的原則,車輛一律不準交由他人駕駛,否則,取消司機駕駛該車資格,若發生責任事故,則由司機個人承擔。

六、司機必須服從分管領導安排。未經安排而出車者,無論公事私事,一旦發現後則扣除司機當月出車補助的三分之一,且誰出問題誰負責。如果因管理不善而發生責任事故的,則有關領導要承擔一定責任。另外,司機一定要保持通訊暢通,如在緊急情況時出現關機誤事的,則扣除司機當月的通訊費。

七、強化司機安全責任意識,杜絕酒後開車,確保行車安全。車輛無特殊安排必須當日歸庫,若發現一次庫外停放的則予以警告,兩次或兩次以上的就扣除該車司機當月出車補助或年度獎。如果出現問題的,責任由司機個人承擔。

八、加強學習,增強司機服務意識,不斷提高駕駛技術和維護保養水平,愛惜車輛,保持車輛清潔衛生,確保老幹部用車和安全。

車輛管理制度2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車輛。

二、車輛管理

1、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部統一負責管理,綜合管理部經理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和安排,保證公司合理有效用車。

2、公司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出車。司機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回家或者私用,違者將給予辭退。

3、車輛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外租和外借。

4、車輛使用完畢後,專職司機應把車輛停回指定存放點,並鎖好車把鎖,關好車門車窗。

三、車輛使用流程和注意事項

1、用車流程

1.1內部人員(專職司機駕駛)

1.1.1用車部門經理向綜合管理部申請用車,經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後填寫《用車登記表》,信息要填寫完整、準確,包括用車人、出車日期、目的地、事由、出車起止時間、出車司機、車牌號碼、起止公里數。

1.1.2綜合管理部批准後,方可出車。

1.1.3出車結束後,專職司機要把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把車鑰匙交由綜合管理部經理保管。

1.2內部人員(非專職司機駕駛)

1.2.1用車人員向綜合管理部申請用車,經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後填寫《公司用車登記表》,信息填寫完整,包括出車日期、出車起止時間、事由、用車人、司機、車牌號碼、公里起止數。

1.2.2綜合管理部經理批准後,方可用車。

1.2.3用車結束後,用車人員要把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把車鑰匙交由綜合管理部經理保管。

1.3外部人員

1.3.1外部人員用車須報公司領導同意,綜合管理部備案後,方可用車。

1.3.2用車結束後,綜合部工作人員填寫《公司用車登記表》,詳細記錄出車情況。

2、注意事項

2.1車輛使用過程中,嚴禁非公使用車輛,一經發現追究用車人和駕駛員的責任;在需要停車時車輛應停放在停車場或者適當、合法的位置。

2.2車輛駕駛者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嚴禁司機酒後駕駛。由於違反交通規則(包括不按要求停車)導致的交通事故、違章處罰、損毀、失竊等,應由駕駛者負全部責任。

四、車輛用油管理

1、職責

1.1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公司車輛用油進行規劃、監督和控制;財務部輔助監督管理。

1.2綜合管理部加強車輛用油管理,保證車輛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正常運行。

2、車輛用油管理

2.1公司車輛統一使用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

2.2公司車輛禁止使用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車攜帶油卡;若遇到特殊情況需用現金進行加油,需報綜合管理部經理和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

2.3禁止車輛油卡之間交叉使用,若遇到特殊情況需經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後可以使用。

2.4車輛油卡實行定時定點充值。每月月末由綜合管理部在中國石化充值點統一對公司車輛進行油卡充值,並索要發票,作爲報銷憑證。

2.5車輛油卡充值前,財務部向中國石化轉帳匯款,綜合管理部攜帶相應轉帳手續去中國石化統一辦理油卡充值。

五、車輛保險管理

1、公司車輛保險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包括信息存檔、查閱以及保險購置。

2、綜合管理部建立《公司車輛保險一覽表》,實時監控車輛保險情況。

3、綜合管理部在車輛保險到期前兩週,做好車輛保險市場調研,並把調研結果向公司領導彙報,根據領導安排統一購置。

4、車輛檔案由專人管理,包括車輛登記證書、完稅憑證、保險單、行車證複印件等,對於車輛信息的變更要及時存檔,保證車輛檔案完整性。

六、車輛保養、維修和年審

1、職責

1.1車輛保養、維修由綜合管理部指派專人進行負責管理。

1.2管理人員對車輛保養、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建立車輛保養、維修檔案。

1.3駕駛員負責及時檢查、發現故障,簡單的故障做到隨時排除;駕駛員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及時上報公司。

2、日常檢查、保養和維修

2.1駕駛員做好出、收車檢查,保持車況完好和車輛內、外衛生整潔。

2.2駕駛員每週檢查車輛發動機、油路管線等重要部件以及機油、汽油和潤滑油使用情況。

2.3行駛過程中駕駛員要注意車輛的異常情況,發現異常,安全停車。

2.4每月駕駛員檢查車輛的消防設備,每臺車配備乾粉滅火器一臺。

3、定期保養、維修。

3.1駕駛員按照保養規定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

3.2車輛需要保養前一個星期,駕駛員要告知綜合部管理人員,得到公司領導批准後對車輛進行保養。

3.3車輛保養和維修要到指定的維修站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維修站。

3.4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要及時檢查,判斷故障的嚴重程度以及對安全行駛的影響,積極主動排除。

3.5如果無法處理的故障,駕駛員及時向領導請示,徵得領導同意後按照就近原則到附近修理廠維修,並對故障產生的原因和防範措施進行彙報。

3.6發生修理後必須將更換部件交由公司驗審,不得私自處理。

4、年檢

4.1綜合管理部派專人對公司車輛進行年檢。

七、車輛罰款管理

1、車輛違章罰款

1.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法規和交通標示,不能違章行車,若違章,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1.2駕駛員熟知車輛停車相關規定,不得把車輛停放在不允許停放車輛的位置,否則後果自己承擔。

1.3以上違章罰款若找不到具體責任人,則由綜合管理部主管和相關責任人處理。

八、駕駛員管理(安全、方便快捷和保密)

1、儀容儀表

1.1駕駛員着裝整潔大方,語言文明,舉止得體。

1.2駕駛員出車過程中不吸菸、不喝酒,不開情緒車;行駛中嚴禁撥打接聽移動電話和瀏覽手機內容。

2、安全管理

2.1駕駛車輛時必須遵章守紀,做到各行其道,禮貌行車。

2.2駕駛員要熟知路況,方便快捷到達目的地。

2.3駕駛員安全行車,愛護公司財產,保障人車安全。

2.4駕駛員本着“節約”的原則駕駛車輛,長期停車等人過程中,車輛要熄火。

2.5駕駛員陪同財務人員出車時有保護財務人員的義務,特別是攜帶現金時,駕駛員不離其左右,起到安全保障作用。

3、保密管理

3.1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不傳播乘車人之間談話內容。

3.2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公司領導專職司機還須保守知悉的領導私人信息。

4、其他事項

4.1綜合管理部定期組織司機學習,學習車輛性能、安全駕駛以及車輛保養方面的知識

4.2駕駛員要保持車內外衛生,保證每週洗車2-3次;大雨過後要對車輛及時清洗。

4.3駕駛員在車輛使用方面有監督的義務,嚴禁公車私用。

車輛管理制度3

爲加強對車輛的管理,保證工作用車,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減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車 輛 使 用

一、車輛公司統一管理,辦公室具體安排分管人員負責。總經理工作用車實行相對固定,各部門公務用車需向辦公室申請,說明用車事由並由辦公室統一調配派車。

二、車輛必須由專業駕駛員駕駛,原則上定人定車,嚴禁非專業駕駛員駕車。本單位和外單位駕駛員之間不得私自交換車輛駕駛。嚴禁私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三、非公司人員用車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四、車輛原則實施專人專車駕駛,專人專管。車輛主要用於公司貨物運送和人員接待等重要公務活動,其它情況原則上不予動用。若因特殊情況需要用車的,出省必須經總經理批准。

五、除領導有明確要求外,下班後車輛原則上應停放在指定位置。駕駛員自行停放的,務必確保車輛安全,如有損失責任自負。

駕 駛 員 職 責

六、駕駛員應切實履行以下職責:

(一)加強政治理論、交通法規及專業技術知識學習;

(二)自覺遵守派車制度,強化安全意識,不得違反乘車範圍私自出車;

(三)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

(四)駕駛員要經常對車況進行檢查,確保安全運行。

(五)辦公室必須加強對車輛的管理,堅持並督促執行派車制度,切實掌握好出車去向。辦公室會同財務部要每半年對各車裏程及油料覈實統計上報一次。要切實做好車輛維修費用結算工作,掌握車況,檢查車輛停放情況,切實履行車輛管理職責。

車 輛 維 修

七、所有車輛必須保持整潔,洗車實行定點。

八、凡維修車輛和購置車內設施等必須先報告,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一)車輛修理一般在定點的幾家修理廠進行。修車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將應修理的事項和所需經費分項載明,由辦公室簽署審覈意見,最後按相關負責人簽署的審批意見到有關廠家維修。在維修過程中如有需要超出報告及審批範圍的維修,必須再次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並按程序得到審批後方可連續維修。

(二)修理過程中要有二人以上共同參與,辦公室及分管負責人要加強對維修情況的檢查和督辦,最大限度縮短修理時間,降低修理成本。

(三)所有維修工作均應遵循採購程序。涉及上述能在本地維修的各類事項,一律在本地進行。車輛出差前要搞好檢修工作,出差中途車輛必須修理的,應及時向辦公室分管負責人報告,按照審批權限經批准後可在特約維修站(廠)實行簡單維修,維修必須附有清單,換件的必須交舊件。報銷時隨車領導必須在票據上簽字。

(四)車輛維修原則上不得突破定額標準。

維修金額由辦公室請示主管領導審批。

(五)車輛不得超標準進行內部裝飾。車輛設施購置應填寫報告單,經批准後方可進行。

車 輛 油 耗

九、車輛油耗按以下標準執行:

油耗 年平均 L/100km

十、車輛用油統一購買,憑卡加油。用油發票由各駕駛員及辦公室分管人員共同簽字。車輛加油必須是油卡與車輛相對應,嚴禁給非本單位車輛加油,違者處以2倍經濟損失賠償。

十一、駕駛員必須保證里程錶正常運行,出現異常必須及時報告。辦公室分管人員必須定時對里程錶進行檢測,做到車、卡、油、里程對應。

有 關 獎 懲

十二、違反本管理制度或車輛管理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一)經交警部門仲裁認定:負全部責任的,按理賠責任比例賠償損失的5%;負主要責任的,賠償損失的3%;負次要責任的,賠償損失的1%。

(二)不經交警和有關部門裁決,但又有車輛或其他損失而私了的,費用自理並不得在單位報修。

(三)酒後出車造成的`損失,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四)駕駛員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造成車輛損失,由駕駛員本人賠償損失總額的50%,並作待崗處理。

(五)駕駛員擅自出車造成的損失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超出責任限額的部分,無論駕駛員有無過錯均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六)駕駛員本人非違規駕駛造成人身和財物損失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違規駕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賠償後,餘下部分由駕駛員負責。

(七)不經審批的維修、購置、整容裝飾和換胎、補胎以及超審批範圍的各類事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駕駛員自理。

十三、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4

爲規範校內車輛管理,確保車輛出入校園和校內停放安全,我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本校教職工上班開車進入校園,必須先到總務處辦理車輛出入證和地下車庫過閘射頻卡,每卡交押金100元。出入證和射頻卡僅限教職工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否則學校有權收回。如發現出入證或射頻卡丟失,請及時告知總務處並按制度補辦。

2、外來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需經相關領導同意並在門衛室登記後方能入校。

3、車輛進入校園後,需按規定線路行駛,且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本校教職工車輛全部停放至地下車庫,外來車輛需按規定位置停放。

4、所有車輛嚴禁進入塑膠場地和致味館,否則罰款200元/次。

5、校內舉辦大型活動或上學、放學高峯等特殊時段,學校有權禁止車輛出入校園。

6、車主停放車輛時,應將門窗鎖好,並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否則,造成損失由車主自行承擔。

以上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本制度解釋權在校長室。

車輛管理制度5

第一條車輛管理

1.單位公務車的證照及稽覈等事務統由辦公室負責管理。由辦公室負責人指派專人調派,車管專人負責維修、檢驗、清潔等。

2.本單位人員因公用車須於事前向車管專人申請調派,填寫《派車單》;車管專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不得派車。

3.每車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覈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後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辦公室每月抽查一次。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領導提出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應給以處分,並停止其借用權利。

4.每車設置“車輛使用記錄表”,由會計於每次加油及修護時記錄,以瞭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表一併轉辦公室稽覈。

第二條車輛使用

1.公務車不得借予非本單位人員使用。

2.使用人於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後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後果負責。

3.駕駛人須嚴守交通規則。

4.駕駛人不得擅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受罰。經單位特許或返回時已逾晚上9時者例外。

5.車輛應停放於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並予以處分。

6.爲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註明“私用”,並經領導覈准後轉財務部會計稽覈。

7.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後並應將車輛清洗乾淨。

8.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於扣除理賠額後全部由使用人負擔。

第三條車輛保養

1.車輛維修、清洗、打蠟等,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註明行駛里程,覈准後方得送修。

2.車輛應由指定各廠牌保養,特約修護廠維修,否則修護費一律不準報銷。可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500元時,應與車管專人聯繫請求批示。

4.如由於駕駛人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於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人或車管專人負擔。

第四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因公務經特批的情況除外)。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並即與辦公室及領導聯絡協助處理。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單位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單位經協商後共同負擔。

關於車輛使用的規定

公司的車輛專供於公司的業務,一切爲公司服務是司機的天職,爲真正起到這一作用,特做如下規定:

公司的高檔轎車只供公司中高層以上領導公出使用。

普通轎車供公司採購、業務、現場服務等使用。

其他工作人員因公務需用車時,必須由公司統一安排,司機方可出車。個人私事一律不準動用公車。

司機不得擅自用車,不得用公車爲自己或他人辦私事。

擅自用車一經發現輕者扣當月工資的50%,重者當場解聘。

汽車司機要作好汽車的養護工作,按使用說明保養汽車。

在本市一律用油卡加油(包括近郊區縣),如未經批准者用現金加油,產生的費用自付。

如因工作失誤使車輛損壞,由司機本人負責修理,所有費用由本人承擔。

車輛管理制度6

1目的

規範車輛管理系統操作工作流程。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分行大廈車輛管理系統操作。

3職責

3.1運行班負責監控車輛管理系統主機的操作。

4工作流程

4.1車輛管理系統應由經過專門訓練的人員負責使用、管理和維護,無關人員不得隨意觸動。

4.2操作人員每天檢查工作環境是否符合系統工作條件要求:氣候環境條件:溫度-10 ℃一40℃,大氣壓爲:1atm +20%,相對溼度:40%-90%;電源條件:內置自帶ups,交流處電源:220 + 10%v,50hz。

4.3進入系統:接通電源,電腦啓動數秒的處理時間後,即自動進入停車場收費管理系統。

4.4髮卡、更改密碼及取消、恢復卡的有效性:

4.4.1ic卡管理:幾卡分二類六種:一類爲工作卡,分爲高級授權卡和操作卡,分別由管理處事務助理和值班人員持有,另一類爲車卡,分月卡、儲值卡、監時卡、免費卡,由帶車住戶及入場車輛司機持有;

4.4.2新卡必須嚴格按照級別進行操作發行,由管理處事務助理持高級授權卡在同一臺主機電腦上執行發行操作,過程如下:

登記:退出普通操作,用高級授權卡刷卡進入髮卡操作;

清空要發行的ic;

在發行欄中找到相對應的一項,回車,根據顯示屏上的提示輸入要發行的數據,包括:根據ic上的固定編號,給予每人一個工號和操作密碼,同時錄入持卡人的姓名、發行日期及密碼。

4.4.3操作人員的密碼可由高級授權卡在系統維護模塊中的操作人員'中查出,然後對卡清空,重新發行或更改密碼;

4.4.4ic卡如有遺失和損壞,可在取消與恢復欄中進行取消操作,該卡即不能進行操作;如ic卡找到,即進行恢復操作,卡可恢復繼續使用。

4.5值班操作登記:根據菜單功能及提示就進行上班操作登記:讀寫操作卡,正確輸入密碼,即可通過操作登記,進行該班的收費管理工作;中間離場,不得隨意關掉或重新重新啓動電腦,應退出整個系統後才能關機或啓動,否則會損壞數據。

4.6操作員下班換員登記:按回車鍵退出操作屏幕,在菜單中選擇換班登記欄後,按enter同時讀該班卡,則電腦確認並顯示本班次的記錄。

4.7車輛進場,司機直接在人口處讀卡或臨時車取卡並讀卡登記,電腦自動檢測判斷是否有效,攝像系統自動控制錄入該車車牌號及顏色、車型和圖像等資料,並和車主卡的情況一併儲存,如卡爲有效卡,閘杆自動升起,車輛進場。

4.8車輛出場,司機讀卡,系統對ic卡進行有效性控測,計算費用並自動扣除,本次停車費用顯示剩餘金額,月卡則顯示剩餘天數,閘杆自動升起,臨時卡則屏上顯示'請到管理處交費交卡'及交費金額,操作人員收費後,按回車鍵,閘杆自動升起,車輛可以出場。

4.9操作期間,不得強行關閉電腦電源,以免丟失數據,最好使ups自備電源,如要退出系統,必須進行交班登記,然後按退出系統纔可關閉電腦。

4.10查詢項目:在登記認可後,光標鍵選擇該項目,回車,根據顯示屏上的提示,在光標閃爍處敲入你所要查詢的卡號,即可得到顯示和記錄,再回車,即消失。

4.11系統的設置和維護操作必須由持有高級授權卡人員進行。出口電腦上進行停車收費標準的設定,每套設備在使用前都要進行'崗位設定'。人口、出口都要同時進行臨時車輛'散卡設定',以便登記及顯示車牌號碼,如設置不一致,則會不顯示。

4.12系統的初始化會清掉以前的數據庫,必須謹慎使用。

4.13臨時取卡,須停好車後,按鍵取卡,每車只能取卡一張,多按無效,人口系統無人管理,車輛要遵守秩序,排隊等候入場,如有問題,及時通過對講系統與管理處聯繫。

車輛管理制度7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所屬公用車輛。

二、使用管理

1、管理部門: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所屬公用車輛的日常管理。

2、管理職責:負責日常公用車輛的使用審批、安排調配、油卡管理、保養維修等。

3、申請用車須知:員工因公外出,可申請用車,各部門負責人須嚴格審批。

4、用車審批:

(1)使用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辦事人員→界首範圍內辦公室調配派車→用車完畢後確保車輛完好並歸還給辦公室。

(2)使用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辦事人員填報《用車申請單》→離開界首地區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實施用車→用車完畢後確保車輛完好並歸還給辦公室→辦公室覈實公差公里數和用油情況,並登記備案。

5、司機職責:原則上司機由辦公室統一協調管理,公司無司機時,由用車部門自行協調解決駕車司機,嚴格按照用車管理程序使用車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違章罰款自行承擔40%,發生事故按扣除保險後公司損失金額和駕駛員所負責任比例進行處罰:①負全責罰60%,②負主責罰40%,③負同等責任罰30%,④負次責10%。⑤無責免於處罰,不得擅自外借和私自使用車輛,保證車輛性能良好,整潔衛生,按照公司規定的地點停放。

三、保險保養維修

1、由辦公室確定公用車輛的保險和定點維修保養單位,按照擇優、可靠、經濟的要求選擇保險單位,定點維修保養原則上在規定的4S店進行。

2、按照以下程序進行車輛保養維修:

車輛保養維修填寫《車輛保養維修申請單》→總經理查驗審批→憑審批後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借款→進行定點保養維修→根據財務審批程序進行財務審覈結算。四、油料管理

1、公用車輛的用油由辦公室按照每月實際行駛公里數做好車輛用油的摸底調研工作,實行一車一卡的形式進行車輛用油管理。

2、由財務部根據辦公室提供的基數負責油卡充值,由辦公室負責油卡使用管理,詳細統計每車每卡每月用油情況,分別登記造冊,每月與財務部門進行油量和油費覈對工作。

3、油卡由指定的駕駛人員隨身保管,防止丟失和損壞,原則上不得使用現金加油,確實需要現金加油的,需報辦公室審批,按照財務審批程序進行覈報。

4、油卡充值按以下程序進行:

由駕駛人員提出充值申請→辦公室查驗覈實並登記提報總經理審批→交財務部門執行充值→財務部每月彙總與辦公室覈對→按財務審批程序申請覈報。

五、用油補貼

1、補貼對象:經公司辦公室確認總經理同意,自帶車輛辦理公事的相關員。

2、補貼發放:由個人每月25號-30號用加油發票報辦公室備案總經理審批後,按財務覈報程序領取當月用油補貼(未經辦公室備案的,不予報銷)。

3、享受補貼的自帶車輛人員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保證行駛安全,公司只發放用油補助,其他一切與車輛有關的責任和產生的費用由本人自行負責。

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正式實施,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車輛管理制度8

各單位:

爲進一步規範公司車輛(含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停放管理,維護區域秩序,營造公司和諧氛圍,深入開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設,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車輛的管理:

1、經公司研究決定,凡本公司員工私人車輛進入公司,均須先到安保部辦理登記手續,出具相關齊全的資料(駕駛證、行駛證),並領取車輛出入證。未辦理出入證的車輛,門衛執勤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公司。嚴禁在公司內無證駕駛。

2、由安保部具體辦理相關員工《機動車輛出入證》。請駕駛自備車(摩托車除外)的員工在(2月15日至20日)帶好駕駛證、行駛證複印件到公司安保部辦理相關手續。

3、汽車停放應按照各單位指定的區域、車位集中停放。嚴禁汽車在車間門口、料場、馬路旁邊、交叉路口、道路轉彎處和其它妨礙交通的地方停車,同時應服從安保部人員的管理。指定區域爲公司辦公樓前、二線辦公樓前和一線辦公樓前。員工的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一律停放在車棚。車棚按員工上下班時間開關,開門時間爲一小時,其它時間不予取車,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有車間主任以上領導簽字的便條,方可放行。

4、車輛進出公司必須減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km/h,禁止鳴號,如因超速行駛發生行車安全事故,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車主應保管好自己車內物品(貴重物品請勿放在車內),並由個人承擔保管責任。

5、違規停放的員工車輛,一經安保部發現清走並集中管理,車主必須由本單位領導親自帶領,到安保部履行相關手續後方可領回車輛。

6、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人員,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以理服人、以禮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簡單粗暴的態度。對無理取鬧不服從管理的有關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二、外來車輛的停放管理:

1、上級政府部門的車輛進入公司,必須在警衛室進行登記,取得相關部門的同意後方可進入。

2、所有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廠區,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廠區需要有主任以上領導覈准後,告知安保部,由安保部人員監督其車輛的進入及放行,出門時自覺接受檢查。

3、進出公司時應謹慎駕駛,避免發生碰撞,停放公司內的車輛要鎖好門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一旦發生丟失後果自負。

4、本制度由公司辦、安保部制定和解釋,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修改或廢止亦同。以上制度望傳達到各位員工,未傳達的將追究領導責任。

5、本制度自20xx年2月xx日起執行,其他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9

爲進一步加強我項目工程施工車輛安全管理,減少和預防施工車輛交通事故,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提高施工車輛安全、文明運行水平,根據《福建省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項目工程施工實際狀況,現制定項目施工機械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建築施工車輛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車輛的安全文明行駛,直接關係到我項目施工道路交通環境的安全暢通及文明有序。項目部主管部門及各施工隊伍要充分認識加強施工車輛管理的重要性,將施工車輛管理作爲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不斷加強對運輸車輛和機駕作業人員管理,切實改善車輛車況,提高駕駛人員安全文明行車意識,着力防範施工車輛發生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維護我公司安全、文明、衛生的道路環境和施工形象。

二、落實責任,加強建築施工運輸車輛管理。

爲防止因管理責任不明造成交叉影響和現場失管,明確以下責任:項目經理爲施工車輛管理的第一責任人,項目物設部爲施工車輛管理的主管部門,項目安質部承擔監督檢查責任。

1、項目物設部及各施工隊伍要切實加強對施工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應項目物設部應定期對施工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排查,建立臺帳,掌握安全動態,通報交通安全情況。每半年對施工車輛進行安全檢測,切實抓好施工車輛及其駕駛員的源頭管理。項目安質部要對各施工隊伍單位要明確安全管理要求,並適時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同時在各施工便道及s207省道上佈置滿足要求的交通安全警示標誌。

2、加強項目部自有運輸車輛管理。

要建立健全運輸車輛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落實各級各崗的安全管理責任,建立車輛登記和使用臺帳,做好運輸計劃編訂以及車輛維修保養、定期檢驗檢測等工作,保障車輛安全運輸性能,改善車況、車貌。要定期召開駕駛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文明行車意識,防範疲勞駕駛、違章駕駛和野蠻駕駛。

3、加強外包運輸車輛管理。

要嚴格執行項目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外包運輸隊伍的資格管理,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要認真簽訂建築工程運輸車輛安全文明行車責任書,落實雙方的管理責任。對運輸單位派出的車輛及駕駛人員等基本信息,要實行登記和備案管理,查驗車輛的安全運行性能和駕駛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嚴禁無證、無牌的施工車輛和駕駛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運輸作業。

4、制定場內有組織車輛行駛和停靠方案,落實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和調度,合理安排車位和行駛線路,避免車輛互相影響或影響正常的施工作業行爲,避免車輛靠近施工作業人員密集作業、深基坑邊坡、電線電纜敷設架設以及高壓線等危險部位造成安全隱患。車輛駕駛人員及隨車人員要進行施工作業的,現場管理人員還應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告知現場危險源及安全防範要點,督促人員配備並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確保人身安全。

三、施工車輛安全操作規程

1、凡未經考試合格領取駕駛證者,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在行車中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服從交警指揮,中速行駛,安全禮讓。

2、出車前必須認真檢查制動、燈光、喇叭、轉向、儀表、輪胎等各部機件中是否安全可靠,嚴禁帶故障行車。

3、駕駛員行車中,不準打手機,不準赤背、穿拖鞋、不準嬉笑打鬧。嚴禁酒後駕駛。

4、行車中,駕駛室兩側嚴禁站人,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擋板上,車未停穩乘車人嚴禁上下車。

5、車輛裝載不準超高、超寬、超長、超載,駕駛室不得超員。特殊情況裝卸大件時,應事先定出安全措施,經有關部門同意後執行。

6、車輛應定期維修保養,車架必須支撐牢固,方可進入車底工作。

7、氣制動的汽車,嚴禁在氣壓低於7.5公斤/cm2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氣壓低於415公斤/cm2時,不得發動。

8、氣溫在0℃以下時,應加防凍液,下班後應放淨冷卻水,放水時不得放在通道上以免滑倒傷人,每天放淨貯氣筒積水,以免剎車失靈。

9、駕駛員應切實做好在出車前、行車中、停車後的例行保養工作。

10、全體駕駛人員應認真執行上述規程外,還必須嚴格執行《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並做到尊重交警,服從指揮,謹慎駕駛,禮貌行車,確保交通安全。

11、自卸汽車發動後,應檢視傾卸液壓機構是否正常,若有故障,必須排除後方可出車;配合裝料時自卸汽車就位後,要拉緊手剎車;卸料時,應選好地形,並檢視上空周圍有無障礙物以及行人,確認無誤後,方可卸料;卸料後車鬥要及時復原,不得邊走邊落;

12、自卸汽車檢修傾卸裝置時,必須支撐牢固車箱後,方可工作,以防車廂突然下落傷人;傾斜完畢後,應用保險板鎖牢傾卸門,並將操縱桿放在空檔;自卸汽車的車廂內嚴禁站人;

13、剷車操作前,駕駛員應認真觀察地形地貌及周圍情況,鏟運過程中應注意現場情況及來往行人;向車上卸土應待車停穩後進行,向溝槽或坑內填土應聽從指揮,在槽內、坑內無人的情況下卸土;行駛中,駕駛室外及剷鬥內不得載人。

四、獎罰措施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在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後,將依據集團公司事故處罰辦法及我項目的安全生產獎罰條:例,對事故的主要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相關管理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堅決執行“一不進,三不出”的管理規定。“一不進”是指證照不全的車輛或駕駛員堅決不準進入建築工地;“三不準出”是指超載、車況不良、駕駛員身體狀況不佳(疲勞駕駛)的車輛堅決不準駛出工地。

注:本通知中的施工車輛指:廈成高速公路漳州段a4合同段施工範圍內所涉及的所有機動車輛,包括砼運輸車、材料物資設備運輸車、砼泵車、裝載機、土方車輛、汽車吊、項目部及各隊伍管理人員乘坐車輛、其他駛入施工便道的施工車輛。

  中鐵一局集團有限公司

  廈成高速公路漳州段a4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20xx年6月

車輛管理制度10

1、客運車輛應符合《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法》(GB18565)和《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97)等有關規定等有關規定,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證照齊全有效。

2、堅持預防爲主和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原則,對客運車輛實行擇優選配、正確使用、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適時更新和報廢的全過程綜合管理。

3、公司車輛維護按本單位的《車輛各級維護制度》執行並組織實施。日常維護應在每日發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後進行,由駕駛員負責實施。

4、客運車輛按照《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範》(GB/18344—20xx)要求進行一級、二級維護,特殊車輛應參考車輛生產廠家提供的里程數據進行,由公司修理廠負責實施。

5、客運車輛的各級維護必須按規定的維護項目進行維護,不得拖期和漏項。

6、公司修理廠作爲本單位車輛回場停放和日常維修的工作場所,不停放在公司修理廠的車輛應返回單位規定的其他場所統一停放。

7、公司報廢車輛不能轉讓或移作他用。嚴禁非法改裝、拼裝車輛。

8、客運班車應嚴格按照覈定的線路、站點運行,不得私自變更。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車輛管理制度11

爲了加強住宅小區機動車輛管理,維護小區的居住環境,確保機動車輛出入有序,創建和諧平安小區,格瑞物業管理公司在制訂廣潤翰城機動車輛出入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租用地上車位車輛管理:

1、各車主到格瑞物業管理公司辦理臨時地面停車位租用手續,繳費後領取通行證。臨時地面車位租用費600元/年。(地上車位租用本着先到先辦,組滿爲止)

2、車輛進出小區時,保安員認通行證對車,無通行證或通行證與車牌號不符者,保安人員有權禁止該車輛進入、停放。

3、車主應保管好通行證,如有丟失或損壞,車主要立即報告保安主管,及時補辦通行證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車主自負。

二、租用地下車位車輛管理:

1、各車主到格瑞物業管理公司辦理臨時地面停車位租用手續,繳費後領取通行證。臨時地面車位租用費100元/月,按月辦理智能卡,按指定位置停放在地下車庫。

2、車輛進出小區時,保安員認通行證對車,無通行證或通行證與車牌號不符者,保安人員有權禁止該車輛進入、停放。

3、車主應保管好通行證,如有丟失或損壞,車主要立即報告保安主管,及時補辦通行證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車主自負。

三、臨時進出車輛出入管理:

1、臨時進出車輛進入小區前要進行登記,領取臨時通行證簽字確認後方可進入。

2、臨時進出車輛必須接受保安人員指揮,不得隨意佔道停放,不得佔用固有車位。

3、臨時進出車輛停放按2小時免費,超過每小時2元,超過4小時按全天4元/天收費。

4、當日臨時車位已滿時,無車位車輛將不允許在小區內停放。

車輛管理制度12

大隊各科室、中隊:

爲進一步完善大隊車輛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爲行政執法工作服務,按照落實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結合大隊目前管理現狀,經大隊長辦公會議決定,現對大隊汽車和電瓶車的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車輛使用與保管

(一)汽車

⒈大隊現有汽車7輛,根據安排,車牌號應詳細。浙HC1985、浙HC3203、浙HV6026、浙HC0008由大隊部、辦公室統一安排使用,浙HC3177由規劃中隊作規劃巡查使用、浙H5167S由一中隊使用,浙HC1013由二中隊使用。

⒉每輛車應固定汽車駕駛員1名(駕駛證複印件報辦公室及車隊長備案)。車隊長必須建立專項臺賬,詳細記錄車輛里程、保養、維修和油耗情況。

⒊嚴禁未經批准,擅自用車。本單位車輛一般情況下不得外借,涉及到上級部門調用單位車輛時,需向大隊主管領導批准方可安排。

⒋車輛必須定點停放。用車前,應當先檢查車況,覈對登記簿記載的公里數,如發現不符及損壞等情形,應向辦公室報告,並在車輛臺賬上註明。

⒌大隊所有車輛,必須服從大隊的統一調度。如遇特殊情況需交換用車的,應嚴格做好車輛車況的交接手續,如出現責任不清,交接雙方各負50%責任。

(二)執法電瓶車

1.各中隊執法電瓶車應固定專人負責保養維護(專人必須上報大隊辦公室),對因駕駛或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壞的,由車輛責任人負責。

2.無特殊情況,執法電瓶車均應正常使用,並保持車容整潔,原則上一週清洗一次。

3.所有車輛在下班後必須全部進庫,不得將執法電瓶車作爲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4.駕車時,必須着制服、帶帽,保持城管隊員的形象。

二、車輛保養與維修

⒈出車前應認真檢查車輛車況,消除事故隱患,不得帶故障出車。

⒉所有車輛必須隨時保持車輛的整潔衛生,保持良好的車容車貌;汽車每天進庫前,必須整理車輛,搞好衛生。

⒊注意車輛的日常保養,因缺水缺油等人爲原因造成機件損壞的,車輛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⒋車輛有故障需維修的,須填報申報單報車隊長審覈,(500元以上金額須經主要領導批准)。維修時,車隊長到現場監督,如車隊長無時間,可派專人到現場監督;修理結束後監督人應認真核對修理工時、材料費用,確認無誤後方可簽字。弄虛作假的,所需費用由駕駛員本人承擔。需自購配件的,駕駛員應向辦公室說明,經主要領導同意後方可購買,否則所需費用不予報銷。

5.電瓶車每半個月要去指定維修點維護加水等。並做好維護登記報車隊長備案。

6.如電瓶車出現問題需維修,必須填報申報單報車隊長審覈(300元以上金額須經主要領導批准),經車隊長審批後方可到指定地點維修。

三、油耗管理

⒈汽車實行定點刷卡加油,大隊部將根據車輛油耗限額範圍內預衝一定卡值,再由車隊長分配給其他車輛預充值。

⒉各中隊應認真記載當月使用汽車基本情況,包括起始里程、油卡儲值餘額等數據,每月最後一天予以統計交大隊辦公室,大隊辦公室彙總後報主管領導審覈。

⒊未經領導批准嚴禁用現金加油,否則費用自己承擔。

四、安全責任

⒈汽車駕駛人員必須持證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嚴禁酒後駕車,杜絕闖紅燈、超速行駛、強行超車等違規行爲,如有違章違規違法行爲,責任自負。

⒉執行公務時,要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嚴禁亂停亂放。

⒊不得將執法車輛交給非核定(指派)駕駛員駕駛,嚴禁在出車途中,繞道辦私事。

⒋無特殊情況,不得將車輛停放在賓館、酒店及其他娛樂場所,不得擅自開車回家。凡被上級機關查獲或被新聞媒體曝光的,將從嚴處理,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⒌駕駛員每年都要與大隊簽訂車輛安全責任書。

大隊將對執法車輛的使用情況列入考覈內容,定期進行檢查或抽查。

車輛管理制度13

1.自行車、電動車進入校園不得騎行,一律停放在指定車棚內;學生的自行車、電動車每學期初要在德育處辦理過登記、領牌、交費(根據市物價局制定的標準)後才能進入校園;

2.私家車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公務用車和學校公車方能進入校園停放;

3.學校根據校園實際情況,選擇合理位置設立停車場地,進出校園的機動車輛必須按照規定就近有序停放;

4.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均不得進入師生活動密集的教學、運動及生活區域,不得停放在教學、運動、生活區及交通幹道上;

5.加強機動車輛進入校園的管理,由門衛及值班領導共同負責,外來車輛和接送學生的車輛均不得進入校園內。

保證校園安全、教學有序是學校的重要工作之一,以上制度要求全體師生必須嚴格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總則

爲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儘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駕駛公務車員工。

第三條車輛管理

(1)公司公用車輛的管理、調度、保養、維護、費用覈算,以及車輛的證照保管、年審及保險辦理等均統一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所有公用車輛的鑰匙統一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保管或由辦公室指定的車輛管理負責人保管。

(2)車輛調度實行急事、特事優先使用、先申請先用、外出同路並用的原則。盡力保證各部門工作需要及急事急辦者的必要用車。目前公司有三輛公務車,公務車的各類證照由車隊的直屬上級統一保管,各種稽覈事務由車隊上報直屬上級後派人員辦理,車隊隊長負責監管維修、檢驗、清潔等。

(3)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於事前上報總經辦,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派車。如不按規定辦理申請,禁止派車。

(4)使用公務車須填寫《用車通知單》,使用前應覈對車輛里程錶和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後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加郵費、過路費、維修保養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辦公室每

1月統計整理並不定時抽查,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並給予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次犯錯者應給予處罰,並停止其使用權利。

第四條車輛使用

(1)公務車嚴禁私自租借給非本公司人員。公司以外單位或客戶個人借調公司車輛,須由行政辦公室調度,經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借用。

(2)公務車由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如司機不在,駕車員必須持有合法駕照。

(3)使用人於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後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負責。

(4)駕駛員須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

(5)駕駛員禁止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罰款(經公司特許者例外)。

(6)車輛應停放於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員賠償損失,並處以罰款。

(7)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車門,防止車輛被盜。

(8)駕駛員應文明駕車,嚴禁疲勞開車,嚴禁酒後駕車。

(9)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維護車輛的清潔乾淨。惡意破壞車輛機件、外觀者,給予重罰。

(10)爲私人目的借用公務車也須填寫《用車通知單》,註明“私用”,並上報總經辦,經總經理簽字後纔可使用。

(11)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全部由使用2人負擔。

(12)公司車輛修理,須經辦公室覈准,並開具《車輛維修單》,明確維修項目,駕駛員憑《車輛維修單》,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廠修理(除特約維修外)。因故未在指定點修理的,應說明正當理由(報銷前應經辦公室覈准),否則,不予報銷修理費用。

(13)車輛修理後,駕駛員應對修理項目作詳細覈對,確保無誤後簽證。修理費用由辦公室負責,經總經理和專管員審覈後,並報財務室結算。車輛維修謹防小故障大修,無故障送修,以及弄虛作假等行爲,一經發現,嚴格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14)駕駛員對車輛修理應作合理安排,儘量利用休息日、節假日修車,以確保平時工作用車需要。

第五條車輛保養事宜

(1)每輛車行駛滿5000公里須做一次保養,車隊負責對每輛車做詳細記錄,車輛需要保養時車隊隊長鬚向直屬上級領導申請,總經理簽字後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

(2)車輛的油費報銷和維修費、保養費及清洗費報銷須有相關憑證,總經理審覈簽字後方可報銷。

(3)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損耗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元時,應與總經辦聯繫請示。

(4)如由於駕駛員於行駛途中使用不當或者車隊疏於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維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員或車隊負責人負擔。

第六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1)無照駕駛引發的一切後果由駕駛員承擔,並給予罰款和免職處分。

(2)私自將車輛租借給他人使而造成的一系列後果(如交通事故),經查明後,由當事人自行承擔,並給予罰款和免職處分。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員承擔。

(4)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並即與公司領導聯絡協商處理。

(5)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員於公司共同負擔。

(6)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員與公司協商後共同負擔。

第七條如有員工違反以上禁止事件,參照《黔西南州嘉瑜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員工獎懲制度》進行處理。第八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九條附配車人員配車規定

配車人員配車規定爲規範配車使用人正確使用其享有的配車權益,明確配車使用人配車使用過程與公司的權利義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車輛所有權歸公司,配車使用人是屬於享有配置個人用車的公司管理層人員,配車使用人只享有車輛的使用權,在使用車輛過程中必須服從公司管理和車輛的調配。

配車使用人所配車輛車牌型號爲:

二、配車使用人用車年限按其在公司任命的管理崗位確定,離職或者不再擔任管理職務,所配用車歸還公司。

公司領導特別授意收回或者調配車輛,配車使用人必須服從。

三、配車使用人應嚴格按照下列使用規則享用配置車輛:

1、配車使用人車輛使用過程中,車輛費用劃分:

1.1屬於沒有業務提成(包括生產部後勤保障車輛)配車使用人配車費用劃分:公司承擔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車船使用稅,公路交通規費,保險費,油料費,過路費,車輛正常磨損、維修、保養費;配車使用人承擔其它用車產生的費用。

1.2屬於有業務提成配車使用人配車費用劃分:公司承擔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車船使用稅,公路交通規費,保險費,油料費,過路費;配車使用人承擔車輛維修、保養等其它用車產生的費用。

1.3配車使用人必須如實報銷過路費和油料費,不得虛報。

2、每月的最後五日內,必須把車輛開回公司由辦公室進行全面的檢查,並對里程數和車況登記備案,根據里程數審計油料費和過路費報銷情況,如出現明顯超支或虛報現象,公司有權處罰配車使用人。

3、配車使用人必須愛護所配車輛,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維護及維修。如公司檢查出車況不佳等情況,配車使用人需將配車按流程送至維修廠進行維修,一切費用由配車使用人承擔。如有兩次檢查不合格,公司有權強制將車輛送修理廠進行維修,一切費用由配車使用人承擔。

4、配車使用人車輛離開公司所在地區範圍之外必須通知公司辦公室,並在出發前檢查車況後方可出行,車輛外出期間如發生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通知保險公司和公司辦公室,以便於及時處理,及時解決,凡在第一時間未通知保險公司而出現後果,所產生的費用一切由配車使用人自負。

5、配車使用人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損壞車輛GPS功能內外設施,如有發生,公司有權處罰配車使用人。

6、配車使用人所使用車輛原則上是個人及所屬部門使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配車使用人必須遵守公司相關車輛管理規定及要求。

7、配車使用人在接車前須認真檢查車況,並與公司相關人員共同填寫《車況交接表》。

四、違規與事故處理

1、配車使用人在使用公司配置的車輛時必須遵紀守法,嚴禁做損害公司形象或違法的行爲,否則由配車使用人全權承擔責任及損失,並交相關部門處理。

2、配車使用人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如有違法行爲由配車使用人自負,罰款金額公司一律不報銷。

3、配車使用人要嚴守交通法規,不開英雄車,嚴禁酒後駕車,如有違反,產生的一切後果由配車使用人自行承擔。

4、配車使用人不得將車輛借給與公司無任何業務關係、無隸屬關係的其他人員或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如有違反除收回車輛外,若發生事故、違規、損毀、失竊等一切責任由配車使用人承擔。

5、配車使用人執行公司任務中發生交通事故,經交警判決,公司根據裁定書鑑定事故責任輕重、主次與配車使用人劃分損失。

6、配車使用人本身操作失誤而負主要事故責任的,經保險公司所賠付的以外部份,其差額由駕駛人員與公司協商後共同負擔。

7、配車使用人本身只負次要責任或連帶責任的,除保險公司所賠付以外部份,其差額由駕駛人員與公司協商後共同負擔。

8、事故賠償資金可以先由公司全部支付,配車使用人承擔部份在工資中扣除。配車使用人違反交通規則,造成違章罰款,罰款費自理。

9、未經批准,私自駕車外出,若發生交通事故,一切損失由當事人承擔。

10、配車使用人發生交通事故潛逃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係,並報公安機關輯辦。

11、由於駕駛不慎造成的交通責任事故,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根據交警裁決的我方損失承擔情況,由當事人全額支付修理費。

五、本規定在配車使用人簽字後,統一由公司辦公室存檔保管。

車輛調配發生改變後本規定自行失效。以上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配車使用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車輛管理制度15

一、監督檢查對象

全區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半掛牽引車以及重型載貨汽車(總質量爲12噸及以上的普通貨運車輛)。

二、監督檢查內容

(一)道路運輸企業是否使用交通運輸部公告的通過標準符合性技術審查的系統平臺和車載終端,系統平臺是否向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二)監控平臺是否接入聯網聯控系統、是否按規定上傳道路運輸車輛動態信息;是否建立或者有效執行交通違法動態信息處理制度、對駕駛員交通違法處理率高於90%;

(三)是否按規定配備專職監控人員。

三、監督檢查方式

(一)現場檢查:各級運管機構要在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經營場所開展日常性的執法活動;

(二)定期檢查:配發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證年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審驗、《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包車客運經營許可證明》、《車輛營運證》等到期換證;

(三)根據需要開展暗訪和第三方檢查;

(四)舉報投訴檢查:根據投訴舉報開展監督檢查。

四、監督檢查措施

(一)到經營者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二)查看有關道路運輸證件;

(三)查看相關管理制度及其落實情況;

(四)檢查相關動態監督管理臺賬;

(五)收存車載終端安裝證明。

五、監督檢查程序

(一)監督檢查的檢查記錄應當存入經營業戶檔案。

(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社會個人或者組織舉報的未接入符合標準的、通過省運管局備案的平臺,應當及時覈實、處理。

(三)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進行監督檢查必須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時不得少於兩人。

(四)運管工作人員檢查時必須出示有關證件,應當有被檢查人或者見證人在場(暗查時除外)。應注意儀容儀表,言行舉止得體、文明,使用執法規範用語,禮貌待人。

(五)運管工作人員對依法查閱、複製的材料或者被檢查人報送(提供)的材料中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等涉及商業祕密的,應當爲其保密,不得泄露。

(六)運管工作人員實施監督檢查,不得防礙被檢查人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檢查人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七)檢查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參加檢查的人和被查人或者見證人簽名或蓋章。被查人或者見證人拒絕簽名、蓋章,應當在筆錄上註明。

(八)被查人有違法、違章行爲或者未按承諾的條件從事被許可事項活動的,運管工作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並且應對執行(改正)情況進行跟蹤:

1.違法、違章行爲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法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根據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罰決定。

2.未按要求配備安全監管人員、履行監管責任的,應當責令限期(立即)改正或者採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義務,作出相應的處罰決定。

3.未建立或者未有效執行交通違法動態信息處理制度、對駕駛員交通違法處理度低於90%的,作出相應的處罰決定。

六、監督檢查處理

根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作出如下處理:

(一)通報並責令整改;

(二)不予發放《道路運輸證》;

(三)不予審驗《道路運輸證》;

(四)罰款;

(五)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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