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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餐飲業合同合集5篇

來源:女友組    閱讀: 1.8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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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餐飲業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選餐飲業合同合集5篇

餐飲業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爲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xx”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爲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xx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xx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xx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xx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xx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xx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xx,開發適當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xx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xx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爲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xx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xx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xx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爲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xx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xx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爲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爲xx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餐飲業合同 篇2

甲方:廣州市____________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乙方: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在號合作開設________餐館,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爲年,自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上述地址總投資由乙方單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資、裝修費、所有設備等所有費用;合作期滿後店鋪及設備屬於乙方所有。

三、乙方須付甲方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萬元;簽訂合作合同當天乙方即付甲方啓動資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其餘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幣________萬元。

四、雙方簽約後,甲方有專門班子協助乙方籌建門店,提供:

1、有償:門店設計圖紙及廣告內容(也只有甲方負責設計);物料、器具、服裝樣品。

2、無償:《________營業手冊》一套;物資採購計劃;對加盟門店的主要工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考覈,使其工作能力達到開業要求。

五、工人工資在營業額的15%內甲方有權調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況須向甲方支付管理費:

1、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爲當月營業額的3%;

2、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爲當月營業額的5%;

3、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爲當月營業額的6%;

七、每月的淨利潤屬於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餐飲業合同 篇3

出租方: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租賃房屋的一致意向。現訂立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標的(以下簡稱物業)

1、 甲方將位於 的房屋第 層共 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權證書所列面積爲準)出租予乙方,作爲乙方營業用房。(甲方應提供出租物業之平面圖,標明物業位置、樓層、承租範圍等詳細情況作爲合同附件1)

2、 甲方承諾租賃標的不存在任何依法不能出租的情形,並保證已依照《 (省/市、自治區)房地產市場管理規定》取得房屋租賃證,若因第三方對物業主張權利而使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物業,則甲方應在取得相應的賠償或補償後按乙方所租賃面積的佔比將相應的賠償金額支付乙方作爲補償。

二、租賃期限

1. 租賃期限爲1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以實際試營業日爲始計算租金

3.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需繼續租用該物業,須在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雙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乙方繼續租用;在同等條件下,乙方較其他客戶享有優先續租權。

4. 租期屆滿,雙方未能簽署新的租賃合同時,甲方應給予乙方至少16天的期限騰清物業,乙方需負責場地的清潔工作但不負責將物業恢復原狀。

三、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物業及其使用權轉移或租賃給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應按照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乙方損失。

2. 如因甲方所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該物業所有人或使用權人發生變化時,甲方應保障乙方依本合同繼續享有物業的使用權,因物業所有權或使用權變更使乙方依合同使用物業出現妨礙時,乙方得限甲方一定期限內排除,如果甲方在限期內無法排除妨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乙方損失並退還預收款。

四、租金及押金:

1. 租金(本款所述租金已包含物業管理費):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爲RMB 元/月;

(4) 租金支付方式爲每個月15日—20日內,以支票方式支付甲方上月租金。

(5) 甲方應在乙方每次交付租金及其他款項的同時向乙方開具收據,在金額到達甲方帳戶後,甲方應立即向乙方開據相應科目的正式發票作爲入帳憑證。

(6) 若遇乙方付款日最後一天爲法定假日,則可延至假後第一天支付。

2. 押金:

(1)押金數額:按照本條第1款第(1)項的約定計算的兩個月的租金數額,即押金爲RMB 元;

(2)繳納時間: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本款第(1)項所述押金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押金應衝抵乙方最後一期租金,甲方應於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一週內將押金的餘款電匯至乙方指定帳戶。

五、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

(一) 出租物業的合法性

1. 甲方保證對出租給乙方的物業擁有合法的使用權,對該物業所佔土地擁有合法使用權,已與物業所有權人簽署租賃合同並已簽署許可其再行轉租的合同。

2. 甲方須將該物業的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施工規劃許可證、房屋所有權人許可甲方再行轉租的合同(該合同應經公證機關公證)、甲方與房屋所有權人的租賃合同、房屋租賃證、營業執照於簽署本合同前出示乙方查看,並將上述證照及合同的複印件作爲本合同附件3。

3. 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如遇甲方所提供上述證件不符合政府相關部門的要求,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 2 個月內依法完善相關手續。如甲方未能履行上述責任,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4. 甲方保證擁有出租該物業的合法資格,即甲方已獲得所有爲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而必須的經政府等主管部門的同意和批准。

(二)用途

乙方需於租期內將物業使用於開設潮火鍋餐廳交付物業

1. 甲方應該按合同約定期限將物業交付乙方,如有逾期,應自逾期日起按照每日RMB1000元累積計算滯納金直至將物業交付乙方之日爲止。逾期超過45日,視爲甲方單方面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除退還已預收的全部款項外,還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逾期交付物業的,租期及免租期限均相應後延。

2. 甲乙雙方應在物業交接時簽署物業交接單,註明交接時物業及附屬設施狀況,並經雙方加蓋公章確認。如物業現存之設施或裝修乙方不需要時或對乙方裝修施工造成不便時,甲方應負責拆除,直到符合乙方之要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3. 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登記、註冊、房屋裝修、裝飾、廣告設置及負責其他與租賃裝修物業有關的工商、稅務、城建、規劃、環保、衛生、公交、消防等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手續不齊或不符合政府相關部門的要求致乙方不能開業或不能依計劃試開業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收取之租金、押金及其他相關費用。本合同確定的乙方試開業日後 180 日內仍未能開業的視爲不能開業。

4. 若甲方故意與過失,作爲或不作爲的任何可歸責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手續不齊或不符合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定而不能準時開業的,每遲開業一日,甲方應按每日RMB1000元的賠償金支付乙方,並且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因前述原因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損失並退還預收款。

(三) 物業修繕

1. 甲方應負責對出租物業主體結構及設施的維修,每兩月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

2. 如物業任何部分非因乙方之原因使用而遭到損壞(包括人爲損壞、自然損壞或天災造成的損壞),甲方須立刻進行把物業完整地恢復原狀的工作。

3. 因本款第2項所發生物業修繕的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對物業及附屬設施的任何維修,均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乙方不承擔物業修繕期間的租金。但因乙方故意或過失造成物業損害的,應承擔修繕費用,並應照常支付修繕期間租金。

4. 如甲方在物業或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後60日內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可自行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須賠付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

5. 如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壞之後90天內尚未能完成,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依合同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四) 進入物業

因物業的維護、衛生、警衛、防火及其他管理上的必要,甲方必須進入乙方租賃之物業時,須經乙方同意後方可進入,並應採取適當措施,招牌、改建及改良。

1. 甲方同意乙方將其招牌及標識安裝或張掛於物業所在建築物中雙方約定的位置(如外牆、頂樓、門口等),而不須繳付額外費用。(店外招牌及標識位置圖作爲合同附件4)

2. 甲方須保證擁有給予乙方上述第 五(六)1 款所述事項之合法資格和權利,如乙方因其招牌或標識的安裝或張掛位置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糾紛,應由甲方出面協調。

3. 甲方同意乙方在租期內根據經營需要且在不損害建築物安全結構的前提下改建或改良物業,如增設入口、樓梯、拆改部分門窗、內部隔牆、上下水道溝槽、電源線路等。

4. 甲方同意乙方在物業內增置任何傢俱、設備及商業固定裝置等。乙方亦有權於合同期滿或提前解除合同後的16日內搬離上述所有物件。

(五) 公用場地、設施的提供及維護

1. 甲方應保證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之約定時常出入並使用物業所在建築物內之公共場地及市政資源。

2. 甲方須時常保持物業所有外牆及與其毗鄰的公共地方(含人行道、停車場等)、物業所在建築物的外部及結構(包括物業的結構牆及組成)等的維修良好及清潔。如甲方不履行此承諾,須於收到乙方發出之通知後2日內進行有關之維修清理,直到乙方滿意爲止。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繳付此間的租金。

3. 在租期及任何延長租期內,乙方將擁有物業的專用獨佔使用權,甲方承諾並保證自己或任何第三方不得干擾乙方對物業的合理使用。甲方將不在鄰接物業的行人道或公共地方給予他人阻塞物業的進口或遮擋乙方招牌的權利,如有此情況,甲方應立即採取所有必須行動清除此等阻礙,包括任何小販或兜售者。(政府原因除外)。若甲方在7日內未能排除前述妨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依合同第五(十)7款之約定要求甲方賠償損失並退還預收款。

4. 乙方負責安裝水錶、電錶;水費、電費、取暖費、氣費由乙方自行負擔,如甲方代收,應於3天前附明細書面通知乙方。

5. 乙方自行負責消防設備、供水排水管道、排煙管道,甲方應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中央空調系統供乙方使用(冷氣風管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應在乙方經營過程中負責隨時保持中央空調系統能夠符合乙方之經營需求;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修改其開業前自行負責的上述設施,但乙方需事前三天書面告知甲方,如甲方認爲改建有損於甲方利益或甲方物業內其他客戶利益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改建工作,修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6. 甲方應保證現有自來水水管直徑不小於Ф50MM、水壓不小於3KG/CM2,電力爲3相Ф 380V 400A,並保證冷暖氣的正常供應,並於合同簽定後 20 日內辦理完畢乙方增加電容及水壓的手續,否則每逾期一日,按每日RMB1000元繳納乙方違約金。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設施,包括自始不能及租賃期內發生變故而不能的,乙方可以限甲方於一定期限內恢復,甲方未在期限內恢復的或甲方未能辦理相關手續,在乙方給予的寬限期內仍未辦結,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物業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依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損失並退還預收款。

7. 在乙方餐廳正式開業後因乙方營運需要增容、增壓時,甲方應負責辦理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8.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任何公用事業中斷(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氣等),甲方須在收到通知後24小時內將其恢復,否則直到該公用事業恢復前,乙方有權將此間應付的租金減除,減除租金的計算:當月應繳租金/當月天數X公用事業中斷時間。並且乙方有權進行任何恢復公用事業必須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公用事業不能在中斷後7日內恢復或一個月內累計終斷 3 次,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第五(十)7款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9. 若甲方提供的物業及公共場所的使用設施及設備,因甲方及其僱員或其授權管理人的故意或過失行爲而出現故障或損壞,致乙方及其僱員及顧客等人身或財產重大損害者,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10. 甲方應提供相應的位置(頂樓、陽臺、空地均可),供乙方安裝空調的室外機及相關管道。

11. 乙方需自費安裝直線電話,甲方可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12. 甲方免費提供接收報刊、信件。

13. 甲方無償提供垃圾堆放的地方,垃圾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 競業禁止

在租期內,甲方若將其有權使用的物業任何其他部分,再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許可任何與乙方產品、服務類似的中式或西式快餐業者使用,則再租賃或許可經營的中式或西式快餐者不得超過一家。否則,乙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所有已預付的費用,並依合同第五(十)7款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七) 費用延付

1.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繳付租金和其他約定費用,否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所欠費用的 5 %0的違約金,甲方違約在先的情況不受本項限制。

2. 除非在本合同(或附件或補充協議)中另有約定,甲方無權要求乙方繳納其他任何費用。

(八) 提前終止

1. 出租物業的不適用性:

若乙方在裝修、使用物業時發現其內在結構不能適合用作經營快餐店,則乙方需在進駐場地後6個月內向甲方發出擬不履約的書面通知,本合同即告終止。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則甲方應按照第五(十)7款賠償乙方損失並退還預收款,如果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則甲方須退還乙方已繳款項。

若不能在物業內裝置任何所需容量的公用事業線路或供應,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營業的,如增容、增壓等,或乙方認爲其花費過巨,則乙方可以終止本合同,並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2. 餐廳的許可證: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須於合理時間內申請在租賃物業內經營快餐店所需的各類許可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取得上述許可證或認爲花費過巨,乙方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並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3. 經營困擾:

乙方因經營困擾(如虧損、總部政策、鄰里關係、地方政策變化等原因)需提前終止合同,得在 三 個月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使甲方有充裕的時間另覓合作伙伴,如造成甲方損失時,甲方可向乙方索賠實際損失,如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有權拒付。

4. 建築物或物業被破壞:

如物業的任何部分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破壞或其所在的建築物的其餘大部分被破壞,且修復有困難或修復後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此合同並向甲方依第五(十)7款所述索賠。

5. 被政府徵收:

1) 在租賃期內如因政府拆遷、徵用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方應按照政府規定付給乙方拆遷、徵用補償費的相應部分作爲補償;如政府沒有相關規定,則甲方應按乙方承租面積佔比給付乙方相應賠償;

2) 如果拆遷後甲方在原址或異地重建房屋,若乙方決定在新建築內租用與本合同標的物業條件相當的店面的。甲方應優先與乙方簽署房屋租賃合同。

3) 如果甲方事先了解物業將被拆遷、徵用,甲方應將該信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註明該信息來源,未通知乙方致其在不知情時簽訂本合同的,在物業被拆遷、徵用時應按照第五(十)七項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6. 若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提前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應賠償乙方因籌備開店所引起的所有實際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裝修、消防申請、營業執照的申辦等所有費用)及實際損失。

(九)稅費及登記費用

1. 甲乙雙方應依照法令規定各自按時交納稅費。

2.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印花稅、登記費及一切附帶手續費用(如有)將由甲方與乙方各擔負一半。

3. 甲方與乙方各自承擔其在洽談準備簽訂及完成本合同進程中產生的法律費用,支出及所有相關費用。

六、 聲明及保證

1. 甲方保證其爲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資格,並在簽署本合同前向乙方出具相關法律文件的正本複印件,包括但不限於物業使用權憑證及營業執照等,並能獨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2. 乙方保證其有權力和能力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並在簽署本合同前向甲方出具相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等。

3.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經合法授權的代表人簽署並加蓋雙方公章。

七、 不可抗力

如因自然災害、戰爭、動亂、騷亂、罷工、遊行等不可抗力因素(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出具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

一、 爭議解決如因本合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物業所在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二、 合同的終止

1.除本合同第五(十)7款及其他約定外,本合同將因下述任一事件發生而終止:

1) 合同履行完畢,雙方不再續約,合同自行終止;

2)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3) 因一方之違約行爲出現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並由雙方書面確認;

4) 因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出現而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合同終止後,乙方於營業場所內外設置的乙方擁有合法權利的圖文標識,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繼續使用,乙方有權收回其所屬的一切營業設施及潮火鍋標識和帶標識的一切物品,並需保持現場清潔。

八、合同登記及生效

1. 本合同經雙方蓋公章(或合同章)及雙方簽約代表簽字並經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取得《房產租賃證》後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甲乙方雙方當事人應在15日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終止登記事宜。

2. 因甲方未能及時依法令規定辦理登記手續,致使合同未生效力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損失。

3.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爲合同的全部,而於本合同簽訂前雙方的一切意向書、備忘錄、磋商和協議均已被本合同替代。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授權簽約代表:

乙 方:

授權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餐飲業合同 篇4

簽約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方式:

簽約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方式:

本服務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而定。本服務合同是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餐廳服務事宜,同意簽訂本合同,並信守下列條款,共同嚴格執行。

第一條 服務場地、用途、服務條件

1、服務場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途:甲方所提供服務場地只作爲乙方爲甲方提供餐飲服務之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餐廳的用途。

3、服務條件:甲方提供之餐廳已經裝修完畢,保證乙方進駐立即使用,餐廳內設施、設備齊全,備齊餐廳中的工位器具等,並保證餐廳內空調、供暖、照明及水、電的正常使用。

4、甲方負責爲乙方及其供應商辦理出入甲方公司的相關證件。

5、乙方負責所有餐飲器具及餐廳的清潔消毒衛生工作。

第二條 服務內容、服務形式

1、服務內容:乙方向甲方員工、訪客提供餐飲服務。

2、服務形式:

(1)餐廳以套餐形式爲主,其它形式爲輔,每餐提供的品種不得少於______種。

(2)訪客的服務形式根據實際運營狀況由雙方協商而定。

(3)用餐標準爲每人____元/份。

第三條 甲方的權力/義務

1、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食品生產流程,並可以對食品生產及服務隨時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對下列各項進行監督檢查。

(1)原、輔材料的採購、主副食品的加工、製作、供應過程和情況。

(2)餐廳、保潔區域、廚房、食品庫、冷庫、竈具、廚具、炊具等有關場所和設施的清潔衛生狀況,以及食品衛生和乙方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情況。

(3)乙方工作人員的配備和與之相符的上崗證和操作水平。

(4)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使用、維護情況。

(5)治安、消防措施和落實情況,乙方人員遵守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及服務情況。

(6)食品成本、標準菜單、原材料採購的單價、數量及質量。

2、甲方有權依照國家及城市餐飲、衛生主管部門的法律、法規及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所列條款、本合同約定、乙方正式提交的供應商資料,對乙方進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要求乙方對違約行爲進行整改。

3、如果乙方的僱員在甲方工作地點提供服務時,未能遵照甲方提出的有關要求或不符合乙方承諾的服務人員標準,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該等僱員。

4、甲方有權制定和調整就餐人員安排、供餐時間和服務標準,但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5、當乙方違反合同時,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發出限期整改工作的警告。如出現三次以上乙方未按合同進行改進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經濟責任。

6、甲方儘可能爲乙方提供乙方因向甲方提供餐服務而需要的便利條件。

7、甲方可以在其認爲合適的任何時間按照自己的意願對場所和乙方的服務進行檢查。

8、甲方對餐廳區域負有以下責任:

(1)提供適當的入口和出口,包括適用的走廊、電梯及載貨平臺,應符合所有法律要求,包含但不侷限於建築規範、健康及安全要求。

(2)可以全權決定,對設施進行認爲是必要或需要的工程改善或修改。

(3)向乙方提供就餐服務有效運作所必須的熱能、照明、動力、水源及空調,乙方在使用上述能源時應遵循節約原則,甲方負責交費,但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能源浪費及乙方用於其他用途的能源費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定期對能源使用狀況檢查,對違反規定的操作要作相應的處罰。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及相關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並且乙方在甲方的物業管理範圍內享有專業服務工作的權利。

1、乙方有權使用餐廳內的公共設施及附屬設施,如有損壞及時通知甲方,並賠償因其不正當使用所導致損壞的損失。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益健康且營養的食物,乙方應提前一週向甲方提供下週菜譜。

3、乙方嚴格遵守國家《食品衛生法》及相關單位衛生法規要求,上崗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並定期進行體檢,體檢的結果知會甲方備案。

4、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供餐時間和就餐人數準時供餐,負責供餐時就餐員工的分餐服務。並保證甲方員工在規定時間內享用到符合標準的食品。

5、衛生檢查部門對餐廳進行檢查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負責餐廳內就餐時的衛生。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保持餐廳內衛生。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議和用戶投訴,一般性問題24小時內解決,對於較複雜性問題在72小時內解決。

7、乙方如果因工作需要而對餐廳進行裝飾時,須報請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動餐廳相關設備設施。

8、乙方採用新的服務方式時,須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支會甲方並與其協商。

9、乙方有權監督並制止甲方員工的人爲浪費問題,甲方餐廳管理人員有責任予以協助。

10、乙方在供餐服務中,應杜絕食物中毒的發生。甲方員工如發生食物中毒,經檢驗證明屬於乙方責任時,乙方應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1、乙方應盡力提供高素質的員工,所有相關費用都已含於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價款中。

12、乙方有責任對所屬員工進行節水、節電及安全教育。不允許出現長明燈及長流水情況發生。

13、乙方的營業空間

(1)甲方提供給乙方經營管理所需要的食品設備、生產和服務設施,並提供瓷器、餐具、托盤和廚房用具等。乙方負責設備和器皿的使用管理。在合同期限內,設備、設施、器物的合理損耗由甲方負責採購補充,非正常的損毀由乙方負責承擔。乙方負責保持設備的良好,清潔衛生。

(2)乙方對其在餐廳區域所存放的物資、材料、設備和乙方個人物品的任何損壞承擔全部責任,因甲方的責任所造成的損壞除外。

14、菜單

(1)乙方應負責供應各種高質量的和營養豐富的食品,乙方應注意下列關於設計現場菜單的因素:設計有新意的菜單,菜單強調品種、營養、質量、低脂,要採用新鮮食品和應季食品。利用創造性的食品陳列和推銷技術以增強吸引力並保證顧客滿意。提供保健意識方案。順應不斷變化的膳食發展方向和甲方職工、來訪者的喜好及顧客的意見,提供滿足甲方大多數人員需求的膳食。能夠依照甲方所提供的人員結構和在甲方區域內可使用的設備制訂出菜單。

(2)乙方應提供合理品種的食品以供選擇。品種至少應包括:葷菜、素菜、鹹菜、湯、粥、主食、水果、飲料。

(3)乙方應儘可能保證在輪換週期內菜單品種的變化豐富多樣。菜單可按照菜品的供應情況進行更改。

15、火災和緊急情況

在發生火災和其它緊急情況時,乙方除撥打應急救助電話外,並應立即撥叫甲方的應急電話號碼和指定的代表。爲確保在發生緊急情況時對用餐人員的照顧,乙方應按照甲方緊急情況反應程序在每年與其相關食品供貨商簽訂協議,爲甲方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提供食品的供應。同時乙方應爲甲方在緊急情況下提供相應的餐飲服務。

16、營業場所的損毀

乙方應在24小時之內向甲方提交關於場所內發生的火災或損失的書面報告及乙方收到的就建築物內出現的人身傷害索賠通知。對於火災及其它事故造成人身財產等損失,根據消防部門及其他權威部門調查結論,按規定承擔責任。

17、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在乙方管轄下的區域內的安全應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關責任。

18、中斷服務通知

如乙方獲悉有任何事實或潛在的服務中斷、會延誤按照合同中規定的工作,須立即通知甲方指定的代表。

19、責任轉讓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事先審閱並書面同意前,不得轉租、分配、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中列出的任何責任或任何部分,合同中任何預期的服務。此外,如乙方已分包的工作或服務未按本合同執行,則須按甲方的要求更換分包商。乙方達成的分包均不使乙方免於任何責任和義務,包括分配給分包商的部分。

第五條 食品衛生

1、乙方每餐將嚴格執行食品留樣制度(保存48小時),當甲方接到人員有用餐後出現腹瀉、嘔吐、頭暈等中毒信息時,應迅速通知乙方負責人,甲方可協助乙方將患者送往醫院,做嘔吐物、糞便留樣化驗,以確診病情和病因。同時,對餐廳的留樣食品送衛生部門檢驗,確屬乙方責任,乙方承擔相關的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

2、當甲方就餐員工用餐吃出異物時,乙方負責賠償相同價值的免費餐一份,並對上述問題及時採取糾正措施解決。因此給就餐員工造成身體損害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必須使用符合國家環保的用具,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餐具、器具,甲方有權糾正,並限期改進。

第六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合同期滿時,在滿足雙方在服務內容、費用等方面的要求的前提下,合同可自動延長,延長的期限由雙方協商而定。如任何一方提出不再續期,應在合作期滿前至少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合同得以解除。否則,合同將自動延續一個合同期。如果延期合同中的某些條款需做修改,應將其寫成書面文字並由雙方簽字。

第七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

(1)出現合同中所列的終止事由。

(2)法律規定的終止事由。

2、如乙方在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而無須向乙方做出任何賠償。

(1)乙方餐飲服務連續三次未能達到乙方承諾標準或多次與甲方發生糾紛,經甲方三次書面通報且未能得到改善。

(2)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不法經營活動。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

3、任何一方沒有正當理由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4、雙方可根據下列情況立即終止合同。

(1)不爲一方接受的另一方的所有權或全面經營管理權的變更。

(2)一方成爲破產或其它法律訴訟的主體,而該訴訟在立案後三十天內仍未能解決。

(3)乙方或甲方對雙方認定的重要事實作了不真實的說明。

5、在合同的終止日,雙方應結清賬目,並在十五日內,任何一方應立即支付欠另外一方的所有應付賬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謹慎行使和履行在本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任何一方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的權利、義務,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2、如因乙方經營問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3、如因甲方服務場地之基礎設施(如照明、水電、供暖等)出現故障而影響到甲方人員就餐,則乙方不承擔責任。同時甲乙雙方應就出現的緊急情況積極協商解決辦法。

4、在乙方正常進行餐飲服務工作狀況下,甲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如非正常情況下解除本合同,則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5、乙方由於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中斷服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人民幣)。

第九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

3、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都不應以單方內部規定約束對方。並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餐飲業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爲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爲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

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從XX年XX月XX日 至XX年XX月XX日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甲方出資 X萬元。乙方出資X萬元。

2.雙方的出資,於餐廳設立前十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雙方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爲:

① 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餐廳設立後,享有20xx元/月的工資;

④ 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參予經營管理;

②餐廳設立後,享有20xx元/月的工資;

③負責會計職務。

第六條 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爲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並經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爲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②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其他

1、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 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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