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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浴室摔倒法律責任

來源:女友組    閱讀: 2.1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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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浴室摔倒法律責任,在我們的生活中大家應該對法律方面的問題不陌生,其實大部分我們私下不能解決的問題都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的,以下了解老人浴室摔倒法律責任。

老人浴室摔倒法律責任1

老人浴池摔倒,浴池有責任嗎

需要看具體情形

如果浴池有責任則要賠償。

例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浴池應當賠償摔傷顧客的醫藥費。因爲浴池未進行地面保潔工作,沒有采取防滑措施而導致顧客發生意外事故,這就是浴池的過錯,所以要承擔部分責任,賠償顧客損失。如果在浴池採取了必要的措施,盡到照顧、保護顧客義務的情況下,發生摔倒跌傷事故,就沒有過錯,可以不賠償。

山東一大爺浴池摔倒索賠被拒,法院:浴池擔責80%,大爺自擔20%

“大爺不講誠信,隱瞞80歲高齡,在大衆浴池洗澡摔倒,後果自負!”山東煙臺80歲的徐大爺花了8塊錢在離家不遠的一大衆浴池洗澡,不想卻意外摔倒而受傷,他爲此要求浴室賠償78716.54元。但50歲的浴室老闆卻不樂意了,他認爲是大爺自己來洗澡摔倒的,和浴池無關,因此堅決不同意賠償。

雙方一時僵持不下,爲此對簿公堂。法庭上,浴池的經營者李老闆稱,本案的背後實際是大爺的子女都不願意承擔醫療費,準備以此賺錢爲目的,才把他告上法院,他是不會同意賠償的。

李老闆稱,按照法律規定,浴池一方只有在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情況下,才應承擔責任。沒有盡安全保障義務體現在兩點:1、設施不合格。2、沒有盡到警示義務。

李老闆是這樣介紹自己浴池的:整個浴池是按照數安檢部門的規定配置的,質量完全符合標準,防滑地磚,防滑拖鞋配備齊全,經過驗收,浴池才營業,裝備上沒有任何瑕庇。

李老闆稱,按照安檢部門的要求,浴池張貼了各類的安全警示,其中針對老年人的警示是“老人沒有家人陪護禁止進浴池,否則後果自負”。

“洗不洗澡是你的權利,你可以選擇不洗,回去找家人陪護,你非要自己洗澡,你自己承擔責任。”他說,徐大爺是一個正常的老年人,有敏銳的思考能力,健康的體魄,走路虎虎生風,看上去只有65歲左右。

李老闆認爲,徐大爺從外表上看,不算真正意義上的老人,別人無法猜測和判斷他的真實歲數,總不能查看每個洗澡人的身份證,澡堂沒有這個權利。而且,澡堂只收8塊錢的浴資,澡堂沒有義務、也沒有能力找專人“陪浴”。沒有人陪浴,是大爺自身的責任,也是大爺子女的責任,和浴池經營者何干?

洗澡時,年輕人也可能滑倒,不能因爲徐大爺是老年人,澡堂就要賠償,洗澡面前人人平等,只要安全保障義務到位,無論年輕年老,經營者都不需要賠償。

李老闆請求法院審查李大爺本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是否識字,如果他具備完全行爲能力,看懂警示牌,看懂警示語言,還要“硬闖”洗浴,其責任應該自負。

老人浴室摔倒法律責任

李老闆還建議法院,也應該審查浴池經營者是否有阻止老年人洗浴的權力,有無陪浴的義務,浴室不能進行身份登記,也不是“考古專家”能分辨洗浴人員的真實年齡,也不能陪浴,否則就是“掃黃打黑”的目標。

而且,本浴池浴資僅爲8塊錢,徐大爺卻提出了相當於近萬人浴資的賠償,兩者之間明顯不平衡,構成顯失公平。

如果個別別有用心的老年人需要更換“股骨頭”,找一家浴池“碰瓷”一下,就可以解決手術費用,如果用道德綁架的方式來判決,那所有浴池豈不都成了待宰的羔羊?

最後,李老闆表示,徐大爺不講誠信,隱瞞80歲高齡,在浴池已經提醒、警示的情況下仍然自行進行洗浴,屬於自甘冒險的行爲,其責任應當自負。

看看這裏,一定有讀者暗自叫好:李老闆果然俐牙利齒,能言善辯。但殊不知,打官司講的是證據,論是法律規定,激揚文字並不會起到什麼作用。

首先,徐大爺的摔傷並不是碰瓷,碰瓷是無中生有,而本案中,徐大爺終身殘疾,實際發生了近2萬元的醫療費,4萬多元殘疾賠償金也是按照國家標準進行計算的,不能算作訛詐。

其次,法律上的“自甘風險”指的是體育活動,我國民法典1176條規定,自甘風險只限於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日常生活中的洗澡、逛超市等不適用“自甘風險”原則。

按照法律規定,公共場所的經營者具有安全保障的義務,此類義務除了體現在硬件設施外,還包括服務、安保、說明、勸告、提示、協助等軟環境上。

諸如“小心地滑”的警示,不僅要有標識,還要落在實處,採取措施,鋪設防滑墊,並及時把地面擦乾,這纔算是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

本案中,浴池明確懸掛了“老人沒有家人陪伴禁止進入浴池”,說明經營者很清楚老人進入的風險,徐大爺80高齡,浴池應該按規定不讓其進入,或者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但卻沒有做到阻止徐大爺進入或要求家人陪伴進行洗浴的安全提示義務,在管理上存在疏漏,應承擔相應責任。

更爲關鍵的是,李老闆聲稱在老人進入浴池之前曾經多次提示,但卻沒有證據證實,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其不利後果由自己承擔。

當然,浴池溼滑是常識,老人本人也應當加強防範意識,但他放任危險的發生而不慎摔傷,也應對自己的摔傷也負有過錯責任,可以依法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徐大爺本人自擔20%的責任,餘下的80%的責任由浴池承擔,一共是62973.23元。算了一下,李老闆要掏出7872人的浴資,才能填補上這個空缺。當然,成本還沒有算上。

老人浴室摔倒法律責任2

一、洗澡堂子摔倒了誰的責任

1、洗澡堂子摔倒雙方都擔責。浴室摔倒屬於一般侵權,適用過錯責任原則。顧客在浴室消費過程中摔倒如浴室,未提供證據證實其盡到了完善的保護義務。遇事應對顧客因摔傷所產生的合理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如果顧客作爲成年人,其在洗浴場所消費更應盡到謹慎的注意義務,其本人也應自負一部分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羣衆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爲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老人浴室摔倒法律責任 第2張

二、消費者如何維權

消費者維權途徑如下:

1、與經營者協商解決糾紛;

2、投訴;

3、調解。可以申請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4、仲裁。仲裁解決的需要事先與經營者達成仲裁協議;

5、訴訟解決。

老人浴室摔倒法律責任3

一、顧客洗浴摔傷責任怎麼劃分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作爲從事經營活動場所的商店,對於顧客必須承擔保障顧客安全的義務,如果疏於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爲導致了受害人的損害發生,其主觀上具有過錯,就必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對每一個顧客做出了告知,這也就是法律裏面的告知的權利和義務

依據《民法典》有關條款,商場應當賠償摔傷顧客的醫藥費。因爲商場未進行地面保潔工作,沒有采取防滑措施而導致顧客發生意外事故,這就是商場的過錯,所以要承擔部分責任,賠償顧客損失。如果在商場採取了必要的措施,盡到照顧、保護顧客義務的情況下,發生摔倒跌傷事故,商場就沒有過錯,可以不賠償。

老人浴室摔倒法律責任 第3張

3、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4、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羣衆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二、摔傷消費場所該怎麼做

顧客在商場購物,商場應該提供安全的服務,如“小心地滑”“易碎勿碰”等,避免消費者誤會。商家應對顧客受傷負責。關鍵在於商場是否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如果未盡到,需要承擔與之未盡到義務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就不需要賠償。

根據法律對顧客滑到摔傷責任劃分的規定來看,當顧客摔傷後應該及時觀察該消費場所的安全保障和安全提示是否到位,也可以向該場所索要一份監控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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