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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離婚無冷靜期

來源:女友組    閱讀: 1.3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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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冷靜期的最快方法離婚方式是訴訟離婚。

快速離婚無冷靜期1

一、不需要冷靜期的最快方法離婚方式是什麼?

不需要冷靜期的最快方法離婚方式是訴訟離婚。直接離婚不用冷靜期的方法是通過訴訟調解離婚,避開冷靜期。離婚冷靜期是針對協議離婚而言的,訴訟離婚不受這一限制。通過法院調解的方式,同樣能達到快速離婚的目的,通常時長不超過一個月。

法院調解後,一般會出現三種結果

1、若調解後和好,不需要出具文書,法院立案按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

2、若調解成功,不用轉入審理程序,人民法院會製作離婚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婚姻關係自此解除。

3、若調解不成功,立案進入訴訟程序。

調解離婚的優勢:

訴訟調解制度的優勢就在於耗時短、效率高。如果男女雙方私下已經對離婚協議達成一致意見,同樣可以走法院調解程序,人民法院會根據你們的離婚協議製作離婚調解書。

生效的離婚調解書,無需再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證,二者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

快速離婚無冷靜期
  

注意事項:

協議離婚最長可達60天,而且期間只要有一方反悔、不去領取離婚證,這婚就離不成,再想離婚,就得重新走程序。

生效的離婚調解書,無須再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證,二者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

二、有關協議離婚的規定是什麼?

協議離婚需要帶上離婚協議及相關證據到民政局申請離婚。30天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快速離婚無冷靜期2

在我國現階段,離婚最快的方式就是協議離婚,根據《民法典》第1078條的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未提出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雖然離婚協議最快,但是離婚前還是要做一些準備的。根據規定,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2)本人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願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一致意見。

快速離婚無冷靜期 第2張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離婚登記: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

(3)他的`婚姻登記不是在mainland China辦理的。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查驗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查詢有關情況。當事人確實願意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協議的,應當當場登記,出具離婚證。

如果雙方未能就離婚達成一致,只有一方可以起訴離婚。離婚需要走法律程序,比較慢。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大部分案件可以在1-4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需要延期的,應當報請高級人民法院批准。

離婚,爲了避免二審,可以由婚姻律師處理,提高訴訟成功率。

快速離婚無冷靜期3

“冷靜期”只適用於夫妻雙方自願的協議離婚,對於有家暴情形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離婚並沒有“冷靜期”的規定。

在離婚冷靜期出臺的情況下,離婚有兩種方法。第一種的方法是等離婚冷靜期三十天過去以後雙方一起去辦理離婚,第二種方法是直接向法院提請訴訟進行離婚。

因爲離婚冷靜期只適用於協議離婚的情形。那麼當30天后一方不同意離婚,離婚方式另一方可採用訴訟離婚的形式

要求離婚,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一、法院調解。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案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

快速離婚無冷靜期 第3張
  

二、法院判決。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比如已婚男子與其他女子同居生活,女方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男方經過法院調解教育仍不悔改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如男方毆打女方,或者是因女方傷殘,而男方遺棄女方等情況;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要有證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調動分居,這樣法院纔會准予離婚;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對於以上列舉的.情形,法院都要求提起訴訟一方提供相關的證據,如家庭暴力的證據、婚外情的證據、感情不和分居的證據等等,以證明確有其事,通過證據說明兩人感情已無和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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