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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安全协议书合集8篇

来源:女友组    阅读: 2.7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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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协议书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安全协议书合集8篇

安全协议书 篇1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市建委建质发〔20xx〕152号文《天津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为有效地控制起重机械隐患危险源,有效地预防和监控起重机械分部分项工程事故,认真贯彻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就本公司安装(拆除)使用的起重机械与安装单位签订本安全责任书,规范和约定双方的安全目标和安全责任目标如下:

一、双方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强制性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严格执行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严格按规范进行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规范进行分段联合验收;编制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安全专项方案,并按方案组织施工;编制起重机械分部分项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检验机构检验检测合格并取得主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后方可正常使用。

三、双方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和使用前、使用中的检查。

四、双方起重班组长必须对操作工加强安全管理,督促工人遵守工地、项目部的规章制度,防止出现伤亡事故。

五、班组人员负伤频率必须控制在 2‰以下,死亡事故控制为“零”,重大起重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六、对不遵守工地规章制度的操作工,对其个人及班组长各罚款30 元/次,直至对其禁止进场施工。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签字后至施工项目结束为止。

八、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监理单位一份。

总包单位:(章)

安装单位:(章)

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确保临时轨道运输期间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项、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及时批复乙方的《区间(车站)施工申请书》。

2、甲方轨道车司机在乙方作业区段应缓慢行驶,在距作业人员100米外看到黄色闪光灯,应鸣笛放慢正常车速,必要时停止行车。

3、对于乙方的违反安全防护、行车办法及其他一切违章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和责令其整改,并将违章行为报项目公司进行处罚。

第二项、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未经甲方批准,不得进入轨行区或车站施工,不得向区间、车站开行列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经甲方批准进入轨行区或车站施工或开行列车时,必须严格遵照执行12号线项目公司发布的《上海轨道交通12号线轨道沿线施工安全作业规定》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凡因违反该规定所发生的行车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期间所用的一切安全防护标志、安全用品、通讯工具等必须符合要求,并经常检查或检验,确保其安全防护性能及使用正常。

4、车站的隧道口、通风口、电梯口、出入口等,在轨道铺设后,由乙方负责排专人看守,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轨行区内。凡因看守不力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5、施工期间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凡因不听从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警告、劝阻、制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三项、补充事项:

1、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标准配齐劳保用品,佩戴胸卡,统一穿着具有反光效果的防护服。

2、乙方在铺轨范围内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施工调度计划进行,不得超区间跨线路或跨时域施工,撤出区间施工的人数和工机具,必须与进入区间的相同。如有变化,必须注明存留物品的原因、数量,且存留物品严禁侵限。乙方因违反施工安全规定造成的人身事故,因物品、工机具等摆放侵限,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轨行区施工应设专人防护,防护员应携带信号灯、口哨、电台、穿反光服等必要的防护用品。信号灯视情况使用黄色灯和红色灯;配足电台:用于防护时防护员之间和防护员与被防护的施工人员之间进行联络;口笛或口哨:防护员用来警示被防护的施工人员,注意列车;防护人员发现前方有轨道车,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止作业,所有人员及机具物品不得侵限(12号线机车车辆限界),由此造成的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且应及时保证轨道车通过乙方作业区段。

4、乙方施工防护员按照前日提报的施工计划在施工地点100米处使用红黄灯设置防护,遇曲线地段可适当延长防护距离至200米,必须在线路两端进行防护,如施工影响邻线行车则必须对邻线也进行防护。具体防护措施按照轨行区管理办法执行。

5、隧道内严禁烟火,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6、由于甲方运输车辆运行时间较长,运输材料主要为商品砼,为了使不耽误车辆运行时间,甲方轨道车停车等待乙方撤除防护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7、乙方作业人员严禁在线路上行走、坐卧、作业时严禁在轨道上使用小台车及手推小平车等动车。

8、乙方施工所用临时电缆必须从钢轨下侧通过,电缆不得侵限,作业中留有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净,确保文明施工。

9、乙方施工时要注意整体道床及钢轨扣件的成品保护,并保证甲方线路设备完整。由于乙方操作不当造成成品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装卸料时必须设防护,保证交通和行人安全。高处作业必须设好临时防护,严禁落物伤人。

11、进场施工须带好进场施工许可单备查。

12、乙方在签订安全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万元。若乙方未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未受到安全事故经济处罚及其他因安全责任违约产生的款项,则在施工完毕后及时退还。

第四项、其它事项:

其它相关事宜严格按照《上海轨道交通12线轨道沿线施工安全作业暂行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项目公司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未尽事宜或有争议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3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身体受到伤害,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3、符合下列条件学校不承担责任: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4、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犯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6、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7、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8、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沟、渠、铁路等危险地区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严禁学生上学和离校途中乘坐农用三轮车、无牌无照、非载客车辆和报废车辆等。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0教职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工负责。

11、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未告诉学校,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在学校活动中出现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2、属于学校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含学生到校、离校来回途中、周六周日、节假日)学生自行活动造成的伤害学校不负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有效期为一年,学生家长保存一份,另一份学生及家长签字后交学校保存。

学生家长签字(盖章):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阳店镇XX小学

XXXX年X月XX

安全协议书 篇4

安全协议书为了加强建筑队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协议书: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各级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应负监督、指导、检查的责任。

2、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3、甲方对乙方新进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等)应完整齐全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高空(2米以上)独立作业不拴安全带或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等违章者,勒令停工,并按甲方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

6、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司索人员令其退场,或终止劳务用工合同。

7、工地安全负责人,应对安全随时检查,督促个工种,各工序遵守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2、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或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许可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3、乙方必须根据承担的施工任务和特点,安排身体素质、工艺技术、安全专业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或拒绝施工。

6、乙方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施工前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好设备的安装、附墙、拆卸、调试、等相关安全技术工作。

7、乙方施工人员对违章指挥和危及人身安全无措施保证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

三、事故的责任

1、由于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主要和非直接责任者已触及刑律,其处理报检察院和劳动监察机关听其制裁。

2、对违章作业,冒险进入非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应由责任者自已承担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使用单位):

乙方(安装单位):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为共同做好学生的见习工作,加强见习期间的管理,使学生的见习安全、有序地进行,达到提高技能,培养人才的目的,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见习时间及内容

1、见习时间:自20xx年3月20日到 20xx年6月30日

2、 见习内容:具体见习岗位和内容经甲方同意后由见习单位统一安排。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参加见习前,对乙方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教育。

2、协助企业对见习生进行常规管理,教育见习生遵规守纪,适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法制教育。

3、负责见习生的考评与见习成绩评定。

4、协调企业处理好见习与生产的关系。

三、乙方的责任

1、严格按照见习要求进行见习,服从见习单位安排和管理,遵守见习单位的作息时间和规章制度,刻苦学习专业技能。

2、严格遵守见习单位的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程,安全作业。

3、见习期间,见习的路途上一律不准骑摩托、电动车。如有乘座需要,必须乘座有营运资格的车辆。

4、见习期间,一律不准饮酒。

5、见习期间,见习生不得擅自离岗、换岗、转岗和中止见习,确保见习的顺利完成。

6、见习期间,见习生如生病或有事必须和见习单位指导老师和班主任假条请假。

7、见习期间,见习生在19:00前必须回校,一律不准在外留宿。

8、乙方见习前必须签订见习安全协议书。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见习期内,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甲方将协助乙方共同向有关方面追究责任;乙方个人自主选择见习单位的,如出现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

2、如果乙方因违反本协议以及学校、见习单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3、乙方到达见习单位后,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见习,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征得见习单位指导教师及学校指导教师同意批准,并跟见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本人承担,同时学校不另行安排见习岗位。

五、其它约定

1、见习期为: 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6月30日。

2、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学生(家长)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临翔区职教中心

乙方(学生): (家长):

20xx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6

为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外来人员人身安全及矿井长治久安,经胡底煤业和外来人员共同协商,签定如下下井安全管理协议:

一、外来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法律、法律和行业技术规范、严格遵守晋煤集团公司和胡底煤业有关规章制度。

二、外来人员下井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事故或其它损失,全部自负。

三、外来人员下井,需有接待部门安排专人陪同、严禁单独下井,以保证外来人员人身安全,外来人员必须服从陪同人员的指挥。

四、外来人员入井,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井下严禁照相和摄像。

五、本协议适用于外来人员下井全过程、外来人员依照本规定离开胡底煤业时,本协议自动废止。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安监部存档一份、外来人员,陪同单位各持一份。

对口业务部室陪同人员(签字)

外来单位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7

甲方(学校): 学校

乙方(学生家长): ,系学生 父亲(母亲)

确保学生安全是学校、家长的共同义务。为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和最大程度降低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是学生的监护人,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甲乙双方均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的义务。

2、学校承担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和制止。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

3、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4、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要及时向老师请假;学生无故旷课,老师应及时告知家长。因此出现的一切问题,由家长自行负责。

5、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家长不得让学生乘坐拼装车、报废车、非法营运的黑校车上下学。家长应督促学生及时到校或回家,教育学生下学后不在途中玩耍,尤其不到河塘、沟渠、水库等可能造成学生身体危险的地方游泳、洗澡或玩耍;教育学生不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不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学生不能自行到校的,乙方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上课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学生下学时,乙方应准时到校接走学生。不能按时接送的,必须电话告知班主任老师代为临时监管,并尽快接走学生。

7、学校因考试、放假、运动会、比赛、各种活动等原因提前放学的,班主任应当提前向学生宣布,告知学生家长。家长应当充分关注和注意学生的上下学时间,对考试、运动会等活动提前下学或放假的,家长应尽到监护职责,教育学生及时回家,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和逗留。

8、学生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家长应当尽到监护职责,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事件,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9、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卫生和安全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的卫生饮食习惯。学校和家长均不得让学生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家长保证不让学生入住包吃包住的小饭桌。否则,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学校上体育课和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和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学生不听指挥,违反学校有关规定,造成自己伤害的,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家长不愿调解解决,或经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上访、围堵校门、打条幅等非法行为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否则,由行为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2、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否则,学生突发疾病或参加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导致事故发生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3、学校在组织学生进行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必要救助措施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4、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安全协议书 篇8

承租单位: (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北京国泰浩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减少与避免施工现场各类事故的发生,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005)与《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101-62-20xx)和20xx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等相关规定。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要审查乙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2、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图纸及技术条件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填写“路基检验记录”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后,乙方才能立塔。

3、塔吊安装完毕由安装单位提供“北京市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格”(八张表)并经安装单位(法人单位)盖章后,甲方才能使用。

4、负责编制“塔吊(群塔)作业方案”,并经甲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与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5、负责配备专业指挥信号工(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操作证),按操作规程负责塔吊信号指挥工作,如需隔楼吊装,要加配接力信号指挥,对信号指挥人员应配备信号工服装。

6、负责对塔司、信号工、挂钩工上岗前的培训教育考核与“应知应会”考核,并根据“塔吊(群塔)作业方案”向塔司、信号工、挂钩工等进行书面安全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

7、负责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测定记录,每月至少两次定期检查,遇有5级以上(含5级)大风及大雨后不定期检查测定记录,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乙方检修。

8、负责汇总与整理甲乙双方的塔吊相关资料。

9、、未按上述1~8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有关责任及相关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下述资料:

(1)出租单位的相关资料

①出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②塔吊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原件);

③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出厂合格证(复印件盖公章);

④塔式起重机验收检验报告(复印件盖公章);

⑤塔式起重机安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盖公章);

⑥塔吊操作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盖公章);

⑦塔吊维修保养制度(原件);

⑧塔吊出租单位自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塔吊使用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

(2)拆装单位的相关资料

①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②拆装单位的“拆装合同”(副本原件);

③塔吊拆装安全管理协议书(复印件);

④拆装单位的“塔吊安(拆)装施工方案”,要有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原件);

⑤北京市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格”(八张表)原件;

⑥拆装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盖公章);

⑦对拆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

⑧塔吊应急预案(盖公章)。

2、根据向甲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图纸与技术条件要求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填写“路基检验记录”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后才能够立塔。

3、塔吊安装完毕后,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格”(八张表)并经拆装的法人单位盖章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4、对进入施工现场塔吊拆装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报甲方专职安全员一份存档。

5、向塔司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报甲方专职安全员一份存档。乙方机组人员进驻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6、对塔吊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并要求操作人员,每天要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运行检查与交接班记录、如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禁止带故障运行与违章操作,将自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存档。

7、乙方塔吊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则与“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有权拒绝甲方人员的违章指挥,

8、乙方未按上述1~7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与相关的经济损失。

9、因塔吊设备问题和塔吊在拆装与进出场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本协议书中未明确的相关责任以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塔吊拆除退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塔司(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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