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祕笈 > 早期教育 > 有關合作協議書彙總10篇

有關合作協議書彙總10篇

來源:女友組    閱讀: 1.74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合作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有關合作協議書彙總10篇

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爲了共同推進鄉村旅遊工作,利用相互之間的優勢,結成戰略合作伙伴,就關於鄉村旅遊事宜達成如下戰略合作協議:

一、合作目標

共同推進______地的鄉村旅遊及旅遊產品體系的建設與推廣,實現共贏。

二、雙方的責任

1、甲方應在資源考察和特色景觀旅遊村鎮的規劃和開發方面,指導和支持乙方科學規劃旅遊線路。

2、甲方應大力支持並配合開發乙方旅遊新產品。

3、甲乙雙方應通過媒體公告乙方旅遊新產品及其主創旅遊企業。

4、乙方應制作多種語言版本的宣傳冊和光盤,由雙方利用各自平臺進行全方位宣傳。

5、雙方有義務推行誠信旅遊,增強服務質量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三、合作時間

雙方約定合作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均承諾,對因本協議簽訂、履行和雙方合作過程中獲得或知悉對方的商業祕密、技術和經營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在未徵得對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或泄露,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五、爭議解決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六、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如因國家法律法規的頒佈或修改,導致本協議因與強制性法律相沖突而不能履行時,雙方同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協商進行修改;若雙方經協商後仍無法達成一致,則本協議可終止。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協議書 篇2

項目合作經營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身份證號:

乙: ,身份證號:

丙: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爲了規範合夥項目的行爲,保護合夥項目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商超巴瑤香豬項目。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 5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爲 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40%;

2、乙方:出資額爲 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30%;

3、丙方:出資額爲 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30%。

第七條 債務承擔

1、合夥項目債務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項目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 執行人的職責

項目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項目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九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2、爲了解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條 項目事務的決定

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條 禁止行爲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四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五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項目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項目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爲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地址:電話:

乙方:地址: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甲、乙雙方樣機試製事宜達成合作協議如下

一、樣機名稱、數量、價格

1、產品名稱:

2、數量:

3、單價:

4、總價:

5、備註:

二、合作內容

1、出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運輸方式:甲方指定______物流公司收發貨,如產品寄回時不選用甲方指定物流,甲方有權拒收。

3、送貨地址及運費:甲方負責發貨到乙方指定地點,乙方歸還貨物時發貨至甲方指定地點,雙方各自承擔發貨運費。

4、樣機試製時間雙方約定合作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__天。

三、歸還規定

1、在樣機試製期內,乙方對樣機的保管負有直接責任,如樣品發生丟失、拆機、嚴重損壞,乙方需按上述單價賠償。乙方在試用期限內交還的產品,須保持原有包裝、外觀、配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歸還時以不影響供甲方的二次銷售爲原則,如有缺失,甲方視情況扣除一定比例的費用(來回運費由乙方承擔)。

2、如乙方需要延長樣機試製時間,可另外簽訂續約協議。

3、樣機在試製期限外不返還甲方,甲方視爲正常銷售,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三包保修服務,及技術升級服務。保修日期自到貨之日起計算。

四、所有權與風險轉移

1、試製期限內樣機所有權爲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回收樣機;產品正常銷售後,此協議無效,須簽訂購銷協議,其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2、貨物的風險責任自甲方發出貨物或乙方提貨之日起轉移至需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爲追償依據。

1、甲方和乙方應在樣機試製期間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進行。

2、因樣機試製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六、解決協議糾紛的方式有關本協議或履行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任何變更或解除(除不可抗拒因素外),由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意見,方爲有效。

七、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在甲乙雙方樣機試製期間終止後自動失效。

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某公司(品牌的擁有者)

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與甲方合作以oem方式生產“ ”牌微型計算機這一項目,現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授權委託甲方生產“ ”牌微型計算機,甲方應負責“ ”牌微型計算機生產、銷售的合法性,即“ ”牌微型計算機可使用甲方代爲申辦的生產許可證號。

二、乙方授權“ ”牌微型計算機商標予甲方進行生產,詳細條款參見附件《商標授權委託書》。

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只允許委託甲方生產“ ”牌商標微型計算機,甲方對“ ”牌商標微型計算機只具有生產製造權,無經營銷售權。

四、甲方根據乙方每次訂單提出的具體規格說明書進行生產,甲方有責任嚴格按照有關標準進行質量控制。

五、技術參數標準、質量管理體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議和質量文件爲標準,甲方對質量負責,整機保修三年,其中第一年內保換,第二、三年免費維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費。

六、保修期限由乙方提貨當日開始計算。

七、甲方不負責對最終用戶(即乙方的客戶)提供售後服務;甲方僅向乙方提供非人爲因素損壞的配件的保換、保修服務。

八、由於自然災害、雷電、事故等不可抗拒的,以及由於供電線路、犯罪等因素對系統造成的損害或軟硬故障,甲方有義務提供諮詢服務,但不屬甲方的免費保修範圍。

九、運輸及費用:

1. 1. 交(提)貨地點在 ,由甲方代乙方進行貨物運輸。

2. 2. 運輸方式根據具體的每次訂貨合同要求進行。

3. 3. 運輸費用負擔由雙方根據具體訂貨合同制定。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

1. 1. 當雙方簽訂本協議後,雙方將以此協議作爲基礎,每次訂貨都由乙方向甲方下訂單,由甲方負責人確認後才視爲合格的訂貨合同,不合格的訂貨合同不受本協議條款約束。

2. 2. 乙方向甲方訂貨的同時,首先向甲方提交該次合同總額的30%以上預付款。

3. 3. 每次訂單的餘款在乙方提貨驗收完成之日,立即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4. 4. 甲方對乙方所訂貨物的交貨期限,從乙方向甲方交付預付款到帳之日起計算,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

十一、驗貨的標準及方法:

1. 1. 乙方對貨物的驗收方法依據甲方和乙方商議認可的質量文件爲依據。

2. 2. 乙方對貨物的驗收期限爲收到貨物之日起算三天內完成。

3. 3. 乙方認爲貨物有不良現象時,可向甲方提出異議。

4. 4. 提出異議期限爲驗收貨物即日起算一週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一週內給予處理答覆,超過期限視爲保修處理。

十二、違約及解決糾紛的方式:

1. 1. 當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互讓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

2. 2.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增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認可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3. 實在協商解決不了則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

十四、本協議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二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 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 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郵 編: 郵 編:

開戶銀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稅 號: 稅 號:

日 期: 日 期:

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能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能退夥:

A、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C、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能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能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能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一)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二)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三)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四)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好多,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能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能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解決或不能解決。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能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具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能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___份,送登記機關存檔_________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作協議書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爲共同發展旅遊事業,加強商業與旅遊業合作,保障旅客在旅遊活動中的切身利益,爲消費者提供最大優惠及安全,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雙方組團旅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次旅遊項目:

二、本次旅遊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本次旅遊由甲乙雙方共同承辦票價爲人民幣:每人_________元次,費用包括往返空調大巴,_________人間賓館住宿及景點門票,旅遊安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四、雙方權利及責任

1、甲方應積極宣傳組織客源,全力推薦本次旅遊項目。

2、甲方以發放旅遊代金券的形式負責向乙方提供旅遊客員,委託乙方組團出遊,旅遊代金券票面爲:_________元,由甲方向遊客發放,乙方負責向遊客收取甲方所發放的旅遊代金券,並再向遊客收取每人次_________元現金,乙方承擔本次旅遊全程項目的落實及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及責任。

3、乙方負責與遊客協調或簽訂具體出遊時間及相關事宜。

五、結算本次旅遊活動期限結束,由乙方財務人員按乙方所收取的代金券數量向甲方按每張_________元結算,_________元代金券自行作廢。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爲追償依據。

六、違約甲方若違約,應向乙方繳納違約金_________萬元;乙方如有違約,需向甲方交納違約金_________萬元。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爭議解決因合同的履行,雙方發生爭議,應優先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電話: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電話: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協議書 篇7

甲方: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地址:

聯繫方式: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方本着自願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決定共同投資項目,於年月日訂立合作協議如下,以便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

第二條 合作目的:共同出資、共同設立、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第三條 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甲方出資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大小寫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佔出資總額的%。

乙方出資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大小寫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佔出資總額的%。

雙方確定上述款項於年月日向方足額繳付。

第四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

第五條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合作項目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合作項目虧損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各合作出資人對合作項目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雙方同意於每月日對上月的合作項目盈餘進行結算並分配。

第六條 合作項目事務執行

1、由方作爲合作事務的執行人,其他合作人有權監督方,檢查其執行合作項目事務的情況,方應於每月日向其他合作人報告合作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作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方執行合作項目事務產生的收益歸雙方共同所有,所產生的虧損,由合作方共同承擔。

2、合作事務執行人權限與違約處理辦法

(1)方負責合作項目日常運營,是對外代表合作項目的負責人。

(2)合作事務執行人未履行第六條第一款約定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應向其他合作人支付違約金每日人民幣元。

(3)合作事務執行人方不按照合作協議約定或者雙方決定執行合作事務導致損失發生的,甲方應對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第七條 合作項目的下列事項應當經方一致同意:

1、處分合作項目的不動產;

2、轉讓或者處分合作項目的其他財產權利;

3、聘任合作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作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八條 退出

合作人退出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合作人需提前日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

2、合作人退出,其它合作人應當與該退出人按照退出時的合作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出人的財產份額;退出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出人有未了結的合作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第九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作終止:

1、合作期滿;

2、合作雙方協商同意;

3、合作經營的事業無法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條 爭議解決辦法

合作人對合作項目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各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的規定未履行出資義務或遲延履行出資義務的,除應足額繳納出資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爲: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繳納出資金額日千分之的標準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作雙方簽字或加蓋手印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時間:年月日 時間:年月日

合作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人:

地址:

乙方:__________實驗室

代表人:

地址:

爲完成______________項目的研發,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着平等自願、互利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雙方承諾共同恪守。

一、合作的內容

(一)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二)內容

1、甲方投入研發資金______萬元。

2、乙方依據甲方項目的研發計劃,提供試驗、測試等技術支持,通過雙方合作互動、優勢互補,共同完成項目研發工作。

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乙雙方共同的權利與義務

1、合作範圍內的項目資料、項目信息與對方共享。

2、共同組建項目團隊,完成項目策劃、論證、設計開發、項目實施等工作。

3、雙方定期溝通和研討項目進展情況,及時解決技術問題。雙方各自指定項目聯繫人,變更聯繫人應及時通知對方。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立項和項目可行性論證,制定項目計劃,投入項目研發資金。

2、甲方應提供項目研發所需的現場生產試驗設備和條件。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技術支持工作,爲乙方提供工作便利,支付相應費用。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瞭解甲方技術開發進展情況,並隨時提出建議。

2、乙方提供指定技術人員配合甲方完成項目。

3、乙方提供的人員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相關工作。

三、知識產權歸屬

知識產權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內,雙方利用原有的技術積累和成果,爲該項目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乙雙方共有,雙方可共同申請知識產權保護。

四、保密約定

(一)協議雙方都有爲對方保守經濟、技術等商業祕密的責任,協議雙方均不得泄露本協議所涉及的保密信息。

(二)此保密約定條款在協議終止後______年內有效。

五、協議有效期

(一)本協議的有效期與項目計劃期一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爲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協議。

六、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一)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果,應依據法律申請仲裁或訴訟。

七、其他

(一)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二)協議簽署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協議書 篇9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微信號:

聯繫電話: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微信號:

聯繫電話:

丙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微信號:

聯繫電話:

見證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第一條 合作宗旨:甲、乙、丙三方本着自願公平,誠信共贏的原則合作經營。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二)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三)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四)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間各合作方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方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出資金額爲依據,三方按各自出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金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進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進入:①新合作方入夥,必須經全體合作方的同意;②承認並簽署本合夥作協議;③除協議另有約定外,進入的新合作方與原合作方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並且對進入前的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出:

1、自願退出。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方可以退出: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作方同意退夥;③發生合作方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方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方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出,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方。合作方擅自退出給合作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出。合作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出: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方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合作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方退出後,其他合作方與該退出作方按退退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方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方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方以外的第四人轉讓,第四人應按進入對待,否則以退出對待轉讓人。合作方以外的第四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方。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作方共同執行合作企業事務。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方決定,合作方均爲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作債務。

第八條 合作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方的權利: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方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2、合作方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3、合作方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方共有;4、合作方有退出的權利。

(二)合作方的義務:1、按照合坐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作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作方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方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方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方同意外,合作方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方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出的情況下,其餘合作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方進入經營。

(二)在合作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方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選擇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經全體合作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作方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作期限屆滿;2、全體合作方同意終止合作關係;3、已不具備3個合作方;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企業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方擔任或經全體合作方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委託第四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方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日常支出;返還合作方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合作方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方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方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7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處理。

(二)合作方未經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方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出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方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並作爲退出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方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方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方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方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合作企業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合作進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第四方見證方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見證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作協議書 篇10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_______節能服務有限公司(甲方)是具有國家發改委節能服務公司註冊備案資格。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爲用能客戶提供節能諮詢診斷、評估改造等服務,並與用能客戶共享節能效益。

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個集科研開發、生產經營、技術服務、系統集成於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以節能環保爲主營業務。

雙方本着“合作、共贏”的原則,就共同發展長期合作事宜達成本協議。

一、合作目標

1、甲方在電力需求管理領域的客戶資源、銷售平臺與乙方在節能環保領域先進的產品和應用方案可以形成優勢互補。確立雙方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以互利共贏爲合作目標,爲客戶提供先進的系統解決方案。

2、通過甲、乙雙方的戰略合作和資源互補。加強合作聯盟的市場競爭力,擴大市場佔有率和社會影響力,創造更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應。

二、合作範圍

1、市場領域:國內市場。

2、項目領域

包括但不限於:節能變壓器、電機變頻節能、企業(建築)能耗監測與治理、新能源應用等項目。隨着雙方合作關係的不斷深入,雙方可以拓展其他項目領域的合作,以補充協議爲準。

三、政策依託

在國家相關政策導向和支持下,覓得市場契機,主要依託以下政策法規:

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等六部委發佈的《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

國家發改委發佈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發布的《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高效節能配電變壓器推廣實施細則》。

四、合作條款

1、在同等質量標準和技術標準、價格和商務等方面的優勢不低於其他同類廠商的前提下,甲方優先選擇乙方作爲項目的合作伙伴,並在一定範圍內共享客戶或第三方資源。相關事宜視具體項目再行友好協商。

2、甲方在其選用乙方產品或技術方案的項目手冊或宣傳文件上註明乙方品牌,並標註甲方Logo。

3、在雙方合作的項目中,乙方要給予甲方提供充分的技術支持(包括技術交流、方案製作、應標書的編寫、技術協議的簽訂等),必要的時候,可以以甲方的身份參與客戶的技術、商務交流活動。

4、甲、乙雙方主動創造合作機會和條件,共同維護雙方權益。在合作領域內積極向客戶宣傳、推廣雙方的品牌、產品及行業解決方案。

5、根據合作的需要,甲、乙雙方定期交叉舉行產品培訓和市場培訓,提高雙方對彼此的認知,培訓時間由雙方人員共同確定。

6、甲、乙雙方將合作常態化,成立合作團隊並指定團隊負責人,對合作的進展狀況及時溝通並迅速解決差異。

7、加強合作雙方的企業文化交流,包括高層互訪和必要的市場活動等。

五、排他條款

甲、乙雙方的戰略合作具有排他性,對於雙方已確認並達成共識的合作項目,任何一方不得與第三方開展合作。

六、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所獲得的對方(包括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分支機構)相關的技術資料、商業資料及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其中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檢測報告、技術文檔等。商業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雙方洽談的項目進展情況、簽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協議、備忘錄、客戶信息、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各類計劃等。

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3年內仍然有效。

七、知識產權

甲、乙雙方的產品或技術方案具有知識產權,未經對方書面許可,在本協議書的有效期內以及本協議終止以後,雙方(包括其附屬企業)均不得單獨或以合作、合營或合夥的形式在任何地區冒仿、生產或銷售對方的產品或技術方案。本協議框架下,雙方通過合作產生的全新知識產權,雙方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另行約定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八、協議的有效期、續簽和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爲_______年,於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在本協議到期之前,如雙方沒有就續簽事宜達成一致,本協議於到期日自然終止。

3、本協議終止不影響雙方在協議終止前按照本協議已經各自簽訂的銷售合同效力,上述合同繼續有效直至其履行完畢。

九、爭議解決

1、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事宜,包括協議的成立、變更、解釋以及爭端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2、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或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而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可訴至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3、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並蓋公章生效。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衝突,按時間順序,以後補充協議的規定爲準。

4、本協議需雙方協商一致,方可以書面形式修改。

5、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