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老員工主動辭職有補償嗎,在公司工作了十年,將自己大半輩子的時間都貢獻給了一家公司,到了終於離職的時候發現員工離職時是否可以得到補償跟自己的工作時長沒有必然聯絡,那麼十年老員工主動辭職有補償嗎。
十年老員工主動辭職有補償嗎1
十年老員工主動離職的,如果用人單位沒有違反勞動法情形的,用人單位是不需要給予經濟補償的。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年老員工主動辭職有補償嗎2
員工離職時是否可以得到補償,跟工作年限是沒有必然聯絡的.,能不能得到補償,要看離職的原因是什麼。你都說了是你主動辭職了那當然是沒有補償啦
其實補償分兩種情況:
違法終止勞動關係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前者是在用人單位違法終止勞動關係的情形下才適用,標準為根據實際工作年限,一年賠償兩個月工資;
後者是勞動關係自然終止的情形下適用,為從08年開始計算,一年給予一個月工資的補償。
但是以自身原因主動辭職的情況下,是沒有任何補償的,這是最容易產生誤解的地方。
很多公司為了逼迫勞動者自己辭職,使出各種手段,接受員工一時衝動就主動辭職,結果是一分錢都不能拿到。
綜上所述:一般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是沒有補償的,但被迫辭職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幫員工繳納社保的、或者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的、未提供勞動條件或者勞動保護的,員工可以據此提出被迫辭職,並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辭職的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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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與經濟補償金的關係!
一、公司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分為三種!
1、公司以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合法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合法辭退員工,這種情況是沒有任何補償金的。
2、公司以員工不能勝任工作且經培訓調崗後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等合法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公司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3、如果公司沒有任何理由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公司屬於違法辭退,要支付賠償金,也就是2倍的經濟補償金。
二、員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分為兩種!
1、正常以個人理由辭職,那麼是沒有任何補償金的。
2、以公司存在某些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情形,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員工主動以被迫解除勞動關係為由,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有哪些情形?
無論你工作多久,無論是否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要你有以下這些情形的證據,那麼就可以被迫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1、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或提供勞動保護。
2、公司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也就是拖欠工資。
3、公司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比如剋扣工資、罰款等。
4、公司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5、公司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公司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員工人身安全的。
工作十年以上,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什麼用?
這個實際上和我們經濟補償金的高低有關係,但與是否有經濟補償金沒有必然關係。
一、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麼勞動合同就沒有自然終止日,只有等到退休等特殊情形才可以終止。其他的解除勞動關係的情形,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是一樣的。
二、工作了十年以上,會影響經濟補償金的高低。因為經濟補償金的演算法,是每工作滿1年,公司要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所以你工作的年限越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就會越高。
總而言之,你主動辭職有沒有補償,和你工作十年以上,簽訂無固錢合同沒有關係,主要還是看公司是否存在可以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