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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要坐牢嗎

來源:女友組    閱讀: 5.8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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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要坐牢嗎,如今社會雖然法律不斷的完善,但家暴依然有發生,家暴行爲會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爲,所以出現家暴一定要及時的報警處理,以下來了解家庭暴力要坐牢嗎?

家庭暴力要坐牢嗎1

一、家庭暴力是否會坐牢

1、家庭暴力可能會坐牢。

(1)構成虐待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構成故意傷害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家庭暴力要坐牢嗎

二、婦女遇到家庭暴力有哪些求助方式

1、可找各鎮(街道、園區)婦聯等婦女組織對你的丈夫進行教育和勸誡;

2、可到本地派出所報案,請他們對你的丈夫進行處理,並要求留下筆錄;

3、如果女方受傷了,一定要儘快到醫院診斷,請醫生出具詳細的傷情證明,並請人拍下傷處的清晰照片,保存好;

4、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訴他犯傷害罪,併到有關部門申請傷情鑑定;

5、如果女方正在遭受傷害、無力自衛,可撥打110報警;

6、爲了永遠擺脫這種痛苦,女方可以和丈夫離婚;

7、女方可以依據《民法典》“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要求。

三、家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1、被家暴之後,身上應該會有淤青,可以將有淤青的`地方拍照作爲有效證據,另外也可以到醫院裏面就診,醫生會給大家診斷書和鑑定書,這也能作爲有效證據,提交給法院人之後工作人員能夠採納。

2、家暴之後,如果另一方寫過悔過書,那麼這個悔過書一定要保存下來,等選擇離婚的時候,那麼這個悔過書就有很大用處,可以提交給法院工作人員。

3、如果之前向婦聯機構投訴的話,那麼也會有相應證據,這個證據要保存好,如果當時證據沒有保存好,那麼通過法院訴訟時,工作人員會向婦聯機構進行調查,看是否屬實。

家庭暴力要坐牢嗎2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爲。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

家庭暴力發生於有血緣、婚姻、收養關係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爲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

家庭暴力要坐牢嗎 第2張

遭遇家庭暴力怎麼辦?

婦女遭受家庭暴力一定要敢於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受所謂的“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影響,逆來順受、委屈求全。此外,要選擇正確的維權手段,切忌“以暴制暴”。

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對施暴方予以勸阻,對雙方進行調解,也可以向婦聯或婦女公益組織等求助,或者撥打“110”報警,要求公安機關給予施暴方治安管理處罰,如警告、罰款、拘留。

對於已構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爲,受害婦女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對於暴力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親屬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對於被害人因受強制、被恐嚇等原因不能告訴或者由於年老、患病、盲、聾、啞等原因不能親自告訴,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代爲告訴。

遭遇家庭暴力如何解決?

遭遇家庭暴力如何解決?一般採取以下幾種情況:

(一)逃離加害人;

(二)報警;

(三)驗傷;

(四)求助;

長期的家庭暴力生活會使一方在精神上和身體上都受到傷害,也可起訴到法院離婚並要求精神賠償。

家庭暴力的行爲不僅違背了道德而且還傷害到受害方的人格尊嚴。也會給雙方的家庭都帶來傷害,家庭暴力不僅僅涉及到身體傷害,還會涉及到許多其他的問題,比如子女心靈的傷害,起訴到法院離婚還會涉及到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精神的賠償等問題。而且對財產分割可能還會涉及到照顧受害方。建議諮詢婚姻家庭律師,幫助解決問題。

家庭暴力要坐牢嗎3

一、家庭暴力如何處理

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

1、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2、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爲,有權及時勸阻。

4、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對報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5、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6、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家庭暴力要坐牢嗎 第3張

二、家庭暴力怎麼證明

1、證人證言。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

2、報警記錄。如果家庭暴力發生後,曾經報過警,那麼警方那裏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並製作筆錄。

3、驗傷報告。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如果受害人受傷了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鑑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鑑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那麼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例。

4、悔過書。在發生家庭暴力之後,如果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保證以後絕不再發生暴力行爲的這些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爲家庭暴力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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