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居住證過期了怎麼續期,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吉林市居住證過期了怎麼續期。
辦理條件
居住證每年簽註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簽註手續,換領居住證。
辦理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就業或連續就讀等證明材料。
材料説明:
居住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辦理流程
1、申報:申辦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請表和申請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請;
3、審核:公安內部審核;
4、制證:公安內部制證;
5、領取:申辦人持申請回執或本人身份證到申請辦理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居住證過期6個月作廢。
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户口的證明。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
居住證過期過久都可以辦理續期,不過,中間間隔在90天之內的可以連續,間隔超過90天的,不算連續,重新算起。
持證人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內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流動入口服務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居住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持證入應當在有效期滿前三十日內持有關證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入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延期手續。
居住證續期辦理時會錄入信息並進行後台比對。經比對核定,申請人提供的信息與比對系統一致的,當場在《居住證》上打印簽註信息。居住地址信息發生變化的同時在《居住證》上變更居住地址。 經比對核定不一致的,告知當事人不予簽註。打印不予簽註通知,告知申請人可以向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屬地派出所諮詢。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三)機動車登記;
(四)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五)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六)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七)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一)義務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三)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四)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六)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