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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租賃協議書範文彙總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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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那麼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租賃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推薦】租賃協議書範文彙總九篇

租賃協議書 篇1

出租商:(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電話:

本商場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制訂,租約條款如下:

一、酒店將位於酒店內大堂二樓的商場(約______平方米)租給租戶營業使用,租期壹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金爲每月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調費和電費。

二、經營範圍:

古今字書、四大名繡、宜興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寶、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書裝裱及各種工藝美術品

三、租戶不得超出以上經營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商品有牴觸,若違反,酒店有權收回經營地點,不另行補償;酒店有義務保障租戶的經營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諾以下各項:

1、租戶需於每月______日前將當月租金和其他應付費用一次性付給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將收取3%的滯納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結算,則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額5%的手續費。

3、營業時間在早上______至晚上______之間。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裝酒店分機電話,酒店則按電信局標準收費。

5、租戶如欲更改場地的裝修或懸掛對外宣傳廣告物品時,必須事先得到酒店書面同意後,纔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6、承租人必須維持承租區域的整潔和完好,並承擔租賃區域的一切維修費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服從酒店的管理,不得將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帶入酒店。

8、租戶任何時間都不得在承租範圍內製造噪音(包括公共廣播、電視機、收音機)。

9、租戶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承租範圍任何部分從事不合法或不正當行爲。

10、租戶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酒店相關管理人員的協調管理。

11、該承租範圍不得分租或轉租。

12、如非因酒店有關人員的人爲疏忽而造成租戶任何財物損壞或損失,概由租戶自行承擔。

五、酒店向租戶承諾以下各項:

1、酒店爲酒店大樓的安全管理負責,並提供承租範圍內持續電力服務。

2、租戶每月可在本酒店購買飯票解決員工的膳食問題,飯票價格按每日______元/人執行。

3、酒店可提供製服洗滌服務給租戶,收費按酒店對外價格的七折執行。

六、押金:

在該合同簽訂後的七天內承租人應付給酒店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作爲租用押金,合同期滿或經雙方友好協商提前終止時,如租戶已付清所有租金,並遵守合同的規定,酒店將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違約責任:

承租人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酒店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從押金中扣除損失費用。

八、合同終止:

1、租戶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由租戶所負責的一切經濟責任。

2、如酒店或租戶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此租約時,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終止方需負責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續約:

1、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續約權,但租戶應於租約屆滿時提前三個月向酒店發出續約的書面通知。

2、租戶如不續簽租約,本合同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即終止,屆時租戶必須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屆時將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標準計算場租,並需賠償酒店一切有關損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其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協議書 篇2

第一章 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衛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爲大廈的業主、租戶、用戶及其客戶、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戶、用戶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爲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戶、用戶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爲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 承租單元

2.1 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 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戶和用戶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 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計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爲止。

第五章 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 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 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 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兌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 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 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說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爲止。

第六章 押金

6. 1 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爲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七章 承租單元用途

7. 1 承租單元僅作爲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爲演播室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戶或用戶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爲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 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第八章 裝修或改建

8.1 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說明。

8.2 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8.3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第九章 維護與修理

9.1 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 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章 損壞

0.1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90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2)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 80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0.2 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爲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 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戶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二章 法律費用

2.1 本合同的、印花稅、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2.2 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爲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第十三章 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向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3.1 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

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爲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於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並支付超時空調費。

3.2 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處於良好、適用狀態。

3.3 保安、防火、環境、衛生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境、衛生等事項並承擔相應責任。

3.4 大廈配套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設備(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和其他公共設施處於暢通適用狀態。

3.5 大廈水牌和標識

甲方承諾並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體爲乙方製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說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製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3.6 大廈轉讓和糾紛

甲方承諾如發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徵得乙方同意方爲有效。

3.7 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

甲方保證並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淨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聲明及保證如下:

4.1 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4.2 轉讓、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於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4.3 物業管理規定及保安、保險條例

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 《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定。

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規則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則,並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便攜式滅火器。

第十五章 交還

5.1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設備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正常折舊、磨損除外),並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5.2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5.3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於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6. 1 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6.2 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爲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爲。

第十七章 終止租約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爲不正確或不真實,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章 通知

8.1 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爲準)爲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8.2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 條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9.1 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或進行協商30日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9.2 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規定

20. 雙方可經協商後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於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 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 若本合同的規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爲準。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租賃協議書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俞慧萍 (以下簡稱乙方)

爲更好搞活經濟,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位於 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

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範圍和用途

甲方將 所屬土地約畝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爲準)。租地界址 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爲作苗圃生產經營。

二、租賃期限、租賃金額及支付辦法:

1、租賃期限爲 20 年,從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2、租用該地的面積、金額:該土地面積爲 畝;年租金爲/畝 ,合同期總租金爲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於每年的 壹 月叄拾日前交納給甲方。

三、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使用。

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間,擁有該地的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策劃。

3、租賃期限內,乙方方不得將該土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4、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5、在租賃期內,若政府需徵用該土地,因徵用產生的土地費補償費歸甲方所有,但的乙方苗木移植、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9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並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見證方:

蓋 章: 蓋 章: 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 日

租賃協議書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_________牌汽車壹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還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要續租車輛,以實際還車日期爲本合同終止日期。

第二條 租金、押金標準及交納期限: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現金(_________),乙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乙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車輛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現金(_________)。

3、乙方租期在一個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簽訂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滯納金200元;如長期拖欠,以每10日爲計算單位,加倍收取滯納金。乙方應按合同簽訂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如提前還車,預付租金餘款不予退還。

4、乙方所租車輛,每天(24小時)行駛不得超過2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規定加收超駛費,超駛費的收取根據車型而定(後附明細及標準)。租賃時間超出合同所簽定時間,4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4小時以上按全天計算。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車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2、負責辦理乙方租賃車輛的車損險、車輛的第三者責任險、車輛盜搶險。

3、負責乙方所租賃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應協助乙方處理車輛在租賃期間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

5、車輛發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內免費救援。

6、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督。

7、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享有其它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車輛,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乙方應每天負責對車輛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發現問題請及時與甲方聯繫。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規檢查造成車輛嚴重損壞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如確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許可。

3、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改裝,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不得將車輛交付與本合同不符的單位和個人使用,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以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間,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須使用93#以上無鉛汽油)、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包括燈泡、輪胎、門鎖、收音機以及因客戶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等)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費用。

5、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交通管理部門並通知甲方報保險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於交通事故所發生的人員傷亡醫療和相關費用以及車輛的維修費用(乙方不得自行修理車輛),後將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裁決證明及種種有關的證明票據交於甲方,甲方據此向保險機關辦理定損事宜,如果保險公司不能包賠所有損失,乙方必須承擔之間差額。由於交通違章事故造成租賃車輛扣押及維修期間,乙方除租金外必須按照租賃車輛累計租賃總金額60%支付甲方停駛租金。因乙方使用車輛發生傷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擔保人承擔。乙方在租賃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損失,乙方應負擔車輛損失之日起至甲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6、在租賃期間,發生保險事故,車輛停止計算租賃費用後,如租期未滿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廠交付了定額的20%車損金後,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換車,替換車不保證與原租車輛爲同種車輛,如遇法定節假日,甲方不能保證及時提供替換車。合同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術語釋義:

1.出租方:租賃車輛所有權人。

2.承租方:指依照與出租方的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或個人。

3.擔保方:指爲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本合同在擔保期內提供不可撤消擔保的單位或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手續完備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損失。

租賃協議書 篇5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協商,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上,就推土機租賃一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需共同遵守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租金:月租金爲人民幣二萬陸千元整(¥26000。00元),主油(柴油)由甲方負責,司機吃住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推土機其他費用。

二、安全條款:推土機操作手必須持有有效上崗工作證件,務必安全生產,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負責推土機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費用乙方自理。

三、推土機工作時間:月工作量不低於300小時。

四、乙方保證在報修後的24小時內推土機能正常工作,如果在24小時內不能正常工作,乙方需按工價(800元/天)補償甲方。

五、如在24小時內,屬於正常維修時間,甲方不予追究乙方任何責任。超出24小時,原正常維修時間24小時按兩天算,乙方需按工價(800元/天)補償甲方。

六、租賃期間,乙方操作手需遵從甲方的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不得隨意外出工地,如需外出,須經過管理人員同意,不能耽誤工地正常工作。

七、租賃日期:XXXX年XX月XX號到XXXX年XX月X

八、付款方式:機械進場付一萬伍仟元整,剩餘租賃費月底付清。

九、運輸費用:進場運輸費用由甲方負責,退場費用乙方自理。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租賃協議書 篇6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署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的合作期限爲年,協議有效期爲年月日至年月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年月日提前終止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補償款元(人民幣大寫: 圓整)。

三、甲方應於收到乙方支付的補償款後 個工作日內,將扣除應付房租後的押金及已付剩餘房租退還乙方。

四、乙方應於收到甲方退還的押金及已付剩餘房租後 個工作日內,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五、《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因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房租、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其他債權債務等)已全部結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房租、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其他債權債務等)提起仲裁、訴訟、申訴、信訪;否則,視爲甲方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補償款。

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七、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仲裁費、律(轉 載於: :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協議書)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八、未盡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有關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爲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租賃協議書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爲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達車包車協議如下:

1、作爲中介,甲方爲乙方提供市場上可供包車的車輛。

2、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共計__天,總費用爲_____元人民幣。並在出車前付清全部車款。

3、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爲___________,此車允許載人數爲____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4、司機姓名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5、雙方商定,此次包車所行駛的線路爲__________,若無特殊情況,雙方不能隨意改變線路;若確實需要改變,由雙方協商後才能改變,如由此增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7、若需延長包車,需經甲方同意,並支付相應的費用。

8、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9、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10、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儘快的更換相應的車輛,或雙方協商一致,退還剩餘的費用,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爲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11、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況,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爲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舉報並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

12、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則甲方承擔所需費用的10%,乙方承擔所需費用的90%,互不追究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後續事宜。

14、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爲其購買了旅遊意外保險,則按旅遊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15、此次包車乙方____提供司機的食宿。(如由甲方代訂酒店則由甲方承擔師傅住宿費用,大假期間除外;)

16、如只包單程車,則返空車費也按返空時所需要的天數計算車費。

1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19、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協議書 篇8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重慶市人防工程設施管理站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人防工程基本情況

甲方同意將位於 的人防工程,淨面積 平方米,租用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期、用途及續租

2.1甲、乙雙方同意該人防工程的租用期限 年;從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2.2 乙方承諾租用該人防工程用途: .要改變用途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2.3若乙方擬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期屆滿後續租該人防工程,則應在本合同有效期滿30日前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乙方在使用該人防工程期間無任何違約行爲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若乙方未在前述規定時限內提出申請或就續租事宜未能協商一致,合同期滿之日,乙方應無條件騰空並退還該人防工程。

2.4若甲方擬在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後收回該人防工程,則甲方應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後應在合同期滿之日無條件騰空並退還該人防工程。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辦法

3.1乙方每月應繳租金人民幣 元正(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正);全年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正(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正)向甲方繳納,。不含水、電、物管費用等。

3.2 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因國家政策性調整水、電費,則水、電費相應調整。如乙方在已提供用水、電之外確因經營需要單獨供水供電,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覈同意後另行裝表計費,水、電錶及安裝費由乙方自理。

3.3 本人防工程的租用實行預繳制(先繳後用)按季收費,乙方須在每季度的最後一個月的23日至26日一次性向甲方繳清下季度的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正)(遇節假日順延)

3.4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字當日向甲方繳納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正)作爲定金,如乙方在未入場經營前或經營過程中違約,定金不退。甲方不如期將人防工程交付乙方使用,則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定金不計利息。乙方入場後,定金轉爲履約保證金。合同期內履約保證金不得抵作租金或其它費用。

3.5 合同終止時,乙方按時交還使用人防工程,且無其它違約責任,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履約保證金於10日後全額退還乙方。如乙方對甲方設施有損壞或欠繳相關費用時,甲方在扣除應付設施賠償金和相關費用後將餘額退還給乙方。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4.1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1 乙方的權利

乙方有權在合同約定的人防工程內依法自主經營;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有權監督合同的順利執行;

4.1.2 乙方的義務

自覺遵守工商、稅務、質檢、物價、消防、衛生防疫、治安等各項法律法規,照章納稅、繳費,合法經營;

乙方不得損壞租賃人防工程結構和表層,未經同意不得在建築物外懸掛張貼廣告、標誌、物品和招牌等。

乙方如需對租用人防工程作二次裝修;增添設施、照明等,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其費用由乙方承擔。(二次裝修不得擅動照明、通風口、吊頂及所有消防設施設備,並使用無毒防火材料,嚴禁使用泡沫板、吹塑紙等易燃有毒物質。)

爲確保人防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轉和安全停業檢修,乙方應予以協助,不得提出非議,不得設置障礙。如檢修時間超過3天(含3天),甲方按照超出天數免收乙方相應天數的租金。

乙方在租賃人防工程期間個人、企業財產和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不得以此爲由要求降租或減租。

合同期內,租賃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如由此造成租賃物的毀損、滅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租用人防工程作任何形式的抵押、賠償或轉讓,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收回人防工程,並追究責任。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和經濟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4.2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2.1 甲方的權利

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費用;

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終止、解除合同;

4.2.2 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保證出租人防資產的質量安全。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5.1合同期內,乙方如需轉讓人防工程使用權,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轉租手續。

5.2 若乙方私自轉租該人防工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收回該人防資產,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爲一季度應付租金總額。

5.3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承租人或從業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人防工程,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不予退還。並且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三日內完善相關手續,繳清所欠費用後無條件離場。

5.3.1 嚴重違反人防、消防、治安、稅務、工商、物價、質檢、衛生防疫等法律法規的;

5.3.2拖欠租金或水、電等其他費用達到15天的;

5.3.5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讓使用權的或改變用途的。

5.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爲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5.4.1 未按合同約定如期將人防工程提供給乙方使用;

5.4.2 提供的人防工程與合同約定條件不符,不能正常使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違反合同5.4約定,除應全額賠償乙方所受損失外,並按所受損失的10%支付乙方違約金。

6.2合同期內,乙方應按規定時間向甲方足額繳納租金等費用。逾期不繳,每天按應繳費總額的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繳費超過15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後同,乙方除承擔前述逾期付款的滯納金外,還應承擔一季度租金總額的違約金。

6.3依照本合同規定,乙方在使用期滿或終止合同時,應按期退還使用人防工程,並完善相關手續。乙方若延期交還使用人防工程,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若乙方逾期15天后仍不交還使用人防工程,甲方有權採用法律措施要求乙方騰空並退還該人防工程,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租金、律師服務費)概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免責條件

7.1 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造成臨時停業或雙方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2合同期內,如遇政府拆遷,雙方應無條件服從,及時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3合同期內,如遇城市環境建設,乙方應無條件配合,如遇相關部門要求關門停業,可給予關門停業期間減、免租金的政策性補償。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合同期滿自行失效。

8.2 雙方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代表: 企業性質: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協議書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機械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機械租賃協議書。

第一條 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設備租賃期限爲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計算:租金_________元/月;實際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費÷30天×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2.租金支付:租賃費用按月計算。每月的25日由出租方開具當月租費結算單及發票交承租方辦理結算手續。承租方應按業主支付工程款的情況按_________支付租賃費。

3.租金優惠:租用期滿12個月按10個月計算租費。租用期滿_________按_________計算租費。

4.租賃計費起止時間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爲本次設備租賃的計費開始時間,如果設備到達工地後承租方仍不開工,租賃時間照常計算。

(2)在機械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機械停工,也按日曆天數照常計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預付租費而停機,也按日曆天數照常計算機械租賃計費時間。

(3)機械退租時,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發出書面通知,出租方接到書面通知並認可的退租日期爲本次的計費結束時間。

5.運轉時間及租費有籤認:機械到達工地之日屬出租方原因若不能發電施工不作計費,承租方必須辦理到達日期的簽收手續。租賃計費時間開始後,雙方每月籤認一次機械租賃費。最後一次爲退租之日。

6.機械的進退場費:機械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辦理,承租方協助裝卸車。機械的進出場費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第四條 工程項目、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1.工程項目:_________

2.工作內容:_________

3.施工地點:_________

第五條 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1.租賃方式:本設備的租賃由出租方配備操作人員,合同範本《機械租賃協議書》。負責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保養工作。

2.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合同附件所列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機械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設備的所有權。

3.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設備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 押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後,押金餘額退還承租方。

第七條 設備的驗收、安裝、調試、使用、保養、維修管理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承租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承租方責任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內)和滅失的風險。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損失時雙方根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2.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和滅失時,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機械毀損功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承租方應按合同附件一之規定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出租方。

第九條 技術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十條 _________同意作爲承租方的經濟擔保人,負責承租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規定,如承租方在合同期內不能承擔合同中規定的經濟責任時,擔保人應向出租方支付承租方餘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損失。

第十一條 雙方義務和責任

(一)出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產,滿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從承租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承租方的違章指揮。

2.負責配備設備操作,維護人員,負責設備的操作,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機械技術狀態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單次連續停機超過三天以上,則超過的天數不收臺班費。

3.負責操作人員的工資及設備維修配件

4.與承租方共同辦理機械設備的租費籤認工作。

(二)承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工作期間租賃機械和操作司機的安全,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機械化和人員的損傷,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損失。

2.免費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機的食宿。承擔司機加班費及施工補助。

3.負責租賃設備的進場籤認及每月租費的籤認工作,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4.負責租賃期間設備保護及看守,確保發電機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潤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機有權不加油,造成的停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期間,如出租方購買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應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資金在承租方掛支,在租費中抵扣。

7.負責租賃機械進出場運費,負責運輸安全,承擔運輸費用及保險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承租方延遲支付設備進場費或者延遲預付機械租費時,出租方設備將延遲進場功停機。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

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費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出租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承租方及時付清租費和其他費用,並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的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設備,並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人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2.在租賃期間,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十四條 聲明及保證

出租方:

1.出租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出租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方:

1.承租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承租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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