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出軌違法嗎,如今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都有可能出現出軌的情況,很多時候是因爲夫妻兩個人之間感情出現問題或者是因爲經不起外面的種種誘惑而出軌,那麼女人出軌違法嗎?
女人出軌違法嗎1
女方出軌有法律責任嗎
還是需要根據情況而定。國家刑法,民法典中並沒有規定出軌會承擔什麼具體的責任,但如果是一方與他人同居構成了重婚罪就另當別論了。
所謂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爲。有配偶的人,未辦理離婚手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即是重婚;雖未登記結婚,但事實上與他人以夫妻名義而公開同居生活的,亦構成重婚。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行爲,有時亦指因上述行爲而形成的違法婚姻。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爲,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者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爲。)
結婚後多少年財產纔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不管夫妻雙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個人財產,不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民法典第1063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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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出軌如果構成重婚罪就違法。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爲。
1、從重婚者的主觀特徵來看,其重婚行爲是直接故意。這種直接故意表現爲: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關係未解除而又與他人結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2、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的一夫一妻制度,而受害人的"合法婚姻關係"僅是重婚罪侵犯的對象。
3、重婚罪的客觀方面,就是重婚者違反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婚姻制度而實施的婚姻重疊行爲。即在同一時間內,重婚者存在兩個婚姻關係,前一婚姻關係是否合法,並不影響重婚罪的構成。
重婚的行爲認定
1、要區分重婚罪與有配偶的婦女被拐賣而重婚的界限。近幾年來,拐騙、販賣婦女的犯罪相當嚴重。有的婦女已經結婚
但被犯罪分子拐騙、販賣後被迫與他人結婚,在這種情況下,被拐賣的婦女在客觀上儘管有重婚行爲,但其主觀上並無重婚的故意,與他人重婚是違背其意願的、是他人欺騙或強迫的.結果。
2、要區分重婚罪與臨時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而臨時在一起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不構成重婚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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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方出軌會不會判刑
女方出軌會不會被判刑,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女方構成重婚罪的,就會被人民法院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二、出軌離婚程序是怎樣的
1、離婚分爲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你們可以協商好之後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訴訟離婚是你直接起訴到法院請求離婚,可以蒐集男方出軌的相關證據,到時候男方會少分或者部分財產。
2、起草起訴狀,其內容有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3、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5、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6、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被告)發送起訴狀副本。
7、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8、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9、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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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女人出軌怎麼處罰?
1、婚內出軌的,屬於違反《民法典》的行爲,沒有行政處罰規定。
2、婚姻出軌的,屬於一方有過錯,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並要求過錯賠償。
婚內出軌,屬於違法與不忠,存在情理上的過錯,在夫妻離婚時分割財產時應少分或不分,同時無過錯方可以主張賠償。
現就可以主張賠償的理由予以闡述:
一、出軌,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係。
二、出軌行爲嚴格說還不屬於《民法典》規定的四種可請求賠償的過錯行爲(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雖然明顯存在對無過錯方的不公平,但如果用來維權(請求賠償)法律支持度還不夠硬實。
三、雖然出軌沒有列入《民法典》規定的可請求賠償的過錯範圍,但出軌有外遇是違法行爲(違反了《民法典》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或不忠行爲,違法與不忠即屬於過錯(法理轉換關係)。
四、關於夫妻不忠行爲,通常說就是“婚外情”或“出軌”,我國法律上主要規定了三種夫妻不忠行爲,即:通姦、同居、重婚。
1、通姦 :指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係的行爲。
關於通姦的法律後果 :我國《民法典》列舉的需要承擔過錯賠償責任的過錯行爲中,並未將通姦列入,也就是無過錯方針對通姦行爲一方提起的損害賠償主張,嚴格說是缺乏法律依據的。
實踐中法院一般會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作考慮,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即讓與他人通姦一方適當少分財產。
2、同居 : 最高法司法解釋將此定義爲“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同居的法律後果 : 這是《民法典》明確規定的過錯行爲,行爲人爲過錯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理論上說,除了少分或者不分財產外,還存在以其個人財產作出賠償的可能性。
3、重婚 :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圍的人也認爲其爲夫妻,則構成重婚罪;此外,明知他人有配偶還爲上述行爲的,同樣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法律後果 :構成重婚罪,除需要依據刑法的規定承擔刑事責任外,在民事上,婚姻中的無過錯方在離婚時仍可主張損害賠償。
五、依據《民法典》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民法典》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雖然新《民法典》中,沒有對女方出軌有具體的處罰條款,但是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並要求女方賠償。夫妻之間應該互相忠實,所以如果出軌的話,是可以要求出軌的那一方,賠償精神損失還有物質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