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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來源:女友組    閱讀: 9.36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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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1

(1)張貼“閒人免進”標誌,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

(2)嚴禁在鍋爐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鍋爐房內嚴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嚴禁在鍋爐房內搭牀睡覺。

(3)鍋爐房的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業安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並嚴格遵守鍋爐房的安全運行規程。

(4)每班都要堅持巡迴檢查制度,瞭解設備的運行情況,按操作規程監視水位、壓力、溫度等,根據系統的設計和運行要求,對有關設備進行調節,並做好詳細記錄。

(5)工作人員堅守崗位,禁止在鍋爐房內喝酒、吸菸、娛樂、睡覺等,嚴禁擅離職守。

(6)對安全閥、壓力錶定期進行校驗。經常檢查安全閥、壓力錶、水位表等保護裝置,確保靈敏有效;發現設備及管線異常,立即上報並及時檢修。

(7)工作人員熟知單位報警程序及鍋爐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應急照明裝置保證正常運行。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2

1.總則

1.1爲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羣衆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三檢”(自檢、互檢、專檢)制度,嚴格安全生產考覈制度,有獎有罰,以“預防爲主”、“防微杜漸”和“防患於未然”的超前安全意識防範各類事故的發生,實現企業安全管理工作零缺陷,共保一方平安。

1.2本制度制訂了企業事故管理考覈制度、現場安全管理考覈制度、其它安全管理考覈制度、考覈獎懲辦法及說明。

1.3本制度適用本企業範圍內各車間、部門。

2.事故管理考覈制度

2.1責任事故指經主觀努力事前可以防止其發生而未能及時防止的事故。

2.2設備事故:發生一次經濟損失xx千元(含xx千元)以上,x萬元以下的事故扣責任車間、部門月獎金總額x%;發生一次經濟損失x萬元(含x萬元)以上,x萬元以下的事故扣責任車間、部門月獎金總額的x%;發生一次經濟損失xx萬元(含xx萬元)以上,xx萬元以下的事故,扣責任車間、部門月獎金總額的x%。

2.3火災事故:發生一次火災事故扣車間、部門月獎金總額的x%;當月連續發生兩次火災事故扣責任車間、部門月獎金總額的x%;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在x千元以上(含x萬元),x萬元以下的加扣月獎金總額的x%,造成經濟損失x萬元(含x萬元)以上,x萬元以下的加扣獎金總額的x%,造成經濟損失x萬元(含x萬元)以上,x萬元以下的加扣獎金總額x%。

2.4傷亡事故:發生輕傷事故每人次扣責任車間、部門月獎金總額的x%;發生重傷事故每人次扣責任車間、部門月獎金總額的x%。

2.5盜竊事故:發生庫存菸草製品或其它物品、車間(部門)財產一次被盜x萬元以上(含x萬元)的事故,扣責任車間、部門獎金總額的3%;被盜財產一次達x萬元(含x萬元)以上、不足x萬元的事故,扣車間、部門獎金總額的6%。

2.6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參照xx煙辦(xxxx)xxx號《某某捲菸廠公用車輛管理制度》,由廠辦負責考覈。

2.7凡發生一般的責任事故,根據情節輕重,扣事故責任者當月獎金xx%或取消當月獎金,並扣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當月獎金的總額的(xx-xxx)%。如發生較大責任事故,由厂部召開安委會主要成員會議研究處理,並追究部門主要負責人責任,根據情節輕重,分別對事故責任者、部門主要負責人、責任領導給予記過、記大過或降級處分。如發生特大、重大事故,由行業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處理。

2.8事故發生後,責任車間、部門的領導必須在1小時以內報廠領導或職能部門,並在3天以內填寫事故分析報告上交廠職能部門;無及時上交事故報告的車間、部門,除按事故考覈處理外,另加扣車間、部門月獎金總額x%;對隱瞞事故不報或隱瞞事故真相謊報的責任車間、部門,加扣其月獎金總額的(x-x)%。

3.現場安全管理考覈制度

3.1進入作業現場,必須按規定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不準赤腳或穿拖鞋;不準將涼鞋當拖鞋穿;不準穿高跟鞋和奇裝異服。女同志從事現場工作必須戴好工作帽,長髮不得外露,脖頸上不得系圍巾;男女職工嚴禁系領帶。嚴禁穿着化纖類工作服、帶鐵釘類的鞋子及攜帶火種、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油罐區。檢查發現有違反規定的,每人次扣車間、部門當月安全獎的xx%,對違章個人予以罰款xx元。

3.2車間、庫區、油鍋爐房、油罐區、檔案室、文印室、計算機中心、總機房及其它非吸菸區內嚴禁吸菸(包括節假日維修加班時)。檢查發現有違章吸菸的,對個人課以罰款xxx元,並扣其所在車間、部門月獎金總額的(x-x)%;吸菸區菸頭不按規定入缸的,每發現一次扣責任車間、部門當月安全獎xx%,當月連續發現兩次則取消其當月安全獎。

3.3嚴禁帶手套在各種傳動設備、設施、輸送帶和機牀上操作。檢查發現違反規定的,每人次扣車間、部門當月安全獎xx%。

3.4使用砂輪時,人應站立在砂輪側面,嚴禁兩人同時共用一臺砂輪機。檢查發現違反規定的,每次扣車間、部門當月安全獎的xx%。

3.5設備在運轉中不準掛卸皮帶,不準在近旁探取雜物,不準跨越運行中的設備,更不準將輸送帶當作載人工具;設備未停穩時嚴禁用手或腳及其它物品制止。檢查發現違反規定的,

每次每項扣車間、部門當月安全獎xx%,個人課以罰款xx元。

3.6起重設備(含起重車輛)應按規定持證上崗。嚴禁將叉車改變功能另作其它用途、隨意開出廠外或搭乘人員和配重,自制升降機不得載人上下。檢查發現違反規定的,扣車間、部門當月安全獎50%或取消安全獎。

3.7凡設備停機維護保養、檢修或例保、周保時,必須切斷本機總電源,並在電氣開關或門把上懸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標誌,嚴格執行“誰掛牌,誰摘牌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3

一、崗位責任制

(一)鍋爐房管理人員的職責

1、對司爐工人、水質化驗人員組織技術培訓和進行安全教育。

2、編制或參與編制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並隨時檢查其執行情況。

3、傳達貫徹主管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

4、監督檢查鍋爐及附屬設備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查計劃的實施。隨時掌握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運行狀況,並檢查督促其維護保養工作。

5、解決鍋爐房有關人員提出的問題。如不能解決,應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6、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報告本單位鍋爐使用管理情。

(二)司爐工人的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的安全經濟運行。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服從調度,不做與崗位無關的事。

3、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停爐措施,並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4、認真做好鍋爐、輔機及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工作,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

5、拒絕執行有害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

6、保持鍋爐房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7、努力學習技術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二、交接班制度

(一)司爐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爐人員,應在交班前對鍋爐運行情況作一次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整,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方能交班:

2、鍋爐燃燒良好,氣壓和水位都在正常範圍。

3、各安全附件、儀表動作靈敏可靠。

4、輔機運轉正常(聲音、溫度、轉速等無異常)。

5、清爐除渣,打掃工作場所,保持整潔。工具和配件齊全並存放在指定地點。

6、各項記錄填寫正確、清楚、無塗改、無遺漏。

7、交班人員在運行記錄和交接班日誌上簽名後交班。

8、交班人員應口頭向接班人員詳細介紹本班運行情況,以及發現的問題和注意事項。

9、接班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接班人員須認真查閱交班記錄和聽取交班情況介紹。

10交、接班雙方應共同檢查下列情況:

a、鍋爐運行情況。

b、水位表、壓力錶、安全閥、給水設備、高低水位報警器、排c、污閥等設備、附件是否靈敏可靠。

d、鍋爐受熱面的可見部位是否有鼓泡、變形、滲漏等損壞現象。

e、爐牆、爐拱、爐排等有無裂紋、塌陷、卡死現象。

f、必要的備用材料,如盤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潤滑油是否齊全。

g、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後,再辦理交接班手續。接班人員應積極協助交班人員處理事故。

h、交班人員在接班前不準喝酒。交班人員如發現接班人員喝酒或有病時,應向鍋爐主管負責人報告。由負責人採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i、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交班人員應報告鍋爐主管負責人,但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三、巡迴檢查制度

1、當班司爐工人,應對鍋爐及附屬設備的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的巡迴檢查,其主要內容如下表所示。

司爐工人巡迴檢查內容

序號內容時間

1、壓力、溫度、水位是否正常不間斷監視

2 、燃燒工況是否正常1~2h監視一次

3 、燃燒輸送系統是否正常1~2h監視一次

4 、鼓引風機運轉是否正常

擋板位置是否合適1~2h監視一次

給水系統中水箱水位

5、水泵運轉情況和給水調節1~2h監視一次

逆止閥的工作狀態是否正常

6、排污閥和管道有無異常情況1~2h監視一次

7、各類儀表工作是否正常1~2h監視一次

8、本體受壓部件有無滲漏

變形等異常情況1~2h監視一次

9、檢查各轉動機械潤滑系統是否應補給潤滑油每班一次

四、安全操作制度

(一)嚴格遵守鍋爐房安全操作規程,密切監視水位、壓力和燃燒情況,正確調整各種參數。

(二)按規定做好鍋爐運行的日常工作,定期沖洗水位表、壓力錶、排污和試驗安全閥等。

(三)進行巡迴檢查,檢查鍋爐人孔、手孔、受壓部件以及省煤器、

過熱器等是否有泄露、變形等異常現象;檢查氣水管道、煙道、風道、給水泵、鼓風機和引風機等工作狀態是否正常。

(四)對鍋爐發生的一切事故應及時處理並保護現場,積極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

(五)閒人免進鍋爐房,如需進入鍋爐房必須履行登記手續,並由單位主管部門領入。

五、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制度

(一)操作人員應對鍋爐、安全附件和輔助設備進行經常的或定期的維護保養,及時檢修。

(二)每班應對規定的設備油位定期加油一次,防止遺漏。

對儀表設備應每天進行維護保養,並定期校驗,保證其靈敏、可靠。

(三)鍋爐未經採取措施,不得超負荷運行,鍋爐必須按規定進行檢修。

(四)每班司爐工應對鍋爐、輔助設備和場地進行一次清潔工作,做到文明生產。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4

1、鍋爐房不準存放與鍋爐操作無關的物品,鍋爐用煤、備品備件、操作工具應放在指定的地方,擺放整齊。

2、鍋爐房地平,牆壁、門窗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3、手燒爐投過煤要隨手打掃撒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潔。

4、煤場、渣場要分開設置,煤堆、渣堆定期灑水,堆放整齊。

5、每班下班前,對工作場地、設備、儀表、閥門等打掃乾淨。

6、每週對鍋爐房及所管區域進行一次大掃除,保持環境清潔優美。

7、主管領導要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對鍋爐房的清潔衛生進行檢查評比,獎勤罰懶,做到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5

1、司爐工應對鍋爐的結構、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瞭解,能進行獨立操作。

2、司爐工不得隨便離開工作崗位,如果要離開時,應有合格司爐工代替。

3、在工作時間內,司爐工應集中思想,注意儀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單位人員,未經司爐人員同意,不得隨意進入鍋爐房。

5、司爐工應該阻止非鍋爐人員觸及鍋爐上各種閥門和一切附件。

6、鍋爐房一切儀器儀表應有足夠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並對損壞部件及時更換。

7、爲了確保鍋爐能正常工作,鍋爐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雜物,嚴禁在鍋爐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8、生火前,必須根據操作規程做好安全檢查,長期停爐必須做好一切安全保養工作。

9、司爐工必須配合修理人員做好每年鍋爐保養年檢工作。

10、司爐工空餘時間必須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爲做好安全節煤,保障供熱、節省開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爐工須保證工作時間,確保各室溫度達到15度左右。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6

爲規範燃氣鍋爐房的日常管理,確保大廈供暖設施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燃氣鍋爐房時大廈的重要部位,由司爐值班人員負責管理。非專業人員或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機房時,值班人員須報請工程維修主管同意並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進入。

2、值班人員進出鍋爐房時應做到隨手關門、人離門鎖。

3、司爐工必須具有燃氣鍋爐操作上崗證,熟悉燃氣鍋爐的工作原理、技術參數、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4、燃氣鍋爐屬重要供暖設備,需經管理處主任批准後方可啓動運行。

5、嚴格按照燃氣鍋爐安全操作規程實施供暖操作,並認真做好運行記錄。

6、燃氣鍋爐運行時,司爐值班人員應注意觀察風門、水、汽、風、燃氣、油、煙、泵、聲音和震動等是否,根據用水量定期清洗保養軟化裝置,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關機檢查。

7、停爐期間,每年應對鍋爐進行二次全面保養,徹底清除水及雜質,對安全閥、轉動機構及附屬設備檢查。

8、值班人員應保持機房室內和設備外表的清潔,每日做好設備的巡查工作,如發現設備漏油、漏水、漏氣應立即查明原因並及時處理。

9、值班人員要經常對鍋爐房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避免火災的發生。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7

鍋爐用水的處理是鍋爐使用中一個極其重要的工作,它直接關係到能源的消耗、蒸氣品質、鍋爐安全運行和使用壽命。爲此必須建立健全水處理管理制度。

1、要配備專職水處理化驗工,認真做好水質分析化驗工作。

2、原水的水質指標,包括硬度、PH值、氨根、溶解氯和懸浮物等,每月至少化驗1次,有條件的單位做水質分析。

3、經過凝聚、沉澱、過濾等方法處理的水,每日至少化驗1次,根據化驗結果,及時調整凝聚劑投放量。清水的'PH值應不小於7。

4、用離子交換器處理的軟化水,要控制水的指標和項目,如硬度、鹼度、氯根、PH值、溶解氧等,至少每班應化驗1次,在交換劑接近失效之前,應適當增加化驗的次數。

5、對每項化驗的時間、項目、數據及採取的措施等,均應詳細地填寫在水質化驗報告或運行日誌中。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8

一、司爐工應對鍋爐的結構、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瞭解,能進行獨立操作。

二、司爐工不得隨便離開工作崗位,如果要離開時,應有合格司爐工代替。

三、在工作時間內,司爐工應集中思想,注意儀表,不得做私活。

四、非本單位人員,未經司爐人員同意,不得隨意進入鍋爐房。

五、司爐工應該阻止非鍋爐人員觸及鍋爐上各種閥門和一切附件。

六、鍋爐房一切儀器儀表應有足夠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並對損壞部件及時更換。

七、爲了確保鍋爐能正常工作,鍋爐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雜物,嚴禁在鍋爐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八、開機前,必須根據操作規程做好安全檢查,長期停爐必須做好一切安全保養工作。

九、司爐工必須配合修理人員做好每年鍋爐保養年檢工作。

十、司爐工空餘時間必須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爲做好安全節氣、保障供汽、節省開支而努力工作。

十一、司爐工須保證工作時間。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9

1、司爐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

2、認真執行鍋爐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確保鍋爐安全正常運行。發現鍋爐異常危及安全時有權採取緊急措施並及時報告有關領導。不違章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的操作。

3、熟悉爐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時維修保養。

4、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脫崗、不睡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與在崗無關的事。嚴禁閒雜人員進入鍋爐房。

5、做好鍋爐運行檢查,密切監視和調正壓力、溫度、水位和燃燒等情況。經常保持鍋爐房煤場和存渣場地及鍋爐設備的清潔衛生,搞好文明生產。

6、鍋爐運行中,應適當保持爐膛負壓,嚴禁正壓運行。爐膛內不得向外冒煙。

7、堅持按章排污,沖洗水位表,分氣缸及時放水等工作。

8、鍋爐運行中,應保持鍋爐蒸發量額定值內,保持正氣壓、汽溫、均勻進水並保持水位,嚴禁出現缺水或滿水事故。

9、經常檢查氣壓表、水位表、排污閥、止水泵、鼓風機等部件和輔機的運行狀況。如有異常,馬上更換或修理。

10、在正常運行中,應根據爐膛負荷的變化及時調整煤量、鼓、引風量,保證燃料充分燃燒,做好鍋爐經濟運行。

11、做好暫停爐的安全工作。暫停爐的水位應高於正常水位,鍋爐氣壓不得回升,一般應留人監視。

12、做好春季停爐和冬季開爐的維修保養工作。清除鍋爐各部件的灰塵、菸灰及灰渣。將排污閥、各氣閥的注油位等清洗乾淨後,注油保養,將鍋爐烘乾。

13、努力學習安全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10

隨着我市燃料結構的變化,燃氣鍋爐的用量將逐年增加,同時還會有一部分燃煤鍋爐要改造爲燃氣鍋爐。爲確保燃氣鍋爐的安全運行和燃煤鍋爐改造燃氣鍋爐的順利進行,特做如下規定:

一、購置燃氣鍋爐的單位應在鍋爐房初步設計前,到市勞動局辦理立項審批手續,並填寫《鍋爐項目立項申請書》。

二、本市轄區內各單位購置的燃氣鍋爐須是經市勞動局註冊登記的燃氣鍋爐產品。

三、燃氣鍋爐項目批准立項後,鍋爐使用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到鍋爐房所在地區(縣)勞動局辦理鍋爐房設計審批和安裝、檢驗、使用登記手續。

四、需要將燃煤鍋爐改造爲燃氣鍋爐的單位,應到市勞動局辦理立項審批手續,填寫《鍋爐改造立項申請書》。

五、燃煤鍋爐改造燃氣鍋爐項目批准立項後,鍋爐使用單位應選擇持有市勞動局核發的《北京市燃氣鍋爐改造安全許可證》的單位進行改造的方案設計、施工和調試,或者選擇經市勞動局批准的通用改造方案,由持有《北京市燃氣鍋爐改造施工安全許可證》的單位進行施工和調試。

六、鍋爐改造施工完成後,由市勞動局、當地區(縣)勞動局、有關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使用單位應攜帶有關資料到當地區(縣)勞動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由區(縣)勞動局重新核發《鍋爐使用登記證》。鍋爐改造圖紙資料存入鍋爐技術檔案。

七、燃氣鍋爐的司爐工,應經培訓並取得市勞動局核發的燃氣鍋爐操作證後方可獨立上崗操作。

八、凡在我市銷售的燃氣鍋爐產品,須由製造單位到市勞動局辦理註冊登記手續。註冊登記時製造單位應提供鍋爐製造許可證(影印件)、在京銷售的鍋爐型號及鍋爐圖紙、計算書、測試報告及鑑定文件等資料。

九、制定燃煤鍋爐改造爲燃氣鍋爐設計方案的單位(以下簡稱鍋爐改造方案設計單位)應具備較強的技術力量,有鍋爐、自動控制等專業的高級工程師,有鍋爐結構、控制系統的設計經驗,並須經市勞動局註冊登記;鍋爐改造方案設計單位應對所做出的改造設計方案的安全可靠性及方案的實施負責。

十、鍋爐改造通用方案應符合《燃煤鍋爐改造燃氣鍋爐安全技術條件》(另文下發)的要求,方案應包括改造後的鍋爐設計總圖、控制系統電氣圖,註明選用的燃燒器、自動安全切斷裝置、主要儀器儀表等元器件的型號、主要性能指標,並提供上述裝置、元器件的測試證明;改造通用方案須經市勞動局批准後方可用於改造施工。

十一、從事鍋爐改造工作的單位,須按《北京市燃氣鍋爐改造單位安全管理辦法》(另文下發)的規定,取得《北京市燃氣鍋爐改造安全許可證》或《北京市燃氣鍋爐改造施工許可證》。

十二、鍋爐改造施工前,具體改造施工方案應報市勞動局備案;施工單位應接受鍋爐改造方案設計單位的技術指導。

十三、鍋爐改造施工須由市勞動局授權的特種設備檢驗單位進行安全性能監督檢驗。

十四、對於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勞動行政部門將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十五、本規定於發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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