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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老人出資買房離婚可以要回嗎

來源:女友組    閱讀: 2.9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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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老人出資買房離婚可以要回嗎,現在的很多的年輕人結婚是沒有經濟能力自己買房的,所以一般家裏的老人就會幫忙出資給孩子買房,一旦孩子離婚,那麼婚後老人出資買房離婚可以要回嗎?

婚後老人出資買房離婚可以要回嗎1

夫妻離婚父母能把房款要回嗎

符合一定條件是可以要回的。

10種情況下的房產與房款分配情況

1、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若是一方父母全額出資,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該房屋屬於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沒有其他相反的約定,離婚時另一方自然無權主張分割;

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購房款,剩餘房款是以按揭貸款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還貸,則離婚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登記方所有,由其繼續支付剩餘貸款。對於婚內共同還貸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產生的增值,則由得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2、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

一般情況下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而非登記方的個人財產,非登記方有權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登記方或者雙方之間有其他相反約定的除外。

3、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認定爲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雙方約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並進一步約定了各自份額,則按約定享有產權。如果雙方對共有方式沒有進行約定,則視爲等份共有。

婚後老人出資買房離婚可以要回嗎

4、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應當認定爲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因爲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就理解爲對雙方的贈與。因爲在雙方尚無婚姻關係時,即使雙方是爲了結婚的目的而購房,畢竟能否結婚仍有變數。

5、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

即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也應當認定爲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簡單理解爲雙方父母對一方的贈與。如無其他相反約定,應認定爲雙方按份共有。

6、婚後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房價飆升,父母爲子女購房往往傾其畢生之積蓄,並是在懷着對子女婚姻長久美滿的美好期許的前提下爲子女出資的。在目前情況下,將此出資認定爲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較爲公平。

7、婚後購房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

除非有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是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會認定爲對雙方的贈與,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8、婚後雙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

這種情形較爲常見,而且爭議頗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9、婚後雙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若無其他相反約定,應當認定爲對雙方的贈與。此種情形下,以認定爲共同共有爲宜。

10、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

首付款可以認定爲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時該房屋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款部分應認定爲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由於個人財產婚後的自然增值仍然歸個人所有,故離婚時首付款的增值部分也應判歸一方。

婚後老人出資買房離婚可以要回嗎2

一、婚後父母出資買房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怎麼分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因此,要是男女結婚之後,一方父母爲出資爲其購買了房屋,同時也將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這種情況視爲父母對夫妻雙方的房屋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表示了只是對一方的贈與,否則的話一般都是按照夫妻共同房產來處理,離婚的時候往往就是均等分割房屋,多數情況下一方取得房屋,但同時需要對另一方折價補償。

婚後老人出資買房離婚可以要回嗎 第2張

二、離婚房屋增值怎麼處理

對於離婚時房產增值部分怎麼分,需要分情況進行分析,如,房子是婚前的個人財產還是婚後共同購買的,是夫妻共同還貸還是一方還貸等等。

1、婚前個人財產購買,婚後房產增值部分

此處說的婚前個人財產購買是指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全額購買房屋。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前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屬於婚前財產。婚內房產增值的部分也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離婚時對於婚後房產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歸屬與房子的產權人。

2、婚前個人財產購買,婚後夫妻共同還貸

婚前個人財產購買的房產,即使婚後由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還貸,在房屋的權屬上,還是屬於夫妻個人財產。因此,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分爲兩部分:共同還貸的升值部分和未償還貸款的部分。此時,對於共同還貸的升值部分,在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由個人償還的增值部分則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3、婚後夫妻共同購買,婚後共同還貸的

此時,由於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婚後共同還貸的,此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房屋此時的價值就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房產增值部分御用單獨列出來進行分割。

在夫妻離婚的時候關於房產的分割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困擾大衆的一個問題,因爲房產的情況多種多樣,涉及到出資人、首付人、還貸人、購買階段、還貸情況、登記人等等,於是結合不同的情況,那麼在對離婚房產作出分割的時候,就應當多加考慮,若離婚夫妻能夠協商一致分割房產,其實可以減省不少的麻煩,而對雙方離婚之後感情的維繫也是有助益。

婚後老人出資買房離婚可以要回嗎3

父母爲婚後兒女出資買房,贈與完成,即使兒女離婚,父母也無權要回房屋。

法律規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婚後老人出資買房離婚可以要回嗎 第3張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註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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