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生育津貼公式,我國針對已婚職業婦女因為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補助,就是生育津貼,根據社保繳納基數不同,以及產假的天數,最終的生育津貼都有所不同,下面是2022年生育津貼公式。
2022年生育津貼公式1
一、生育津貼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1、生育津貼計算公式: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2、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看完這個詞條解釋,很多人還是一頭霧水,我們就在此舉例來説明一下:
假設一家企業有100名職工,月申報工資總額為40萬元,那麼社保支付給企業的生育津貼標準為:
職工月平均工資:40萬÷100人=4000元/人
順產生育津貼總額:4000元÷30天×98天≈13067元
難產生育津貼總額:4000元÷30天×128天≈17067元
二、生育津貼的發放標準按以下天數執行
1、女職工生育享受158天的產假,難產的(包括剖宮產)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放置摘取宮內節育器的,休假7天,產假期間放置的天數順延。摘取宮內節育器的休假7天;
4、施行輸卵管結紮的休假30天,產假期間結紮的天數順延;施行輸精管結紮的休假15天;
2022年生育津貼公式2
(一)北京市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
女職工
1、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
(注:假期天數,各地區細則要求不同,以各地區為準。)
2、生育醫療費
(1)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後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保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2)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
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
4、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二)男職工
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計發。男配偶假期工資=當月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10(天)。
其他相關事宜
生育就醫手續確認
女職工在懷孕周後,凡享受人流、引產、產檢、生育等生育保險各項待遇時,從年月日起,由用人單位到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進行就醫手續確認及申報定點醫院。
異地分娩
參保職工因特殊情況需異地生育的,應由用人單位填報《生育保險異地生育申請審批表》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審批手續,生育醫療費由職工個人墊支,出院後憑《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登記卡》、出院小結、費用明細、發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報銷,符合生育醫療支付項目的費用,定額標準以內的據實報銷,超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結算。
異地生育職工生育小孩兩個月後將相關資料交由單位,由單位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待遇。
二胎生育保險
符合要求的,也就是給發了準生證的,生育保險正常參保且滿足最低繳費期限,同樣享受產假期和生育保險待遇的,報銷的流程應該和第一胎是一樣的。
2022年生育津貼公式3
一、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怎麼計算
1、生育津貼
國家法律規定對於女職工懷孕期間因生育離開工作崗位,給予的生活費用叫做生育津貼。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於98天;
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2、生育津貼計算公式
生育津貼對於職工所在工作單位,對於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然後根據職工所在單位一年以上的'平均工資進行計算。低於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
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舉個例子:生活津貼的期限為產假98天,難產假15天,晚育假30天,合計143天,按標準計算:2892÷30×143=13785.2元。生育醫療費補貼為3000元。總計在16785.2元。
二、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標準計算
對於女職工請產假的相關政策規定,產假期間發放工資標準是根據職工享受產假的天數而進行計算的。我國正式實施的產假標準依據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範了相關待遇。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説來就是:
1、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3、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