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材料清單,在辦理離婚的時候有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離婚材料清單是什麼,導致又要回去再拿,那麼如果你不知道有什麼離婚材料清單的話,下面就跟着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離婚材料清單1
1、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鑑定書;
4、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孩子狀況。提供孩子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孩子願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夫妻雙方經濟狀況。夫妻雙方收入、存款、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係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離婚材料清單2
1、本人的戶口簿(95新戶口簿)。如果沒有戶口簿,則需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
3、結婚證。如果結婚證毀損或遺失,或一方因故強行收藏住結婚證,則需去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婚姻檔案,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婚姻證明。
4、離婚協議書(A4紙打印一式3份)。離婚協議書是協議離婚最重要的文件。
5、雙方各2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證件照片(同一底板)。有的登記機關會要大1寸的,有的婚姻登記機關會提供拍照服務,或者在其附近都會有拍照的店鋪,拍攝快照還是很方便的。
6、《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處提供樣本,可當場填寫)。
離婚材料清單3
離婚案件立案應提交材料法院清單有哪些
1、起訴狀原件(份數爲被告人數+1份)
起訴狀中需明確訴求“解除婚姻關係”;有子女的,須明確子女歸何方撫養;請求法院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較多時,請在訴狀後附上財產清單
2、婚姻關係證明
結婚證複印件或民政局出具的婚姻證明
起訴解除事實婚姻的,請提交居委會或派出所出具的證明離婚雙方在1994年之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證明
曾起訴請求離婚,未獲法院判決支持的,請提交蓋有生效章的判決書複印件
3、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居民身份證、深圳市居住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等經與原件覈對相符的複印件
經常居住地證明:公安局人口信息科出具的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辦理信息;或由居委會或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證明,證明當事人從某年某月某日至今一直居住在深圳市寶安區某地,已居住滿一年
請求法院變更婚生子女撫養權的,請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或戶口簿複印件
4、當事人的委託代理材料
(1)授權委託書原件
授權委託書,請註明一般授權或特別授權及相應權限
原告爲涉外、涉港澳臺主體,或原告代理人爲公民代理人時,須提交經公證部門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或在本院工作人員前簽訂的授權委託書
(2)代理人資格證明材料
律師代理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律師事務所所函原件
②經覈對的執業證複印件
近親屬或監護人代理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關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
②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公民代理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代理人身份證明、學歷證明覆印件
②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近期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原件
③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在本院見證下籤訂的無償法律服務聲明書原件
④人民法院認爲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5、證據材料
當事人提交的書證用A4紙單面複印並整理成冊,份數爲被告人數+1份
6、證據材料清單
詳細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稱、頁數及份數,並在備註欄註明各項材料是原件或複印件
7、送達地址確認書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