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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企業管理制度集錦15篇

來源:女友組    閱讀: 1.5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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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建築企業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

1建築企業財務管理現狀

財務管理屬於建築企業管理的核心,隨着建築企業對自身管理水平的重視,其內部的財務管理水平也一直在不斷的提高,從國內的範圍來看,建築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基本已經實現了五統一,在管理方面也取得了相應的進展,但隨着目前經濟體制的轉變,以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爲基礎的傳統的企業財務管理模式已經無法適應時代的發展,無法適應如今市場經濟體制下各方面的變化,因此建築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的問題開始逐漸顯現:首先,改革理念落後。建築企業雖然已經認識到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時也針對企業財務管理現狀做了必要的改革,但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在新型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實施的實際行動上,仍然有所欠缺。其次,企業的財務管理缺乏自主權。目前在企業的財務管理方面,一直沿用的都是傳統的以行政手段爲主的管理方式,即財務管理如何進行,完全要依照領導層的意願來執行,這大大的影響了財務管理的自主權,對建築企業財務管理狀況會產生非常嚴重的影響。最後,建築企業財務管理狀況混亂。建築企業的財務管理與其他企業是存在一定差別的,這種差別主要體現在,建築企業的財務管理並不是僅僅在企業內部進行,大多數時候需要在建築施工現場進行,這就使建築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變得非常混亂。

2構建建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構建建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是由目前的經濟體制決定的。我國的經濟體制的變革要求建築企業的財務管理必須要做出相應的改革才能與時代發展相適應,從計劃經濟體制到市場經濟體制,建築企業所面臨的威脅已經變得越來越大,同時其發展和壯大也開始要依靠自身的實力,這種情況反應到財務方面,便是財務管理制度的改革。其次,構建建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必然要求。建築企業只有進行財務管理方面的改革,才能通過財務管理來有效的對自身的各類成本進行控制,從而最大程度的節約其費用,使其經濟效益能夠達到最高的標準。最後,目前我國建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與國際制度相比存在差距。想要使我國的建築企業的發展範圍能夠超越國家的範疇而進軍到世界領域,就一定要使其在制度方面能夠與世界的標準相適應,但目前我國建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還並未達到這一標準,因此對其進行改革非常必要。

3構建建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措施

(1)更新觀念。企業的觀念是一個企業能否穩定發展的基本保證,落後的思想觀念會導致企業的體制同樣也得不到發展,這對企業的改革和創新非常不利,因此企業想要使自身得到更好的發展,就一定使發展觀念得到更新,使其能夠符合目前社會發展的趨勢。建築企業想要構建適應時代發展的管理制度,首先就一定要更新企業發展的觀念,要改變以往以政策支持爲主要發展依靠的觀念,認識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只有自身的經濟實力以及綜合實力變得強大,才能使自己有機會發展壯大。因此,建築企業一定要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財務管理制度,徹底消除如今財務管理制度的弊端,從而規範財務管理的狀況,使其能夠有效的促進企業的發展。

(2)要定期召開財務會議。定期召開財務會議對建築企業財務人員不僅是一種約束,同時也是能夠使其發現問題並解決問題的一個平臺。對於建築企業自身來說,定期召開財務會議可以使財務預算的佈置、審批和批准變得更加方便,同時也能夠使企業對財務預算的監督和查詢變得更加便利。同時,通過財務會議的召開,建築企業還能夠及時的發現自身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從而使其能夠及時的提出一定的策略對其進行解決,避免由於問題的出現而帶來的麻煩,這對提高建築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和構建建築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是非常有利的。

(3)要使責任落實到具體的部門或個人。爲構建適應時代發展的建築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就一定要使責任落實到具體的部門或個人身上。要將財務管理部門人員分成幾個小組,每個小組分別負責財務管理中不同的內容,這樣在財務管理中出現問題時,企業便可以向某一小組追究責任,這樣可以有效的加強相關人員的責任感,提高其工作效率。除此之外,建築企業還可以將責任落實到具體的部門中,只有這樣,才能使建築企業形成一套較爲合理的科學責任制,使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的水平得到進一步的發展,促進企業制度的完善,保證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夠穩定的生存下去。

4結語

建築企業作爲一種特殊的企業,其財務管理制度與其他企業是存在一定差別的,想要使建築企業能夠構建更加適應時代發展的財務管理制度,就一定要針對特殊性來制定一系列措施,同時還應根據建築企業目前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策略,這樣才能保證建築企業能夠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改變自身固有的缺陷,不斷的發展和完善,使自身的財務管理制度能夠得到改革和完善,使企業的財務管理變得更加規範。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2

績效考評(以下簡稱"考評")是指用系統的方法,客觀公正的評定過去的一段時間內員工在崗位上的工作行爲和工作效果。

一、考評的目的和用途

1、考評的最終目的是激勵員工,以達到企業的經營目標,並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

2、考評的結果主要用於工作反饋、報酬管理、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二、考評的原則

1、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評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1年之內考評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觀性:考評要客觀的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由於光環效應、新近性、偏見等帶來的誤差;

3、公平性:對於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評標準;

4、公開性:員工要知道自己的詳細考評結果。

三、考評的內容和分值

1、考覈的內容分以下兩部分:

◆基本績效考覈:考覈內容爲所在崗位的基本業務能力及工作態度;

◆關鍵績效考覈:考覈崗位職責及日常管理行爲的具體工作內容;

2、分值計算:

原則上,總分滿分100分,各項考覈標準具體分值詳見績效考覈表。(附件一)

四、考評的一般程序

1、項目經理直接由公司進行考評,包括基本績效考覈和關鍵績效考覈;

2、項目部其他管理人員的基本績效考覈由項目經理考評,關鍵績效考覈由公司對應部門進行考評;

3、各級考覈人必須嚴格執行考評程序;

4、考評結束時,考評負責人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評溝通;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規範公司全員安全管理和生產作業行爲,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經濟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定,結合公司多年管理經驗和施工生產實際情況而制定。

第三條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公司安全管理依據本制度,對公司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司有關部門依據本制度,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堅持按照上級要求,有計劃、有組織、有重點地開展好旨在強化安全意識、規範安全行爲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在建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七條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爲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也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有效載體。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增強了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實現公司安全管理目標。

第八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監督、考覈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和推進安保體系的貫標;

第九條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爲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檢查、考覈,充分履行管理職能,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範的能力,使施工全過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狀態處於受控,確保工程項目安全目標管理。

第十條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體系網絡。

第十二條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公司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部門及項目部,項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員,並對管理目標分解的責任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一併予以考覈,公司對部門及項目部考覈爲半年度考覈,項目部內部考覈爲季度考覈,考覈採用評分表形式,考覈結果作爲安全生產考覈獎懲的依據之一。

第十三條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和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公司實施監督檢查,並將檢查的情況形成書面記錄,納入安全生產獎懲的依據範圍。

第十四條具體的獎懲規定,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執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機構

第十五條公司及項目經理部均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負責人及項目經理第一責任人擔任安委會主任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並在各自的範圍內分別履行下了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

(四)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六)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七)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十六條公司按照《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設置安全管理部門並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部應設置安全管理部門或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並應根據工程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第十七條公司與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具備較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必須通過有關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覈合格並取得合格證書後方可以上崗。

第十八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並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二)考覈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九條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覈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爲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二十條公司各在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爲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七)其它規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四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二十一條爲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範和標準,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中的事故隱患,提高各部門、項目部及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安全責任感,特製本制度。

第二十二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

2、機械設備

3、安全設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爲

6、勞保用品使用

7、傷亡事故處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三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十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二)專項安全檢查: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施工電梯、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等)進行檢查,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拆方案進行安全檢查。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4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職責

1)加強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機構開展工作,解決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授權委託合同承辦人員對外簽訂合同;

3)對企業合同承辦人員進行考覈、獎懲;

4)定期瞭解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

2、信用(合同)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組織合同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組織信用管理研討會、案例評析會;

2)制定企業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覈;

3)統一辦理授權委託書,嚴格管理企業合同專用章的使用;

4)制止企業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

5)日常監督分析應收賬款的賬齡,防範逾期應收賬款的發生;

6)建立標準的催賬程序;

7)彙總、分析客戶信用數據,向有關部門提供諮詢服務;

8)協調與供銷、財務、技術等部門的關係。

3、信用(合同)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1)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2)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保管好合同專用章。

3)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員處理合同執行中的問題和糾紛。

4)登記合同臺帳,做好合同統計、歸檔工作,彙總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合同糾紛處理情況。

5)發現不符和法律規定的合同行爲,及時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人報告。

6)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7)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負責人彙報信用管理情況。

8)負責客戶檔案管理與服務。

9)參與商賬追收。

10)配合有關部門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銷部門的主要職責

1)依法簽訂、變更、解除本部門的合同。

2)嚴格審查本部門所簽訂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關方面會審。

3)對所籤合同,認真執行,並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況。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加強與其它各有關部門聯繫,發生問題及時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信用(合同)管理員通報。

5)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歸檔工作。

6)參加本部門合同糾紛的處理。

7)配合企業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財務、技術部門的主要職責

1)加強與供銷等有關部門的聯繫,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2)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計、分析,提出處理建議。

3)解決合同履行中有關技術方面的問題。

4)依法簽訂、變更、解決技術合同。

5)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和歸檔工作。

6)配合企業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5

一、總則

爲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管理,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達到規範化、標準化的要求,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的管理目標並構建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施工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規定。

二、目標措施

(一)目標

杜絕重大因工責任安全事故和因公死亡事故,降低安全負傷頻率,確保職工年負傷頻率控制在7‰以內,爭創更多的省、市級安全生產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認真貫徹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網絡體系,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員,採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標本兼治,紮紮實實抓好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2、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經常組織各級人員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爲杜絕違章作業打下良好的基礎。

加強分包隊伍和特殊工種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業務水平,杜絕違章作業和無證上崗。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強化職工安全生產意識,用多種手段普及安全生產的知識

3、以“三標準、六規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建築施工現場安全評價標準。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拆除安全技術規範)爲依據,以《建設部建築安全檢查評分標準》爲尺度,加強項目部施工環節的安全控制、監督、檢查、督促工作。項目部每週組織一次項目有關人員對工地的安全生產檢查,公司堅持每月的安全生產月檢制度。對檢查出的隱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隱患通知單的形式下達到項目部進行限期整改,對拒絕整改或整改不及時者,按規章制度條例進行處罰,對安全生產管理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

4、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架體搭設、“四口”及五臨邊防護、機械設備、基坑支護、文明施工現場管理。“四口”即: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五臨邊”即:尚未安裝欄杆的陽臺周邊、無外架防護的層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上下跑道、斜邊兩側邊、卸料平臺的外側邊。對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嚴格按照集團公司的要求實行統一招標、採購,並嚴格執行收貨驗收制度。

5、加強對分包隊伍、僱用、借用人員的安全管理。嚴格把好分包隊伍的“四關”。

(1)對方必須具有營業執照和法人資格證書;

(2)對方具有施工資質;

(3)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合同書;

(4)對分包工程要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切實把民工隊伍納入我們的安全管理範圍之內。

6、繼續做好意外傷害保險工作,根據《建築法》的規定和建設部、省、市主管部門的要求,將繼續爲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減輕企業負擔。

7、加強安全資料管理。安全資料是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對建築工程安全生產全過程管理的真實記錄,它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檢查、班前安全活動、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工傷事故處理、安全標誌、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各類設備、臨時設施驗收檢測記錄及文明施工。

三、獎罰

爲了進一步落實責任制,搞好項目法施工,抓好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消除隱患,杜絕事故,我們依據《建設部頒發的建築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項目部施工全過程進行監督控制,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分公司建立安全生產專用賬戶,確保專款專用,收支基本平衡。

(一)獎罰細則

1、處罰

(1)項目部發生一起輕傷事故,罰項目部500元,罰項目經理300元,安全員100元,發生一起重傷事故,罰項目部5000元,罰項目經理1000元,安全員500元,發生一起死亡及重大傷亡事故,罰項目部20000元,罰項目經理3000元,安全員1000元。

(2)施工組織設計無安全措施,無臨時施工用電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工程無書面交底,各罰款500元。

(3)無檢查整改記錄,對查出隱患做不到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的,罰項目經理200元,項目部安全員100元。

(4)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無證上崗作業的,每人次對項目部罰款200元並追究責任。

(5)施工現場無安全標誌、二圖(工程總平面圖、立面圖)、六牌(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制度牌、文明施工規則牌、進入施工現場須知牌)、二欄(違章警示欄、宣傳欄)各罰款300元。

(6)施工現場圍檔設置,主路段未設置高於2.5m,一般路段未設置高於1.8m的,罰款500-1000元。

(7)工地路面未硬化處理,道路不暢通,無排水,工地有積水,泥漿,各罰款200元。

(8)建築材料、構件、料具等亂堆亂放的,罰款200-500元。

(9)腳手架立杆缺少底座、墊木、掃地杆(或間斷),架體無排水措施,罰款200元。

(10)腳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與建築無拉結(按規定少一處)或拉結不牢固不規範的,每一處罰款100元。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6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監理業務。

2、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專案監理費開支、所有稅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等所有費用。

4、分公司所承接專案監理費發票和稅金統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分公司在承攬監理專案時,必須自己組織監理隊伍,總監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徵得總公司同意,並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部人員自行協商,否則總公司可隨時撤消分公司資格或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6、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註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爲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分公司在承攬監理業務時,招投標專案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檔案,並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監理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檔案,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覈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專案監理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專案監理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彙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監理專案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稅,要按照總公司的規定,根據分公司監理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務,所承接專案監理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票收取監理費。嚴禁私自收取監理費,如發現私自收款的,查實後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簽訂的監理合同,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監理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7

1、管理人員崗位制度

管理人員分工,是任職和工作範圍的分工。公司根據每個人的特長、道德品質、工作經驗和實際需要而確定各自的職務和權限。任何人都要忠於職守、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並明確各自的責任範圍,不要該乾的幹不好,不該乾的瞎參與,即影響工作又妨礙團結,更不允許違背分工原則去搞個人特色。

1.1、總經理職責

領導公司全面工作,確立一系列符合公司實際需要的各項規章制度,盡心盡職爲公司服務,統籌全局、正確制訂企業的發展規劃。重點抓好經營決策、人事任免、財務、材價審批工作,並親自抓好廣大幹部職工的來信來函工作。用科學規範的理念做好本職工作,按照現代化企業制度管好企業,廣泛聽取廣大幹部職工的意見,策劃企業的進退,負責做好管理人員的思想工作,制止不正之風。

1.2、部門辦公室職責

嚴格執行公司核心層的決議決策,向總經理負責;協助總經理監督下屬人員的不正之風,爲總經理任免幹部提供所有人員的優劣情況;負責公司文件、信函的撰寫、蒐集整理企業檔案、印刷資料等文祕工作;負責人員培訓取證和職稱審報工作;檢查督促各項目部對公司會議精神的宣傳貫徹工作;做好公司宣傳以及各種會議籌備工作。

1.3、總工程師職責

在公司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質量體系的建立和運轉等工作;負責各工程項目施工技術和施工組織設計工作,組織項目技術人員學習專業知識,提高業務水平,檢查各項目工程的圖紙更改記錄以及工程簽證手續;督促各項目部指定保證質量、安全的技術措施;組織培訓工程項目的技術員、質量員、安全員等,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責任心;負責實施新規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工作。

1.4、財務科長職責

負責財務、材料、成本覈算工作。宏觀控制資金適用,及時向領導提供經濟信息,安排要款計劃;掌握每個工程項目的材料使用情況,保證材料有計劃供應,確保工程施工;嚴格把好材料價格和質量關,健全各種報批手續,合理支付材料款,算好經濟帳;負責把好成本覈算關。

1.5、預算科長職責

精通所在地的取費標準、各種材料費用;監督預算員、定額員的平時工作,防止漏項錯算,隨時注意圖紙變更,提供經濟信息;督促各項目做好預決算工作;組織做好招投標報價和預決算的審覈工作,以臺帳形式妥善保管好合同書。

1.6、施工部部長職責

全面掌握各項目的施工質量動態,指導與督促各項目部按公司的要求做好每一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及質量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評分並組織好每月的評比工作;及時處理各項目施工技術和質量問題,對各項目上出現的各種違章操作有權處置。

1.7、安全科長職責

負責公司的全面安全工作,經常性的指導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安全設施等進行檢查、評分,組織好對各項目部每月的安全生產評比工作;負責公司所有特殊、少數工種的培訓、取證、換證工作。

1.8、項目經理職責

執行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指標;負責項目工程全面工作,召開每週生產會議及每月職工大會;參與簽訂各類合同,並且確保合同的兌現;監督制訂好工程的年計劃、月計劃,抓好工程要款工作。

1.9、項目副經理職責

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協助項目經理工作,經理不在時負責全面工作。每天必須召開幹部碰頭會,解決實際生產問題,認真落實監督月計劃的工作,做好各個工種勞力、材料調配工作,對機械、料具的使用及執行定額用工情況。做好考勤審批工作。

1.10、技術負責人職責

負責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質量計劃,編制分部分項施工方案。參加圖紙會審,提出整改措施;組織學習新技術、新規範等;在施工前及時做好各道工序的技術交底工作;辦理好圖紙更改記錄和簽證手續;對項目上出現的各種違章操作有權處置,對已造成問題的有權提出整改和返工指令。

1.11、施工員職責

具體安排項目工程的現場施工;嚴格實行各工種各班組大樣圖施工,做好書面技術交底;編制並下達施工作業計劃任務書,督促作業組長的各項工作;組織制訂好各項生產計劃並切實實施;詳細記錄施工實施情況,保證圖紙與現場施工一致。

1.12、質量員職責

嚴格按國家的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去檢驗質量;隨時辦理職工的施工質量簽字手續,組織學習新規範、新標準,組織好工程質量的驗收和評比工作,作爲每月評分考覈依據;深入現場抓好質量通病的防止工作;對項目上出現的各種違章操作有權處置,對已造成問題的有權提出整改和返工指令,並有權對不服從的工長進行罰款。

1.13、安全員職責

必須經常有計劃地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時作出所有員工和班組的安全獎罰,隨時查找安全隱患,制止一切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在各項施工工作前做好安全技術書面交底工作,記錄好安全資料,參與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整改措施工作。

1.14、工長職責

配合項目領導制訂好生產計劃,堅決實施月計劃、周計劃;無條件接受技術、質量、安全等人員對施工過程交底及管理,並迅速組織落實到各班組;對本工種的產品質量負有直接責任,嚴格做好自檢、交接檢工作,認真履行工序交接檢查手續;抓好本工種的施工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各個班組的勞力、技術、定額任務;對職工的出勤工時、評分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合理;協調配合好其它工種,顧全大局不搞本位主義。

1.15、預算員職責

熟悉掌握當地的各種取費標準,參與項目的合同制訂,協助項目經理搞清楚各項合同條款,隨時瞭解圖紙變更情況,提供每月的材料計劃包括材料分析,分毫不漏地做好預決算,如果有疑問之處寧多勿少。

1.16、資料員職責

嚴格按照國家各種驗收規範和資料要求做好技術資料,進行收集、分類、編目、歸檔和轉發工作,並對檢驗和試驗狀態作好標識工作。整理好竣工資料,竣工時必須完整地交一份總部存檔。

2、施工技術制度

2.1、開工前,技術負責人必須按照國家規範要求、特殊施工條件、新工藝等,組織做施工組織設計以及施工方案,保證達到規定要求,讓建設方、總包方滿意。如果施工組織設計達不到要求而影響工程的,給予責任人罰款200元。

2.2、每項工程開工施工員都要組織編制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形象進度總計劃、月計劃、周計劃,並在計劃中詳細標明部位、工作內容、工程量、完成時間,勞動力曲線表,編制人、審批人,缺一項處罰責任人100元。

2.3、施工技術員(指各類技術員)要領會圖紙的設計意圖,明確技術要求,發現設計中存在的差錯,要迅速提出意見,避免質量事故發生,如果由此引起經濟損失和質量事故,罰責任人不低於200元。

2.4、施工單位無權修改施工圖,如有大的疑難之處,只有通過建設(監理)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進行修改後根據設計單位的洽商委託書和相關簽證進行施工,如擅自修改,由責任人負全部責任,並罰款200元。

2.5、嚴密的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制定項目施工方案,着重於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部分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與實施。技術負責人必須組織相關技術人員把這項工作幹在施工前頭,如拖延時間按長短予以處罰。

2.6、施工技術員要進行層層交底,保證技術措施的落實,保證技術工作按標準和要求進行交底缺少一次技術交底罰責任人100元。

2.7、施工技術員、質量員要對材料設備進行檢驗,保證項目使用的材料、構件、設備和零配件符合要求,進而保證工程質量,如出現材料質量問題而影響工程質量,則責任人與材料員一樣處罰損失部分的30%。

2.8、施工技術員、質量員要制定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加強施工質量的控制,避免質量差錯,爲工程積累技術資料和檔案和爲質量等級評定提供數據情況。

2.9、工程項目放線中出現了嚴重的軸線移位、水平標高不正確,給予放線員每次每點罰款100元。

2.10、技術負責人負責工程資料及竣工資料的檢查和督促,有關人員調換工地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直到工程竣工時完整的交給總部,如有遺失,罰責任人500元。

2.11、凡是各工種報驗、試塊試驗、工程驗收,所有責任人員一定要在各自的範圍內做好對外交涉工作,驗收不了而影響工程的,拖半天罰責任人200元,拖一天罰500元。試驗、化驗不合格,罰責任人200元、500元或1000元不等,重大損失給予開除並追究責任。

2.12、試驗員應認真做好砼試塊、砂漿試塊、鋼筋焊接試驗,原材料複試等技術資料,資料員負責收集好各種工程技術資料,如有遺失罰責任人500元。

2.13、技術負責人要認真複覈工程結算,將漏算、錯算的工程量提供給預算員。

2.14、技術負責人要及時進行工程變更籤證。如果甲方拖着不辦,要理直氣壯直到努力簽到爲止,如放棄不籤或隔年不籤,每次按200元處罰。

2.15、施工過程中,對於甲乙雙方所有來往函件都要有雙方簽收單,並要編號登記,建好臺帳,該回復的要及時回覆,沒有回覆的一次罰責任人100元。重要的要有項目經理、公司經理把關簽字。

2.16、安裝隊的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在接到施工圖紙後,必須提供一份施工翻樣,一個月內拿不出的罰款500元。

3、安全管理制度

3.1、安全員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三級教育和安全宣傳工作,並在每項新工作前,做好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缺少一次罰100元。弄虛作假、代簽字罰200元。

3.2、及時記錄安全資料,做好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和整改工作。無安全事故抽查報告和整改措施的,對安全員給予每次罰款100元。發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書面形式報總部辦公室,隱瞞不報的每次罰項目經理、安全員各200元。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必須採取“三不放過”的原則。

3.3、對於體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痢病及傳染病的職工,必須勸其回家,如繼續留用,由項目經理、安全員承擔一切責任。

3.4、施工過程中凡上下交叉作業,中間必須設有安全隔離措施,並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沒有安全隔離措施,安全員有權禁止下方人員施工,不聽勸阻者給予100元罰款。沒有書面安全交底的,給予安全員200元罰款。

3.5、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雪、沙塵、沙暴等惡劣天氣,安全員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業和高空作業。如因安全員失職釀成安全事故,將給予安全員1000員以上的罰款。

3.6、夜間施工和暗室施工,應該設置照明設備,密封或有毒場所須設置通風設備,地下室及樓梯口必須是低壓電,樓梯口、坑井洞口沒有照明和防護的,每次罰安全員100元。

3.7、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電梯井內、預留洞口、管道井內、通道口內、井架口內必須用圍欄、蓋板防護或用二層優質安全網防護,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3.8、施工現場危險區必須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標誌,夜間要懸掛警示燈,非正常使用的樓梯口必須封行,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3.9、工地上架設電線電路,安裝機械設備、存放易燃或易爆品,要完全符合有關安全規定,安全員必須到現場親自把關,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罰安全員100元。

3.10、安全員要對塔吊、起重設備的保險裝置、超重限位裝置作定期檢查。嚴禁帶病運轉、維修中運轉及超負荷作業。安全員對違規操作不加制止的,給予200元罰款。

3.11、信號工必須在物料起吊時進行現場指揮。如人不在現場遙控指揮,給予200元罰款。信號工指揮失誤損壞物品由信號工全額賠償,由他人替代指揮或超重吊裝的立即開除。所吊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3.12、工地上裝拆大型機械,必須由持證專業人員裝拆,如果違章作業,每次罰機具負責人和安全員各500元。

3.13、施工機械應定期保養上油,防護裝置齊全且運轉正常,操作規程懸掛醒目,缺少一項罰安全員和機具負責人100元。

3.14、各項目部要建立內部每週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對各工種安全工作進行獎罰,及時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落實監督工作。安全員負責辦理少數工種上崗證,如經上級部門檢查出缺一個上崗證罰責任人100元。

3.15、工程項目出現安全死亡事故,項目經理罰款1000元,安全員與直接責任者20xx元罰款,所在工種工長1000元。

3.16、項目部要加強安全輔導、培訓教育和檢查的力度,每半個月用半天、一週用1小時爲安全活動時間。同時,公司要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要成立安檢組對項目上的機械設備、防護設施、安全技術方案和交底進行定期檢查,力爭消除事故隱患。

4、財務管理制度

4.1、嚴格遵守國家的財務法規,財政紀律,方針政策和企業管理制度。

4.2、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嚴守財務機密,不得隨意泄密,泄密者給予1000元罰款,嚴重者開除。

4.3、對每月發生的經濟業務要及時結帳、記帳,做到帳證、帳表、賬物、帳款相符。

4.4、總帳會計必須每月一次同建設方、總包方和協作單位結清所有材料、資金往來帳,防止串戶,不要影響要款,如耽誤要款,每次罰300元。注意保管好原始帳本。

4.5、輔助會計要月月對清職工往來帳,防止串戶,如出現漏帳,其全數金額由輔助會計自己賠償。

4.6、公司只設一本總帳,項目部不再設立分帳,所有票據均有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報支,其餘任何人簽字僅作證明,證明人不能在審批欄簽字。職工借款由各項目部經理審批簽字,500元以上借款徵得總經理同意。

4.7、財務會計要重點抓好要款,隨時掌握正確的經濟收入情況,材料費支出、應收工程款數據,及時的按合同規定回收工程款,確保公司正常運轉。

4.8、財務人員要記好帳、管好錢、用好錢,資金金額控制在一定範圍內,不允許長期鉅款宕帳。職工借款控制在500元內,管理人員控制在1000元內,一年中不得超過三次,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准。如借款超支造成集體損失,由審批人賠償。

4.9、對於所有分包工程款只能先付70%,其餘部分要由總經理同意後才能付款。如果未按規定擅自付出分包工程款,造成損失由付款人和準付人賠償20%。

4.10、材料會計要認真嚴格把好材料進出、材料積存和材料消耗關。因資金緊缺,對材料已驗收入庫但貨款未付的,應根據收料單、合同或協議,分單位、分類別每月30日報財務科。如果材料進出帳不符,每次罰款200元;材料積存不報而繼續採購的,發現一次罰200元,並追究責任。

4.11、材料會計每月彙總幹部職工出勤、獎分,包括職工工傷出勤並張榜公佈。

4.12、財務上對於交來的各種內部罰款,有關分攤費、擔保金、賠償費和其它應扣款,都得一筆不漏地扣除歸戶,如發現遺漏由記帳人賠償。

4.13、成本考覈會計,每月必須及時做好低成本考覈,數據要正確,數據不正確罰100元,不按要求弄虛作假者罰款200元。

4.14、工地廢鋼筋收入及其他收入,一律交公司財務入帳。各項目部不準以任何藉口用轉帳支票套取現金,一經發現罰責任人1000元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4.15、財務上要對有關人員的備用金及時提供,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但是領用者應該及時結帳,如果發現三個月不結帳,罰領款數額的10%。

4.16、材料付款由項目經理、技術、質量、材料、預算、倉庫分別簽字。分包工程付款由項目經理、施工員、質量、安全、預算、公司經理簽字,違反制度未簽字付款的,罰責任人1000元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5、機械管理制度

機械料具使用,全部執行公司內部調撥制度,凡是工程項目需要機械料具時,一律由公司機具負責人統一調配。

5.1、在公司沒有貨源的情況下,如果項目部急需機料具,要徵得負責人同意後才能去社會上租賃,如果擅自去社會上租賃機械料具,按租賃費的10%罰責任人。

5.2、項目上需要大中型設備,必須提前一星期通知機具負責人。如設備閒置在工地上或無計劃要設備,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5.3、設備調出時,項目部必須清理乾淨維修好,保證調進項目部及時正常的使用,如果設備不能正常運轉,對調出項目部的使用工長罰款200元。

5.4、凡是調出設備,一律辦理調撥單,重要設備由調出單位派專人押車,損失的由調出單位按原價賠償。汽車到達調出或調進項目後不及時卸車,每小時罰項目負責人50元。

5.5、因生產需要總部要求項目調出設備時,項目部必須無條件服從,如影響生產,大中型設備每拖延一天罰項目負責人500元。

5.6、凡是在使用中發生故障的設備,原則上都由各項目部機修工自行修理,不能修理的需要外協單位修理的機修工應向施工員交代原因,並由工地材料員,施工員,機修工,協助單位的修理人員談好價格,明確修理後的保證使用期。

5.7、使用塔吊等大型機械,必須嚴格按機械操作規範,嚴禁違章操作,如果項目部不按要求超負荷吊裝,每次罰責任人500元。

5.8、三大料具調撥要求項目部提前十天報送機具負責人,調撥時由需方項目派人到調出項目驗收,並在調撥單上簽字,手續完備後雙方不得扯皮。

5.9、所有貨物調出項目必須配合裝車,如汽車到工地後,遲遲不能安排人員,每推遲一小時,項目負責人罰50元。

5.10、鋼管調出時必須清理調直,彎曲鋼管每根扣5元,鋼管上帶有扣件的不記帳,亂割鋼管的每根扣10元。

5.11、鋼模調出時必須調直修理上油,未整理的鋼模按每平方米扣10元;發現小鋼模上打洞扣10元;在大鋼模上打洞的,每個洞扣30元;大模變形每平方米罰100元。罰款由項目分攤,其中木工工長與組長承擔70%,30%由其他管理人員承擔。

5.12、快拆頂託調出必須清理調直,配件齊全。未清理的,每根按2元扣除;情節嚴重的罰調出負責人200元。

5.13、扣件調出必須靈活,螺絲齊全上油。調出後發現如需修理的壞扣件每隻扣2元;不靈活的扣件,每隻扣0.5元。情節嚴重的罰調出負責人200元。

5.14、工地上遺失料具的,按總額30%賠償。根據全體管理人員的折率、時間,由項目經理負責分攤。

5.15、凡是新開工的項目,需要機械料具的,一律由機具負責人報總經理批准,擅自購買的,不予報支發票,由項目管理人員分攤。

6、計劃管理制度

6.1、每個工程項目開工,不但要詳細精確制訂年度施工形象計劃,還要制訂月計劃和周計劃。統一用曲線圖標明工程人員配備、工種分析、用工量情況。

6.2、繪製好施工現場機械裝置、料具、材料堆放的詳細合理的平面圖。

6.3、計算出料具使用、材料使用計劃,並報送總部。

6.4、年度施工計劃要由月計劃去保證實現,月計劃必須詳細定額量、用工量。

6.5、月計劃的實現要有周計劃去保證,所以周計劃更要詳細標明定額量、用工量。在施工日記中要明確記載每天的上班時間、完成的`工作量、是否符合計劃等。

6.6、計劃完不成是客觀上的延誤可以順延,這是指停電、停水、建設單位缺少資金、工程圖紙拖延以及機械、材料、料具跟不上等客觀原因,以簽字爲準。

6.7、月計劃受到影響屬於主觀原因造成的,必須於周計劃中抓緊,加班加點掙時間,不允許延誤。

6.8、經檢查,第一次不及時下達計劃任務書,給予工長罰100元,項目經理與施工員罰200元。

6.9、經檢查,第一次完不成計劃,給予工長罰100元,項目經理與施工員罰200元。

6.10、如果第二次檢查到未下達計劃任務書或者完不成計劃,說明施工員已毫無計劃概念且管理能力跟不上,已不適應繼續留在所在職位上,一律降職處理。

6.11、凡是緊急需要的材料、料具,必須於24小時前通知,一般的物資,必須在三天前通知,其他計劃物資應在半月前通知。

6.12、班組以上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計劃生產意識,確立按計劃生產的原則。公司總部由施工科長負責成立一個計劃小組專門領導生產計劃工作,各項目部也要指定專人負責,並作爲重點工作去抓。

6.13、製作三塊牌子,掛在辦公室最醒目的位置。一是工程施工月計劃和分項工程計劃表;二是年度計劃表;三是機械、料具、材料進出場時間表。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8

爲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築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後,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後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範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週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於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範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範表演。

F、開展反事故鬥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覈形式多樣,考覈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爲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幹部的標準之一。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9

精品文檔

精品文檔

中小型建築企業薪資管理制度

爲規範公司薪資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一、薪資原則:多勞多得、公平、獎罰分明。

二、基本薪資的確定:

(一)、基本薪資是綜合考慮以下因素來確定的:

1、市場同行業的薪資水平;

2、職位的相對價值與工作量;

3、員工本人的能力及已獲建築業相關證書;

(二)綜上因素,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確定員工基本薪資。

三、薪資的組成:

全額薪資=基本薪資+補助;其中:補助=話補+車補+全勤。

1、項目部員工:基本薪資二全額薪資60%,考覈薪資二全額薪資

40%項目部人員停工期間在公司上班處理事情的發全額薪資的50%

爲全額薪資。

2、公司員工:基本薪資二全額薪資80%,考覈薪資二全額薪資20%。

3、冬休放假期間發放冬休工資做爲員工的全額工資。

注:在春節前進行年度績效考覈,考覈薪資與個人業績、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相關,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考覈。考覈結果分爲優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根據績效情況扣發相應比例考覈薪資並予以辭退,合格發放全額考覈薪資,優秀髮放全額考覈薪資及年終獎。

年終獎根據公司當年效益,對績效考覈優秀員工發放。

四、薪資發放:

員工在崗期間發放基本薪資。公司薪資計發週期自當月1日至當月最後一天止,實行次月10日發薪制。每月發放的薪資是扣除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代扣項目、公司內部契約中規定的部分、考勤扣款等費用後的金額。

五、薪資保密原則:

公司採用保密薪資制度。員工不得將個人薪資告知公司內員工及相關人員,也不得打探其他員工薪資。凡打聽他人或泄露自已薪資者,公司有權做相應處分。情節惡劣者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六、執行時間:本管理辦法從20xx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七、制度外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出具報備財務。

  XX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1日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0

前言

江蘇南通三建華鼎建築集團公司,作爲一個新興的現代建築企業,經過歷年的發展,企業隊伍不斷壯大,要適應日新月異的建築業發展形勢和競爭激烈的建築市場,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已不能滿足企業現代和將來發展的要求。

隨着我國加入WTO及北京申奧成功給建築業帶來的巨大市場機遇,迫切需要我們制訂一套能適應新形勢且符合廣大職工利益及企業發展要求的規範具體、具可操作性的嚴格合理的企業管理制度,使它能夠在企業發展中起到強大的促進作用,進一步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戰鬥力,並更大地激發廣大幹部職工工作積極性、創造性,促進企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本制度第一章介紹了從公司精神風貌、工作作風等全方面地向管理人員提出的原則性要求;第二章是企業生存的根本、是公司前進的燈塔、是集團發展的祕決;第三章是個人工作的內容;第四、五章需要全體人員對照學習;第六至十五章是針對性內容,需要各職能部門認真貫徹執行的。

希望全體管理人員認真對照學習本管理制度,並且作爲今後工作的實施準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違背抵制。大家應正確面對各種獎罰,擺正個人與企業的關係,以個人利益服從公司利益爲原則,確立先公後己的指導思想,不折不扣、義不容辭去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大家應當懂得:只有公司興旺發達,纔會有廣大幹部職工豐厚的回報。最後希望大家對其中的不妥之處積極批評指正。

江蘇南通三建華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年元月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爲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提高對進冀建築業企業的服務水平,培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築市場,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確保投資效益,根據《建築法》、《河北省建築條例》、建設部《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的進冀建築業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進冀建築業企業(以下簡稱“進冀企業”),是指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所屬註冊地不在本省行政區域,進入本省行政區域進行建築活動的建築業企業。

第四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進冀建築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進冀建築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外埠建築業企業進冀施工,應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進冀備案手續。

進冀備案包括單項工程備案和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

第六條進冀企業擬在冀承攬單項工程,應辦理單項工程備案,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備案申請表

(二)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

(三)企業法人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

(四)企業營業執照;

(五)企業資質證書;

(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七)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或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項目經理部成員職稱及職業資格證書;

(八)企業註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企業近三年未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和市場違規行爲的信譽證明;

(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進冀企業擬在冀年度承攬施工項目超過2個(含2個)的進冀企業,應當設立進冀企業分公司,並辦理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由分公司統一管理在冀的施工項目。

辦理進冀分公司備案,除按第六條要求提交相應材料外,還應提交:

(一)分公司辦公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書;

(二)分公司成員的職稱及資格證書。

第八條辦理備案手續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向擬承攬工程所在地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資料;

(二)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進冀企業提供的備案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發現備案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1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爲受理。

(三)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進冀企業的備案文件後,應進行登記、覈查;覈查合格的,在1個工作日內,簽發同意上報意見,由申請人持該意見及有關材料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四)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人報送的備案文件後,在1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備案要求的辦理使用備案手續,頒發相應備案證書;對不符合要求的,應作出不予備案的書面決定並說明理由。

第九條進冀建築業企業中標(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包工程)後,企業應到工程所在地設區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託機構)領取《進冀建築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並提交下列資料:

(一)進冀備案證書;

(二)中標通知書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攬工程的證明材料;

(三)施工承包合同;

(四)選用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的資質證書,勞務作業人員《職業技能崗位證書》;

(五)專業承包、勞務分包合同。

第十條 《進冀建築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製,其內容包括:

(一)進冀建築業企業服務指南;

(二)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三)進冀建築業企業和進冀施工人員基本情況;

(四)本省建設行政管理的有關規範性文件。

第十一條進冀企業分包工程,應選擇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並依法和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對分包企業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進冀企業應按規定,定期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建築業企業基本運行情況表》。

第十三條進冀建築業企業享有與省內企業同等的權力、並承擔相同的責任和義務,接受本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機構的監督、管理、檢查。

第十四條進冀企業的基本情況、資質情況、業績和市場行爲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納入本省建築市場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

第十五條進冀企業的作業人員和分包作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持有率不低於100%。

第十六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標準的培訓。

第十七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遵守建設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可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書》、施工項目的有關資料等。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企業資料後,組織有關專家對進冀企業的市場行爲、經營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進行檢查。

第十八條檢查結論爲分爲合格、不合格兩種。

進冀企業有下列情形的,檢查結論爲不合格。

(一)與建設單位或者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 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三)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四)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五)發生過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的;

(六)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七)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覈,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

(九)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十)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分包企業工程款和作業人員人工工資的;

(十一)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爲。

第十九條進冀企業不合格名錄,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公佈,並限期停止企業在冀投招標資格。

第二十條註冊地在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的建築業企業進冀施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二xx年四月二十日起施行,原《河北省進冀施工企業備案管理辦法》(冀建建[20xxx]163號)同時廢止。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2

1.目的

爲規範公司合同 的管理,防範與控制合同風險,做到管理有規章,簽約有約束,履行有檢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簽訂和履行的所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等。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及重大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買賣合同的批准簽訂。

本條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標的數額來確定)

一般合同是指

3.2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3.2.1負責組織宣傳、學習貫徹《合同法》、《建築法》、《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3.2.2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示範文本、法人授權委託書的發放和管理;

3.2.4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買賣合同的檔案管理;

3.2.5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3.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員)負責各類合同的審查工作,具體職責是:

3.3.1負責國家 、省、市有關合同示範文本的推廣使用工作,負責公司有關示範文本的編制和推廣使用工作;

3.3.2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審查,並出具審查意見;

3.3.3負責公司內部承包合同的洽談;

3.3.4負責監督、檢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分包工合同、物資設備買賣合同的履行情況;

3.3.5負責公司各類合同備案工作;

3.3.6參與公司各類合同糾紛的調查。

3.4公司業務部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洽談工作。

3.5公司採購部負責材料設備採購、設備租賃合同的洽談工作。

3.6項目經理部負責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的洽談與簽訂工作

3.7項目經理部經理(或分管副經理)負責建設工程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的具體履行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3.7.1負責宣傳、貫徹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學習所在工程項目的各類合同並熟悉內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3.7.2履行建設工程合同中規定的職責,監督分包工程的進度及工程質量;

3.7.3監督材料、設備的驗收;

3.7.4負責所在項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記錄、整理和保存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函件,辦理工程變更和簽證,並及時提交公司辦公室;

3.7.5收集、整理索賠資料,提供索賠依據,書寫索賠報告;

3.7.6監督所在項目各類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辦公室報告。

4.合同的簽訂

4.1合同主體的審查

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要重點審查業主的項目立項文件、招標文件,以確定發包人的主體資格;審查項目資金落實程度及業主以往合同履約情況,以確定業主的履約能力。

簽訂分包合同要重點審查承包人的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資質等級、管理能力和實際業績。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事務外,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採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有示範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範文本)的應當使用示範文本。

4.3合同的內容

4.3.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各類分包合同、工程項目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應當按照國家或公司制定的示範文本和公司編制的操作指導書規定的內容填寫。

4.3.2其他合同(主要指買賣合同)的內容

4.3.2.1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擡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4.3.2.2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爲合同的附件。

4.3.2.3數量:合同應採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報、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4.3.2.4質量: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採用標準的代號;農副產品,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3.2.5價款或報酬: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採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匯)、託收、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的日期後多少日內。

4.3.2.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應具有確定性,難以在合同中確定具體期限的應約定確定期限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爲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誌,如託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4.3.2.7合同的擔保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4.3.2.8合同的解釋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岐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4.3.2.9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4.3.2.10合同聯繫制度

履地期限長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繫制度。

4.3.2.11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2.12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4.4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

4.4.1.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務部必須按本制度4.1條的規定對發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標中標的項目,要審查業主的招標文件、我方的投標書、中標書、紀要、往來函等文書,召集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合同洽談準備會,制定談判的原則和方案。

4.4.1.2合同洽談過程中,對於涉及擔保、預付款、各類保證金等費用較大的項目,按重新進行評審。合同談判人員負責向合同執行單位進行書面交底。

4.4.1.3合同主要條款商定後,由業務部負責起草文本,附合同購合同會審表交相關部門(項目部、合同管理部、財務部等)進行會審後,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濟師、合同主審人員)認爲已經基本沒有異議的,提交審查意見,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批准簽字。

工程項目經理和營銷項目經理必須參與合同簽訂活動的全過程。

4.4.1.4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按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鑑證、公證手續的,由業務部負責辦理。

按規定須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才能簽訂的合同必須經批准後才能簽訂。

4.4.2勞務(專業)分包合同的簽訂

4.4.2.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務部必須按本制度4.1條的規定對分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證件原件: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施工許可證、施工收費標準證書、安全資格證書、勞務隊伍資格證書、關於簽訂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託書。

4.4.2.2項目經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條件的企業中進行招(議)標工作。合同管理部對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及合同條件進行審查,並對招標工作進行監督。

4.4.2.3勞務(專業)分包隊伍中標後,在徵得業主同意(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此約定)後,由項目經理部(重大分包合同應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與分包方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門有分包合同示範文本的,採用該示範文本地方主管部門無示範文本的採用公司制定的示範文本。

4.4.2.4項目部在簽訂合同後,應將合同文本報公司合同管理部備案。

4.4.3材料設備採購合同的簽訂

材料設備採購合同由採購部根據建設工程合同要求與供應方進行洽談,擬訂合同條款,交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部會審後,由採購部簽訂,合同管理部加蓋合同專用章,重大買賣合同會審後,由總經理批准簽訂。

4.4.4其他經濟合同的簽訂

其他經濟合同由主辦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後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部門(項目)經理審批或預審,在部門(項目)經理權限範圍內的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批准,由

部門(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員加蓋合同專用章;內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經濟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簽署意見後由合同管理部進行合法性審查,報總經理批准簽訂。

4.4.5合同正式簽訂後,合同文本除相關部門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評審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備案。

5、合同的變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後,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覆。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5.2.3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2.4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2.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5.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以公司名義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確須變更或解除時,由合同經辦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見,經批准簽訂的部門或領導審覈後,認爲已出現了本制度5.2條規定的情形的,應提交公司法律顧問審查並簽發解除合同的函;對方沒有違約,應同對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依法簽署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合同變更必須由原合同起草部門負責更改,按《合同評審程序》辦理合同變更評審,並辦理書面的合同變更手續。做好變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歸檔工作。變更後的合同與原合同的發放的範圍相同。

5.4對方提出合同變更的,變更程序也應5.3規定的程序執行。合同變更引起索賠的,合同變更必須與索賠同步進行,索賠協議是合同變更的處理結果,是變更後合同一部分。

5.5對於特殊情況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緩建),必須及時辦理中止手續,收集因中止合同給本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證據和資料,及時追究對方的責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復繼續履行時,依相同程序辦理恢復手續。合同的恢復與中止都必須通知合同審批部門或領導。

5.6合同未履行完畢,但確定不再繼續履行,合同履行部門應做好終止記錄,收集履行過程中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做好經濟往來和工程結算工作,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保存。

6.合同的履行

6.1公司及所屬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並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的情況應建立合同履行執行情況臺帳。

6.2有關合同履行中的書面簽證、來往信函、文書、電報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經辦人員應及時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並經對方確認。向對方當事人交付重要資料、發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擡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6.3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情況或違反合同的干擾事件,合同履行單位、項目經理部應及時查明原因,通過取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合理、準確地向對方提出索賠(含違約)報告。

當本公司接到對方的索賠(含違約)報告後應認真研究並及時處理、解釋或提出反索賠,

公司員工不得擅自在對方當事人出具的索賠報告、對帳單等確認類文書上簽字蓋章,確須確認的,應視具體內容經公司領導或部門(項目經理部)負責人同意。

6.4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現並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並及時書面上報公司辦公室處理,公司辦公室應立即向公司法律顧問諮詢,並將基本情況和法律顧問的處理意見一同上報公司領導:

6.4.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6.4.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6.4.3喪失商業信譽;

6.4.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6.5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6.5.1在重大、複雜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與對方對帳,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6.5.2在對方當事人發生兼(合)並、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7.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7.1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7.2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爲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及公司辦公室,由部門經理和辦公室負責人擬定處理意思,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決定。

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辦公室。

7.3公司決定採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獲知對方當事人準備或已經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辦公室,由公司辦公室統一委託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員辦理。

8.合同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部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業務部、採購部、項目經理部設立的合同管理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門不設合同管理員。

8.2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合同管理部、業務部、項目經理部各保管一枚,分別編號,合同專用章印模需送登記註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簽訂合同時,合同各方應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簽字並蓋章,合同各頁之間應當加蓋公司騎縫章。

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託書也由專人管理,業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託書、空白合同出差。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託書、(已簽訂的合同)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並登報聲明。

8.3簽訂合同正本、副本份數按需要確定,正副本應區分清楚。合同簽訂後交公司辦公室留存,其餘各職能部門或合同履行部門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編號受控分發。除公司辦公室外,其他部門複印合同必須事先徵得公司辦公室同意,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編號受控,並加蓋專用印章。所有合同發放均應做好發放記錄。

8.4已簽訂的合同以及與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業務往來傳真、信函、索賠報告、對帳單、合同臺帳等資料應集中由合同管理員保管。合同管理員應對上述材料分類登記成冊,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結帳時可從合同管理員籤領相關材料。

8.5對於合同履行和竣工結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執行部門應向合同管理部提交合同履行情況的工作報告。合同管理部審查後,連同合同、結算書以及一切往來文書、經濟簽證、變更記錄、竣工驗收證書等所有資料裝訂成冊,送交公司檔案室存檔保存。

8.6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係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託書

移交完畢,經公司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係或因其他原因發生變更的,公司辦公室應在情況發生後一週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9.考覈與獎懲

9.1公司、所屬各分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考覈。

9.2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積極採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9.3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9.3.1未經授權批准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9.3.2爲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託書;

9.3.3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9.4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9.4.1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9.4.3遺失重要證據;

9.4.4發生糾紛後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9.4.5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託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9.4.6未履行規定手續擅自在對方出具的確認書、索賠報告上簽字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9.4.7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9.5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和本公司法律顧問某某律師事務所共同起草,從年月日起開始執行,試用6個月。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1、爲適應建築業發展的要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令、法規,特別是本市實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及出臺《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建築市場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22條)以後,爲進一步規範、完善公司內質量管理體系,提高企業整體素質,使集團公司在建築市場中立於不敗之地,努力把集團公司建設成爲制度健全、操作規範、措施得力、信譽良好的建築企業,特制定本制度。

2、貫徹落實企業質量方針,把工程質量擺在經濟工作的首位,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求發展。

3、工程質量檢查監督及管理部門應獨立履行質量檢查、監督、控制職責。各級人員必須支持質檢部門和質檢人員依章行使職權。

4、制度如有與上級有關規定相牴觸的內容以上級規定爲準,各子分公司、項目部依據本制度制定其具體實施細則。

二、企業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1、質量方針:質量第一、服務第一。

2、質量目標:集團公司所有在建項目竣工一次驗收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年“白玉蘭獎”創優項目1個,年“市優質結構獎”創優項目1個及1個以上。

三、企業質量管理保證體系

1、公司總經理爲企業質量管理第一負責人,認真貫徹執行企業質量管理方針和目標。

2、公司設置“工程部”,在主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日常質量管理工作。

3、各工程項目經理爲工地質量管理第一負責人,對工程質量負責,下設專職質量員,負責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受上級單位督導。

4、各項目部應積極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保證體系,確保質保體系正常運行。

5、各管理部門和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制定質量管理崗位責任制,工程項目的責任制要落實到具體管理人員。

6、質量保證體系圖;質量管理保證體系框圖

四、企業質量管理機構

1、集團公司質量管理按三個層級進行層層管理。第一層爲公司高層領導層級,第二層爲公司總部職能部門及子分公司層級,第三層爲項目部層級。

2、公司總部工程質量管理部門配置2人以上的專職質量管理人員;所屬子、分公司須設立獨立的工程質量管理部門,配置1人以上的專職質量管理人員,並應專業齊全。

3、所屬項目部應根據項目的規模和不同的施工階段配備一定數量及相應專業的專職質量檢查員,並實行動態管理:

20000㎡以下的項目至少應配備1名專職質量檢查員;

20000㎡~50000㎡項目的配備專職質量檢查員不應少於2人;

50000㎡以上的項目應設置3人以上的質量管理部門,並應專業配套。

4、企業質量管理機構圖;企業質量管理機構設置圖

五、企業質量管理責任制度

1、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分支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質量責任者,對本企業(本分支機構)的工程質量工作負全責,其主要職責是:

①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

②組織制定質量方針和目標,建立質量管理的組織機構,確定和任命機構的負責人。

③培養和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

④建立施工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並確保其有效實施。

⑤確定和配備保障質量體系正常運行所需的各種資源。

⑥評價並改進質量管理體系。

⑦掌握質量動態,協調各部門質量工作關係。

2、企業工程質量分管領導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分管工程質量工作的企業領導,對本企業的工程質量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認真貫徹公司質量方針,始終把工程質量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

②執行現行的國家法律、法規、驗收標準、企業標準。

③制訂公司的質量發展計劃並具體組織實施。

④負責落實制訂公司質量責任制,公司質量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公司各級生產管理部門的工作關係,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⑤領導和組織公司的質量管理檢查工作。

⑥加強質量管理,強化質量意識,支持和行使質量否決權。

⑦掌握工程質量動態,領導質量預控,確保質量目標的實現。

⑧對工程質量實行內控,協助總經理行使質量獎罰權。

3、企業總工程師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總工程師對本企業的工程質量工作負技術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制定和完善企業標準,並對企業質量技術工作進行具體組織、指導。

②負責公司範圍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的審批。

③組織制訂創優工程的工程質量計劃,並針對目標加以落實,制訂具體技術措施。

④組織各項目廣泛開展QC小組活動,通過職能機構使這項活動經常化。

⑤制訂公司確保工程質量若干規定,並組織實施。

⑥負責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處理,提出技術鑑定意見和技術改進措施。

⑦加快企業技術進步,推廣和應用工程建設新技術、新工藝。

⑧審覈、批准重要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技術方案或措施。

4、工程質量管理部門的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工程質量管理部門是本企業工程質量管理的主管部門,在企業法定代表人、分管領導或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本企業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①認真收集貫徹執行國家、政府部門有關質量的法規、法令、條例及企業標準。

②制定本企業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落實;

③與本企業的技術管理部門共同編制本企業工程質量技術標準;編制本企業年度工程質量創優計劃及創優滾動計劃並負責落實。

④參與審查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

⑤負責對公司範圍內各基層單位承建工程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制止不按驗收規範、設計圖紙、技術規範施工,有權按規定對基層單位根據施工現場質量的優劣提出獎罰意見。

⑥經常深入基層和施工現場,掌握和了解工程質量的動態,並幫助施工現場解決工程質量中存在的問題。

⑦負責工程質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饋工作,掌握工程質量動態,編制彙總質量報表、質量分析,並上報公司總工、總經理。

⑧及時上報發生的質量事故,參加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並對事故的處理效果進行驗收檢查。

⑨協助項目部開展“三檢”工作。

⑩負責工程技術資料的檢查、監督、歸檔和管理工作。

5、技術管理部門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技術管理部門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爲工程質量提供技術保證,其職責是:

①負責指導並督促檢查所屬各工程公司、項目部認真執行國家規範、規程及有關規定。

②負責開工報告的審批,督促抓好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創優計劃的實施、施工技術交底和過程控制;組織審查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並報有關技術負責人批准

③負責編制企業的施工工藝標準、質量技術標準,並檢查執行情況。

④參加直屬項目部工程中間結構驗收及竣工驗收。

⑤負責指導、督促、檢查項目部存在的問題進行糾正和預防措施,並予以落實整改。

⑥開展以提高工程質量爲目的的科學、技術研究,組織工程項目質量技術推廣和攻關活動。

⑦組織並督促各生產單位對生產操作工人的施工工藝培訓和安全操作技術培訓。

⑧參加與支持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參加質量事故的處理。

6、經營及合約管理部門的工程質量職責

①簽約工程承包條件應與工程質量承諾相一致.

②強化合約管理,各類總、分包的合約均應以滿足工程質量目標爲前提。

③堅決杜絕轉包、掛靠及其他可能嚴重影響工程質量或質量管理的經營行爲。

7、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工程質量職責

①按照企業質量管理決策機構的決定爲項目部配置符合要求的人力資源。

②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對本企業員工開展質量意識教育。

③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對專、兼職質量管理人員進行培訓、考覈、評價。

④組織本企業質量管理人員參加國家或地方的質量管理人員培訓、考覈、取證工作。

⑤在確定分包或勞務隊伍時,負責組織對其人員綜合素質等進行考察並提出使用意見。

8、項目經理的工程質量職責

項目經理是項目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的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代表企業實施施工項目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強制性標準,執行企業的管理制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②履行“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的任務。

③編制質量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並組織實施;

④對進入現場的生產要素進行優化配置和動態管理。

⑤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體系並組織實施。

⑥在授權範圍內負責與企業管理層、勞務作業層、各種作單位、發包人、分包人和監理工程師等的協調,解決項目中出現的問題。

⑦按“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處理項目經理部與國家、企業分包單位以及職工之間的利益分配。

⑧進行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發現和處理突發事件。

⑨參與工程竣工驗收,準備結算資料和分析總結,接受審計。

⑩處理項目管理部的善後工作。

9、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工程質量職責

項目技術負責人在項目經理和企業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對項目的工程質量負技術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組織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並按規定上報、評審、實施;

②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熟悉設計圖紙,落實參加建設單位召集的圖紙會審會的準備事宜;

③組織項目部人員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技術覈定、技術複覈;

④組織協調隱蔽工程驗收以及落實三檢制度和質量等級評定、覈定制度。

⑤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企業標準和公司有關規定,主持項目的技術管理工作,制定項目技術管理工作計劃,嚴格按圖施工,確保項目工程的順利進行。

⑥負責開工前的圖紙自審、組織施工圖會審前的問題彙總等,負責編制項目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安保計劃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並做好施工技術交底。

⑦編制質量計劃、進度計劃、投資控制計劃,參加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處理質量事故。

⑧參加安全檢查、驗收、審批糾正預防措施。督促安全員做好安全管理,社絕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隱患。

⑨領導項目工程的新技術、新工藝科技活動,並總結編寫新技術、新工藝成果發表上報。

⑩督促、檢查資料員做好工程技術資料的填報、收集、整理工作,確保資料正確、清楚、齊全、完整。

10、項目質量檢查員的工程質量職責

①參與對採購合格分供方的評定和對採購材料質量的驗證。

②負責對班組施工質量進行抽檢,對特殊過程和關鍵工序的班組自、互檢進行全數複檢。

③負責對本項目部所用檢測器具,按規定實施控制。

④嚴格按現行國家驗收標準、企業標準以及相關的法規,組織對工程的檢驗批、分項工程、質量的自檢、自查,參加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驗收,參加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的對分部(子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⑤堅持在施工現場,隨時檢查實物質量,掌握工程動態,不斷進行質量分析,及時向項目經理彙報質量狀態,對不符合要求的質量缺陷提出整改意見,嚴格把好質量關。

⑥認真學習新知識,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並運用於提高工程質量,消除質量通病。

⑦完成項目經理佈置的其他工作。

⑧組織接待上級公司、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對提出的質量問題及時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整改。

六、企業總承包質量管理制度

1、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對分包方的選擇、評價機制,制定選擇、評價的辦法並嚴格執行。

2、針對具體的工程項目,由總經理與項目經理簽訂工程項目承包協議,其中在合同中必須明確工程質量要求,由總經理審批,並明確對工程質量控制的職責、要求。

3、所選擇的分包方除具備相應的企業資質等級外,還應在項目所在地登記註冊,並在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符合《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規範》中有關質量管理體系、崗位職責、人力資源管理、技術等級培訓和考覈等要求。

4、總包單位與分包方在簽訂分包合同時,宜單獨簽訂工程質量保證的專項協議,在明確的工程質量目標下,確定總、分包在開展質量技術培訓、工程質量管理、竣工後的保修與服務及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等各方面的雙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5、實行總承包施工的工程項目,工程質量由總承包單位全面負責。在項目既定的工程質量目標下,統一工程質量標準、技術標準、工藝標準、技術檔案編制標準。分包方的各項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均應納入總承包單位的管理體系之中。

6、總包單位必須嚴格控制分包方的技術管理工作,對分包方編制的施工技術文件必須進行嚴格的審覈、審批。使分包方編制的技術文件全面滿足總包單位施工組織設計或技術方案的要求。

7、總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應參加分包方技術人員對其作業班組的技術交底。

8、由於分包方人員不服從總包單位或監理人員的管理,施工質量低劣,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除要其賠償經濟損失外,必須及時解除分包合同並將其立即請退出場。

對於一般性錯誤並造成的經濟損失很小時,總包有權對分包的相關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經濟處罰,處罰額由總包方根據本企業的相關規定執行。對人員的處罰必須由有關人員自付罰金,不得由分包企業代付,從而對當事人起到處罰的作用,對其他有關人員起到警示的作用。

9、總包單位應積極鼓勵分包方的施工操作人員努力學技術,提高施工操作質量。對於技術水平高,質量意識強,管理嚴格,成品質量好,成本低的分包班組或個人應給予必要的榮譽或物質獎勵。獎金來源應由總、分包雙方在分包合同中商定。

10、對於業主直接發包且與總包單位無任何合約和經濟關係的施工分包單位、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4

一章總則

三條公司法務部是公司合同管理機構,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領導下,負有以下職能:

1、負責修訂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導各部門制訂合同管理實施辦法;

2、負責制訂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3、負責組織有關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識講座和培訓;

4、負責解答合同簽訂、履行等方面法律問題;

5、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對重大、重要合同進行評審並出具審查意見;

6、監督、檢查各部門合同簽訂、履行、管理情況;

7、參與合同糾紛的調查處理,制定解決方案;

8、負責公司合同文本的歸檔工作。

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該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條件的,應指定專人負責具體工作。

二章合同的簽訂

四條簽訂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經辦人、審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職,分工負責。任何合同均需經過評審程序評審後,方可批准簽訂。

五條公司實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制度,簽訂合同應先取得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範圍內簽訂合同。

六條經辦人於合同簽訂前,應驗證對方當事人有效證件,驗明主體資格,瞭解其資信狀況,審查對方經辦人代理權限,審查對方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七條屬投標中標的項目,經辦人要召集有關部門共同審查業主招標文件,確定我方投標書主要條款。

八條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應使用格式文本簽約;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原則上採用GF-999-00版本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備上述條件的,也必須採用合同書形式,嚴禁口頭協議和非正規書面形式。

所有合同均應約定以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爲合同成立要件。

九條經辦人應將準備簽約的合同文本及相關材料送交公司法務部。公司法務部應在時限內會同有關部門對合同內容進行審查,並書面提出審查意見。

對審查人有疑義的部分,經辦人應予全面解釋。對審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見,經辦人應予重視,並協商完善。應審查人的要求,經辦人有責任補充相關材料。

十條批准人應當根據審查人的審查意見,決定合同的批准。

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機構,應當根據批准人的批准意見,在合同文本上加蓋合同專用章。

三章合同的履行

十一條合同依法簽訂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履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合同,確保信譽。

十二條對履行過程中對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爲,履行部門應當立即查明情況,認真、穩妥地收集證據,及時、合理、準確地向對方提出索賠報告。

當我方接到對方當事人的索賠報告後,履行部門應當立即通知公司法務部,共同商定應對措施。

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生不可抗力和三人干擾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門應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查明原因,及時化解。並收集好相關證據。

十三條履行部門應對合同履行中發生的情況,建立臺賬,由專人負責書面簽證、來往信函等資料的保管。

十四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簽訂補充協議或者變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門應當按照本管理制度二章關於合同簽訂的程序辦理。

十五條合同履行完畢後,對所遺留的問題,履行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解決,並規定解決期限。在期限內確定無法解決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指定有關部門配合解決,並提出具體方案。

四章合同文本的管理

十六條合同簽訂後,經辦人應將合同文本和相關資料報公司法務部備案。

十七條合同履行完畢後,履行部門應將與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傳真、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賬等全部資料及時移交公司法務部。

十八條公司法務部應當做好合同文本及相關資料的歸檔工作,並定期將合同管理情況報告公司管理層。

五章責任與獎懲

十九條對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爲,公司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並要求其承擔全部損失:

1、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收受賄賂,與他人惡意串通,出賣公司利益;

2、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嚴重玩忽職守,導致公司遭受巨大經濟損失;

3、其他故意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爲。

二十條對嚴重違反本管理制度行爲,公司除給予有關人員紀律處分外,還可視情況要求其承擔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二十一條公司職工均有權檢舉、揭發違反本管理制度、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對於檢舉、揭發屬實的,公司除給予該職工一定物質獎勵外還負責保密。

二十二條對於認真執行本管理制度併爲公司帶來經濟利益的有關部門和人員,公司將公開表彰並給予物質獎勵。

六章附則

二十三條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法務部負責解釋。

二十四條本管理制度自年月日起開始執行。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第一條、爲適應建築業發展的要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令、法規,保證建設工程施工質量,加強公司對施工質量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貫徹落實“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工程施工切實把工程質量擺在經濟工作的首位,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求發展。

第三條、貫徹建築企業質量責任制,堅持“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控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原則,落實質量終身制。

第四條、工程質量檢查監督及管理部門應獨立履行質量檢查、監督、控制、職責。各級人員必須支持質檢部門和質檢人員依章行使職權。

(二)質量管理

第一條、公司對所屬施工項目每月進行一次質量檢查、評比。並建立質量責任制考覈獎罰制度,對照質量獎罰制度嚴格獎懲。

第二條、施工項目部必須配齊檢測工具,並建立臺帳,項目施工班組應做到對施工的內容全部進行實測實量,嚴格按內控指標檢查驗收。

第三條、做好圖紙會審和設計技術變更聯繫工作,做好地基驗槽、隱蔽工程驗收及其它檢查、驗收,做好工程中間驗收及單位工程綜合質量驗收。其中,地基與基礎、主體分部和竣工工程質量驗收必須報公司覈定。

第四條、公司要嚴格項目開工審批制度。工程合同簽訂後,項目部必須按公司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填寫開工報告和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門審查並簽署意見,再送相關部門審批,符合要求後方可正式開工。未經審批或審批不合格私自開工的,以違章施工論處。單位工程開工前項目部要進行技術交底,做好圖紙會審工作,編制好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明確施工順序、質量要求及相應的技術措施。

第五條、堅持“三級質量檢測制度”,對檢測結果及時作出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做好質量統計分析,持續改進工程質量。

第六條、單位工程應掛牌施工,接受社會監督,施工現場應設置計量器具,並做好砼、砌築砂漿的原材料過磅工作。進入施工現場的主要建築材料應經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檢驗驗收合格報監理認可後,方可使用。

第七條、單位工程各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書面技術交底,技術交底質量要求的內容要有針對性,對於採用新結構、新工藝的項目,技術交底中要詳細說明,

第八條、對技術素質差、工程(產品)低劣的班組和有關人員,質量員有權採取必要處罰措施,對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爲採取制止、糾正、停工整改、罰款直至辭退。

第九條、建立質量例會制度,把工程質量問題進行交流,羣策羣力,搞好工程施工質量。

第十條、施工現場試塊、試件、材料的取樣、製作、養護、送檢必須按規定執行由專人負責,送檢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持證上崗,遵守真實、有效的原則,不弄虛作假,試驗結果要及時報告項目技術負責人。

第十一條、做好細部處理工作及成品保護工作。單位工程進入裝飾階段後,施工技術部門應採取相應措施,制訂有關細部處理和成品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有利於提高觀感質量和整個單位工程質量的綜合評定。

第十二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應提前15天上報公司質量部門,進行質量內部預檢,對預檢中發現的質量弊病,項目部必須及時進行整改,並進行復驗。

第十三條,抓好全員質量意識教育,嚴格執行公司質量獎罰制度和質量內控指標,做好質量預控。

(三)技術交底

第一條、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後,項目經理在開工前召集項目全體施工管理人員召開施工組織設計交底會議,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介紹工程特點、難點、主要施工方法、施工進度、施工平面佈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其它項目管理措施以及現場規章制度等。

第二條、技術交底應結合具體操作部位細緻、全面地進行,同時以書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跡清楚、內容完整,並具有針對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藝、不同工種、季節性施工均要分別予以交底,並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項目工程負責人簽字。

第三條、針對特殊工序要編制有針對性的作業指導書,每個工種,每道工序應進行各級技術交底。各工種班組長接受交底後,應組織工人進行認真討論,保證施工意圖正確無誤地得到貫徹。

(四)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

第一條、隱蔽工程應在施工班組自檢合格的基礎上,由項目部人員組織檢查驗收。檢查內容是否符合規範要求和設計文件要求;原材料規格、型號、數量、部位及實測合格率。對不符合規範要求,由施工班組限期整改,並通過複檢。

第二條、在項目部質量管理人員檢查合格的基礎上,通知業主和監理公司組織檢查,對不合格項由施工班組限期整改,並通過複檢。

第三條、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由施工員(技術員)填寫,參加驗收的責任人員簽字並加蓋公章,存入工程技術檔案。

(五)技術資料

第一條、各項技術資料應按國家《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範》(GB/T50326-20xx)、《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範》(GB/T50328-20xx)要求整理,

第二條、單位工程技術資料應做到及時、全面、真實、準確、有效。項目材料員應及時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質保單。項目資料員應及時收集、整理、彙總有關資料。

第三條、工程的施工技術資料竣工後30日內交公司質量審查存檔,項目部做好技術資料檢查歸檔,合格後上交公司質量處。

(六)事故調查和處理

第一條、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必須及時如實上報,不得隱瞞,並報公司有關部門及時處理解決。

第二條、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由公司組織人員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填寫《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項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條、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項目部要極及配合公司人員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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