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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低保條件最新標準

來源:女友組    閱讀: 5.7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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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低保條件最新標準,低保指因家庭成員存在重度殘疾或疾病喪失勞動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低保並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請的,以下爲大家分享農村低保條件最新標準

農村低保條件最新標準1

一、2022農村低保條件最新標準是怎樣的?

1、2022農村低保條件最新標準一:家庭收入低於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其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係並長期共同居住(含長期或者階段性在外務工)的成員,包括配偶、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包括養子女、繼子女、非婚生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大學本科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分散供養的孤兒視爲所在監護人家庭成員、存在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係並長期共同居住但戶籍不在一起的家庭成員、其他經縣級民政部門認定,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係並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

農村低保條件最新標準

2、2022農村低保條件最新標準二:家庭財產低於當地最新的規定

意思就是財產狀況符合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商業保險和有價證券等金融資產、機動車輛(殘疾人功能性補償代步車除外,下同)、船舶、房屋、地產、債權、其它財產等,其中人均金融資產超過當地年低保標準2倍的、擁有並經常使用機動車輛、船舶和大型農機具的等情況就不想享受低保。

3、2022農村低保條件最新標準三:戶籍必須符合當地的條件

戶籍所在地爲城鎮且實際居住滿3年、無承包土地、不參加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家庭可以申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二、十大病可以辦低保?

2022年辦理低保並不是以疾病作爲依據的,而是以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無生活來源或無勞動能力、無法贍養人等情況才能申請低保,比如根據2022年7月20日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發佈的《關於印發江北區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的通知》,表示家庭中有重特大疾病患者、重度殘疾人,造成家庭支出過大,實際生活困難的就可享受低保。

農村低保條件最新標準2

2022年申請農村低保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可以查找當地的低保政策,各省申請低保的條件有所不同。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九條 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條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公佈,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的認定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

農村低保條件最新標準 第2張

第十一條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託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爲提出申請。

(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羣衆評議、信息覈查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進行調查覈實,提出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三)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批准,並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佈;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予批准,並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 對批准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按月發給最低生活保障金。

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後生活仍有困難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給予生活保障。

第十三條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定期覈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發生變化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及時決定增發、減發或者停發最低生活保障金;決定停發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農村低保條件最新標準3

農村低保條件最新標準如下:

1、城鄉低保標準,每月487元,每年3693元;

2、農村集中五保戶低保標準,每年6248元;

3、農村分散五保戶低保標準,每年4391元;

4、一次性臨時救助補貼標準,每年10000元;

在沒有調整前,農村低保標準暫時按照以上內容執行。如果有所調整,則按照新出的規定執行農村低保標準。

農村低保條件最新標準 第3張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二條

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前款所稱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撫養費,不包括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卹金、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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