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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別人照片算侵權嗎

來源:女友組    閱讀: 1.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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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別人照片算侵權嗎,法律是對我們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也是對我們自身行爲的約束,是我們大家都需要遵守的存在,生活中其實方方面面都是與法律有關的,以下發別人照片算侵權嗎。

發別人照片算侵權嗎1

侵權,發別人照片未經他人同意上傳網絡或者是進行發表的算侵權,照片屬於個人的私有物,上其中涉及到個人肖像個人隱私的照片更是照片主人不願隨意分享的,所以我們也應該尊重他人。不要將他人又擁有的或者帶有隱私性的照片發放到網絡上。造成侵權行爲的,《民法典》明確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僞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複製、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發別人照片算侵權嗎

給別人發別人的照片違法嗎

律師解析:

給別人發別人的照片違法。

未經別人同意,私自在網上發佈別人照片,只有用於商業目的或者進行毀損、破壞、辱罵等人身攻擊的,才構成對肖像權的侵犯,即違法。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條

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

發別人照片算侵權嗎2

、朋友圈發別人照片侵權嗎?

可能會侵犯公民肖像權。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條,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

因此若出於盈利目的發表他人照片,那麼應屬於侵犯肖像權,對方可以要求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若不是出於盈利目的發表,但也未經本人同意,那麼也應屬於對人格權的一種侵犯,對方同樣有權要求停止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同樣規定:以營利爲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爲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爲。

上述規定均要求以營利爲目的,但目前理論界及司法實踐中主流觀點認爲,未經本人同意,非以營利爲目的,也可能侵犯肖像權,但具有阻卻違法事由的行爲除外,例如新聞報道、尋人啓事、通緝令等。至於非以營利目的對公民肖像擅自進行製作、複製、佔有、傳播等行爲達到何種程度才構成實質對肖像權的侵害則無一致說法,存在自由裁量。

發別人照片算侵權嗎 第2張

二、侵權認定標準是什麼?

構成侵害肖像權的行爲,應具備以下兩個要件:一是要有使用肖像的行爲,二是未經肖像權人同意或沒有正當理由。具體來說,侵犯肖像權的行爲有以下幾種:

(1)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以營利爲目的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2)雖不以盈利爲目的,但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而將權利人肖像進行展示、公開、陳列、複製、散發等行爲;

(3)超出肖像權人許可範圍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4)超出肖像權人許可的地域範圍內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5)超出肖像權人許可的期間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對於侵犯肖像權行爲,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捲,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損害爲要件。

在朋友圈當中經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人員喜歡發照片,這些照片的話,如果是他人的照片,並且沒有經過他人的同意就擅自的來進行使用,並且適用於商業方面的盈利爲目的,在此種情況之下的話,極有可能構成對於他人的肖像權的侵犯。

發別人照片算侵權嗎3

一、發別人照片算不算侵犯肖像權

發別人的照片算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權。肖像利益是公民專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其依據是:

1、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允許製作自己的肖像;

2、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允許使用自己的`肖像;

3、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對自己的肖像進行毀損、玷污、醜化和歪曲。

找法網提醒您,公民有權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權利。

二、侵害肖像權有哪些表現形式

侵犯肖像權的具體表現形式有:

發別人照片算侵權嗎 第3張

1、不當利用他人肖像。常見的不當利用他人肖像有:營利型非法使用。即未經本人同意而以營利爲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

2、惡意侮辱他人肖像。這是指不法行爲人惡意的醜化、玷污、毀損他人的肖像。

3、擅自創制他人的肖像。這是指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擅自創制他人肖像的行爲。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的表現,只有本人有權決定是否再現自己的形象。

三、對於肖像權侵權的處理方式是怎樣的?

肖像權侵權的處理方式一般適用民事責任方式,該民事責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侵權責任的確定一般是:

1、以“營利爲目的”的,是以營利目的作爲賠償的標準。即無論是否“情節嚴重”,也無論是否贏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爲了贏利,且肖像權人要求賠償的,侵權人就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2、是對於非以營利爲目的的侵害肖像權的,就是說侵害肖像權精神利益損害賠償的確定,是以“情節嚴重”這一基本標準爲標準。情節輕微,不造成嚴重後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質方面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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