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評優評先考核辦法,在工作中,為加強企業文化建設,不斷增強企業向心力和凝聚力,激發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新能力,提升和挖掘員工的能力為公司創造更好的效益,以下分享企業評優評先考核辦法
企業評優評先考核辦法1
一、目的
公司年度部門及個人評優評先暫行辦法
為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樹立典型,表彰先進,弘揚和激勵公司員工敬業奉獻的工作熱情,培養和塑造廣大員工的集體榮譽感和使命感,不斷增強企業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時培養優秀人才,提高工作效率,激勵廣大員工進一步開拓進取的工作積極性,特制訂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公司每年度先進部門及優秀員工的評選過程,適用於本辦法。
三、評選原則
(一)公平、公開
廣泛收集意見,評選出名符其實的優秀管理者和員工, 保證整個過程的公平性和公開化。
(二)客觀、公正
根據評選條件,嚴格審核候選人資格,以量化評估為主, 並對候選人進行多角度評價。
四、評優評先工作的分工
(一)評優評先小組 評選小組組長:XX
評選小組成員:XX、XX、XX
評優評先小組負責評選活動的組織、甄選及結果報送工作,董事會、監事會負責評選結果的審批。
(二)行政人事部負責評選材料的彙總、獎勵的實施及負責修訂和完善評優評先管理辦法等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組織符合相關要求的團體和個人等相關材料的準備及時申報工作。 五、名額設置及獎勵標準
(一)評優評先體系分為團隊類和個人類。其中團隊類為先進部門獎,個人類為優秀員工獎。
(二)獎勵期限,各類獎項獎勵期限均為年度。
五、獎項設置
1、先進部門獎設A、B、C三類,獎金分別為0元、0元、0元,頒發獎牌。
2、優秀員工獎設X名,獎金0元/名,頒發證書。
六、評選範圍
(一)先進部門獎,在公司現有X個部門(1部、2部、3部、4部、5部、6部)中評選。
(二)優秀員工在總公司調入員工、公司聘用員工及勞務派遣員工中評選。 七、評選標準
(一)先進部門評選標準
1、對上級的決策積極貫徹落實,出色完成公司下達的本年度各項任務指標,部門全年無重大考核扣分項;
2、模範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制度執行不走樣,貫徹落實不打折;
3、部門人員具有開拓創新精神;
4、積極組織部門培訓學習,參與培訓熱情高,能有效完成各項培訓計劃;
5、組織紀律性強,全體成員富有集體榮譽感;為樹立企業形象、提升公司品牌效應做出突出貢獻;
6、具有較強的無私奉獻精神,部門內部風氣正,凝聚力強;
7、具有團結協作的團隊精神,員工之間有較高的配合意識和協作精神,能自覺主動與其他部門搞好協作,受到其他部門好評;
8、部門成員無嚴重違規違紀現象。
優秀員工評選標準
1、不遲到早退,不無故曠工,出勤率在95%以上; 2、月度績效考核平均分和綜合排名結果為B級及以上(詳見員工績效考核暫行辦法);
2、對公司領導決策積極貫徹落實,重點工作有效完成; 4、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職業道德,勤奮工作,積極向上;
3、工作有計劃、有安排,工作思路清晰,分清輕重緩急,不敷衍了事;
4、創新意識強,鑽研業務技術,推廣運用新技術、新方法等方面成績突出;
5、熱愛本職工作,兢兢業業,有較大的奉獻精神; 8、自覺學習相關業務知識,努力提高個人修養; 9、忠於公司,服從領導,令行禁止,是上級決策的忠實執行者;
6、團隊意識強,善於溝通,善於反思,敢於否定自我,敢於自我超越,出色地完成本崗位工作任務。 八、評選辦法
(一)先進部門的評選辦法
各部門根據本部門年度的工作業績和節約降耗貢獻情況寫申報材料交行政人事部,由評優評先小組進行評選後確定候選單位,報董事會、監事會審批後進行公示。
(二)優秀員工的評選辦法
1、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報行政人事部;
2、評優評先小組進行評選後確定候選人,報董事會、監事會審批後進行公示。
(三)結果公示
1、經公示五個工作日後,單位或員工無異議的,即確定評選結果;
2、公示期間,行政人事部收到書面異議不符合評選要求的,經評優評先小組調查屬實後,即取消候選單位或人評選資格。 九、評選時間
每年1月10日前完成申報和自薦工作;1月15日前評優評先小組完成評選;審批同意三個工作日內予以公示。
企業評優評先考核辦法2
公司績效考核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績效考核為人員職務升降提供依據。通過全面嚴格的考核,對素質和能力已超過所在職位的要求的人員,應晉升其職位;對素質和能力不能勝任現職要求的,則降低其職位;對用非所長的,則予以調整。
2、績效考核為浮動*及獎金的'發放提供依據。通過考核準確衡量員工工作的“質”和“量”,藉以確定浮動*和獎金的發放標準。
3、績效考核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手段。通過考核,獎優罰劣,對員工起到鞭策、促進作用。
二、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
1、客觀、公正、科學、簡便的原則;
2、階段*和連續*相結合的原則,對員工各個考核週期的評價指標數據積累要綜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準確的結論。
三、績效考核週期
1、中層幹部績效考核週期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員工績效考核週期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季考核時間安排為3、6、9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半年考核時間安排為6月25日開始,7月10日前上報考核情況;
四、績效考核內容
1、*正職以上中層幹部考核內容
(3)士氣(4)目標達成
(5)責任感(6)自我啟發
2、員工的績效考核內容
(1)德:政策水平、敬業精神、職業道德
(2)能:*水平、業務能力、組織能力
五、績效考核的執行
1、集團成立績效考核委員會,對績效考核工作進行組織、部署,委員會構成另行通知;
2、中層幹部的考核由其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3、員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六、績效考核方法
1、中層幹部和員工的績效考核在各考核週期均採用本人自評與量表評價法相結合的方法。
2、本人自評是要求被考核人對本人某一考核期間工作情況做出真實闡述,內容應符合本期工作目標和本崗位職責的要求,闡述本考核期間取得的主要成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設想。
3、量表評價法是將考核內容分解為若干評價因素,再將一定的分數分配到各項評價因素,使每項評價因素都有一個評價尺度,然後由考核人用量表對評價對象在各個評價因素上的表現做出評價、打分,乘以相應權重,最後彙總計算總分。
4、根據“階段*和連續*相結合的原則”,員工月考核的分數要按一定比例計入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季度考核的分數也應該按一定比例計入年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具體各考核週期考核結果分數計算公式如下:
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一月份考核分數+二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四月份考核分數+五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七月份考核分數+八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年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5%+(十月份考核分數+十一月份考核分數)×5%+年度考核分數×75%
5、個人自評表和測評量表在填寫完畢之後,經彙總連同彙總計算的各週期考核結果分數列表一併上交人力資源部。
個人自評表及兩部評價表後附。
七、績效考核的反饋
各考核執行人應根據考核結果的具體情況,聽取有關被考核人對績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見,並將意見彙總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八、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
人資資源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彙總、分析,並與各公司部門領導協調,根據考核結果對被考核人的浮動*、獎金髮放、職務升降等問題進行調整。
1、浮動*調整。被考核人總得分高於員工平均分的,按照超出比例上浮浮動*;被考核人總得分低於員工平均分的,按照差距比例下調浮動*;等於平均分的不作調整。
2、獎金髮放由主管領導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發放標準,但必須保*獎金總數全額發放,不得私扣獎金。
3、中層幹部的職務升降及職位調整,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根據考核結果適時做出決定;員工的職位調整由各公司主管領導決定,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由員工晉升為中層幹部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做出決定。
以上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望有關部門努力做好各項工作,紮紮實實的將績效考核工作開展好。
企業評優評先考核辦法3
一 總則
為表彰成績突出、表現優異的員工和集體,樹立榜樣,爭做先進,激勵員工績效,提高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工作優質高效地開展,使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特制訂本方案。
二 評選原則
遵循“爭先創優、以公司持續健康發展;激勵先進、促進人力資源的最大價值、優勝劣汰”的評選原則,,確保此次評選工作透明化,取得明顯效果。
三、獎項設置、評選範圍、評選標準
(一)獎項設置:
共設置3大類獎項,分別為“先進高管”、“先進集體”及“先進員工”。
(二)評選範圍:
先進高管:公司高管層。
先進部門:公司所屬的所有部門。
先進員工:公司所有部門的所有員工。
(三)評選標準:
1、先進高管:
評選對象:公司高管層。
評選條件:
1、 遵守規章制度,自我要求嚴格,各方面做出表率,維
護企業以及部門的利益。
2、 敢於承擔責任,工作中無推諉,工作效率高,不拖沓,有較高的業務理論水平。
3、 遇到突發事件能保持冷靜,果斷採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圓滿的解決事件。
4、 關心部署成長,與部署及時溝通交流,關注部署完成任務的過程,並及時給予指導。
5、 嚴格的遵守廉政紀律,不自私自利,勤儉節約,不以
權謀私。
2、先進部門:
評選對象:公司各部門。
評選條件:
1、部門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事例全年累計小於等於5次(曠工視同違紀)。
2、部門內部團結協作精神強,工作氣氛活躍,員工工作敬業。
3、能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説服對方不會引起反感,對該部門的投訴事件小於等於3次,組織協調能力較強,很好的協助他人完成各項工作,滿意度高。
4、該部門在公司文件精神的傳達,工作管理方面、企業文化建設方面均能起到模範作用。
5、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各項會議及活動,是公司的活躍部門。
評選對象:公司所有部門的所有員工。
評選條件:
1、 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所負責的工作或部門從未出現過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的事或人。
2、 為人誠實,言行正派,尊重他人。
3、 可以及時、保質保量的貫徹執行公司和上司的決策、指令,從未出現過頂撞上級或拒不執行上級工作安排的行為。
4、 主動協助上級、同級、下級做好工作,樂於和相關同事、部門合作,口碑良好。
5、 全年從未受過各方面處罰或其他書面懲戒。
6、 從不推卸工作責任,對於本職工作能經常提出合理化的建議(經部門領導證實)
7、 全年事假次數少於4次(含公司會議及活動),且在3天
(含)以內,以及全年病假時數不超過7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