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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媽媽孕期用藥要遵循的原則

來源:女友組    閱讀: 7.45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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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媽媽孕期用藥要遵循的原則。準媽媽孕期的用藥問題,是每一個準媽媽最關心的, 然而孕婦用藥確實有很多禁忌。下面跟着小編一起來看看準媽媽孕期用藥要遵循的原則,希望對你有用!

準媽媽孕期用藥要遵循的原則

準媽媽孕期用藥要遵循的原則1

準媽媽孕期用藥需要遵循什麼原則?到底孕期能不能用藥?妊娠28周以前幾乎所有的藥物都能通過胎盤達到胎兒體內,受精卵3~8周藥物的危險爲致畸或殺傷胚胎致流產。9周後進入胎兒期,藥物的危險是毒性作用傷害器官的功能。因此用藥的原則是:

1、如母親疾病使胎兒染病時應選用安全、胎兒及羊水藥物濃度與母親接近的藥物,以達到母子同治,如母親感染時青黴素族、頭孢族抗生素可達到以上要求。

2、治療用藥應選用已研究證實的對胚胎危害小的藥物,如有B、C類藥可用,則應選用B類藥。在無A、B類藥可選時慎用C類藥。D類藥只有無其他藥可選且母親病重急需用藥時才選用。但需與家屬說明,權衡利弊。對於未經動物實驗及臨牀資料報道證實有無危害的藥物儘量不用。無資料證實不等於無危險。

3、孕婦不要隨便使用非處方藥,服用藥物應得到醫生指導後方可使用。

4、藥物使用時應以最小有效量,最短有效療程。避免盲目大劑量,長期使用。

5、非病情需要,儘量避免孕早期用藥。

6、藥物在母血清中濃度與經胎盤至胎兒的量有關。如可局部用藥時儘量避免全身用藥,如滴蟲性陰道炎,甲硝唑陰道用藥比全身用藥要安全。

7、用藥前注意說明書中有無對孕婦血清藥濃度,對胚胎胎兒毒性說明。儘量不用孕婦慎用藥,不用孕婦禁用藥。

8、妊娠期的合併症、併發症不少見,疾病本身可對母嬰發生不良影響,因此不能諱疾忌醫而不治療、不檢查。

準媽媽孕期用藥要遵循的原則2

懷孕後不能胡亂服藥,看病時把懷孕的情況告知醫生,讓醫生謹慎處理,這是大部分孕婦都具有的常識。但孕前的`“空檔期”卻常常被忽略,不少年輕的新婚婦女就是在這個期間誤踏“雷區”,被迫做人工流產或是憂心忡忡地度過整個孕期的。

藥劑師提醒新婚人士,育齡婦女從停月經後至臨牀上確定懷孕前也要謹慎用藥,避免胎兒有致畸的風險。

佛山市中醫院臨牀藥學室樑智明副主任醫師介紹說,近日,有不少早孕的婦女前來諮詢,表示自己在孕前“空檔期”因不知道懷孕而服用了孕婦忌服或禁服的藥物,有的甚至接受了放射線檢查。

抗真菌藥物讓她忐忑不安

32歲的阿玲患有子宮內膜異位症,醫生告訴她,她比正常婦女的受孕機率要低一些。結婚後,渴望要孩子的她一直沒有避孕。不久前,阿玲因皮膚病用了幾天以往也使用的抗真菌藥物斯皮仁諾,病情好轉後,阿玲同時也發現自己懷孕了。

心懷喜悅的她無意中看到斯皮仁諾的藥物說明書有“孕婦忌服”的字眼,阿玲忐忑不安地到處諮詢醫生,胎兒會否畸形?像她這樣年齡偏大又有影響懷孕因素的婦女是否應該保留胎兒?

當阿玲得知,斯皮仁諾在動物試驗中被證實有致畸的危險,而在人類中還沒有相應的實驗數據,風險難以評估時,經再三衡量,仍然決定保留胎兒,但此後,在妊娠期間,令人愉快的懷孕體驗已被擔憂所代替。

孕期不宜接種疫苗

樑智明介紹說,從優生優育的原則上來看,任何藥物(營養類藥物除外)在整個妊娠期間都是不宜使用的,沒有確切的資料表明,哪一種藥物對胎兒來說是絕對安全的,胎兒期是細胞分化、組織器官發育迅速的時期,很容易受到藥物等外界因素的影響,尤其是妊娠的前3月內,寶寶的重要器官都是在這個時期內形成的,藥物致畸的可能性就更大。

即使是像維生素、葉酸等營養類藥物,仍應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因爲過量服用有可能出現中毒現象。例如,妊娠期大量服用維生素D,可致胎兒的高鈣血癥和智力低下;而大劑量補充維生素A,則可在妊娠早期造成胎兒畸形流產。此外,爲避免患上傳染病而接種疫苗,對孕婦來說也是不適宜的,在整個孕期裏孕婦都不能接種疫苗。

待孕期用藥前應諮詢醫生

藥師提醒,所有育齡婦女都要做好計劃生育工作,凡婚後沒有避孕又打算要孩子的,只要不能排除懷孕可能的,最好不要服用任何藥物,在看病、體檢時,應把已婚待孕的情況告知醫生,實在有必要用藥的,要在醫生的指導下衡量利弊慎重地作出選擇,以避免不利因素對孕育健康寶寶的內環境造成干擾。

如果在這個期間內用藥,特別是註明孕婦忌服或禁服的藥物,應迅速到醫院諮詢醫生或臨牀藥學師,讓他們對藥物致畸作出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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