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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的鑑定標準最新

來源:女友組    閱讀: 1.2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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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的鑑定標準最新,在我國的法律中,人們當傷害發生後,我們可以到公安機關申請傷情鑑定,傷情鑑定是有一定的標準的,達到這類傷情纔可以被認定爲幾級傷情,下面是輕傷的鑑定標準最新。

輕傷的鑑定標準最新1

一、顱腦、脊髓損傷

1、輕傷一級

a)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cm以上。

b)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5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24.0cm2以上。

c)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顱底骨折伴腦脊液漏。

e)腦挫(裂)傷;顱內出血;慢性顱內血腫;外傷性硬腦膜下積液。

f)外傷性腦積水;外傷性顱內動脈瘤;外傷性腦梗死;外傷性顱內低壓綜合徵。

g)脊髓損傷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礙(輕度)。

h)脊髓挫裂傷。

2、輕傷二級

a)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b)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0cm2以上。

c)帽狀腱膜下血腫範圍50.0cm2以上。

d)顱骨骨折。

e)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

f)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5.1.5 輕微傷

a)頭部外傷後伴有神經症狀。

b)頭皮擦傷面積5.0cm2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

c)頭皮創口或者瘢痕。

輕傷的鑑定標準最新

二、面部、耳廓損傷

1、輕傷一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6.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0.0cm以上。

b)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4.0cm2以上;多塊面積累計7.0cm2以上。

c)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明顯色素異常,面積累計30.0cm2以上。

d)眼瞼缺失相當於一側上眼瞼1/4以上。

e)一側眼瞼中度外翻;雙側眼瞼輕度外翻。

f)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超過1/2。

g)兩處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側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0.2cm以上。

h)雙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i)一側鼻淚管斷裂;一側內眥韌帶斷裂。

j)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30%以上。

k)鼻部離斷或者缺損15%以上。

l)口脣離斷或者缺損致牙齒外露1枚以上。

m)牙齒脫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損傷致張口困難Ⅱ度。

o)腮腺總導管完全斷裂。

p)面神經損傷致一側面肌部分癱瘓,遺留眼瞼閉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2、輕傷二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b)面頰穿透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c)口脣全層裂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d)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3.0cm2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5.0cm2以上。

e)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單純眶內壁骨折除外)。

g)眼瞼缺損。

h)一側眼瞼輕度外翻。

i)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

j)一側眼瞼閉合不全。

k)一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l)耳廓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m)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側鼻翼缺損。

o)鼻骨粉碎性骨折;雙側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併上頜骨額突骨折;鼻骨骨折合併鼻中隔骨折;雙側上頜骨額突骨折。

p)舌缺損。

q)牙齒脫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頜下腺或者舌下腺實質性損傷。

s)損傷致張口困難Ⅰ度。

t)頜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側上頜骨額突骨折除外)。

u)顴骨骨折。

三、聽器聽力損傷

1、輕傷一級

a)雙耳聽力障礙(≥41dB HL)。

b)雙耳外耳道閉鎖。

2、輕傷二級

a)外傷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癒合。

b)聽骨骨折或者脫位;聽骨鏈固定。

c)一耳聽力障礙(≥41dB HL)。

d)一側前庭平衡功能障礙,伴同側聽力減退。

e)一耳外耳道橫截面1/2以上狹窄。

輕傷的鑑定標準最新 第2張

四、視器視力損傷

1、輕傷一級

a)外傷性青光眼,經治療難以控制眼壓。

b)一眼虹膜完全缺損。

c)一眼重度視力損害;雙眼中度視力損害。

d)一眼視野半徑30o以下(視野有效值48%以下);雙眼視野半徑50o以下(視野有效值80%以下)。

2、輕傷二級

a)眼球穿通傷或者眼球破裂傷;前房出血須手術治療;房角後退;虹膜根部離斷或者虹膜缺損超過1個象限;睫狀體脫離;晶狀體脫位;玻璃體積血;外傷性視網膜脫離;外傷性視網膜出血;外傷性黃斑裂孔;外傷性脈絡膜脫離。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傷性白內障;外傷性低眼壓;外傷性青光眼。

c)瞳孔括約肌損傷致瞳孔顯著變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徑0.6cm以上)。

d)斜視;複視。

e)瞼球粘連。

f)一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或者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雙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或者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原單眼中度以上視力損害者,傷後視力降低一個級別。

g)一眼視野半徑50o以下(視野有效值80%以下)。

五、頸部損傷

1、輕傷一級

a)頸前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6.0cm以上。

b)頸前三角區瘢痕,單塊面積10.0cm2以上;多塊面積累計12.0cm2以上。

c)咽喉部損傷遺留髮聲或者構音障礙。

d)咽或者食管損傷,遺留吞嚥功能障礙(只能進半流食)。

e)頸總動脈血栓形成;頸內動脈血栓形成;頸外動脈血栓形成;椎動脈血栓形成。

2、輕傷二級

a)頸前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5.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b)頸前部瘢痕,單塊面積4.0cm2以上,或者兩塊以上面積累計6.0cm2以上。

c)甲狀腺挫裂傷。

d)咽喉軟骨骨折。

e)喉或者氣管損傷。

f)舌骨骨折。

g)膈神經損傷。

h)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徵象。

六、胸部損傷

1、輕傷一級

a)心臟挫傷致心包積血。

b)女性一側乳x損傷,喪失哺乳功能。

c)肋骨骨折6處以上。

d)縱隔血腫;縱隔氣腫。

e)血胸、氣胸或者血氣胸,伴一側肺萎陷30%以上,或者雙側肺萎陷均在20%以上。

f)食管挫裂傷。

2、輕傷二級

a)女性一側乳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導管損傷。

b)肋骨骨折2處以上。

c)胸骨骨折;鎖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胸鎖關節脫位;肩鎖關節脫位。

e)胸部損傷,致皮下氣腫1周不能自行吸收。

f)胸腔積血;胸腔積氣。

g)胸壁穿透創。

h)胸部擠壓出現窒息徵象。

七、腹部損傷

1、輕傷一級

a)胃、腸、膽囊或者膽道非全層破裂。

b)肝包膜破裂;肝臟實質內血腫直徑2.0cm以上。

c)脾包膜破裂;脾實質內血腫直徑2.0cm以上。

d)胰腺包膜破裂。

e)腎功能不全(代償期)。

2、輕傷二級

a)胃、腸、膽囊或者膽道挫傷。

b)肝包膜下或者實質內出血。

c)脾包膜下或者實質內出血。

d)胰腺挫傷。

e)腎包膜下或者實質內出血。

f)肝功能損害(輕度)。

g)急性腎功能障礙(可恢復)。

h)腹腔積血或者腹膜後血腫。

i)腹壁穿透創。

八、盆部及會陰損傷

1、輕傷一級

a)骨盆2處以上骨折;骨盆骨折畸形癒合;髖臼骨折。

b)前尿道破裂,須手術治療。

c)輸尿管狹窄。

d)一側卵巢缺失或者萎縮。

e)陰x輕度狹窄。

f)龜x缺失1/2以上。

g)陰x皮膚撕脫傷面積佔陰x皮膚面積30%以上。

h)一側睾x或者附睾缺失;一側睾x或者附睾萎縮。

2、輕傷二級

a)骨盆骨折。

b)直腸或者肛管挫裂傷。

c)一側輸尿管挫裂傷;膀胱挫裂傷;尿道挫裂傷。

d)子宮挫裂傷;一側卵巢或者輸卵管挫裂傷。

e)陰x撕裂傷。

f)女性外陰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0cm以上。

g)龜x部分缺損。

h)陰x撕脫傷;陰x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2.0cm以上;陰x海綿體出血並形成硬結。

i)陰x壁貫通創;陰囊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0cm以上;陰x內積血,2周內未完全吸收。

j)一側睾x破裂、血腫、脫位或者扭轉。

k)一側輸精管破裂。

l)輕度肛x失禁或者輕度肛x狹窄。

m)輕度排尿障礙。

n)外傷性難免流產;外傷性胎盤早剝。

九、脊柱四肢損傷

1、輕傷一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

b)一節椎體壓縮骨折超過1/3以上;二節以上椎體骨折;三處以上橫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c)膝關節韌帶斷裂伴半月板破裂。

d)四肢長骨骨折畸形癒合。

e)四肢長骨粉碎性骨折或者兩處以上骨折。

f)四肢長骨骨折累及關節面。

g)股骨頸骨折未見股骨頭壞死,已行假體置換。

h)骺板斷裂。

i)一足離斷或者缺失1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20%以上。

j)一足的第一趾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的任何二趾離斷或者缺失。

k)三個以上足趾離斷或者缺失。

l)除第一趾外任何一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m)肢體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5.0cm以上。

2、輕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經損傷。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e)肢體大關節韌帶斷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g)骨骺分離。

h)損傷致肢體大關節脫位。

i)第一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一趾缺失。

j)兩節趾骨骨折;一節趾骨骨折合併一跖骨骨折。

k)兩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關節脫位。

l)肢體皮膚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cm以上。

輕傷的鑑定標準最新 第3張

十、手損傷

1、輕傷一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未超過指間關節。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遠側指間關節。

d)一手除拇指外的環指和小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2、輕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十一、體表損傷

1、輕傷一級

a)挫傷面積累計達體表面積10%。

b)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0.0cm以上。

c)撕脫傷面積100.0cm2以上。

d)皮膚缺損30.0cm2以上。

2、輕傷二級

a)挫傷面積達體表面積6%。

b)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cm以上。

c)撕脫傷面積50.0cm2以上。

d)皮膚缺損6.0cm2以上。

十二、其他損傷

1、輕傷一級

a)IIo以上燒燙傷面積達體表面積20%或者IIIo面積達5%。

b)損傷引起脂肪栓塞綜合徵(不完全型)。

c)器質性陰x勃起障礙(中度)。

2、輕傷二級

a)IIo以上燒燙傷面積達體表面積5%或者IIIo面積達0.5%。

b)呼吸道燒傷。

c)擠壓綜合徵(I級)。

d)電擊傷(Ⅰo)。

e)溺水(輕度)。

f)各種損傷引起休克(輕度)。

g)呼吸功能障礙,出現窒息徵象。

h)面部異物存留;眶內異物存留;鼻竇異物存留。

i)胸腔內異物存留;腹腔內異物存留;盆腔內異物存留。

j)深部組織內異物存留。

k)骨折內固定物損壞需要手術更換或者修復。

l)各種置入式假體裝置損壞需要手術更換或者修復。

m)器質性陰x勃起障礙(輕度)。

在法醫對輕傷做鑑定的時候是有一定標準作爲參考的,而這些法醫鑑定輕傷標準就是小編帶來的上文。我們可以知道,對於不同部位的損傷,其輕傷的標準是不同的,同時還根據傷害的程度分爲了一級與二級。

輕傷的鑑定標準最新2

一、法醫輕傷鑑定標準

法醫鑑定輕傷標準其實就是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在處理相關傷害案件的時候,這個鑑定是很重要的。一般只有輕傷以上的傷害結果,才能對行爲人追究刑事責任。以下是法醫鑑定輕傷標準:1 一級

1.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1)持續性植物生存狀態;2)精神障礙或者極重度智能減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癱(肌力3級以下)或者三肢癱(肌力2級以下);4)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重度排便功能障礙與重度排尿功能障礙。

1.2 頸部及胸部損傷1)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Ⅳ級;2)嚴重器質性心律失常,心功能Ⅲ級;3)心臟移植術後,心功能Ⅲ級;4)心肺聯合移植術後;5)肺移植術後呼吸困難(極重度)。

1.3 腹部損傷1)原位肝移植術後肝衰竭晚期;2)雙腎切除術後或者孤腎切除術後,需透析治療維持生命;腎移植術後腎衰竭。

1.4 脊柱、骨盆及四肢損傷1)三肢缺失(上肢肘關節以上,下肢膝關節以上);2)二肢缺失(上肢肘關節以上,下肢膝關節以上),第三肢各大關節功能喪失均達75%;3)二肢缺失(上肢肘關節以上,下肢膝關節以上),第三肢任二大關節均強直固定或者功能喪失均達90%。2 二級

2.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1)精神障礙或者重度智能減退,日常生活隨時需有人幫助;2)三肢癱(肌力3級以下);3)偏癱(肌力2級以下);4)截癱(肌力2級以下);5)非肢體癱運動障礙(重度)。

2.2 頭面部損傷1)容貌毀損(重度);2)上頜骨或者下頜骨完全缺損;3)雙眼球缺失或者萎縮;4)雙眼盲目5級;5)雙側眼瞼嚴重畸形(或者眼瞼重度下垂,遮蓋全部瞳孔),伴雙眼盲目3級以上。

2.3 頸部及胸部損傷1)呼吸困難(極重度);2)心臟移植術後;3)肺移植術後。

2.4 腹部損傷1)肝衰竭晚期;2)腎衰竭;3)小腸大部分切除術後,消化吸收功能喪失,完全依賴腸外營養。

2.5 脊柱、骨盆及四肢損傷1)雙上肢肘關節以上缺失,或者一上肢肘關節以上缺失伴一下肢膝關節以上缺失;2)一肢缺失(上肢肘關節以上,下肢膝關節以上),其餘任二肢體各有二大關節功能喪失均達75%;3)雙上肢各大關節均強直固定或者功能喪失均達90%。

2.6 體表及其他損傷1)皮膚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90%;2)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輕傷的鑑定標準最新 第4張

二、法醫鑑定輕傷要多久出結果

法醫鑑定人在接案後,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將《法醫鑑定書》(除因功能性損傷需要有觀察傷情變化期限的)向辦案單位送出;疑難案件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法醫鑑定書》向辦案單位送出;如傷情複雜不易下結論,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向上級鑑定機構移送。法醫鑑定程序

1、法醫鑑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委託的鑑定。縣公安機關辦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傷害法醫學鑑定的,須委託縣公安機關的法醫進行初次鑑定,不得越權鑑定。

2、委託鑑定由辦案單位進行,不授理以個人名義委託的法醫學鑑定。

3、委託法醫鑑定前,公安機關辦案單位應當準備充分的鑑定材料,交由法醫對鑑定材料進行審查。案件受傷當事人應配合辦案單位提供病歷資料、檢查報告單、影像診斷資料(X片、CT等)等鑑定資料。

4、法醫應當對被鑑定人進行人身檢查,可以要求補充鑑定材料,有確定鑑定時機的義務。委託單位和被鑑定人應當配合法醫鑑定。

5、對行動能力嚴重受限的被鑑定人,辦案單位和法醫可以到被鑑定人所處的地點進行人身檢查。

6、辦案單位或案件當事人認爲法醫鑑定結論(或意見)理由不足、不全面、發現新的材料以及解答新問題,可以由辦案單位委託原作出鑑定的法醫進行補充鑑定。

7、案件當事人認爲法醫鑑定結論(或意見)有異議,可以向辦案單位申請委託上一級公安機關的法醫進行重新鑑定。

三、輕傷法醫鑑定程序是什麼

法醫鑑定是司法程序中有關技術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運用醫學、生物學、人類學及物理、化學等方面的知識對與人身有關的活體、屍體及生物物證等的檢驗鑑定工作,從而取得死亡原因、傷害程度、兇器種類、血型分析、事實確認等結論性意見。

具體流程如下:

1、提出要求鑑定的申請。技術鑑定分爲申請鑑定和委託鑑定兩種,當事人提出申請鑑定,單位委託鑑定。申請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並提供相關的資料。

2、繳納鑑定費。

3、受理立案。

4、作出鑑定結論。

5、書面通知鑑定結論。

輕傷的鑑定標準最新3

一、鑑定輕傷需要多長時間

1、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八條:“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2、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九條:“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

3、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複雜,一時難以進行鑑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

輕傷的鑑定標準最新 第5張

二、輕傷鑑定的標準

1、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規定,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2、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3、《刑法》 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鑑定賠償標準

1、醫藥費:根據被害方當地縣級以上醫院出據的病歷及醫藥費收據確定賠償額;

2、誤工費:根據被害方,事發上月基本工資標準(企業職工由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出據證明,個體工商戶由當地稅務部門提供申報納稅額度,無業人員按照國家統計局上年度年人均收)計算賠償;

3、護理費:由當地縣級以上醫院出據患者需要護理證明,並提供需護理時間期限,再根據實際護理人日均收乘以護理天數計算;

4、賠償費(這不是一個準確的概念):如果是輕傷,基本沒有賠償費,如果是重傷造成殘疾,根據被害人所在地傷殘鑑定委員會鑑定結論,依據傷殘賠償標準執行賠償。如果造成需要假肢或輔助器械(輪椅等),被告人根據法院確定的責任輕重,一併賠償。

傷情的鑑定一般有10個等級,輕傷也包括在內。輕傷不僅可以請求賠償,故意傷害還會受到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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