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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彩禮相關知識

來源:女友組    閱讀: 2.8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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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國的傳統婚姻禮俗中有三書六禮,現在結婚比較簡單,但是還是需要彩禮錢。各地風俗不一樣,彩禮的定價也不一樣,但是現在經常出現天價彩禮糾紛的新聞,今天就帶你瞭解結婚彩禮相關知識。

結婚彩禮相關知識1

結婚彩禮相關知識

一、三金屬於彩禮還是贈與

三金到底是屬於彩禮還是贈與?我們主要要根據男方的贈與目的來決定。

情況一:戀愛過程中的自願贈與

情況二:以結婚爲目的的贈與

如果男方是以兩人結婚爲目的而贈送給女方的三金等首飾,這種情形下的贈與則屬於以結婚爲生效條件的附條件的贈與行爲,不屬於一般的無償贈與,三金屬於彩禮的範圍。

所以,三金屬於彩禮還是贈與,要看贈與人也就是男方是以什麼目的贈送給女方的哦。

二、彩禮除了錢還包含什麼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個概念,什麼是彩禮?

彩禮是男女婚約初步達成時,男方需要贈與女方的聘金和聘禮,這部分統稱爲彩禮。

也就是說,我們常說的彩禮錢其實就是聘金,而隨着彩禮錢附贈的金銀首飾、房子、車子等等,這部分就是聘禮,兩樣加起來,纔算是真正意義上的彩禮。

結婚彩禮相關知識 第2張

那常見的結婚彩禮都包含哪些呢?根據騰訊新聞穀雨數據《2021年國人彩禮調查》顯示,彩禮除了錢還包含以下這些物品

1、 金銀首飾

2、 房產

房子也可以作爲聘禮的一部分,而且一定意義上還能抵扣彩禮。衆所周知現在各個地區的房價都很高,男方家如果全款買了房或者付了首付,女方相對要的彩禮也會少一些。

3、 菸酒

菸酒作爲排名第三的聘禮,在婚宴上當然也是必不可少的。孝敬老丈人或者家中的男性長輩,拿幾瓶好煙好酒,他們也會覺得送到心坎裏了。(如果老丈人不抽菸喝酒,還是不要送的好)

4、 車子

現在結婚普遍要求有車有房,車子作爲代步工具也是很常見的聘禮了。如果經濟條件不錯,可以房車配齊,如果只能選其一,還是先買房來的實在,車子可以作爲女方的嫁妝帶回來。

5、 家電

新房裏的冰箱、洗衣機、微波爐、電視之類的家電,也是花錢的大頭,經濟條件允許的話,能配齊就配齊。

6、 傢俱

衣櫃、婚牀、沙發、茶几、餐桌之類的傢俱,也可以根據個人經濟狀況來,作爲聘禮的一部分也很實在,都是要用的東西。

7、 其他

結婚彩禮相關知識 第3張

三、退婚三金和彩禮能返還嗎

退婚三金和彩禮是否要全部歸還給男方,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

情況一【未領取結婚證】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法律上不能認定爲夫妻關係,不論是否已經同居,或同居時長不滿兩年,處於司法上的訴訟年限之內,都需要退還男方所贈予的彩禮,只不過在退還數額上有差別。

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這種情況可以確定不予返還彩禮。男女雙方已經同居,且時間長達兩年以上,從世俗觀念來看,一旦舉行過結婚儀式且共同生活的男女就被視爲已經結婚的標誌,雙方已經成爲了一家人,其女性的道德評價在社會上就會降低,因此根據習俗,這種情況下的彩禮不予返還。

3、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

男女雙方同居生活雖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雙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成爲了一個名副其實的家庭。如果雙方解除這種所謂的“婚姻”關係,將會給女方造成更大的傷害。因此,確定這種情況下彩禮不再返還。

4、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這種情況下屬於返還不能;另一方面來說,彩禮用於共同生活,實際上已經與“夫妻”共同財產相混淆,也不應當返還。但女方需要拿出充分的證據來加以證實,確實用於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等需要並實際支出,例如:男女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

結婚彩禮相關知識 第4張

情況二【已領取結婚證】

1、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

這種情況下彩禮一般不予返還,無論是從理論上、司法規定上、還是風俗習慣上,認識都是一致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離婚,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男女雙方已經領取結婚證,是法律認定的夫妻關係。即使已經辦了婚禮,在親戚朋友圈裏公開了兩人關係,無論從婚俗習俗上看還是司法層面看,兩人都已經是合法夫妻。但只要兩人沒有名副其實的共同生活在一起,沒有實行夫妻之實,這種情況下退婚,並要回彩禮是完全可以的。

3、在雙方辦理結婚登記的前提下,婚前給付彩禮並離婚,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一方家庭本就不富裕,但爲了實現兩人婚約的達成,努力借湊或掏空積蓄來成全這樁婚姻,在婚前給予了女方彩禮。而後因不可調和的矛盾導致離婚的,因彩禮問題使得原家庭生活困難的'情況下,需要歸還所給予的彩禮。這樣規定是以防出現騙婚、人財兩失,對給付人家庭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4、在婚約存續期間,當事人死亡的

男女雙方訂立婚約後,就以未婚夫妻的名義交往,在交往過程中,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會給對方帶來很大的痛苦。這種情況下婚約的解除並不是當事人的意願,如果再要求將彩禮返還,與風俗習慣相違背。這裏需要註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經起訴返還的應予除外。

由上可見,涉及到彩禮爭議的情形是多種多樣的,因此法律也不能一刀切,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現實中的情形可能會更加複雜,婚約非兒戲,大家在結婚之前務必要考慮清楚。

結婚彩禮相關知識2

針對備案完婚以後給付的彩禮錢,《表述(二)》中仍未對於做出明文規定,從彩禮錢的法律事實剖析,歸屬於通常的贈予,但其贈予目地的現實性仍是期待男女朋友創建平穩的夫妻關係。今日人們討論一下法律法規上有關結婚彩禮的有關要求:

結婚彩禮的有關法律法規:

假如是索取彩禮、飾品錢等,就是說違背了中華共和國婚姻法第一關總則中的第三點:“嚴禁包辦代替、買賣婚姻和別的干預婚姻生活隨意的個人行爲。嚴禁借婚姻生活索要財產。”中的嚴禁借婚姻生活索要財產。

也有就是說是根據媒婆要另一方索取,並且現如今社會發展的索取會有車、房才完婚的“風俗習慣”也違背了這這條,婚姻生活是創建在感情的基本上的,而並不是錢財。

彩禮錢在一般瞭解中,尤指婚戀交友中男女雙方給女性的彩禮或結婚禮金。在今日的互聯網技術中,還指朋友互送福利彩票、祝願的這種個人行爲,比如在彩禮錢在網上客戶要是瞭解盆友的手機號碼或電子郵箱,就能夠非常簡單爲盆友送上幾注福利彩票和每段圖片配文字的祝願,不但關注、維持了盆友,一起也傳送着期待盆友發家致富等幸福喻意。

《有關可用中華共和國婚姻法多個難題的表述二》第10條還要求了離異彩禮錢退還的標準,在其中第(三)項要求“結婚前給付並造成給付人衣食住行艱難的”是返還彩禮的1個標準。那麼如何看待“衣食住行艱難”呢?《表述(二)》第二十七條對“衣食住行艱難”的含意做出了那樣的表述:“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指‘衣食住行艱難’,就是指藉助財產和離異時段得的資產沒法保持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水準。”(情感問題資詢能加老師手機/信:)

上述,“衣食住行艱難”理應就是指絕對艱難,而並不是相對性艱難。《表述(二)》第10條中的“衣食住行艱難”的瞭解也理應與所述表述相同。即說白了絕對艱難是切切實實的艱難,由於給付彩禮錢後,導致其衣食住行依靠自己的能量早已沒法保持本地最基礎的衣食住行水準,而並不是與給付彩禮錢以前對比,資產遭受損害,相對性於原先的衣食住行標準較爲艱難了。此案中,被告家庭經濟情況自身 就很差,不可以保持一切正常衣食住行,尚藉助企業給與經濟發展協助,給付彩禮錢後其衣食住行就更爲艱難了,應覺得被上訴人的這類現實狀況,歸屬於“因給付彩禮錢造成衣食住行艱難”的情況。

結婚彩禮是不是歸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針對備案完婚以後給付的彩禮錢,《表述(二)》中仍未對於做出明文規定,從彩禮錢的法律事實剖析,歸屬於通常的贈予,但其贈予目地的現實性仍是期待男女朋友創建平穩的夫妻關係。

結婚彩禮是不是夫妻共有財產分成下列二種狀況:

1、彩禮錢由另一方本人接受或購買完婚物件的,應依據在我國《婚姻生活法》要求,夫妻感情續存期內另一方受贈的財產無獨特承諾,應是夫妻共有財產。

假如雙方未相互衣食住行的,可依據最高院1993年《有關人民檢察院案件審理離婚訴訟解決離婚財產分割難題的多個具體意見》第5條要求,考慮到資產的來源於給予有效切分。

假如彼此婚姻生活延遲時間短,而且給與彩禮錢的另一方從而導致衣食住行艱難的,可依據上述要求的第8條要求精神實質解決,切分夫妻共同財產時給與衣食住行艱難的另一方適度歪斜。

2、彩禮錢由另一方家中佔據的。

因爲彩禮錢未轉到雙方的資產歐盟,僅僅由另一方家中佔據,則並非夫妻共有財產。

這時仍應考慮到被告方送彩禮錢時的功利性依照《表述(二)》第10條第(二)、(三)項的法律原意,依據公平公正、有效標準給予酌定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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