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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平臺不得依託“算法”進行大數據殺熟

來源:女友組    閱讀: 3.0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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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平臺不得依託“算法”進行大數據殺熟,大數據算法讓需求和供給能夠更高效對接,通過約束算法遏制大數據殺熟,也有助於約束資本無序逐利的行爲。3月起平臺不得依託“算法”進行大數據殺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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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遏制大數據殺熟迎來新動作。隨着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備案系統3月1日起正式上線運行,一衆線上平臺依託“算法”對消費者實施價格差別化對待的土壤亦將蕩然無存,由此帶動遏制大數據殺熟正式進入約束“算法”的新階段。

3月1日起,《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實施。根據《規定》要求,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的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備案系統填報服務提供者的名稱、服務形式、應用領域、算法類型、算法自評估報告、擬公示內容等信息,履行備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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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着,以往被各大互聯網平臺視爲“機密”的算法服務將走向透明。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備案系統將成爲各平臺算法服務提供者向全社會公開展示其服務提供“算法”的“曝光臺”,由此帶來的影響或將讓各大平臺屢試不爽的大數據殺熟現象徹底無處遁形。

顯然,《規定》也必將堅定貫徹其上位法——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個人信息保護法》中對“應當保證決策的透明度和結果公平、公正,不得對個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的要求,準確甄別披上“數字外衣”的傳統商業“殺熟”行爲,守護民衆合法權益。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李順德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將個人信息保護提升到法律層面,無疑將讓行政部門的監管有了更明確的法律依據,而部門出臺實施的具體規定,將讓一系列監管要求真正落地。

“只有在監督和約束的前提下,利用大數據等手段合理合法地善用個人信息,才能服務於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李順德說,在數字經濟時代,大數據殺熟的'存在,背後是對整個市場營商環境的挑戰。因此,確保個人信息和個人合法權益得以保護,也將對國家經濟發展和良好的市場營商環境帶來積極正面影響。

3月起平臺不得依託“算法”進行大數據殺熟 第2張

衆所周知,“殺熟”原本的意思,是指向老顧客提供更高價格牟利的行爲,這在傳統商業領域早已有之,只不過在大數據算法快速商用的今天,數字技術正在成爲一把“雙刃劍”,原本受益於數字技術帶來諸多便利的消費者,竟也在不知不覺中成爲了商家或平臺“待宰的羔羊”。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汪浩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大數據算法讓需求和供給能夠更高效對接,對市場發展形成天然引導。這對要素的高效匹配而言有着積極作用。而通過約束算法遏制大數據殺熟,也有助於約束資本無序逐利的行爲。

汪浩說,“不斷完善法律約束,精準對數字經濟運用個人信息加以監管和規範,清晰化數字經濟發展與經濟社會各個領域的基本關係和邊界,有助於促進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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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市消費者協會3月1日發佈的《北京市消協發佈互聯網消費大數據“殺熟”問題調查結果》顯示,飛豬旅行和餓了麼因存在“新老用戶同時購買相同商品(服務)的標價不同,涉嫌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記者注意到,此前飛豬旅行曾因“大數據殺熟”多次被點名。

據悉,本次大數據“殺熟”問題調查主要採用網絡問卷和消費體驗兩種方式,其中問卷調查結果顯示6.91%的受訪者認爲自己有過被大數據“殺熟”的經歷,82.37%的受訪者認爲互聯網消費大數據“殺熟”問題普遍存在,92.33%的受訪者認爲大數據殺熟的原因是利用大數據技術開展差異化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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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對16個消費者常用的電子商務平臺進行的32個模擬消費體驗樣本中,有14個樣本新老用戶賬戶的價格不一致。其中,大多數樣本是因爲打折或優惠力度不同導致最後成交價格不同,但飛豬旅行和餓了麼的體驗樣本顯示,新老用戶同時購買相同商品(服務)的標價不同,涉嫌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海報新聞記者梳理髮現,2018年10月,飛豬旅行曾因“大數據殺熟”被知名博主在新浪微博曝光;2019年3月27日,北京消協發佈報告稱去哪兒網、飛豬等網站存在新老用戶價格不一致的現象;2020年10月19日,浙江省消保委通報了第三季度手裏投訴情況分析,飛豬旅行因涉及“大數據殺熟”被點名。據黑貓投訴平臺顯示,飛豬旅行涉及“大數據殺熟”的投訴共計3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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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北京市消協在官網公佈了互聯網消費大數據“殺熟”問題調查活動的最新結果——86.91%的受訪者認爲自己有過被大數據“殺熟”的經歷,82.37%的受訪者認爲互聯網消費大數據“殺熟”問題普遍存在,92.33%的受訪者認爲大數據殺熟的原因是利用大數據技術開展差異化營銷。

網絡購物、在線旅遊、外賣和網約車則是大數據“殺熟”最爲集中的四個領域。

數據顯示,八成多(82.44%)受訪者表示在網絡購物過程中遭遇過大數據“殺熟”,七成多(76.85%)受訪者在在線旅遊消費中遭遇過大數據“殺熟”,反映在網絡外賣(66.96%)和網絡打車(63.00%)消費過程中遭遇大數據“殺熟”的受訪者均達到六成多。此外,還有部分受訪者表示在電影消費和視頻消費時遭遇過大數據“殺熟”問題。

據瞭解,此次問題調查主要採用網絡問卷和消費體驗兩種方式。其中,問卷調查自2021年11月1日啓動,截止至2021年11月11日,通過“北京消協”微信、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網以及消費者網等渠道,共計收回有效調查問卷4186份;而消費體驗調查則選取了16個消費者常用的電子商務平臺,共完成32個模擬消費體驗調查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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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眼中的“殺熟”標籤

3月1日,國家網信辦等四部門聯合發佈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下稱《規定》)正式施行。雖然《規定》並未直接界定大數據“殺熟”行爲,但卻對算法推薦管理劃定了行爲邊界: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設置誘導用戶沉迷、過度消費等違反法律法規或者違背倫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根據消費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徵,利用算法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等違法行爲。

那麼,消費者眼中的大數據“殺熟”行爲又有着怎樣的特徵標籤?

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八成多(85.38%)受訪者認爲大數據“殺熟”主要體現爲同一時間不同用戶購買相同商品或服務的價格不同,近八成(79.98%)受訪者認爲主要體現爲多次瀏覽後價格自動上漲,七成多(75.80%)受訪者認爲主要體現爲不同用戶享有不同打折優惠形式,近七成(69.37%)受訪者認爲主要體現爲隱藏或不送老用戶優惠券,六成多(62.26%)受訪者認爲主要體現爲根據用戶特點提供特定商品或服務,還有部分受訪者認爲體現爲手機配置不同價格不同、默認勾選之前購買過的服務、不買時送優惠券買時卻沒有等形式。

消費體驗調查發現,部分平臺存在新、老用戶賬號同時購買同一商品或服務實際成交價不同現象。例如,體驗人員分別通過新、老用戶兩個賬號同時在某平臺訂購同一飯店的同樣飯菜,老用戶賬號不僅比新用戶賬號少了7元“雙重補貼”紅包,而且配送費也比新用戶少優惠0.4元。

北京市消協表示,上述數據說明受訪者認爲大數據“殺熟”主要體現在同一時間不同用戶購買相同商品或服務的價格不同、多次瀏覽後價格自動上漲、不同用戶享有不同打折優惠形式、隱藏或不送老用戶優惠券以及根據用戶特點提供特定商品或服務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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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被侵權者

值得關注的是,儘管超過八成的受訪者認爲自己有過被大數據“殺熟”的經歷,但是卻鮮有人去進行真正的維權。數據顯示,僅有0.43%受訪者選擇通過司法訴訟方式維權,另有有一半多受訪者選擇不再去該商家消費,有三成多受訪者選擇忍氣吞聲自認倒黴。

梳理調查結果,我們發現,在侵犯權益的認知上,超八成(80.65%)受訪者認爲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六成多(66.13%)受訪者認爲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超過一半(51.51%)受訪者認爲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還有三成多(37.82%)受訪者認爲侵犯了消費者的隱私權。

在侵權危害的認知上,九成多受訪者認爲大數據“殺熟”會擾亂市場秩序,八成多受訪者認爲會透支消費者信任,近四成(37.70%)受訪者認爲大數據“殺熟”還會降低用戶忠誠度。

清醒的被“殺熟”認知與極少的維權行動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對此,北京市消協表示,這說明消費者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需要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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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殺熟”維權是否還有其他攔路虎?

有近九成(88.01%)受訪者認爲是監管手段跟不上,認爲是隱蔽性太強(85.95%)、相關法規不健全(82.32%)的受訪者也均達到了八成多,此外還有近八成(79.53%)受訪者認爲是不容易取證。

就此,北京市消協提出了四點建議: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個人信息保護力度,爲規範和治理大數據“殺熟”行爲提供法律依據;創新監管方式方法,積極運用大數據監管技術,對違法違規經營者進一步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企業應誠信守法經營,合理採集和使用個人信息,主動接受監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企業應誠信守法經營,合理採集和使用個人信息,主動接受監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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