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到言語辱罵怎麼辦,我們都知道不管是打人還是罵人都是不對的,一些人會在日常生活中和人發生衝突導致大打出手,但是這很有可能會觸及法律,以下分享遭到言語辱罵怎麼辦呢?
遭到言語辱罵怎麼辦1
法律分析:
1、被辱罵者可以錄下言語侮辱的語音,如果情節嚴重的是違法的行爲,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2、用語言侮辱他人造成嚴重後果的,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向公安機關報案的就會立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爲,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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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答
被別人惡意辱罵的處理是報警。惡意辱罵他人屬於公然侮辱他人的情形,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一般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遭到言語辱罵怎麼辦3
一、罵人怎麼報警纔給立案
1、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3、起訴狀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辱罵他人在法律上也算是犯法的,不過處置的方式和程度要視情節的輕重而定,是不是在辱罵他人後有什麼過激的行爲或對他人是否造成了傷害等,嚴重的(侮辱)甚至構成(侮辱)罪。如果一個人無緣無故的辱罵他們,那麼,被辱罵的人是完全可以起訴他並且要求道歉後賠償的'。
二、侵權法律規定
《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定義】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第九百九十五條 【人格權請求權】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爲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過錯責任原則】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遭到言語辱罵怎麼辦4
一、對方罵人侮辱人可以報警嗎
“是否可以報警”其實不應成爲一個問題,因爲法律沒有對報警的條件進行規定,因此包括“被別人辱罵”在內的絕大部分問題都可以報警,問題應該在於“報警能否達到自己希望的效果”。
關於報警的效果或者說作用,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分析:生活當中如果生命和財產受到不法威脅,應當及時報警處理;如果生命或財產已經受到嚴重侵犯,也應當第一時間報警,尋求幫助的同時要求警方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
如果是類似於“被辱罵”的生活小糾紛,雖然可以報警,但警方沒有權利立案調查,只能簡單調解處理,無法最終解決問題,但是會留下報警記錄,有需要時可以向公安機關調取作爲重要的證據使用。因此,受到不法侵害時都可以報警處理,至於作用和效果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二、罵人犯法嗎派出所怎麼處理
罵人如果是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可能犯法,即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可以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對方先動手打架誰責任
大家好,我是特邀嘉賓律師,王帶
對方先動手打架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責任的承擔者。
不論誰先動手,只要有毆打他人的行爲並造成一定危害,那麼就都可能被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進行處罰,正當防衛的除外。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兩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前面所說的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爲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爲,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