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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法律作文彙總6篇

來源:女友組    閱讀: 5.25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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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吧,作文是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那麼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該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法律作文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法律作文彙總6篇

法律作文 篇1

我在外地工作,離家較遠,平時回家較少,大多是通過電話與家裏聯繫。有一天,我正在單位上班,父親打來電話說:“昨天我和你二叔因爲自留山的劃分問題吵了一架,吵得很兇,你二叔說準備找人揍我。”電話裏父親還說了很多,但辨不清誰是誰非,可我感覺父親的意思是讓我想點辦法。

自留山的管理權,在包產到戶之前屬父親和二叔共同管理和使用,現在因分配不均二人產生分歧。原來我們家六口人,二叔家三口人,整個按九人劃分。現在,二叔認爲我們家只有三人在家務農,與他們家三口人是平等的,應該以戶劃分,不應你多我少。

我知道父親的脾氣素來急躁,就說:“爸,現在是法治社會,不能靠拳腳來解決問題。”他一聽就有些不耐煩,叫我別再說了。看來,這方法對他沒用。

過了幾天,父親又來電話:“自留山的事沒有擺平,新問題又來了。”我一聽心裏直打鼓,連問咋回事,父親說:“我和你二叔因堂屋問題又吵架了,我準備揍你二叔,到時候萬一把他弄得哪兒不合適,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還問我把人打傷要判幾年刑。

我趕緊說:“你這次無論如何也得聽我的,不能急。”父親說:“你快講,廢話少說。”我告訴他,打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打傷了還得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兄弟之間的事還是和解爲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屬《民法通則》調整的範疇,但裏面還涉及到《繼承法》的有關法條,一時半會兒在電話裏很難說清楚,於是,我就把有關《民法通則》和《繼承法》的法律知識及解決中需要的相關證據給父親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兩個月後,父親來信說:“我與你二叔的糾紛是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大家都沒啥異議。近些日子,我們的關係在逐漸好轉。”據說從那以後,父親有空兒就給親戚朋友講他學到的一點法律知識。後來父親對法律知識越來越有興趣,村子裏發生什麼事,他總會打電話向我諮詢。

現在,我再也不爲父親的急躁脾氣擔心了,因爲他已經學會了用法律手段處理糾紛。

故事一

昨天早晨8點多;張女士剛起牀,就聽見我們院裏一片嘈雜:原來是他們院子一個老爺子由於年歲已高,反應稍慢,騎自行車壓了別人的一條小狗,牽狗人不依不饒;非得逼老爺子賠償。其實也沒有大問題,就是稍稍碰了那隻狗一下!張女士看到這種情況就穿衣下了樓,問清了壓狗的時間後;對那人說:“第一;我們需要你出示合法的養犬證、第二;您遛狗的時間不對,遼寧省有關法律規定是晚7點以後至第二天早7點之前!第三;您應該慶幸的是您的狗沒有把老爺子晃摔了,否則後果您自己合計吧!”聽了張女士的話,牽狗人也自覺理虧,搭訕了幾句就走了!

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點兒法律常識;確實可以達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離家較遠,平時回家較少,大多是通過電話與家裏聯繫。有一天,他正在單位上班,父親打來電話說:“昨天我和你二叔因爲自留山的劃分問題吵了一架,吵得很兇,你二叔說準備找人揍我。”過了幾天,父親又來電話:“自留山的事沒有擺平,新問題又來了。”王先生一聽心裏直打鼓,連問咋回事,父親說:“我和你二叔因堂屋問題又吵架了,我準備揍你二叔,到時候萬一把他弄得哪兒不合適,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還問王先生把人打傷要判幾年刑。

王先生趕緊說:“你這次無論如何也得聽我的,不能急。”父親說:“你快講,廢話少說。”王先生告訴他,打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打傷了還得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兄弟之間的事還是和解爲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屬《民法通則》調整的範疇,但裏面還涉及到《繼承法》的有關法條,一時半會兒在電話裏很難說清楚,於是,王先生就把有關《民法通則》和《繼承法》的法律知識及解決中需要的相關證據給父親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兩個月後,父親來信說:“我與你二叔的糾紛是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大家都沒啥異議。近些日子,我們的關係在逐漸好轉。”據說從那以後,父親有空兒就給親戚朋友講他學到的一點法律知識。後來父親對法律知識越來越有興趣,村子裏發生什麼事,他總會打電話向王先生諮詢。

這個故事說明:法律看似遙遠,其實非常貼近生活,解決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

故事三

自從小冀考上機車駕照後,就變成了一個以車代步的人,平時出門, 無論是五分鐘的路或是五十分鐘的距離,只要沒下雨,他都習慣以車代步。 這天天空下著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車去上學了,只好認命地拿著雨傘, 搭車上學去.到了中午休息時間,小冀突然發現下午要交的報告竟然放在家裏忘記帶了! 於是他決定回家一趟.

小冀習慣地走到自己常停車的地方, 找了半天才記起今天並沒有騎車來學校.這時小冀發現有一臺機車的鑰匙還插在車上,沒有被拔下來。小冀好心地把鑰匙拔下來,本想把鑰匙交給學校的警衛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剛好又沒有騎車,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計了一下往返的時間,大概半小時內就可以回到學校了,到時再替車子的主人將鑰匙交到警衛室,說不定車子的主人還不知道自己的車子曾被人借騎過呢! 在騎車回家的路上,剛好碰上警察巡檢,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駕照來讓他檢查,沒有駕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解釋,他只是借用一下這部機車而已,並沒有要偷竊的意思。

如果小冀能向承辦的法官證明他並沒有不法的意圖,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說詞,那麼他的'行爲就不會處犯刑法上的普通盜竊罪。但因爲有無不法的意圖是屬於個人的主觀意識,要舉證說明自己沒有不法的意圖是很困難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東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護, 以免惹禍上身卻不自知。

法律作文 篇2

在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裏,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享有憲法和法律確認的公民權利。法律的確認,保障了公民的權利。在衆多的公民權利中,有一類權利與我們的生命歷程形影不離,不管我們是否知道它的存在,不管我們是否採取了行動,它猶如空氣般每時每刻都伴隨着我們。這就是人身權。它包括人身健康權、自由權、人格尊嚴權等。在這些權利中,生命健康權尤爲重要,因爲,生命健康是人活動的根本,行使任何權利的前提都必須有身體的健康做爲根基。所以,我們要積極行使我們的生命健康權。

案例一:16歲的小晗與小博是高一同班同學。小晗沉默寡言,愛好數學,心想做遊戲軟件工程師。小博活潑開朗,思維敏捷,善於言談,立志當個律師。不過,一時的衝動改變了他們的命運。體育課上,小晗和小博發生爭吵,小晗先給小博一拳,兩人廝打在一起。被老師和同學勸阻後,小博自感委屈,在樓道里找到小晗理論,再次發生爭執。互歐中,小博掏出了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小晗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法律審理認爲,小博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其爲未成年人且事後能主動自首,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賠償小晗父母經濟損失,法律爲受害人小晗討回公道,加害人小博受到了法律的處罰。小博失去了人身自由,他當冷藏室的夢想成爲泡影,因爲我國法律禁止因故意犯罪而受刑事處罰者從事律師事業。

從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由於小晗一時衝動逞能,最終不僅僅失去了自己的夢想,更令人痛惜的是失去了正處青春年華的生命。而小博因爲爭一口氣,而造成終身遺憾,既失去了實現自己夢想的機會,而且也給自己的人生點綴了一大污點,以及會對自己以後的人生道路造成嚴重影響。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高。”一時衝動造成終身遺憾,根據我國法律,我們在享有生命健康權的同時,負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的道德和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也不得故意或者過失造成他人受傷、生病。因爲不但是侵害了他人生命權及生命健康權,同時也損害了自己,行事者要依法受到相應的制裁。

案例二:20xx年4月6日,王某從自家田裏趕回了幾頭牛,將其圈了起來。由於忙季,也未及尋找失主。第二天下午,到村中幾經打聽,才得知,失主是以前同村的馬某,現今,他們搬到了村外。於是託人通知了馬某家,讓他們去他家領牛。第三天,一大早,馬某同幾個親屬到王某家。一走進院中就大喊王某,王某趕緊跑出來。王某剛要說時,馬某上前就是一拳。馬某鼻孔出血,家人驚慌,大聲叫喊起來,此時馬某同幾個青年小夥已將王某壓倒在地,拳打腳踢。當鄰里四舍趕來時,王某已經不能動彈了,趕緊送往醫院。雖經醫生努力搶救,但還是由於頭部遭嚴重毆打而會留下後遺症,而且對今後王某的生活也會造成影響。王某留院觀察期間。王某家人向人民法院上訴,法院經審理後,認爲馬某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傷害他人性命,致王某頭部嚴重受傷,而且又對王某今後生活造成影響。得出以下判決: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兩年,賠償王某一切醫療費及賠款給王某現金10萬人民幣。法律爲受害人王某討回了公道,加害人馬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從此案例中可以看出。馬某衝動跡象,無視法律的存在,故意傷其他人性命,不但造成他人人身健康嚴重受害,而且給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及讓自己的人生也有了一大污點。

保護公民的生命健康權是國家法律的一項重要任務。當今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到非法侵害時,受害人有權請求國家保護。因爲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權爲法律所不容,情節嚴重的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就在我們身邊,法律是我們生活的準繩。在我國,作爲國家的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確認的公民權利。在生活中,法律是我們最有效的權利保障。身體的健康是人生活的根本,同樣我們也享有生命健康權。若當自己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時,我們可以運用法律保護我們的生命健康權,因爲法律是保護我們權利的法寶。有了法律,我們就有了維護的利劍。從某種意義來說,社會進步的重要標誌在於人權能夠得到尊重和保障。生命之樹常青,法律就是那普照的陽光。

法律作文 篇3

我們生活在法制的國家,處處需有法,處處需遵法。作爲青少年,法律對於我們陌生而又熟悉,說陌生是因爲法律似乎離我們很遠,說熟悉是由於社會上、校園裏以及生活中,我們無時無刻都在講“法治”。

有很多同學說,我們現在這麼小,用不到法律,等長大了再學。其實是生活中處處都有法,比如說:父母不可以隨意打罵兒女,在法律上講這是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隨便看兒女的日記,這是尊重他人的隱私權;同學們犯錯誤了,教師不可以變相體罰、侮辱學生;買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訴電話“12315”……法律無處不在,無時不有,它時時刻刻伴隨着我們!

有人曾經說過:“法律好比一艘航行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動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這艘船的底線,就會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懲罰。”

記得剛開學那會兒,我們班的一些同學在別班同學的引誘下來到了一個離學校很近的網吧。到了網吧,只見那裏煙雲吐霧似的籠罩着,最上方還掛着一個“禁止未成年人進入本網吧”這幾個顯眼的紅字。乍一看,有95%以上的都是中小學生,而且座位滿滿當當的。這時網管趕緊過來招呼說:“同學們,玩多長時間的?開幾臺機子啊?”這濃重的外地口音裏還夾雜着濃重而又虛假的善意。“我們開9臺,一小時……”說完,事辦好後又連忙招呼其他學生去了。就在這時,執法民警不知什麼時候已經走了過來。果然,網管顯現出了不知所措而又驚慌的神情。於是,他趕緊給每個學生幾元錢,連忙把他們轟走了。於是,民警鄭重地說:“你知道這樣是違法行爲嗎?營業執照被吊銷了,並處罰金1000元。”管理員再三請求,但無濟於事。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啊?

法律,是一個永垂不朽的制度,法律也是國家治安的保障,是社會安定的重要因素,是人們用來保護自己的武器,是監督我們的一舉一動的。

法律作文 篇4

一提到法律,我們就會想到警察、監獄、法庭、成本成本枯燥的法律條文……認爲這些東西離我們的生活很遙遠,其實,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在我們每天生活的點滴之中。

去年春天三月份,鄰居家的姐姐玩我的手機,結果幾分鐘的功夫,我的手機就欠費了,媽媽剛交的費啊!媽媽查詢了通話記錄,才知道我的手機被莫名其妙的運營商扣除了莫名其妙的話費,幾分鐘就扣除了我近二百元話費!由於我年齡小,媽媽擔心我會因爲操作不當而被扣除額外的費用,特別申請了屏蔽業務,也就是說我的手機只能產生正常的通話費和短信費,不可能產生上述莫名其妙的費用。針對這個問題,媽媽向聯通公司進行了投訴,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維護了自己的利益,最後,聯通公司向我們雙倍退賠了由此造成的話費損失。

通過這件事情的教訓,我懂得了法律在我們生活中的重要性。我們應該做一個知法懂法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好少年!

法律作文 篇5

今天,我無意間看到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便把它拿出來讀。讀着讀着,我便聯想到了真實的事。

就好像我前幾天看到了一個新聞,一個小女孩,被她的父親硬拉去巡遊表演站在菜刀上耍雜。那個時候她才和我們相差兩三歲,卻被她父親拉去表演雜技,不讓她學習,把她當作賺錢的工具。這讓我十分氣憤,一個家長竟然會爲了賺錢而放棄自己女兒的大好前途。我就想起了“未成年人應該有學習的權利”。有了這條法律,就可以吿那個小女孩的父親。

哦,還有以前,我媽媽習慣要看我的作文本,要知道我寫的是什麼?什麼時候寫的?不然誓不罷休!就算我把作文本藏起來,我媽媽就算是翻箱倒櫃,也非要找到我的作文本看完之後再睡覺。我實在不給?哼哼!我媽媽會讓我喝“美味”的小棍湯,再讓我把作文本上交。但是,從我看完這本書時,我就理直氣壯地對我媽說:“媽媽,您不能再翻我作文本了,不然就叫‘侵犯個人隱私’了,您要是打我,這就叫‘家庭暴力’!”我媽被我的話給驚呆了。從那以後,我媽媽就沒翻過我的作文本了,我別提有多高興了!

還有一個,是老師告訴我們的。一個男孩,上高中還是初中的?不記得了,他原來成績很好,排前幾十名!但是後來成績卻下降了,降到幾百多名!一次開家長會,才知道那個男孩是玩得成績下降了,老師叫家長不給他玩,家長就訴苦:“如果不給他玩,他就衣服,只穿一個三角褲頭,站在外面威脅我說:‘要是不給我玩,我就一直站在外面,凍死拉倒!’我就只好給他玩了。”老師也沒辦法了。認爲這是叛逆,爲了玩不擇手段,我也對他無語了。

這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不僅讓我懂得了更多的法律,還讓我知道如何運用它們。原來,法律一直在我身邊。

法律作文 篇6

逆反學生是犯罪的縮影,羣毆教師是犯法的前奏。唯有知法,才能奏出安定而和諧的音符。

——題記

何時起,校園洋溢的不再全是文化藝術氣息;何時起,師生關係日益僵化;何時起,老師們編織的玫瑰色憧憬,被學生的逆反風波吞噬得一乾二淨……

安徽毫州毆打老師事件,到底寒了誰的心?那目無師長、無視法律的毆打,把師道尊嚴無情地摧殘,讓書香校園蒙上了“不知法”的黑麪紗。學生的莽撞行爲,是對班規校紀的無視,是對孔夫子思想的褻瀆,更是對法律知識的無知。法律是道德的防線,在其區域內可以自由行動。可一旦觸破法律的底線,就相當於進入了雷區,受到懲罰。即便是青少年也不能逾越法律的警戒線。

亞里士多德說過:“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纔能有好的秩序”。車水馬龍的街道井然有序,是遵法守法的彰顯;莊嚴肅穆的法庭公正裁判,是社會秩序的保障;監獄牢籠的罪犯自責愧疚,是對固執行爲的追悔。如果說惡徒是洪水,那麼法律就是堤壩。以法律的形式,批判惡徒;借法律的公正,挽回誤入歧途的一生,換回公平公正的淨土。

如今,學生的狡辯說謊,是奸商的初顯;學生的胡亂鬧事,藏着罪犯的影子。樹苗歪斜扭曲,需要立即綁定校正,才能成爲蒼天大樹,成爲棟樑之材。多少花季少年因禁不住誘惑、不知法而心靈扭曲,從而誤入歧途,甚至走向違法犯罪的深淵。願所有的老師化身及時雨,把法律知識納入教育的範疇。用法律的雨露,滋潤心靈,洗去劣行的塵埃,喚回純潔的靈魂,長出法律的常青樹。

擁有法律,我們就會擁有愛,擁有一顆感恩善良的心。心藏法律,我們就會明辨是非、約束自己的行爲,不會被利誘所迷惑,避免走向犯罪的深淵。當整個社會洋溢着法律的和絃,我們才能在自由民主的環境裏,快樂、幸福地成長!

讓我們栽法律之樹於心頭,築法律之虹於天空,奏和絃之曲於校園。讓“法”在我們的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記,讓心中的法更加茁壯成長,更加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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