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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怎麼辦理異地就醫備案

來源:女友組    閱讀: 1.3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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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怎麼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小孩子的醫療方案總是讓每個家庭都擔心受怕,而要是到了外地,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遇上自己家的小孩生病更是着急,接下來便詳細介紹孩子怎麼辦理異地就醫備案。

孩子怎麼辦理異地就醫備案1

給小孩異地就醫備案需要的手續:

1、本市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

2、拿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到本市、區社保處(醫保處)異地就醫審批備案;

3、異地定點醫院住院發票原件;

4、機打的`費用清單原件;

5、住院病歷有效複印件(醫院蓋章有效)1份;

6、身份證複印件1份;

7、外地就診報銷程序;

孩子怎麼辦理異地就醫備案
  

8、帶患者身份證、兩張一寸彩色照片、新農合醫療證到縣合管辦辦理轉診備案手續;

9、攜帶患者身份證、新農合醫療證和轉診備案手續到轉診醫院就醫,辦理新農合住院手續;

10、出院後,憑患者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新農合醫療證、病歷複印件、住院結算單(有的是發票形式的)、住院費用清單、轉診備案手續到合管辦報銷。

給小孩異地就醫備案辦理流程:

1、首先確認是省內異地就醫還是跨省異地就醫,如果是前者則不需要備案

2、如果是跨省異地就醫,參保人員憑藉“社會保障卡”在參保地社保中心填寫“異地就醫備案審批表”辦理登記。

3、審批備案後,按照就近原則,在居住地定點1-3家醫療機構,期限一般一年確定一次定點機構社保單位審批後,備案就完成了

4、跨省異地就醫結算時,異地就醫人員應持參保統籌地區發放的“社會保障卡”在所選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就醫,發生的診療費用一律按參保統籌地區的醫療保險政策直接進行聯網刷卡結算(包括門診和住院統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爲其繳費情況。

孩子怎麼辦理異地就醫備案2

兒童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步驟如下:

1.進入國家異地就醫備案小程序,點快速備案,進入之後,需要進行異地就醫備案的人員填寫好自己的相關信息,然後按照提示進行實名認證;

2.按照提示選擇好備案的方式,備案人的參保險種,以及參保地;

3.填寫好備案人的信息,上傳轉診申請單,再次進行實名認證,,完成後提交即可,頁面會提示“備案成功”。但是並非所有的地方都是支持網上異地就醫備案的,因此可以攜帶好身份證和醫保卡等相關資料前往當地醫保中心服務窗口辦理備案。

個人社保是指我們通常所說的'以個人名義參加社會保險,按照文件的話說,應該是“個體勞動者、自由職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

備案流程:

第一步、參保人員憑藉”社會保障卡”在參保地社保中心填寫異地就醫申請表,辦理登記。

第二步、審批備案後,按照就近原則,在居住地定點1-3家醫療機構,期限一般-年確定一次定點機構社保單位審批後,備案就完成了。

孩子怎麼辦理異地就醫備案 第2張
  

轉診人員備案:縣級醫院以上(二級、三級醫院)的轉診證明。-般城鎮都會有縣級的醫院;在醫院社保窗口蓋章。到當地城鎮社保服務中心做外出治療的登記。

法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爲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孩子怎麼辦理異地就醫備案3

異地就醫備案分爲異地長期備案、異地短期備案、異地轉診轉院備案和異地外傷備案四種備案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孩子怎麼辦理異地就醫備案 第3張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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