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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來源:女友組    閱讀: 5.3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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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1

1、採購保健食品時必須選擇合格的供貨方,須向供貨商索取加蓋企業紅色印章的有效的《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和《產品檢驗合格證》,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籤、說明書和樣品實樣,並建立合格供貨方檔案。進口保健食品必須有對應的《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複印件及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證明,還應包括組織代碼證,進出口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

2、採購保健食品應簽訂採購合同,並有明確質量條款,採購合同如果不是以書面形式確立的,購銷雙方應提前簽訂明確質量責任保證協議。

3、購進的保健食品必須有合法真實的票據,做到票、帳、貨各項內容相符,並按日期順序歸檔存放,票據至少保存兩年。

4、對購進保健食品的品名、規格、批准文號、生產批號(日期)、有效期、生產廠商、包裝、標籤、說明書等內容進行查驗,按規定建立完整的購進記錄,購進記錄必須註明保健食品品名、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等,購進記錄至少保存一年。

5、購入首營品種還應向供貨商索取加蓋企業紅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號證明文件、質量標準和該批號的保健食品檢驗報告書。

6、嚴禁採購以下保健食品:

(1)無《衛生許可證》生產單位生產的保健食品。

(2)無保鍵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變質、被污染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保健食品。

(4)超過保質期限的保健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驗收工作應在待驗區內進行,保健食品質量驗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觀質量的檢查和保健食品包裝、標籤、說明書和標識的檢查,以及購進保健食品及銷後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對包裝、標識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質量有疑問的保健食品。應報質量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爲了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對公司進貨查驗記錄進行規範,確保所採購原物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內所有生產原物料的採購、進貨管理。

三、職責

1、採購負責合格供應商的評估、供應商檔案的建立、更新。

2、倉庫負責採購進貨產品的數量、品種覈對、記錄填寫;

3、質量部負責供應檔案、《合格供應商名錄》的審覈,進貨產品票證的查驗、原物料的驗收。

四、作業內容

4.1所有公司採購的原物料均嚴格按照《採購及供應商控制程序》《採、購索證管理制度》選擇、建立供應檔案和合格供應商名錄,審驗供應商的經營資格(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食品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產品官方檢驗報告等);

4.2指定經培訓合格的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

4.3大宗原物料、食品添加劑的採購應從《合格供應商名錄》的供應商中採購,並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採購供應合同或採購訂單;每批原物料來貨時,應由供應商提供送貨單(必須包括但不限於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數量、送貨日期等信息)和出廠檢驗報告或合格證文件;

4.4零星物料的採購應到從事流通經營單位(如超市、經銷商、定點批發市場等)採購,應當查驗並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複印件;留存蓋有供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送貨單或每筆購物憑證。

4.5如含有畜禽肉類採購時,還應提供生產企業屠宰許可證明,經年審動物防疫合格證明,每批次來貨時應提供當批次產品檢驗驗疫合格證明原件;

4.6原物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採購入庫前,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址、生產許可證編號、生產日期或批號、產品標準號、淨含量、保質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並記錄於《原材料檢驗報告》和《入庫單》中。 《入庫單》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等。

4.7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塗改、僞造,其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五、相關文件

《採購及供應商控制程序》、《採購索證管理制度》

六、相關記錄

《合格供應商名錄》、《原材料檢驗報告》、《入庫單》

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3

爲規範食材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行爲,保障師生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鑑別常識。

二、採購食材、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採購,並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合同採購時,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複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合同採購時,應當查驗並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複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採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農貿市場合同採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採購的,應當查驗並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複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合同採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合同採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複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八、合同採購乳製品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九、合同採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複印件。

十、合同採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複印件)。

十一、食材、食品添加劑及食材相關產品採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並建立採購記錄。採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二、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塗改、僞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4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對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加強食品進貨檢查。

第二條 本企業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作爲對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進行查驗的書面證明,應當真實。第三條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進貨時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進貨日期等內容。

第五條 本企業須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進貨或者銷售票價,且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六條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有企業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爲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市場(超市)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經營食品的市場(超市)和市場內的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凡進入市場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查驗,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指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糧食及其製品,蔬菜、水果,奶製品,豆製品,飲料和酒類。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或季節食品管理需要,增加查驗食品的種類。

第四條 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保存原件或者複印件。需要查驗和索取的具體票證,由《市場食品索證索票制度》做出規定。

第五條 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覈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淨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三)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第六條 市場(超市)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七條 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八條 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九條 市場開辦者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檢測,或委託食品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銷售,並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第十條 市場開辦者要指導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制度,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管理,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第十一條 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僞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6

一、爲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指定本制度。

二、食品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隻消費者經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糧食及其製品,蔬菜、水果、奶製品、豆製品、飲料和酒類食品。

四、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料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此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保存原件或者複印件。

五、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覈對,內容包括:

六、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2、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3、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量。

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存期)和失效期。

5、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顧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七、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和衛生標準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驚醒無害化處理。

八、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金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格來源的食品,應當拒絕進貨,發現有虛假僞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7

一、與初次交易的供貨者交易時,本店負責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索取、查驗以下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並複印留存,每年覈對一次是否有效:

(一)營業執照;

(二)生產許可證;

(三)衛生許可證;

(四)有關質量認證標誌、商標註冊證、專利、綠色或無公害食品的證明;

(五)強制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如QS);

(六)生豬定點機械化屠宰廠證書;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

二、每次進貨時,接驗員要詳細檢驗食品外包裝是否符合國家《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的規定,並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分別索取、查驗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複印留存:

(一)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二)檢疫(檢驗)證明;

(三)進貨票據;

(四)農產品產地來源證明。對不能提供相關質量證明或包裝不規範、破包、透氣等的食品拒絕進貨。

三、接驗員對所進商品的種類、規格、數量應與供貨方出具的發票及清單逐一覈對。

四、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綠色食品等稱號的優質食品,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只在初次交易時索取票證直接進入超市銷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證。

五、食品經營者發現有毒有害、污染、變質、不合格食品,要詳細造冊登記,立即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質檢驗檢疫、衛生行政等執法機關,並按照規定予以銷燬或者退回供貨商處理。商品質量管理員對進貨人員索取的票證進行檢查驗收並做好記錄,分管質量管理的負責人在食品入庫或上架前查驗記錄,並自行組織食品抽查。並對索證索票情況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

六、食品批發商將加蓋公章的進貨票據直接裝訂成冊建立進貨臺賬,供貨商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本品種本批次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單和進口食品的商檢證明查驗備案。將加蓋公章的銷貨票據裝訂成冊建立銷售臺賬。

七、食品零售商將加蓋公章的進貨票據直接裝訂成冊建立進貨臺賬,非本市供貨商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本品種本批次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單和進口食品的商檢證明查驗備案。

八、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食品經營企業應留有企業總部提供的進貨查驗證明或配送單據備查。統一配送之外自行採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8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鑑別常識。

二、採購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採購。長期定點採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採購供應合同。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採購時,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複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採購時,應當查驗並留存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複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農貿市場採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採購的,應當查驗並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複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六、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採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採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複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七、採購乳製品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八、採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複印件)。

九、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並建立採購記錄。採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塗改、僞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9

爲規範食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行爲,保障公衆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浙江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實行)》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鑑別常識。

二、採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採購,並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採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採購供應合同。鼓勵餐飲單位到建立電子監管一票通的食品批發企業採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採購時,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複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食品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採購時,應當查驗並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複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食品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採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農貿市場採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採購的,應當查驗並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複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採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採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複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八、採購乳製品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九、批量採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複印件。

十、採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複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採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並建立採購記錄。採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二、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塗改、僞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對食品經營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作爲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進行查驗的書面證明,應當真實。

二、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三、進貨是地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進貨日期等內容。

四、須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進貨或者銷售票價,且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五、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店鋪,可以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11

一、爲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指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糧食及其製品,蔬菜、水果,奶製品,豆製品,飲料和酒類等食品。

三、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保存原件或者複印件。

四、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覈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三)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五、食品經營者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六、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七、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八、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僞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12

爲規範食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行爲,保障師生餐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

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鑑別常識。

二、採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採購,並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供貨方營業執照、供貨方食品經營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採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採購供應合同。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採購時,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採購時,應當查驗並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複印件;

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採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農貿市場採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

從個體工商戶採購的,應當查驗並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複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採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從屠宰企業直接採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複印件和動物產品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八、採購乳製品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九、批量採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複印件。

十、採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複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採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並建立採購記錄。

採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二、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塗改、僞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xx市XX學校

  20xx年xx月xx日

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13

1、庫房要由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庫房物資的驗收、出入庫、儲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認真做好出入庫登記。嚴禁採購腐敗、變質、過期及標識不全的食品。

2、庫房物資實行“先進先出”的原則,並按物資類別決定物資的儲存方式及擺放位置。

3 、庫房管理人員每週對庫房內的物資進行檢查,對地面、貨架、門窗、牆壁進行全面清潔。發現變質、破損、過期等物資要立即進行處理。

4 、入庫幹雜調料要分類整理,嚴禁食品與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牆(大於20釐米)、離地(大於30釐米),整齊存放,並標明品名及入庫的時間。檢查生產日期和有效期(保質期)。

5、庫房內所有的貨架、貨墩、貨櫃都必須貼上標籤,在標籤上註明品名及規格,並在進出標籤備註欄上註明進貨批次、數量、日期及發貨的數量、日期。

6、嚴格控制庫房內的溫度,隨時對庫房內的溫度進行檢查,保證通風良好,防止因溫度過高或受潮而引起庫存物質過早過期黴變。

7、庫房內嚴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庫房內存放私人物品及從事與庫房貯藏無關的活動。

8、採購食品時必須向商家索要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明等資料備案存檔。

9、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必須有產品說明書和產品標識,標出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

10、運輸包裝、容器應符合衛生要求,運輸車輛應專用清潔,不得與有毒物、污物混運,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劑存放在固定場所或櫥櫃並上鎖,包裝上應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專人保管。添加劑的使用須由專門製作加工人員操作,嚴禁其他人員擅自取用,對其使用種類及數量須由專人記錄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溫度範圍的要求。 13、食品冷藏、冷凍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存放,應有明顯區分標誌。

14、食品在冰箱(櫃)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使用時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15、用於冷藏、冷凍食品的冰箱(櫃),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其溫度達到要求並保持衛生。

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14

爲加強我公司產品質量管理,保證產品質量符合要求,嚴把材料質量進貨關,促進我公司產品質量更上一個臺階,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責

險部是產品質量檢驗的歸口部門,負責公司材料進貨的檢驗、試驗的委託工作。

二、工作程序

1、質檢員對公司產品所需材料按標準或合同的規定進行進貨查驗,經查驗合格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2、當某些檢驗或試驗項目本公司不能進行時,由質檢部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驗或試驗,對委託單位能力、資質進行評價,填寫供方評價記錄。

3、檢驗結束後,質檢員及時做好狀態表標識,經檢驗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作好記錄,原則上按退貨處理,在不影響質量情況下,經公司經理和分管經理批准,也可做讓步接受處理,具體執行《不合格品控制制度》

4、對無標準、又無明確指導性文件,也無生產廠合格證的,或採購商品不在合格廠評估範圍內的,質檢員有權拒絕驗收。

5、質檢員應做好驗收記錄,做到記錄完整、及時、準確。並有質檢人員簽名、

6、質檢員有質檢部門負責人授權,並在授權範圍內實施質檢工作。

三、檢驗規程

1、原材料進場應按合同要求驗收相關質量證明文件。

2、進貨材料按進貨5%進行抽樣,檢查技術參數的準確性。

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15

一、食品經營企業、超市、食品批發經營者除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銷貨臺帳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外,還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三、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其分銷點憑企業總部簽發的食品配送單(食品進貨憑證)銷售食品。統一配送之外自行採購的食品,應當按照規定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四、食品進口商在進口食品時應當按照食品進、銷貨臺帳的樣式,向出口商索取有效的《食品進貨憑證》;在銷售進口食品時,應當如實填寫一式兩聯的食品進、銷貨臺帳,向購貨的食品經營者出具《食品進貨憑證》,自行留存《食品銷貨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五、鼓勵食品經營者採用先進技術手段,如實記錄購、銷食品的信息並保存至規定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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