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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一般多久能立案

來源:女友組    閱讀: 2.9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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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一般多久能立案。起訴立案相信有的人是經歷過的,打官司這種事情一般都是需要經歷幾個程序的,而且需要一定的時間的,下面看看起訴一般多久能立案及相關資料。

起訴一般多久能立案1

起訴後七日內能立案,但是必須以符合起訴條件爲前提。

法律上規定,從當事人向法院遞交起訴狀之日起,法院必須在七日內決定立案或者不立案。

一般情況下,只要當事人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於該法院管轄,法院應當會立案。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起訴一般多久能立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起訴一般多久能立案2

法院收到起訴書後幾天立案

1、一般情況下,絕大多數都是當場立案;當場不能立案的,必須在7日、15日或者30之內決定是否立案。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人民法院對依法應該受理的一審民事起訴、行政起訴和刑事自訴,實行立案登記制。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對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一律接收訴狀,出具書面憑證並註明收到日期。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立案。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釋明。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 當事人提交的訴狀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內補正。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補正的,人民法院決定是否立案的期間,自收到補正材料之日起計算。

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沒有補正的,退回訴狀並記錄在冊;堅持起訴、自訴的,裁定或者決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經補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裁定或者決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 對當事人提出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作出以下處理:

起訴一般多久能立案 第2張

(一)對民事、行政起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二)對刑事自訴,應當在收到自訴狀次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三)對第三人撤銷之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三十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四)對執行異議之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間內不能判定起訴、自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先行立案。

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 人民法院對起訴、自訴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應當出具書面裁定或者決定,並載明理由。

起訴一般多久能立案3

一、我國法院民事起訴流程多久立案?

從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於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爲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

當庭宣判的,10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一審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簡易程序的話3個月。

二、民事訴訟的程序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起訴一般多久能立案 第3張

3、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宣佈開庭,覈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三、民事訴訟開庭注意事項

1、在開庭前一天和律師碰面,或者提前30分鐘到法院和律師見面,律師會告訴法庭程序怎樣進行,如何回答法官的問題。這有助於緩解緊張情緒及案件審理的順利進行。

2、要注意梳理案件的具體細節問題(特別是關於證據的),這些法官在法庭上可能會問到。這些細節問題可能會影響法官對於事實的認定,並最終決定案件的勝負。

3、注意攜帶身份證,不然無法進入法院。

4、要帶上所有相關文件的原件以備法庭審覈。

5、在開庭前關閉手機或者調至震動。

6、做回答法官問題的時候,要針對具體問題回答,簡明扼要,不要回答與提問無關的內容,也不要重複已經講過的話。回答問題不要帶個人情緒,以免對法官產生負面影響。

7、有些案子法官傾向調解,會首先告訴當事人最壞的結果,從而降低當事人的期望值,以便順利達成調解的目的;這時候不要被這些結論所迷惑,而是要聽聽律師的意見。

8、開庭結束後,注意看開庭筆錄,發現和自己表述不一致的地方要提出並讓書記員修改。

我們在日程的生產生活當中經常會遇到與他人發生糾紛的情況,因此我們在平時就需要注意如果糾紛解決不了我們用訴訟的方式該如何解決的流程問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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