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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子建散文讀後感(合集9篇)

來源:女友組    閱讀: 2.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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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某一作品後,大家一定都收穫不少,此時需要認真思考讀後感如何寫了哦。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讀後感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遲子建散文讀後感,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遲子建散文讀後感(合集9篇)

中國文學裏是不會缺少散文的,正如天上的銀河,絕不會缺少星星。我也不絕不會缺少一本好書的,正如手中的這本《遲子建散文》。

縱觀全書,若論哪篇散文最令我印象深刻,無疑便是這篇《時間是怎樣地行走》了。時間,這種抽象而又真實存在的東西,永遠地行走着,不曾停息。它不會因爲在世外桃源而停

下腳步,也不會因爲戰火的紛飛而止步不前,它永遠都藏在鐘錶裏,滴答,滴答----不緊不慢,氣定神閒,好似一首隻有一個節奏的歌。只不過,世人皆認爲這是一首充滿悲涼的歌罷了。

神說:要有光,於是就創造了光。那這匆匆不停的時間又從何而來呢?幾萬年來,恐龍消失了,殘暴的紂王消失了,四方來賀的大唐消失了,就連當時橫跨歐亞大陸的蒙元帝國也消失了,唯有時間,還是那般無二。風霜雪雨,潮漲潮落,河流漲了又枯,花開了又落,在日月星辰中,在夢中,在一場去了又來的寒冷和飛雪中,地老天荒,我們的手卻挽不住它的去留。明明是它伴着我們在生命中行走,然而有一天,朋友不見了,父母不見了,甚至我們也不見了,它卻仍然在其他人的身邊行走。可能我們就是它之中的一滴小水珠,而它卻是洶涌的大潮,我們從後浪變成前浪,又從前浪變成了一行水漬,在無限的奔涌中化爲塵土,成爲後人眼中的歷史。

不正是這樣麼?百年黃圖霸業,過眼煙雲耳。從這個天地誕生起,它就那麼不朽而又亙古的存在了。對這無限大的天地來說,它是那麼短暫,短暫的匆匆一瞬;它又是那麼漫長,漫長的天長地久,何況是我們人類呢?無二,我們只能任由它與我們匆匆而過,在我們青春的臉上劃上滄桑;在我們烏黑的髮絲中添上白雪。輝煌的宮殿會變爲廢墟,明亮的刀劍會變爲廢鐵,在它的行走中,一切都只是曇花一現,它可能還會永恆地走下去,直至空間的盡頭。

合上這本書,赫然發現封面顏色已然有些變黃和幾絲褶皺,我不由一笑,這不便是它行走過的痕跡嗎?

沒事的時候,看看書其實是可以休閒一下的,當我得到《遲子建散文》的時候,就迫不及待的翻開來看看,年到“我對黑暗的柔情”時,不禁有了些生活的感慨,這世道……

文章開頭寫了作者養了幾盆花,引來幾隻蜜蜂的叮咬,直到晚上疼的睡不着覺看見了夜的純黑。作者在文中寫到:我感激這隻勇敢的蜜蜂,它用了一場壯烈的犧牲,喚起了我的疼痛感,喚起了我對黑暗的從未有過的柔情,一件小小的事,卻在作者心中引起了一番波瀾。

是呀!何嘗不是這樣呢?只有在鄉下,在一些農村,我們才能看到那黑芒的天空,有無數顆潔白無瑕的寶石點綴,這萬點繁星和皎皎明月,不都是點綴天空的嗎?即使天空像潑墨般無芒,那麼這也是夜的本質,黑暗本是純潔的,是任何的始祖,我們在母親肚子裏的時候,不是黑暗的嗎?一顆種子在土裏的時候,不是黑暗的嗎?就算是宇宙,它最早也是黑暗的。黑暗是一切的始祖,任何東西誕生前都是黑暗的。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黑暗何嘗不是光明磊落的母親呢?

現在,黑暗只是邪惡的替罪羔羊,直到黑暗這兩個字徹底的論爲了貶義詞,爲什麼呢?人爲的光明吞噬了黑暗的純潔,夜本是無憂的,人類即要把夜晚搞得燈紅酒綠,半夜開着刺眼的路燈,去驅散所謂的黑暗,有的人說,這是一種繁華,能顯出我們地市華貴。是真的嗎?不是的,同理,這也不是光明的本質,如現在,我們受到的教育,年過的動畫片,都是什麼光明戰勝黑暗之類的,這和正邪是不同的吧,爲什麼要糾纏不清呢?

二十一世紀的人們,不要用糜爛的光明去埋沒了聖潔的黑暗,畢竟黑暗是光明的母親。

“我願意做這樣一個玉米人,守着自己的爐子,守着爐子裏心靈的炭火,爲那些愛我作品的人(哪怕是少數),精心焙制食糧……

——題記

在我們的生活中,總會有一些平凡的人,爲了放棄現實利益甘心承受因堅持自己的信仰而帶來的生活中的冷清。

品讀遲子建的散文,不由得讓我們回想起在我們生命中平凡的`小事,從而使我們有所反思……

玉米人一篇令我尤爲感嘆。講述的是作者向一個賣烤玉米的人買生玉米遭到了拒絕,作者認爲他很固執,最後到別家買到了生玉米,向那個烤玉米的人炫耀,但他卻坦然相對。他心中對作者能買到生玉米而感到吃驚,同時也因爲自己堅守信仰而感到安閒從容。

這篇散文通過寫兩個烤玉米人的不同經營態度來襯托出那個被作者認爲“固執”玉米人的淳樸與執着的信念。

作者因此被他的執着所打動,被他的堅持所吸引,反思自我,應像那玉米人一樣,守着自己的爐子,守着爐子裏心靈的炭火。做一個追求信念,堅守信念,勇於付出,拒絕現實利益,有社會責任感的人。

在現實生活中,這樣一些“固執”的人都是少之又少的。一些人爲了自己的利益,失去了社會責任感,而冷漠那些“固執”的人。就因爲如此,那些“固執”的人才會逐漸消失。

同樣還看過一篇文章《鏡中》,講的是一位普通的保安,因爲堅守原則,恪盡職守,得罪了來學校講學的張處長。雖然他本身沒有錯,但最終受到批評,暗示了我們堅守原則的保安在現實生活中卻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這些雖是身邊的一些尋常的小事,卻像一面鏡子,折射出我們現實社會中的一些不良現象。然而這些在我們生活中平凡的人,在他們的身上卻總洋溢着神光之靈,他們爲着一個信念,或者說是一種責任,而拒絕唾手可得的利益,他們這種“固執”是世界上最爲可貴的!

如果我們每個人都有他們那種“固執”的心態,不會因爲利益而違背對社會的責任感,守着自己的爐子,守着爐子裏心靈的炭火,那麼我們的國家將會變得繁榮富強!

由秋入冬,心也沉靜不少。若是炎夏,這樣短小精悍又靈動的文章,怕是看不進的。

遲子建的文風依我所見是別具一格的,不同於以往我們所讀散文的華麗,高深,玄妙,哀傷,她的憂愁並沒有那麼文藝與細膩,不過是平平淡淡地悅動於篇幅之間,關注着時事要聞,講述着各種日常瑣事的小幸福,也就是俗稱的小清新。

我也迷戀她道來歷史時的厚重感。這些故事在她筆下顯得生動而不生澀,如同在冰雪覆蓋的俄羅斯的夜晚,閃爍的星點微光,讓人在寒冷中又看到溫暖與希望,質樸的感動往往最令我着迷。

斟酌許多,感悟良多,最使我五味雜陳的是名爲《兩個人的電影》的散文。故事簡單,也就是作者與母親分別到了劉老根大舞臺與電影院。前者熱鬧非凡喧鬧之極,後者卻只有她們母女二人寥落欣賞,這篇文章毫不起眼,卻又令我陷入沉思。

該如何去描述呢——這可以有多種解釋。大部分人認同的觀點就是好的東西,真正有藝術價值的東西並不在意,人們樂於觀看讓自個兒開心輕鬆的事物,而不屑於欣賞藝術,或者說是對藝術的敬畏太深。

這,也就是那些文藝片始終不能取得好票房,或者爲觀衆津津樂道的原因。爆米花電影充斥了熒幕。通常只有在有國際獎項冠上名號後,文藝片才能走進大衆視野,如一部我很中意的片子,其真正表達的主題是很晦暗的,普通觀衆大部分都說不好看,然而有些人並不如是說道,各執己見,才組成了這個世界。

所以依我拙見,劉老根也是一種藝術,不過是種俗美,是大衆喜聞樂見的老百姓的藝術,而無人欣賞的電影,也許是被擡得太高,反而導致無人摘採這朵高貴冷豔的花,因爲大家夥兒都是俗人,忙於生活,疲憊得沒有力氣去動動腦子,有情調的生活,也可以充滿了爆米花,只要有正直的思想,也就是文藝青年,無所謂喜劇或悲劇,只要充實地過,未嘗不可。

她的其他文章,而給我各式各樣的感觸。看來還是自然點最好,還是微光最能給人溫暖,還是閱讀最能令人充實。

書香濃濃,令人着迷,又是一本名著好書,又是一本良師益友,這本書就是《遲子建散文》。雖然它不及《畢淑敏散文集》那麼生動細膩感人,也沒有象《張曉風散文》那樣的令人神往,但是它那獨特的韻味也深深的吸引着我。

其中有一篇叫《時間怎麼樣地行走》,深深的抓住了我內心的好奇心。把我帶進了文章之中,作者一開始就提到了“掛鐘”,對於作者童年的情形,鍾是一張可以對所有人發號施令的嘴,它說什麼,作者他們就得做什麼。看到這兒,我的疑惑來了,不是談行走的時間嗎?怎麼談上鍾去了,這個疑惑在我品讀完文章之後就後迎刃而解吧。

讀到了後面一些,作者筆鋒一轉,又談爲時間的痕跡與形態,講述了時間如繁星一樣到處閃爍着,它越來越多,也就越來越顯得匆匆了,作者寫到這兒,筆鋒再轉,開始大量描寫時間的痕跡,寫了幾十年前的一天,發現自己烏黑亮麗的秀髮之中出現了一根白頭髮,這很明顯是時間行走過的痕跡,作者還看見在她母親的口腔裏行走,她的牙齒脫落得越來越多。我明白時間讓花朵綻放的時候,也會讓人的眼角綻放出花朵——魚尾紋。時間是殺豬刀,它把你身體改造得淋漓盡致。

我終於明白掛鐘裏的時間與手錶裏的時間只是時間的一個表象而已,它存在於更豐富的日常生活中——在漲了又枯的河流中,在小孩子們戲耍的笑聲中,在花開花落中,在候鳥的一次次遷徙中,在我們歲月不同的臉龐中,在聲音由清脆到沙啞的過程中,在一場接着一場去了又來寒冷與飛雪中。只要我們在行走,時間就會行走。我們不理解時間,但我們要珍惜時間,在你一個人發呆時,在你消磨時間時,當你在外奔波勞累,回家歇時,時間悄悄地來了,它帶走了什麼?或是留下了什麼?我們都不了了知…

這本書一開始我一直讀不懂,我就把它放在角落中,漸漸遺忘它,是這兩天才發現這本書是這麼深沉,這麼讓人難以忘懷。

遲子建的散文有一種奇特的魅力,它總是能牢牢抓住我的心,不斷地驅使着我,讓我對它產生了一種貪婪的渴求。

遲子建的文章總是勾人心魄的,就像是絕世美人一般,對我來說,有着極大的誘惑。但我更喜歡她那淡雅的,像詩一樣的文字,就像是絕代美女卸妝後清秀的眉目,我喜歡這清麗的散文。

在我傷懷之時,她細膩的文風像陽光照進我心,像緩和的溪水緩緩流過我的心田,我總能感到人生充滿了希望與快樂。

《時間怎樣地行走》是我讀的一篇頗有感悟的文章。

時間怎樣地行走?這一直是作者和我的疑問。

時間看不見,摸不着,它到底在哪兒?它從哪裏開始,又從哪裏結束?

我曾天真地以爲時間是被一雙神祕的大手給放在掛鐘裏的,從來不認爲那是機械的產物。它不會因爲貪婪窗外的鳥語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腳步,也不會因爲北風肆虐、大雪紛飛而加快腳步。它的腳,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誘惑的腳,從來都是循着固定軌跡行走。時間藏在掛鐘裏,與我們一同經歷風霜雨雪、潮漲潮落。

時間可以讓一棵青春的小樹變得枝繁葉茂,讓車輪的幅條沾染上鏽跡,讓一座老屋逐漸地駝了背。時間毫不留情,它總是持之以恆、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們看不見的角落,在我們不經意走過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夢中。

我終於明白時間存在於我們的生活中——在漲了又枯的河流中,在小孩的嬉笑聲中,在花開花落中,在候鳥一次次遷徙中,在我們成長着的臉龐上,在桌椅不斷增添新的劃痕中,在一個人的聲音由清脆變得沙啞的過程中,在一場接着一場去了又來的寒冷和飛雪中。只要我們在行走,時間就會行走。我們和時間是一對伴侶,相互依偎着,不朽的它會在我們不知不覺間,引領着我們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遲子建痕跡,一個出生於中國最寒冷的北極村的純真女子, 她的文筆可謂“驚天動地”好像霧嵐一般。

我最愛的一篇文章《時間怎樣地行走》講述了作者童年時喜歡愛牆上的掛鐘,她的作息都受着它的支配。她喜歡在各種時間做各種不同的事, 曾一度天真地以爲一雙神祕的大手在操控時鐘,在北京遲子建發現了時間的痕跡,在每一處地方, 都可以發現一個時間的祕密。

這多像以前的我呀!總是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盯着一臺掛鐘。“滴答,滴答,邁着輕盈的步伐走過, 也不留下一點兒痕跡,直到它的鈴聲”鈴鈴“的響起時,才意識到馬上要去寫字, 才立起身趕向書桌,認認真真的寫字,不一會兒, 時鐘又開始響了起來,看看這住在框中的兩個小人啊!賽跑地如此飛快, 讓我措手不及,雙趕往去做下一件事情。 就這樣,年復一年, 日復一日,時間如繁星一樣到處閃爍着,它越來越多,也就越來越顯得勿匆了,使我漸漸瞭解它,發現了它的蹤跡。

我調皮的時間啊, 轉眼間漸漸消逝了,令人有些無法習慣,可是它總是激情澎拜地行走着,不等人。還有一篇文章,是我較爲喜歡的《暮色中的炊煙》遲子建對炊煙十分了解,知道什麼時候的炊煙 朗,什麼時候的炊煙氣者遊煙之後,她識得了一位俄羅斯老太太”老毛子“”老毛子“爲人很好,總是招呼她去家玩,她的走路姿態,跳舞動作,我都記在心裏,只可惜在冬天,老毛子靜悄悄地走了。

文中的”老毛子“雖是一位俄羅斯老太,卻已加入中國籍,算半個中國人吧,雖然村中不太有人與她交際,但人人都惦念着她。使我覺得這世界上的人情,即吏大家不是很離開,可依然會互相惦記, 詢問關心,人情的不,溫暖使這個位處

北極寒冷的小鎮添加一陣暖意。這就是一位純真女作家所作,瑩瑩白雪,總好像霧纏繞字裏行間。

遲子建痕跡,一個出生於中國最寒冷的北極村的純真女子,她的文筆可謂“驚天動地”像霧嵐一般。

我最愛的一篇文章《時間怎樣地行走》講述了作者童年時喜歡愛牆上的掛鐘,她的作息都受着它的支配。她喜歡在各種時間做各種不同的事,曾一度天真地以爲一雙神祕的大手在操控時鐘,在北京遲子建發現了時間的痕跡,在每一處地方,都可以發現一個時間的祕密。

這多像以前的我呀!總是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盯着一臺掛鐘。“滴答,滴答,邁着輕盈的步伐走過,也不留下一點兒痕跡,直到它的鈴聲”鈴鈴“的響起時,才意識到馬上要去寫字,才立起身趕向書桌,認認真真的寫字,不一會兒,時鐘又開始響了起來,看看這住在框中的兩個小人啊!賽跑地如此飛快,讓我措手不及,雙趕往去做下一件事情。就這樣,年復一年,日復一日,時間如繁星一樣到處閃爍着,它越來越多,也就越來越顯得勿匆了,使我漸漸瞭解它,發現了它的蹤跡。

我調皮的時間啊,轉眼間漸漸消逝了,令人有些無法習慣,可是它總是激情澎拜地行走着,不等人。還有一篇文章,是我較爲喜歡的《暮色中的炊煙》遲子建對炊煙十分了解,知道什麼時候的炊煙朗,什麼時候的炊煙氣者遊煙之後,她識得了一位俄羅斯老太太”老毛子“”老毛子“爲人很好,總是招呼她去家玩,她的走路姿態,跳舞動作,我都記在心裏,只可惜在冬天,老毛子靜悄悄地走了。

文中的”老毛子“雖是一位俄羅斯老太,卻已加入中國籍,算半個中國人吧,雖然村中不太有人與她交際,但人人都惦念着她。使我覺得這世界上的人情,即吏大家不是很離開,可依然會互相惦記,詢問關心,人情的不,溫暖使這個位處北極寒冷的小鎮添加一陣暖意。

這就是一位純真女作家所作,瑩瑩白雪,總像霧纏繞字裏行間。

沒事的時候,看看書其實是可以休閒一下的,當我得到《遲子建散文》的時候,就迫不及待的翻開來看看,年到“我對黑暗的柔情”時,不禁有了些生活的感慨,這世道……

文章開頭寫了作者養了幾盆花,引來幾隻蜜蜂的叮咬,直到晚上疼的睡不着覺看見了夜的純黑。作者在文中寫到:我感激這隻勇敢的蜜蜂,它用了一場壯烈的犧牲,喚起了我的疼痛感,喚起了我對黑暗的從未有過的柔情,一件小小的事,卻在作者心中引起了一番波瀾。

是呀!何嘗不是這樣呢?只有在鄉下,在一些農村,我們才能夠看到那黑芒的天空,有無數顆潔白無瑕的寶石點綴,這萬點繁星和皎皎明月,不都是點綴天空的嗎?即使天空好像潑墨般無芒,那麼這也是夜的本質,黑暗本是純潔的,是任何的始祖,我們在母親肚子裏的時候,不是黑暗的嗎?一顆種子在土裏的時候,不是黑暗的嗎?就算是宇宙,它最早也是黑暗的。黑暗是一切的始祖,任何東西誕生前都是黑暗的。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黑暗何嘗不是光明磊落的母親呢?

現在,黑暗只是邪惡的替罪羔羊,直到黑暗這兩個字徹底的論爲了貶義詞,爲什麼呢?人爲的光明吞噬了黑暗的純潔,夜本是無憂的,人類即要把夜晚搞得燈紅酒綠,半夜開着刺眼的路燈,去驅散所謂的黑暗,有的人說,這是一種繁華,能夠顯出我們地市華貴。是真的嗎?不是的,同理,這也不是光明的本質,如現在,我們受到的教育,年過的動畫片,都是什麼光明戰勝黑暗之類的,這和正邪是不同的吧,爲什麼要糾纏不清呢?

二十一世紀的人們,不要用糜爛的光明去埋沒了聖潔的黑暗,畢竟黑暗是光明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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