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祕笈 > 早期教育 >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來源:女友組    閱讀: 2.4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下面是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1

(一)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

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七)喪葬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

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爲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

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2

一、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1、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生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預期醫療費用

2、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傷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的費用

7、喪葬費賠償金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被撫養人的人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撫養年限

9、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單據數額之和

10、住宿費賠償金額=住宿天數×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

11、精神損害撫卹金賠償金額=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年限(死亡最長不超過6年,殘疾最長不超過3年)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第2張

二、發生醫療糾紛如何處理

1、解決的途徑

(一)雙方自行協商。

(1)醫患溝通:尊重患方知情權,就患者病情及診斷治療經過做出專業性的說明,加強與患方的溝通,消除誤會、化解矛盾。

(2)調解:醫患雙方通過溝通,遵循合法、合理、自願的原則,互諒互讓達成一致和解協議。

(二)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申請。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最權威、最具有強制力的維權途徑。

2、解決的關鍵:

(一)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一般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醫院所在轄區的區縣醫學會進行首次鑑定;

(三)對首次鑑定結論不服,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市醫學會負責組織鑑定;

(四)對再次鑑定結論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最終裁定。

(五)屬醫療事故鑑定費由醫院承擔,非醫療事故鑑定費由患方承擔。

3、鑑定報告

(一)是否屬醫療事故。

(二)屬幾級醫療事故(一級: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二級: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三級: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四級: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

(三)醫療人員負有哪種責任(完全責任,醫療機構承擔100%;主要責任承擔70%;次要責任,承擔30%;輕微責任,承擔10%)。

4、計算賠償總額

計算公式爲:賠償總額=賠償項目總額×醫療過失行爲責任程度的賠償比例。

(賠償項目:醫療費、誤工費、陪護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11項)

5、賠付主體

保險公司或醫療機構根據確定的賠償總額給予賠付。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3

一、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計算標準

(一)、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1、醫療費包括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中西)藥費、住院費、醫療機構的護理費等。憑合法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收費單據計算。

2、“原發病醫療費用”是指非醫療事故所致的、患者治療本身原有疾病的醫療費用。

3、關於續醫問題。由於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不可能在醫療事故解決階段全部治癒,故條例對繼續治療費(亦稱續醫費、預期醫療費、二期醫療費)規定爲:“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第3張

(二)、誤工費

1、“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2、誤工日期的認定;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法醫鑑定等認定”的規定,誤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數和出院後治療醫院出具證明的休養天數兩部分組成,從醫療事故發生的當日開始計算

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均不扣減。治療終結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的,不予計算誤工費。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的,自專家鑑定組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後不再計算誤工費,即殘疾者定殘之後不再賠償誤工費。等等。

二、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爲責任程度分爲四種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爲造成。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爲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爲起次要作用。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爲起輕微作用。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