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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法律作文錦集7篇

來源:女友組    閱讀: 6.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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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許多人都寫過作文吧,藉助作文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你所見過的作文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律作文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法律作文錦集7篇

法律作文 篇1

有人打擊犯罪,可是也有人犯罪,他們殺過人,偷過東西,搶過錢……警察叔叔一定會把他們抓起來的。

人們規定不可以殺人,是因爲誰也沒有資格剝奪別人的生命。不可以偷東西,是因爲偷東西就相當於偷走了別人的勞動成果。要記住,千萬別做壞人,要做好人。

聽外公說在他年輕的時候,有一天晚上他正在睡覺,聽到外面的門響了,他悄悄爬起來去看,看到一個小偷溜進他的家裏正在翻東西,外公輕輕的拿起旁邊的椅子,小偷聽見了聲音也看見了他,然後我外公拿椅子扔過去,打了起來,小偷拿刀子劃了我外公一刀,逃跑的時候小偷還是被抓住了。現在我外公肚子上還有一條傷疤。我對他們的行爲匪夷所思,爲什麼他們要違法做一個壞人?我在想,小偷是什麼樣子的,會不會有朋友,長這麼大一直都在偷東西嗎?用的東西也都是偷的嗎?還是小孩也是這樣的嗎?

小時候,媽媽就我背三字經:人之初,性本善!現在我才知道是什麼意思。我也不知道爲什麼人小的時候是好人,長大就變壞了,我感到很不理解。但是我相信這個世界還是好人多,我也相信法律就在我身邊。

法律作文 篇2

10月25日又是一個快樂活動日,五4中隊請來一位大朋友:張梓晏爸爸,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張永勝叔叔。在同學們熱情的掌聲中,張叔叔開始了“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的專題講座。

講座開場,張叔叔先介紹了自己的着裝。他告訴我們,他穿的是上庭時的服裝,莊重肅穆的黑色制服上佩戴着紅色徽章,站在講臺上感覺教室成了“法庭”。接着張叔叔在黑板上畫了幾個圓,然後在圓交叉的地方畫上陰影。他說圓代表每個公民的自由,交叉的地方代表自由的碰撞,利益的衝突。當利益衝突時,就會發生矛盾,甚至打架,發動戰爭。那該怎麼辦呢?在同學們疑問中,張叔叔,把交集擦去,改成一條直線,並告訴同學們直線就成爲每個人自由間的界限,這界限就是制定的規則,誰都不能跨越規則,這就是“法”。簡答的圖形、幽默的語言,張叔叔用形象的方式告訴同學們什麼是“法”,爲什麼要“敬畏法律、崇尚法治”。他說:“法”給了公民最低的標準,如果觸犯了最低的規則當然就要受到懲罰。每個人的自由都應該遵循這個最低標準“法”,當然法律更是維護個人利益的工具,我們要學法、懂法,利用“法”來保護自己。在瞭解了“法”的含義後,張叔叔給同學們講了學生身邊的“法”。如:《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未成年人的權益應該得到怎樣的保護,我們有什麼權利和義務。爲了讓大家能夠聽懂,張叔叔給同學們列舉了許多真實的事例。生動的事例讓大家明白,無論發生什麼事情我們都要及時通知監護人,遇到突發事件更要學會報警,並用各種方法保護自己。

30分鐘很快就過去了,同學們都意猶未盡,在一個個真實案例中,同學們彷彿身臨其境。從講座中同學們明白了“法”在我們身邊,我們要學好“法”,用好“法”,不觸犯“法”,並用“法律”保護自己。

法律作文 篇3

俗話說:家有家規,國有國法,法律是一個國家的立國之本。作爲一個公民,如果違法亂紀,就會害人害己。

就拿我在報紙上看到的一件事情來說吧!20xx年11月26日,上海襲警案的罪犯楊佳被執行注射死刑,結束了他短暫而又罪惡的生命。原來,20xx年7月1日,楊佳攜帶尖刀等作案工具闖入上海閘北公安分局機關大樓,持刀捅刺、砍擊樓內數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員,造成6名民警死亡、2名民警輕傷、1名民警和1名保安人員輕微傷。楊佳的事例給我們敲響了法律的警鐘:一個人如果違法犯罪,危害他人,那麼自己也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因此,我們一定要一個遵紀守法的人。

由此,我想到了電影《少年犯》,電影中那些豆蔻年華的孩子墮落犯罪,成爲少年犯被關進了監獄,在監獄的思想改造過程中他們經歷了艱難挫折。電影非常感人,又發人深省:到底是什麼原因是孩子們走上了這樣的人生之路?同樣是孩子,我們應該從他們身上吸取什麼樣的教訓?

鄧爺爺曾經說過:加強法制重要是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小學、中學都要進行法制教育。的確,我們現在還是學生,是未成年人,很多學生法制和紀律觀念淡薄,有的學生喜歡小偷小摸,有的學生常常打架,有的學生甚至去“克米”,“小洞不補,大洞吃苦”,如果不認識到這是違法行爲,不及時改正的話,他們的將來就令人擔憂了。 再說,懂得了法律知識,還能保護自己,當我們遇到了違法犯罪的事情時,就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爲自己的健康成長打下厚實的基礎。

同學們,我們是祖國的花朵,將來要挑起建設祖國的重任,爲了我們美好的未來,爲了祖國更加繁榮富強的明天,讓我們都來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吧!

法律作文 篇4

在電視上看到這樣一則報道:一位少年由於迷戀網絡遊戲,天天在家上網,把自己“關”在房間裏,不去學校,不學知識,不與外界交流,不和父母說話。父母想見他一面都很難,每天只有給他送飯和上廁所時,才能見到他。整整兩年時間,他都在電腦前泡着,變得面黃肌瘦。

在我的身邊,這樣的例子也曾有過。這些人迷戀網遊,沉醉於打打殺殺的虛幻之中,有的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斷送了自己美好的青春和前程……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全社會都要關心和愛護未成年人,遵守《未成年人保護法》,如果堅決不讓未成年人進網吧玩網絡遊戲,他們也不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就是因爲一些黑心網吧,爲了賺那幾個小錢而斷送了那些孩子的前程。

不光是未成年人進網吧玩遊戲犯法,生活中還有許多事情是違法的。闖紅綠燈、偷東西、打架鬥毆、損害他人利益和財產,12歲以下騎車上學……生活中處處有法律。要想真正做一個守法的公民,就必須要多學習法律知識,自覺依法辦事,不做違法的事情,用法律武裝自己的頭腦。

法律,讓我們共同來擁護你,遵守你,讓你伴我成長!

法律作文 篇5

法律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夠幫助好人奪回正義、懲惡揚善,也能夠幫助壞人改邪歸正、走向光明。但是,會有不少人覺得,只有殺人、搶劫這樣的大罪纔會收到法律的制裁。其實,在生活中不經意犯下的“小罪”,若不及時改正,也是極有可能讓人走上犯罪的道路,然後後悔莫及的。

相信大家都聽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個孩子偷了一個雞蛋回家,母親非但沒有罵他,反而高興的稱讚他能幹。他心裏美滋滋的,從此以後更是一發不可收拾:鉛筆、書本、……他年齡越來越大,犯罪的念頭越生越重,偷的東西越來越多,越來越值錢。終於有一天晚上,他鑽到一戶人家偷錢,被巡夜的警察逮住了。警察調查了他,決定判他死刑。在行刑那天,他說要和母親說話,當母親把頭低下時,他咬下了母親的耳朵……是啊,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如果小時候小偷小摸的習慣沒有及時改正,長大了就會越來越猖狂。我們一定要制止犯罪念頭的出現,將法律牢記在心。

我也曾有過“犯罪”的念頭,不過幸運的是我控制住了自己。記得那是四年級一節信息課,我因生病沒有去上課,我靜靜地趴在桌上,等待下課。突然我看見了同學的桌子上放着一本我很想要但是媽媽又不讓我買的《查理九世》。我的心一動,珍藏版!我慢慢地走向它,我不自覺地向四周看了看,又朝後退了一步。可是看着這本剛剛出來的新書,我的心裏像有惡魔和天使在打架:“隈,不要啊!不要做人人討厭的小偷!”“不是小偷,只是借來看看,等看完再還就是了。”“借需要和他說,這樣不讓人知道只能算是偷!”“別聽它的,拿吧!拿了又不是不還的。!”我心動了,正準備伸手拿時,卻聽天使說:“拿了它你就會有罪惡感,而且還會控制不住地一直偷下去,到那時你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啊,法律!”我向後退着回到座位,試着放棄、忘記這個念頭。我成功了,心裏異常輕鬆。

通過種種故事、事例都可以證明:犯罪的人一定會被法律的懲罰,而“罪”是由小變大的。讓我們牢記:法律在身邊,法律在我心!

法律作文 篇6

提到學法、懂法,我們有些同學總是不以爲然,他們想,我又不會像壞人一樣地去偷去搶,我又不去幹那些違法亂紀的壞事,我學什麼法?其實法就在我們身邊,他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說不定,你稍微一大意,就有可能犯法了,當然你和你的家人就會爲你的行爲付出慘痛的代價。

今天,我要沉痛地告訴你一個發生在我家附近的故事,想通過你讓更多的同學知道:我們的`一些危險行爲,比如玩火其實也是違法行爲,也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危害,釀成巨大的悲劇。

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一位同學在十歲生日那天,爸爸媽媽給他買了一隻雙層大蛋糕爲他慶賀,那天晚上,一家人點起蠟燭爲他祝福、許願,度過了一個難忘的夜晚。第二天下午放學到家後,那位同學又將沒燒盡的小蠟燭拿出來點燃,在桌上擺成一圈玩。他望着燃燒的小蠟燭覺得好看極了,忽然聽到樓下有同學喊他去踢球,他忙向蠟燭吹了幾口氣就匆匆跑了下去。誰知有幾支蠟燭沒吹滅,一會兒便將桌子上的書籍作業本燒着了。火勢很快蔓延開來,不但燒燬了他家的財物,大火還藉着西北風兇狠地吞噬着周圍的一切。儘管消防隊叔叔奮力搶救,但無情的大火不僅燒空了他家,還蔓延到左鄰右舍,造成了巨大的損失。更嚴重的是有一位老奶奶因爲年紀大,行動不方便,沒能及時逃離火海,最後窒息身亡了。我的那位同學後悔莫及,可是已經於事無補了!他因爲年紀小,免於處罰,可是他的父母卻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朋友們,聽了這個故事,你應該知道了吧。平時老師、爸爸媽媽教育我們不要去做那些危險的事,就是一種法制教育。如果我們認真聽從他們的教育,就可能避免犯法。希望你能把這個故事講給更多人聽,讓他們別在重蹈覆轍,好嗎?

法律作文 篇7

對與錯,天堂與地獄,不過一念之間,大腦一時衝動,犯下無法挽回的過錯,追悔莫及卻也無可奈何。今天是法制宣傳日,當地法院的邵法官,在我們學校作了一場法制報告會,主要向我們講述了青少年犯罪的因與果。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那些犯罪或令人憎恨,或令人同情,或令人感慨,錯誤一旦釀成,就算人情原諒你,法律也無法放過你。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大多數的高中生年齡處於14—18週歲,即使大多數人不懂法也知道我國有一部《未成年人保護法》,大多數青少年心存僥倖:我未滿十八週歲。未滿十八週歲便可肆意違法了嗎?當然不!對於未成年人我國法律自有約束,給予保護但並不意味着不觸犯《刑法》。大多數犯罪的青少年因爲網絡、家庭以及自身的一些心理原因才陷入了罪惡的深淵。因爲上網,無錢時便小偷小摸,即使未成年也能構成盜竊罪;或因爲心靈扭曲及家庭因素聚衆鬥毆或惡意傷害他人也可構成聚衆鬥毆罪和故意傷害罪。就算未成年,也要受到《刑法》的懲處。人有情而法無情,不要心存僥倖也不要試圖鑽法律的空子,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的威壓又豈容得罪犯的輕易挑戰。

勿以惡小而爲之,曠課逃學,吸菸酗酒,打架鬥毆,以大欺小以及講你所謂的兄弟義氣,這些就像一隻無形的手,將你推進犯罪的深淵;就像一把工具,成爲你犯罪的助力。犯罪的後果你又何曾想過,等待你的是無邊的黑暗,等待你家人的是無盡的痛苦與自責。當你在監獄中痛苦而又掙扎時,你的家人在承擔你犯的錯,在彌補你犯的罪,在替你接受社會的譴責。是否在你犯下罪責,傷害別人後,你的靈魂會快樂?你的心靈會喜悅?當然不,如果你是一個正常的人,那麼你的靈魂會永遠被束縛,你的心靈無法得到解脫。人是一種奇怪的生物,明知會痛苦,卻依然無法剋制自己。

人之初,性本善,每一個剛出生的孩子都是天使,它們的心靈都如白紙一樣純淨。不會有人天生就是邪惡的,在今天這個特殊的日子,我們瞭解了法律的無情,瞭解了犯罪的因果。青少年是社會的希望,他們處於一個迷茫而又衝動的時期,犯罪源於心靈的扭曲,源於錯誤的引導。其實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片淨土,青少年處於一個特殊的時期,我希望每位青少年都能在一中和諧的氛圍中成長,在學校都能受到正確的教育,在社會中遵法守法,爲人善良,意識到法律的威嚴與犯罪的後果。

青少年應當恪法守己,做人正直,守着心靈中的一方淨土,不忘初心,人性本善,讓法律在心靈中開出一朵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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