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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合同集錦五篇

來源:女友組    閱讀: 4.25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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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律顧問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律顧問合同集錦五篇

法律顧問合同 篇1

甲方:(個人)

住所:

電話:

乙方:(律師)

住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個人顧問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個人法律顧問,乙方應就甲方有關個人人身和財產權益等事務提供相關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法律顧問服務範圍:

1、以電話、email、qq等及時通訊服務,及時解答甲方的法律諮詢;

2、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法規、相關案例、立法動態等。

3、提供不少於六次律師事務所內約見服務,當面解答聘請人法律事務諮詢。

4、出具不少於六次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於起草、審查、修訂合同及相關法律文書、出具律師函、提供法律建議書等。

5、進行不少於兩次的律師調查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查詢工商檔案、房屋權屬信息、公民身份信息等

第三條、甲方享有下列的權利:

1甲方有權利向第三方聲明或表明乙方是甲方的私人法律顧問

2如甲方涉及仲裁或訴訟時,甲方有權指定乙律師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但是應另行辦理委託手續,其代理委託手續,代理費用可按乙律師正常收費標準20%予以優惠3每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有權要求乙方做一個書面的工作小結通過郵件方式發送.

第四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地向乙方提供與乙方法律服務事項有關的文件及背景資料;對於需要甲方另行授權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委託書;

2、甲方積極配合乙方爲甲方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爲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

3、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五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保證以本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協議項下的法律服務,並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甲方委託範圍的事務;

2、乙方應使甲方瞭解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並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向有關部門提交一切正式法律文件;

3、乙方對履行本合同項下服務過程中獲得的任何甲方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授權公開、或甲方已公開、或法律要求公開者不在此列;

第六條、顧問期、律師費及支付方式:

1、乙方受聘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爲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應在簽署本協議之日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付費標準爲人民幣三百六十五元,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選擇:推薦方式銀行轉帳:開戶行:

3、甲方應支付乙方墊付的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活動而發生的鑑定、翻譯、查詢費、複印費等第三方收費以及齊齊哈爾地區外出差而實際發生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

4、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次數或範圍超過本合同約定,需另行支付律師費,所涉標的超過10萬元人民幣的,律師費另行計算,原則上參照乙方收費標準給予20%的優惠,並視工作難易程度、所涉金額大小等情況,在此基礎上予以調整,但每項事務最低收費額不低於元人民幣(¥元)。

第七條、鑑於委託合同的法律特徵,甲乙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內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乙方無論何時解除本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

第八條、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總額以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總額爲限。

(一)未經允許將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泄露給第三方。

(二)將甲方的文件原件遺失的

(三)無故終止法律服務的。但是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2

聘請方(甲方)

地址:

電話:郵編:

應聘方(乙方)

地址:

電話:郵編:

甲方爲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定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乙方指派律師將堅持“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爲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管理或其他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擔任法律顧問律師的工作範圍是:

1.就甲方的經營、生產、管理、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2.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的業務方面的重大糾紛;

3.代理甲方參加業務中的訴訟或仲裁活動,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參加項目談判、審覈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5.代爲發佈有關聲明、致函等文書;

6.爲甲方的改制、轉制、兼併、收購設計運作方案;

7.爲甲方提供法律信息;

8.協助甲方對工作人員進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訓。

四、甲方就上述2、3、4、6項委託乙方需另行簽訂委託合同,律師代理費由雙方協商,可按小時收費或按標的額收費。

五、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的日常工作方式和工作時間可根據甲方實際需要具體約定。

六、甲方應爲應聘律師提供以下工作條件:

1.查閱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甲方文件和資料;

2.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繫活動中有關事項的論證或決策會議;

3.參加甲方召集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繫活動中有關事項的論證或決策會議;

4.獲得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所必需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

七、乙方指派的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所瞭解、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

八、法律顧問費用每年爲元(人民幣、港幣、美元),該費用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法律顧問費用的,需支付法律顧問費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經乙方催告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由此可能導致的各種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指派的律師如甲方認爲其不能勝任、或認爲服務態度欠佳、或出現其他使甲方對乙方指派的律師不滿意,甲方可以向乙方書面提出更換律師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上述申請後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給甲方以書面答覆。

如甲方要求更換律師,不能同乙方就另行指定的律師達成一致,乙方有權立即停止代理工作,並有權視甲方之舉爲單方面解除合同行爲,所收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回。

十、乙方指派的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將依照法律規定正當履行職責,拒絕甲方可能提出的有關與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相違背的一切要求。

十一、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一方要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共同協商。

十二、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修訂、補充。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爲了保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正常進行,維護甲方各項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委託,可以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就企業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企業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二)草擬、修改、審覈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繫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三)參與處理企業尚未形成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

(四)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

(五)參加經濟項目談判,提供諮詢服務,審覈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六)提供與企業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繫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企業有關部門對幹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

(九)辦理企業委託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項委託乙方,仍應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 服務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用金額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應爲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設備通訊及辦公條件。

第六條 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委託合同,無故終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費用不得收回。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受託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指派律師及聘期

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派 律師爲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如果指派律師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暫無法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應另行指定其他符合條件的律師臨時接替指派律師的工作。聘期爲壹年,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顧問律師的任務和服務範圍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任務,是爲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受甲方的`委託辦理有關的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1、規定費用項下的服務

在甲方支付了規定費用後,乙方應在下列事項範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1)爲甲方就其日常業務運營中所提出的問題或疑問進行法律研究,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諮詢書;

(2)根據甲方要求,審查並修改甲方因日常業務運營需要而與第三方簽訂的協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見;

(3)就甲方在日常業務運營中的債權債務糾紛等有關事項,與第三方進行交涉,出具律師函,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應甲方要求,起草並以甲方名義在公共媒介公佈法律公告;

(5)應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動向;

(6)依據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提供有關的法律培訓;

(7)就甲方的商業計劃或融資計劃提出口頭的初步法律意見;

(8)根據甲方要求,審查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勞動合同文本及與之相關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

(9)參與並協助甲方同政府相關部門、各商業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經營和業務進行溝通。

2、規定費用項以外的服務

在規定費用的服務以外,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業務服務,費用應根據提供服務的具體情況有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1)就甲方在運營中的合同簽訂、融資、兼併、合併、分立、對外投資、公司股票發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關專項法律問題進行法律研究,出具正式的書面法律意見;

(2)就甲方在運營過程中的合同簽訂、融資、兼併、分立、對外投資、公司股票發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關專項法律問題代表甲方與第三方協商、談判以及簽訂有關法律文件;

(3)在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時,代表甲方參與協商、調解、申訴、仲裁或訴訟。

(4)其它經雙方確認的重大專案法律服務。

三、顧問律師的工作方式

顧問律師採取不固定工作方式。遇有需諮詢辦理的事務,甲方可隨時電話或EMAIL方式通知顧問律師;如需顧問律師到甲方處辦理,需提前1天預約;顧問律師因故不能到甲方處辦理時,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師代爲辦理。

四、顧問律師的權利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期間,爲了正確履行法律顧問的職責,除了享有《律師法》規定的權利外,還享有以下特定的權利:

1、查閱甲方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3、根據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4、獲得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便利。顧問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顧問律師的義務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期間,除了承擔《律師法》規定的義務外,還承擔以下特定的義務:

1、及時承辦甲方委託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並認真履行職責;

2、堅持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發現甲方有不當行爲時,應當予以勸阻;

3、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授權委託進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4、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甲方對立一方當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時受聘擔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顧問期間,遇到兩公司之間發生爭議時,應當進行調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參加訴訟或仲裁;

6、對在工作中接觸、瞭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守祕密的義務。

六、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與乙方真誠合作,隨時通知乙方正在處理的法律事務的進展程度,遵守本合同條款,按時支付費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

七、法律顧問費及付費方式

甲方聘請乙方壹年的法律顧問費總額爲人民幣 元,甲方選擇方式 支付顧問費:

方式一: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後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

方式二:甲方分批支付顧問費: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規定費用項以外的服務,雙方另定協議,乙方給予優先服務。

八、其他費用支出

(1)法定或政府機關或指定組織規定的費用: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二條項下的法律服務而產生的、法定的和政府機關規定的費用,如登記費、工商查詢費、公告費等,由甲方承擔。

(2)長途旅行費用:

甲方同意承擔乙方人員爲辦理甲方法律事務而發生的長途旅行交通費用、食宿費和通訊費等,其標準爲:出租車費、機票實報實銷,住宿費按當地三星級賓館住宿標準實報實銷,津貼人民幣100元/人/天。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常理由的情況下可解除本合同。

2、解除合同的正當理由包括:

(1)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在實質問題上甲方拒絕與乙方合作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建議,以致乙方隨後的代理行爲非法或無效。

3、甲方基於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所付費用結算後多餘部分退回。

4、乙方基於甲方違約或基於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回。

十、其他

(1)其他補充條款: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未提出不續簽的,本合同將自動續延;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法律顧問合同 篇5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爲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證律師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的規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信守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向甲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職責。

二、聘期爲一年。自起至日止。

三、法律顧問費及其它費用:

(一)、法律顧問費按聘用期內一年執行,按月平均支付。

(二)、其它費用的支付

在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乙方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檔案查詢費、公告費、翻譯費、複印費等與委託事項有關的費用;

2.異地辦案的差旅費、食宿費、長途通訊費等;

3.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四、乙方爲甲方提供法律顧問工作的內容範圍:

(一)協助甲方處理下列法律事務:

1.應委託人要求,就委託人經營、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提出法律意見,或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2.協助甲方草擬、制定、審查或修改合同、章程、規章制度等法律文件;

3.應甲方要求,就甲方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法律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發表律師意見。

4.應甲方要求,參加經濟項目磋商、談判、審查,或準備磋商、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5.提供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6.接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7.協助甲方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和法律知識培訓;

8.爲甲方處理勞動糾紛、經營承包糾紛、經營租賃糾紛等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9.爲維護甲方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經營管理權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二)未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三)未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事務。

五、顧問律師的工作方式:甲方隨時向乙方諮詢,甲方如遇急需辦理的法律事務,可隨時通知律師進行處理。

六、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聘方應就其所爲的民事行爲而提供的法律事實、證據及文件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2.按時支付法律顧問費及其它費用;

3.爲保證法律顧問職責的履行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保障法律顧問應有的知情權。

七、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應就其提供的法律意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託範圍內提供法律服務,不得超越委託權限;

4.應對其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接觸瞭解到的機密、商業祕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5.指派的主協調顧問律師因故不能履行法律顧問責任時,應當重新指派顧問律師,以保證法律顧問工作的連續性和及時性;

6.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照有關避免利益衝突規則的規定,避免利益衝突。

八、顧問律師經甲方特別委託辦理第四條以外的法律事務,按司法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律師業務收費辦法另行收費(優惠10%—20%)。

九、任何一方提出變更、終止本合同,均應以書面方式提出。在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或未獲得有效裁決前,雙方均不得做出有損於對方利益的行爲。

十、爭議解決:因執行本協議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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