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沒有財產怎麼分配,很多人在離婚的時候會發生很多的糾紛,能協商解決的情況很少,大部分由於財產糾紛案件的複雜性等原因導致協商無果,那麼離婚時沒有財產怎麼分配呢?
離婚時沒有財產怎麼分配1
一、夫妻離婚雙方沒財產怎麼分配?
沒有財產就不需要進行分配,對於沒有財產的離婚糾紛中,和其他離婚糾紛一樣,只是對財產這塊不需要進行分割。離婚分爲兩種形式離婚。
一種是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然後雙方本人帶上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到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部門或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辦理當時,會收回你們雙方的《結婚證》,給你們發放《離婚證》。離婚程序到此完結。
二、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1、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麼,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依據什麼進行呢?
3、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4、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爲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5、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6、給予補償的原則。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
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7、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在離婚時沒能財產就不會涉及到財產的糾紛,對於雙方要離婚的話就可以按規定來進行辦理,如果對於有財產的,那麼就可以按各自一半的原則來進行分配,所以,民法典在公民面前是人人平等的,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
離婚時沒有財產怎麼分配2
離婚後夫妻財產怎麼分配
文章開頭小編就有介紹到現如今的家庭財產已不再侷限於單純的現金了,一些無形的財產也屬於夫妻財產。
那麼離婚後夫妻財產怎麼分配呢?我國《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遵循以下原則:
1、平等原則
這一原則既體現在財產分配方面,痛同時也體現在債務方面。也就是說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雖然上面有上面平等分配原則,但是在實際分配的時候還是需要結合我國的國情以及現狀來實施。畢竟很多女性在結婚之後可能就做起了專職太太,沒有自己的經濟收入。
所以離婚時,在分配夫妻財產方面應多給與女方一些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對於那些無法簡易分配的無形財產,應按實際情況進行分配。也就是將那些財產分給有能力經營並且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這樣就可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但是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這一原則是針對那些犯有錯誤的離婚案件。比如有一方犯有重婚罪、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等的離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針對以上這些情形,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離婚時這些財產怎麼分
1、支付寶微信錢包餘額寶:其實這類平臺也具有一定的儲蓄功能,所以離婚時可主張對其餘額進行分割。
2、公司股票期權:對於這一點其實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首先得綜合考慮其取得期權時間、行權條件等因素,而非單純以行權時間作爲判斷標準。
離婚時沒有財產怎麼分配3
一、夫妻離婚財產糾紛怎麼解決?
夫妻離婚時發生財產糾紛的,可以通過以下方法進行解決:
1、可以先自行協商;
2、當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財產糾紛訴訟;
3、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二、哪些財產屬於可以分割的財產?
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財產分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約定內容只要不違反法律的規定,不管雙方怎麼分割都可。無約定的,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分割。
法律規定離婚分割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財產。也就是說,只要是夫妻間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都可以進行分割。屬於第三人的財產不能分割。
三、夫妻離婚財產分割的方法是什麼?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方法包括:
1、實物分割,即在不影響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下,對財產進行實際分配。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財產。
2、折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獲得相當於共有物一半價格的補償。共有物的價格,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以進行評估,按照評估確定的價值進行分割。
3、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拍賣,雙方對拍賣所得進行分割。價金分割是在雙方均不主張共有物的所有權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後有損其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使用的分割方法。
具體的離婚財產分割首先需要了解自己及對方總共有多少財物,最好將財產列一個清單,達成協議分割更好,可以省下打官司的錢。實在不能達成協議分割財產的,也不必過於擔心,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也不要過分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