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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合作協議15篇

來源:女友組    閱讀: 1.0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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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飲合作協議,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合作協議15篇

餐飲合作協議1

甲 方: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 方:

地 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入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由甲方提供經營場所三層樓房,乙方以入股形式投資餐飲 588000元,佔股份的50%。

第二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2、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間一次性入股588000元;

2、甲方不參與任何事宜,由乙方全權處理;

第四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店內桌面菜單;

3、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第五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飯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爲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入股資金588000元;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爲3年。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餐飲合作協議2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發揮和利用各自的資源優勢,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餐飲項目展開合作。本着共贏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甲、乙雙方達成的合作框架協議如下:

一、合作具體內容

(一)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等。

(二)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項目全滿完全時止。

(三)甲方負責事項

1、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餐飲項目前期的商務、技術諮詢工作,積極配合乙方進行開展相關的業務活動,甲方有權瞭解客戶的相關信息資料。

2、甲方配合及協助乙方做好投標中的商務工作,提供此次餐飲項目所需的資質文件等資料,甲方有權瞭解餐飲項目投標內容中的相關情況資料,並有權對標書中虛假、隱瞞的商務、技術應答及承諾予與拒絕。

(四)乙方負責事項

1、針對此次合作餐飲項目,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開展業務工作,做好客戶公關工作,此餐飲項目所發生的公關應酬、標書製作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負責該餐飲項目投標文件的編寫工作,如需要甲方編寫投標文件的,則要收取加班費¥_____________元。

3、乙方負責提供該餐飲項目的投標保證金,並在投標的開標日前五天匯款到達甲方指定的賬戶上,否則,餐飲項目導致失敗甲方概不負責。

4、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開展與這次合作餐飲項目以外的其他業務。

5、乙方不能使用甲方的資質原件作爲質押或擔保用途,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後果。

6、第一次與甲方合作的公司,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副本、主要資質證書複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公司最近的財務年度報表、公司簡介和主要業績、合作餐飲項目情況等複印件備案。

7、乙方不得無故不與客戶簽訂餐飲項目合同,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投標保證金,並追究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二、合作餐飲項目的利潤分成

1、甲方收取該餐飲項目投標總金額_____________%的作爲利潤。

2、該餐飲項目中除_____________%甲方應得利潤外,乙方還要承擔繳納本餐飲項目所產生的稅金,剩餘的利潤歸乙方所有。

3、若此餐飲項目不中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該餐飲項目的資料費和諮詢費用¥_____________元。

三、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保證對本協議內容及有關事項保守祕密,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內容。不將因合作而知悉的對方信息用於餐飲項目外的用途。雙方只披露有關資料予與必須接觸和知道的員工,並保證本方員工不向第三方泄露。雙方不得再與第三方簽訂與該餐飲項目業務有關的類似協議。甲方提供的所有資質文件及證明文件,僅供本餐飲項目使用,未經授權,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提供和泄露。如有發現,且損害了甲方利益,將追究乙方的責任。

四、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爲: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爲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違約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協議期的總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項目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客戶資源。否則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項目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他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五、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六、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3

合夥人:甲(姓名),男,x年x月x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xxx(項目名稱),總投資爲x萬元,甲出資x萬元,乙出資x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x%、x%。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x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xxx(簽字)

合夥人:xxx(簽字)

x年x月x日

餐飲合作協議4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甲乙雙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飲項目。

甲方出資方式:金額: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_)

繳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資金額:金額:大寫________(小寫_______)。

繳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第三條 合夥企業管理方式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夥人委託甲方管理和經營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夥人權利。

2、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須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第四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十年,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條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企業虧盈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承擔,按甲方50%,乙方50%的分配份額進行分配享有承擔。

第六條 合夥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入夥與退夥事宜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本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書,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八條 爭議處理

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違約處理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爲,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協議解除的條件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爲,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一條 合夥終止財務清算

1、合夥終止後應當進行財務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返回合夥人的出資。按照以下順序清償:合夥人所欠聘用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債務。

3、清償後如有剩餘,按出資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的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擁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5

甲方:

乙方:

爲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爲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

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從XX年XX月XX日 至XX年XX月XX日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甲方出資 X萬元。乙方出資X萬元。

2.雙方的出資,於餐廳設立前十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雙方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爲:

① 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餐廳設立後,享有20xx元/月的工資;

④ 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參予經營管理;

②餐廳設立後,享有20xx元/月的工資;

③負責會計職務。

第六條 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爲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並經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爲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②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其他

1、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 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xxxx年xx月xx日

餐飲合作協議6

甲方(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甲乙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___餐飲品牌,爲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營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第三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

乙方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_______________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雙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合夥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四條、財務管理

1、統一財務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須經另一方股東或股東代表簽字確認方可憑票實報實銷;私事費用、私人開支、其它股東或股東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關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公事報銷、進、銷、存、所有相關業務收入、支出費用做帳必須憑原始單據、憑證方可報銷,以備股東隨時查閱。

2、有關本餐廳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動用,必須經雙方最高直接股東協商決定同意並簽字認可方可有效執行。

3、如本餐廳經營盈利則按股東實際持有股份來分紅。

4、如本餐廳發展需要、或融資新增股東必須經原創股東協商簽字方可執行,有關本餐廳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動用必須經過股東大會通過,股東大會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來通過決議,方可執行,否則視爲無效處理。

5、股東管理者代表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6、共同投資人可以對股東管理者代表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7、在管理現金及備用金時,不得挪作他用,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爲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7

甲方:

乙方:

爲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爲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爲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甲乙雙方以合作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作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作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 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 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 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爲甲方享有;

⑤ 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作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爲合作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爲:

① 對外以合作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 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 支付合作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着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託顧問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作期間

①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作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佈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製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係,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彙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作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作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作期限內經營與合作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作期限內在與合作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作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爲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作。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作簽訂合同。

⑨合作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着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作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後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作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爲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作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合作第一年內不得退夥。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作第一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作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爲限將其在合作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作期屆滿;②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作或合作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8

甲方:

乙方:

爲了結合兩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兩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爲合作伙伴,現就兩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兩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止,並僅限於兩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爲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甲乙兩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兩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兩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 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 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 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爲甲方享有;

⑤ 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兩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爲:

① 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 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 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着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託顧問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夥期間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夥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佈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製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係,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彙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夥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夥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經營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在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夥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爲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夥。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⑨合夥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着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後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爲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夥第一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兩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爲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兩方在合夥或合夥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第十一條 甲乙兩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兩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9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願的前提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將其所有的餐飲店與乙方進行合作,即交由乙進行全權經營管理的相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本着整合彼此優勢資源,利益共享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歡餐飲店全權交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所有經營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經營出現盈利時,乙方享有約定的盈利份額。

二、合同期從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爲表示雙方合作的誠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營運,甲方應交給乙方經營流

動資金¥__________元,保證正常的經營運作。

三、合作的方式:

1. 甲方擁有閤家歡餐飲店所有權,全權交由乙方進行經營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權、物料進購、出品管理、策劃及對外宣傳推廣等營運管理權。

2. 店內所有資產(含用具、餐具等)將交給乙方支配、使用。

3. 利潤分成:合作期內盈利按7:3分成,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每月15日前結算並進行分配.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對門店擁有歸屬權,對外名譽權。是工商及稅務機關所登記的所有人及責任人。所有相關經營活動所需的證照由甲方負責。

2、 甲方有權瞭解和知曉合作過程中的經營情況,有權提出合理建議及意見,乙方應重視甲方的建議和意見。

3、 甲方對餐廳的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甲方委派財務監督人員,對財務收支情況時行監管。

4、 甲方不直接參與餐廳的經營管理事務,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議及意見可以向乙方單獨提出。

5、 甲方有義務支持乙方的所有經營行爲,充分保障乙方正確合理經營活。不參與餐廳的人事、進貨、宣傳推廣的具體行爲。

6、 按國家法律準時足額的將員工的工資、社保及相關員工福利待遇交給乙方支付給員工。

7、 甲方應按時承擔餐廳的所有經營費用(含人工、租金、水電費、工商稅務等相關經營費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盈利應得的份額。

2、 乙方對餐廳享有絕對的經營管理權,包括:經營策劃、人事管理、出品、物料採購等。

3、 工作人員由乙方聘任;所有人員由乙方進行培訓、管理及調配。

4、 乙方保證在正式合作後起6個月內將餐廳經營業績達到盈利狀態。

5、 乙方將誠信、用心的做好經營管理活動,儘快將餐廳達到盈利狀態。

6、 乙方將誠信經營,如因乙方不當行爲給餐廳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六、合作正式開始後在6個月內如沒有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雙方進行財務清算後,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權,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現盈利,將提取利潤的10%作爲經營管理基金後按7:3分成,以每月15日結算並分配完畢。經營管理基金由乙方負責保管、管理,用於改善餐廳員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滿沒有用完的將按7:3分成處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況由甲方承擔責任:

1、 合同期內如果出現勞資糾紛或工傷事故的。

2、 合作期內非乙方及員工原因所發生的食物中毒的。

3、 因經營過程中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的經濟糾紛或訴訟的。

4、 員工非故意行爲造成損失的。

十、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否則應賠償乙方由此發生人工等相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違約責任,雙方不得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作出一切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合同的終止:

1、 雙方不續約的前提下,合同期滿將自動終止。

2、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3、合作期進行6個月內如未能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在付清員工工資並經雙方清算後,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4、 如遇不可抗力(地震、颱風、政府行爲、戰爭、暴動等自然災害或政局動盪之不可抗力)的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實現的。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10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爲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爲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認同格蘭仕文化;

2、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餐廳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餐廳加盟費元;

2、乙方不參與甲方__餐廳經營;

3、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__餐廳餐廳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__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餐廳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__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乙方製作部分關於__宣傳單頁、海報;

9、乙方在媒體上對__餐廳給予宣傳推廣;

10、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合作期間甲方承擔餐廳內、餐廳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__餐廳專業指南》);餐廳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__餐廳專業指南》及附件;

3、餐廳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__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__,開發適當特色的__新菜系;

4、餐廳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餐廳內張貼乙方有關__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__宣傳品;

6、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餐廳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爲GALANZ產品;

7、應在餐廳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餐廳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__餐廳”,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年,甲方美食餐廳停止經營的;

3、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爲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__餐廳,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餐廳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__餐廳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爲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爲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公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11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地點、經營項目及範圍

1、合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項目及範圍:餐飲產品的研發、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夥債務。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1)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3)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照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夥期限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____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進行分配。(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__份,送登記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

餐飲合作協議12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鑑於乙方對甲方開辦的茗香薈飯店的貢獻及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也爲了使甲、乙雙方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同意甲方以虛擬股(乾股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一、名詞定義(除非本協議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虛擬股(乾股:指店(個體經營者名義上的分紅比例,虛擬股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店(個體經營者年終淨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等。

2、分紅:指甲方年終稅後可分配的淨利潤。

二、分配方式

1、甲方在協議期限內,每年分配給乙方共25%的虛擬股(乾股,即甲方將年終稅後淨利潤的25%分給乙方。

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爲甲方年終稅後有可分配的淨利潤,如果當年虧損則沒有分紅。

3、乙方取得的甲方虛擬股(乾股分紅比例,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但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該虛擬股(乾股分紅比例,沒有任何實際股份作爲分紅依據,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紅,僅僅是甲方的單方面獎勵,與股權無關;乙方不能據此認爲在甲方有相應25%的股權,不得以此虛擬股(乾股對外作爲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乙方亦不能以其虛擬股(乾股要求甲方折成現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購。

4、乙方提前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或者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職的,或者其他任何因爲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離職的,基於本協議的獎勵性質,雙方認可:乙方無論何種原因離開甲方,則本協議自動失效。如前一年已進行了分紅,前一年的分紅不用退還,但當年的分紅不再分配給乙方,其分配比例歸甲方所有。

三、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獲得虛擬股(乾股無需進行實物、土地使用權、貨幣、有價證券等的投入。

2、乙方需保證勝任並積極完成甲方的工作,積極努力爲甲方創造利潤;

3、在執行協議過程中,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或其附屬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甲方合作期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從事或爲他人從事與甲方構成競爭的業務。

5、協議生效後,乙方在甲方有一定話語權,並非絕對權;若遇甲方人事、發展方向等相關問題必須事先商量,再做定奪。否則解除合作協議。

6、甲乙雙方對甲方的盈虧狀況進行監督,每月一小節,每季度中結,年終總結,以統計出實際可分配的稅後淨利潤。乙方對甲方所報的合理開支應充分尊重,予以認

可,若有遺漏,允許甲方在分配之前補充。年終稅後可分配的淨利潤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

四、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期限爲 1年,從20xx 年06 月01 日起至 20xx年 05月 31日止。

2、協議到期終止後,甲方根據協議期限內的經營情況決定是否簽署新的虛擬股(乾股分紅協議;若有所盈利則合同繼續履行,否則協議自動失效。

五、協議解除情形

1、因乙方工作不稱職或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權依法提出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並終止本協議。

2、乙方在本協議期限未滿前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並經甲方同意的,雙方可解除勞動關係,本協議同時終止。

3、除以上兩款規定外,在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解除,本協議也隨之終止。協議終止後的其他事項按本協議第二條第4款的規定處理。

4、本協議終止後,本協議第六條的規定甲乙雙方仍須遵守。

六、保密義務

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虛擬股以及分紅等情況,除非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許可。若乙方故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協議內容,則需向甲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七、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相關爭議,雙方應爭取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規定

1、本協議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1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應乙方要求,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加盟連鎖經營,實行甲方連鎖店統一管理,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加盟店名稱、地址及經濟性質:

店名:

負責人:

地址:

面積: 平方米

經濟性質:個人獨資,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經營方式:

1、由甲方提供商號及相關無形資產,乙方負責提供營業場所及其相關的營業設施、人員、實行連鎖經營,統一管理。

乙方使用甲方招牌商號,必須統一式樣、規格、顏色、選材等。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統一的企業形象設計、標識、人員培訓、業務廣告、促銷和新產品推廣活動,並提供市場和價格信息。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形象、信譽。

3、乙方系加盟經營,在加盟期內甲方只擔負質量管理、藥品配送責任,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虧損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須依法經營,獨立照章納稅,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並獨立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經濟責任。

三、經營管理費及保證金

1、甲方對乙方的商品進銷存及商品質量、物價、經營管理、人員素質培訓等方面進行服務,乙方需每年支付 元的經營管理費,經營管理費於協議簽字生效時付清,以後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2、乙方向甲方交付經營保證金 元,於首次進貨前一次付清。協議期滿終止,如無違約、違法的,保證金如數退回,保證金不計息。如乙方違約或違法經營執法部門查處罰款,由乙方承擔。違約金和罰款從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在十天內將保證金補足原有的額度。

四、經營管理:

1、甲方對乙方實行“五統一”(統一字號標識、統一經營理念、統一採購配送、統一質理管理、統一服務規範)連鎖管理,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和“五統一”原則。按照GSP規定和甲方要求配備必要的相關設施設備,統一着裝、佩戴服務證。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管理、商品質量、服務管理等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2、乙方應遵守公司質量管理制度、質量工作程序、加盟店管理辦法、嚴格履行GSP規範經營行爲,確保醫藥商品質量。不得在店內出現靜點的情況,如因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甲方確保配送的商品質量合格,並對所配送的商品質量負責。

不含乙方因保管養護不善、經營管理等原因發生的質量問題。

爲便於甲方配送中心及時準確開票、配送,乙方採購必須提前2天(少量急需品種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或電話、傳真、Email、QQ等方式上報公司配送中心電腦室開票,便於公司及時配送。乙方應在要貨單上寫明所需的商品名稱、規格、生產企業、數量、店名等。

4、乙方訂購的商品,不得無故拒收或退回。在不影響再次銷售的情況下、乙方可到配送中心調劑(調劑商品距離有效期應在6個月以上),但必須在商品進貨之日起二個月內,按門店退貨藥品管理工作程序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經甲方同意後辦理退貨手續。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及時退貨發生商品過期報損,損失由乙方承擔。

5、除質量原因及供應商通知退貨的商品退回配送中心外,配送後手中藥飲片、貴細中藥材一律不準退貨;中成藥、西藥、醫療器械等商品原則上不予退貨;確需退貨的特殊品種應先與公司業務部聯繫,在不影響再次銷售的情況下,經業務部簽字同意後,再按退貨程序處理。未經業務部同意,配送中心不予接收退貨。對甲方通知退貨的商品不及時退回,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品牌等無形資產損失的,甲方有權追訴,並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乙方應按所處地域實際情況適當調整零售價格,但不得高於國家牌價或低於配送成本價。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號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協議許可商號相似或變形的商號或標識。

8、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參加連鎖會議和公關活動及各種培訓

五、財務管理

1、乙方建立日常的進銷存商品賬,甲方財務建立商品貨款結算流轉賬。

2、乙方使用甲方統一的電腦進銷存軟件系統,需交納應用軟件購置費、安裝維護服務費等,所需費用按實計收。

3、乙方應建立財務賬目實行獨立覈算制度。

六、保密

1、乙方應將甲方各類管理制度及爲履行本協議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給他人。

2、乙方承諾在整個協議期內和協議期滿後三年內,不得將他所知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告知他人或組織。

七、違約責任

本協議所列條款,雙方均充分了解,系雙方完全自願。如有違約,按下列條件執行:

1、甲方嚴重違約,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主張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沒收乙方全部保證金,並賠償經甲方造成的損失。

1)有重大違法或重大違規事件發生;

2)詆譭、損害甲方企業形象或與第三方合作詆譭、損害甲方企業形象;

3)擅自降低服務質量或產品質量,被媒體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情況;

4)發生不接受甲方依據GSP及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等進行監督、指導、阻止甲方現場檢查,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在規定時間內不整改到位等不服從甲方統一管理的行爲;

5)不接受、不配合上級行政部門的監督及檢查,對上級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在規定期限內不整改到位,影響甲方聲譽的;

6)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支付管理費,應補足保證金而沒有補足的。

7)未經甲方允許將商號再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8)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本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協議期滿甲乙方都沒有提出不再合作的書面意見的,本協議合作期限自動延長一年,不再簽訂協議。

3、期滿後一方表示不再繼續合作的,不願合作的一方必須在期滿30日前書面告知對方。

4、合作期滿或一方單方解除合同後十日內,甲乙雙方需對合作期內債權債務進行清算。乙方應付結清合部債權債務,如乙方不能償還全部債務時,由乙方個人承擔無限責任。

九、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10日註銷連鎖門店的登記。

2、乙方應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5日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其他資料。

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連鎖門店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十、其它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或遇經營發生估計不到的情況需要更改協議條款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補充協議:

醫保費用由乙方先期墊付(醫保費用包括醫保正常費用及人事費用)共叄萬捌仟元整(38000.00)裝修、櫃檯、貨架等費用也由乙方先期墊付。乙方終止經營時辦理醫保費用由甲方付給乙方(包括醫保賬戶內附全部資金)裝修、貨架等費用。合理折價也由甲方收回。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合作協議1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爲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爲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

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甲方出資__________元。乙方出資__________元。

2、雙方的出資,於餐廳設立前十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雙方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爲: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餐廳設立後,享有________元/月的工資;

④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參予經營管理;

②餐廳設立後,享有________元/月的工資;

③負責會計職務。

第六條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爲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雙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並經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爲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其他

1、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15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三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餐飲品牌,爲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餐飲的經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合作經營項目:

門店名號:

經營地址:

第三條、合作期限

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合作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______人民幣元。

合作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______人民幣元。

合作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______人民幣元。

本合作出資共計____人民幣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作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作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作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作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作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雙方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作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作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作經營門店,與公司《管理諮詢協議》,委託該公司提供的管理諮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並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作經營門店,對外爲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作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作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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