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同協議書5篇,歡迎大家分享。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其它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簽訂本拍賣合作協議。
第一條 在甲乙雙方合作期內,當甲方根據業務需要對其具有所有權或處臵權的資產拍賣變現時,視具體情況可選擇交由乙方拍賣。乙方不得低於保留價出售拍賣物。
第二條 根據具體標的物的特點由甲乙雙方商定採取增價式拍賣或減價式拍賣。
第三條 拍賣成交的,甲方應按拍賣物成交總額一定比例向拍賣人支付佣金,佣金由乙方直接從拍賣成交款中扣除;
第四條 拍賣成交的,乙方應在收到全部款項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拍賣成交款(扣除佣金後)按商定的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在約定的拍賣期限內拍賣物沒有成交,或者由於買受人違約不提取拍賣物的甲方可以撤回拍賣物,如需繼續委託拍賣的,應簽訂新的委託拍賣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雙方應對拍賣物保留價進行保密;甲方要求乙方對其身份保密的,乙方應予保密。
第七條 當甲方將具體標的物委託乙方拍賣時需簽定“委託拍賣合同”。
第八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條 本合作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聯繫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聯繫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1.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與解釋
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中的下列詞語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合同
合同: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當事人約定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構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協議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簽署的稱爲“合同協議書”的書面文件。
中標通知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標的書面文件。
投標函: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寫並簽署的用於投標的稱爲“投標函”的文件。
投標函附錄:是指構成合同的附在投標函後的稱爲“投標函附錄”的文件。
技術標準和要求:是指構成合同的施工應當遵守的或指導施工的國家、行業或地方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圖紙:是指構成合同的圖紙,包括由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或經發包人批准的設計文件、施工圖、鳥瞰圖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圖紙文件。圖紙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審查合格。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規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寫並標明價格的工程量清單,包括說明和表格。
預算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發包人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編制的工程預算文件。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經合同當事人約定的與工程施工有關的具有合同約束力的文件或書面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進行約定。
1.1.2 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合同當事人:是指發包人和(或)承包人。
發包人:是指與承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具有相應工程施工承包資質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監理人:是指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受發包人委託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監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設計人:是指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受發包人委託負責工程設計並具備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並與承包人簽訂分包合同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法人。
發包人代表:是指由發包人任命並派駐施工現場在發包人授權範圍內行使發包人權利的人。
項目經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並派駐施工現場,在承包人授權範圍內負責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規定具有相應資格的項目經理。
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由監理人任命並派駐施工現場進行工程監理的總負責人。
1.1.3 工程和設備
工程:是指與合同協議書中工程承包範圍對應的永久工程和(或)臨時工程。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約定建造並移交給發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臨時工程:是指爲完成合同約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類臨時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單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協議書中指明的,具備獨立施工條件並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工程設備:是指構成永久工程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施工設備:是指爲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施工現場:是指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作爲施工場所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永久佔地和臨時佔地。
臨時設施:是指爲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服務的臨時性生產和生活設施。
永久佔地: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爲實施工程需永久佔用的土地。
臨時佔地: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爲實施工程需要臨時佔用的土地。
甲方:(租賃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爲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爲,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爲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於基本農田,在國家和土地所在地村委會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下,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產業。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臵
甲方租賃給乙方通海縣楊廣鎮古城村委會耕地總面積約 畝,具體位臵及面積如下: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遇國家或當地政府政策性調整,協議另行協商。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 照先繳費 後使用,一年一交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爲每年元,於每年 月 日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
結清。本協議期滿重新議價時,如租地價格不能達成一致,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的.土地,不對乙方進行任何補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爲。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爲受益主體。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需對土地進行基礎設施添臵,需經甲方同意。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市等政府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省、市等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範本標準版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是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權利和義務的法律保障。也是以後產生矛盾和衝突的時候解決問題的依據,所以瞭解個人房屋租賃合同範本很重要。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條: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房屋租賃期間相關費用說明
乙方租賃期間,水、電、取暖、燃氣、電話、物業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第六條:房屋維護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第七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___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第八條:提前終止合同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依據事實輕重,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10%作爲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條:本合同頁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