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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來源:女友組    閱讀: 2.6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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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着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爲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並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覈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後交流經驗。

5、佈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築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爲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彙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並由主管安全的部門寫成書面材料存檔待查。

2、車間班組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專業部門,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3、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採取措施,同時彙報主管領導。

4、對於電氣裝置、起重機械、防護用品等特殊裝置、用品和重要場所每年要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成書面材料,建檔備查,並限期解決,保證安全生產。

5、對防雨、防雷電、防中暑、防凍、防滑等工作進行季節性的檢查,及時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6、要害部門重點檢查制度。包括:變電站、配電室、鋼絲繩、連接裝置及提升裝置、消防設施和器材等。

二、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1、在崗職工必須按照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嚴格自己的操作。

2、在崗職工如有違章操作,一經發現必須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3、職工可總結經驗,改進生產工藝提高安全係數,對生產安全有貢獻的職工必須給予獎勵。

三、建設項目安全 “三同時”制度

1、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項目(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引進的建設項目,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在編制上報項目計劃和財務計劃時,應編制上報安全方面相應的措施所需的投資,並納入計劃。

3、對引進技術、設備的原有安全措施不得削減。

4、在組織可行性論證時,應論證安全內容,並將結果載入可行性論證文件中。

5、在竣工驗收時,應將試生產中安全設施運行情況,措施效果,檢測數據,存在問題及今後採取的措施,寫入專題報告。

6、要嚴格按施工圖設計要求施工,確保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完工。

四、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1、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專款專用。

2、費用的提取:按照有關規定提取。

3、費用的使用:

(1)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2)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

(3)安全設施、設備的購置、維護、保養;

(4)安全生產檢查,安全隱患整改;

(5)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購置等。

(6)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費用、

4、費用管理:由財務部門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並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5、安全投入如當年未能使用完,應當轉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計劃內,不得挪作他用。

6、如當年安全投入不夠,寫出計劃報公司批付。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經理安全管理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並保證安全生產經費的投入。

3、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彙報,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總結、評比、獎懲安全生產工作。

4、督促檢查並考覈公司各崗位責任人的安全生產工作。

5、啓動並組織實施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認真進行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安全員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協助經理做好分管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對經理負責。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推行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定工作計劃、方案、措施,做好階段性工作總結。

3、負責對安全生產各環節進行監督管理,發現問題提出預防措施,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隱患整改。監督車輛、設施、設備的安全使用,落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4、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資料的歸檔、上報。

5、組織召開每月的安全例會,定期開展對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工作。

從業人員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制度及操作規程,對應急運輸要服從政府或交通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各種證件要齊全有效,隨車攜帶,並持證上崗,按時參加安全例會和安全培訓、教育學習活動。

3、按時嚴格執行車輛的保養維護、檢驗制度,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合格達標。

4、發生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要及時準確的進行報告。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1、總則

1.1、爲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規範生產作業行爲,控制和防止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車間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及上級的要求和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結合我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三違”行爲,指的是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對人的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爲簡稱。

1.3、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屬各車間、部門,以及各車間、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範圍內生產作業行爲。

2、“三違”的範圍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章作業行爲:

2.1.1、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不聽他人勸阻而冒險作業的;

2.1.2、擅自變更操作程序而未採取安全措施的;

2.1.3、對領導者正確指令拒不執行或私自變更而冒險作業的;

2.1.4、違反有關規定,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的;

2.1.5、習慣性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爲;

2.1.6、未按個人規定穿戴、使用勞保用品的;

2.1.7、違反人們正常工作秩序和習慣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章指揮行爲:

2.2.1、違反安全法律法規、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規定而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

2.2.2、施工、作業場所不完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但又未採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業的;

2.2.3、工程項目未經開工前的安全驗收而下令施工或作業的;

2.2.4、不採納安全員或施工人員的正確意見而下令施工蠻幹的;

2.2.5、作業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或培訓便指令上崗作業的;

2.2.6、不按規定給操作人員發放個人勞保用品而強令工人作業的;

2.2.7、不懂得機械設備工作原理或技術方法而下令蠻幹的;

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爲:

2.3.1、上班之前飲酒的;

2.3.2、工作期間私自離崗、睡覺、幹私活的;

2.3.3、工作期間打鬧、鬥毆的;

2.3.4、生產場所不允許穿拖鞋、赤腳、赤膊、敞衣、戴頭巾、圍巾而違反規定的。

3、反“三違”的管理

3.1、公司安全辦公室領導全公司的反“三違”工作,負責反“三違”的宣傳、教育工作,並重點加強對車間、部門負責人“三違”行爲監督檢查與處罰,對因“三違”而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司按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3.2、公司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領導本車間、部門反“三違”工作,在佈置、檢查安全工作時,把反“三違”作爲一項必不可少的內容進行佈置、檢查,並對此負責。

3.3、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在工作中發現“三違”行爲,情節較輕且未造成後果的應及時予以處理,情節較重或已造成後果的,應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研究處理。

3.4、各級專兼職安全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及時糾正生產作業中的“三違”行爲,並按本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罰結果應上報安全管理辦公室。對未履行職責,隱瞞不報或沒有處罰的,一經發現,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3.5、對“三違”行爲,任何人都有權制止、糾正,“三違”行爲人不得爲此而對指正人打擊報復或進行人身攻擊。

4、特別規定

4.1、生產作業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不熟悉工作環境和操作規程而發生違章作業行爲,不予處罰。但車間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應承擔相應責任,接受相應處罰。

4.2、生產作業現場出現集體違章現象,相關負責人負管理責任,接受相應處罰,其他人不予處罰。對負責人的處罰,沒有造成後果的,按照本規定第十五、十六條執行;造成後果的,按第十七條執行。

4.3、操作者在工作時違反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負責人在現場未制止的,除行爲人受處罰外,負責人負違章責任,接受相應處罰。本條適用於專兼職安全員。

5、“三違”行爲的處罰

5.1、行爲人第一次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條規定,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後果的,車間、部門領導或安全員可以給予行爲人口頭警告和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第三次罰款50元。

5.2、行爲人第一次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條規定,雖未造成後果,但出現事故苗頭,車間、部門負責人或安全員可以給予行爲人30元處罰;一年內出現第二次,給予行爲人100元的經濟處罰。

5.3、由於“三違”行爲造成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後果,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按10%罰款;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5%罰款(最低罰款額不少於100元);造成較大損失或嚴重後果的,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處理意見。

6、獎勵

6.1、反“三違”成績突出,班組年度內無違章、無事故的,在年度評先評優時優先考慮。

6.2、個人因制止違章行爲而避免事故發生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情節予以獎勵,在授予榮譽稱號時優先考慮。

7、附則

7.1、本規定若與上級有關規定相牴觸,以上級規定爲準。

7.2、本規定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管理辦公室。

7.3、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爲加強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制,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促進企業良性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各級政府交通及主管部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建立健全以駕駛員管理爲重點的運輸企業安全管理機制,定期研究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領導機構,明確安全生產第一、二、三責任人及工作職責,設立安全專職機構、人員和安全工作專項經費,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實。

三、抓好從業人員安全學習教育和培訓,每年初制定出全年從業人員安全學習教育培訓計劃,並報送運管部門接受監督。計劃中應含有學習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行業主管部門安全工作文件和會議精神、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安全行車知識等內容。

四、嚴格車輛技術管理。按照“視情修理,強制維護”的原則,認真做好車輛二級維護和技術等級評定工作,建立和完善車輛技術檔案。

五、從營運證照,車輛技術狀況,從業人員資格,車輛保險等方面把好參營車輛准入關,定期對車輛和駕駛員檔案進行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上路營運。

六、開展經常性的安全事故隱患排查,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保障事故隱患整改資金投入。

七、制定並落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含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消防應急預案等),完善一般事故處置方案。按規定以及向有關部門報告安全事故情況,對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八、按照國家規定並結合實際對營運車輛進行足額、齊全保險、不脫保、漏保。

九、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送安全統計報表及有關安全工作資料

十、完成行業主管部門在一定時間內規定的其它專項安全工作。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2、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4、各工種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專業技術培訓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知識,並經交通管理部門考覈合格後方可獨立操作。

5、企業實行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安全由安全小組負責,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檢查監督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6、嚴禁將危險物品帶入維修現場,要害設備、由穿戴防護用品的專人保養和管理,並經常進行檢查和維修。

7、維修人員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不得酒後操作、打鬧和聊天。

8、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後方可作業。舉升設備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設備。

9、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並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11、根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並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12、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13、堅持安全檢查和自查。

安全檢查內容:檢查安全負責人員安全工作實施情況;檢查員工安全執行情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安全教育情況。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一、公司領導(廠長、經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政策、法令、指標、對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健康負責,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2。在計劃、佈置、檢查、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3。建立安全組織機構,配置安全人員,實現安全生產,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

4。每季定期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重大的不安全隱患組織落實整改。對避免重大事故的有關人員實行重獎。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做出防範,執行“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職責者進行嚴肅處理。

二、安全員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制訂和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及安全技術措施,並組織貫徹實施。

2、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組織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考覈。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執行情景,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景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有關人員的工作。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組織落實整改。

5、負責編制或修訂公司防火制度,並監督貫徹執行。

6、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和各類事故的綜合上報,參與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鑑定工作。

7、負責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管理。

8、發生事故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參加各種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並提出防範措施。

9、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做到定整改人員、定措施、定期限。

10、負責動火手續的辦理工作。

三、班組長安全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決定。

2、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崗位。

3、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

4、搞好安全設施,設備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堅持完好和正常運行。

5、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用品。

6、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

7、組織搞好生產現場的清掃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實現安全生產。

四、員工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並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嚴格控制工藝條件,記錄整潔、準確、可靠,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3、及時巡迴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生事故要正確分析、確定、處理、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4、愛護並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加強設備維護。經常堅持作業現場所整潔,搞好安全生產。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器具。

6、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操作,險情異常嚴重時,有權停止作業,並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嚴格規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對建築施工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築施工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築施工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並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爲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二章安全生產條件

第四條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覈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覈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考覈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爲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爲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八)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併爲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十)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一)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

第五條建築施工企業從事建築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本規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築施工企業,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向企業註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第四條規定的相關文件、材料。

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築施工企業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後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工程時,可以徵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爲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條建築施工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後10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條建築施工企業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予以註銷。

第十一條建築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報告,並在公衆媒體上聲明作廢後,方可申請補辦。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採用建設部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採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審覈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築施工企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跨省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有違反本規定行爲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築施工企業在本地區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並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四)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築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佈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建築施工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僞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築施工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爲,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發現建築施工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三)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規定行爲的舉報後,不及時處理的;

(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築施工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於建築施工企業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項行爲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建築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僞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並給予警告,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築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建築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下達工作計劃時,一併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班組,作爲公司對各班組考覈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併列入,作爲考覈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班組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併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爲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並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覈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負責人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後交流經驗。

5、佈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電力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下午3:00時爲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質安科負責提前通知。

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爲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電力行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後,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後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範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週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於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範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範表演。

F、開展反事故鬥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覈形式多樣,考覈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爲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幹部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爲了及時瞭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爲是否敢於鬥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爲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彙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彙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鑑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羣衆做好預防工作,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後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後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項目、定時間、定具體完成項目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覈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爲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爲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爲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程和有關法律等,並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責任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責任。

2、作業人員在作業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責任。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4、作業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作業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責任。

6、非上班時間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並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責任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責任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責任。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班組若找不出責任人,則責任班組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四、環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天一次的場地清理,保持場地乾淨整潔,並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五、檢查

1、自檢

A、在施工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班前檢查,看員工人身防護用品是否穿、戴、繫好,作業場地是否存在隱患,並要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好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否則對班組負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B、建立崗位管理責任制(要責任到人)和設備維護管理制度,以及相應資料的報、存和落實等工作。否則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200元罰款。

C、產品在使用前先進行品檢,確認合格後方能使用,否則處以班組長100-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D、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否則處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

2、認真積極開展、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安全檢查”活動,按照要求進行部署、計劃、安排、檢查整改、落實,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罰款。

3、保護、保持各種標誌牌、警示牌及標識牌的完好,整潔。合理設立警示牌、警示區等,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50-300元罰款,如因此導致有關事故發生的,責任技術員和責任班組承擔50%以下的經濟責任。

六、責任認定

本公司各現場所發生的一切事故都將進行責任認定,認定後承擔相應的責任。(責任分4種: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領導責任。)

1、認定負直接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0-80%的經濟責任。

2、認定負主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3、認定負重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20%的經濟責任。

4、認定負領導責任的,相關責任人承擔20%以下經濟責任。

5、認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責任的,相關責任方按相關比例分擔經濟責任。

6、未及時準確上報事故信息的,處以相關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隨意對他人採取不文明行爲、動作、語言等,且屢教不改的,罰款當事人50-200元。

2、隨意動手打人的,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並予以開除。

3、對上級領導不禮貌的罰款50-200元。

4、在公共場所穿戴不整潔,或有不道德行爲的罰款50- 100元。

八、獎勵

1、在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獎勵100-200元。

2、單個項目中,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獎勵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單個項目的安全生產考評中,對成績突出的相關安全技術人員和班組獎勵200-1000元。

工傷事故調查、分析、報告、處理制度

一、工傷事故及其分類

1、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凡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稱爲傷亡事故。

2、工傷事故按傷害情況分爲重大事故、輕傷、重傷和死亡四類。具體劃分按GB641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執行。

二、工傷事故的報告

1、工傷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項目部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及質安科。

2、項目部或公司負責人在接到重傷、死亡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3、應儘可能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

4、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

三、事故調查和分析

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及工會成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凡由上級機關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盡最大努力積極協助調查。

3、凡調查涉及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向有關人員回答有關的提問,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詞。不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的調查必須查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5、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處理的意見防範措施的建議。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四、事故處理和結案歸檔

1、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後由公司召集專門會議研究處理。

2、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幹部職工公開宣佈。並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

3、事故處理必須公正合理、不遷就、不避讓、做到事故“三不放過”。

4、對本公司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和起訴。

5、事故處理結案後,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將各有關材料收集整理,存檔建卡。

6、必須要辦理工傷審批手續的,由公司負責辦理。

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要有施工標誌,安全標牌和安全語口號;

二、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掛好安全網和安全隔離裝置,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四、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必須符合標準;

五、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和物件應保持整潔;

六、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要有禮貌、講文明,不準打架鬥毆和爭吵罵人;

七、遵守建設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現場;

九、儘可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十、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電源線要完好無裸露;

十一、施工現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業現場;

十二、認真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內部人員的各項檢查。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爲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併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爲公司對各單位考覈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併列入,作爲考覈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併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一、董事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保證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公司的貫徹執行。

3、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在公司的貫徹實施。

4、切實爲安全生產工作提供組織及財力、物力等資源的保障。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二、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和機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督促企業員工按職責範圍開展安全工作。

3、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和職業衛生工作。

4、在實行生產任務承包責任制時,必須承包安全生產。

5、在安排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專案時,安全基礎設施與主體工程必須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6、負責處理重大工傷事故,處理事故責任者,表揚獎勵對安全工作有貢獻的員工。

7、積極改善企業勞動條件,消除環境污染,提倡文明生產。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8、保證本企業產品符合國家有關的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

三、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直接領導、監督檢查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處理好安全與生產的關係。在安排年、季、月度生產計劃時,貫徹執行安全工作與生產工作“五同時”的原則。

3、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及時發現並解決重大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向總經理彙報生產計劃完成情況時,同時彙報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情況。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5、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主持調查、分析、處理重大傷亡事故,杜絕類似事故重複發生,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6、組織制定、審批安全措施計劃,並督促檢查實施情況。

7、檢查督促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8、注意貫徹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作好女員工的“四期”保護工作。

四、技術副總安全生產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負安全技術方面的責任。

2、教育工程技術人員遵守並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技術規程,勞動保護法規和標準,以及本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

3、在制定、審定和批准新產品設計方面,新技術新工藝方案,技術改造專案設計和科學研究方案時,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貫徹執行勞動保護“三同時”,使之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

4、組織技術部門和有關技術人員爲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技術措施專案提供圖紙、工藝檔案及全套技術資料,不斷改革和完善各種工藝裝備的安全防護裝置,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根據生產工藝過程,組織制定消除不安全隱患的技術措施,並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6、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並制定防止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技術措施。

五、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對本部門分管的員工教育和醫療衛生工作負全面責任。

2、編制教育計劃組織業務培訓時,應把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作爲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組織對新進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考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才能上崗。

3、合理安排勞動力和配備專業幹部,嚴格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臨時用工協議中必須有安全方面的條款,並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執行。

4、認真貫徹“預防爲主”的方針,積極開展職業病與職業中毒的防治工作。定期組織對高溫、有害工種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健康檢查。

5、對工傷、中毒採取急救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因工傷殘程度與職業病危害程度做出結論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辦理工傷、財產保險理賠工作。

6、加強對公司機動車輛的管理,教育駕駛員嚴格車輛保養制度,執行交通法律法規和各項安全制度,保證車況處於良好狀態,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車。

六、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制訂工藝檔案,工裝及專用裝置的設計和確定新車間工藝,在組織工藝佈局時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並經常督促檢查執行。

2、在編制設計規劃方案時,應有安全衛生專篇。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採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在組織工藝試驗過程中,必須考慮安全措施,解決安全隱患。

3、在新產品開發,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中,必須提出安全技術要求。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液、廢氣、廢渣提出處理規劃並制訂實施措施,負責實施;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應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向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申請進行職業病危害予評價並提供評價報告。

4、組織本部門技術人員學習國家頒發的安全技術規程,在各自的業務範圍內,從設計、佈置、試驗到生產各個環節,把安全作爲必不可少的內容。

5、組織本部門技術人員爲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技術措施專案提供圖紙、工藝檔案及全套技術資料,不斷改革和完善各種工藝裝備、專用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並制定防止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技術措施。

七、生產計劃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把安全生產列爲重要內容。

2、組織好均衡生產,注意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3、編制年度生產計劃大綱時,通知有關部門,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請公司領導審批後,列入月、季作業計劃,組織實施。

4、對本部門所管轄的一切機牀與動力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保持正常執行,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5、建立健全裝置安全操作維護保養規程,嚴格執行裝置管理規章制度,以及特種裝置的登記工作,定人定機、憑證操作。

6、組織對新進員工進行三級安全和職業衛生教育,按上級勞動安全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取證驗證工作。

7、組織進行現場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應立即制止操作,提出處理意見,並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8、參於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施。

9、參加新、改、擴建工程專案的設計審查,驗收及裝置的安裝、檢查、驗收工作,對不符合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工程專案和裝置,提出整改處理意見,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督促有關責任單位進行整改落實。

八、採購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加強對購入裝置、配件及有關原材料的質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生產經營要求。對生產、試驗、研發所需的新化學物品,採購時必須瞭解其物理化學效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並索取書面資料。

3、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及安全措施計劃所需材料的供應工作。採購的物資必須有驗收記錄,並對數量、質量負責。

4、負責彙總上報安全生產所需各種物資的用款計劃。

5、做好本部門員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工作。

6、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覈工作,做好車輛檢審和維修保養工作,保證安全行駛。

九、倉儲中心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組織本部門人員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經常對倉庫存放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儲存與發放,並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安全措施。

4、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與發放工作。

十、財務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在編制年、季、月生產、技術、物資、財務計劃時,應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作爲一項重要內容。並按照公司實際需求,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3、保證勞動保護用品的開支,保證生產經營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4、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防火防盜管理規定,加強安全意識教育。

十一、市場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產品搬運和裝車時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的發生。

3、參與監督教育駕駛員及運輸人員認真做好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執行交通安全的規定,確保安全行駛。

4、做好外出銷售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質保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組織本部門人員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負責本部門檢測裝置、設施的安全使用及執行。

4、對新進檢測裝置,進行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寫。

5、對本部門發生的事故,應立即上報安全生產辦公室並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和改進意見,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十三、行管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對本部門所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教育,並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定。

3、負責組織企業防火、防爆安全常識的教育,經常檢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督促落實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和消防道路通暢。

4、配合節假日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日常公司財產、員工人身及財產安全,做好公司的防盜工作。

5、對火警、火災事故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報告。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十四、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全面領導本車間安全工作,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對新進員工進行車間級安全和職業衛生教育,使其瞭解本車間的生產情況,車間的有關規定,有害因素的分佈,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經常檢查班組執行情況。

3、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經常檢查本車間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能立即解決的報公司有關部門處理,並對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及時性負責。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活動,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裝置操作保養規程。

5、保證本車間機電裝置、工藝裝備和運輸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正常執行,發現事故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排除,不得違章指揮和允許工人冒險作業。

6、編制車間作業計劃時,應把安全措施作爲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對採用新工藝或新技術試驗時,要有可靠的安全和勞動保護措施。

7、督促檢查本車間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護員工作業安全和身體健康。

8、對車間發生的傷亡事故,應立即上報安全生產辦公室並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和改進意見,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十五、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對新進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和職業衛生教育,瞭解本班組生產情況,危害因素及可能產生的健康危害,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方法,遇險時自救和互救知識。

3、組織本班組員工,對本班組的各種機電裝置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協同車間及時排除。

4、督促、檢查本班組員工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制止違章和冒險作業。

5、認真檢查、監督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預防和杜絕職業病的發生。

6、發生工傷事故,立即報告車間領導及有關人員,參加車間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十六、公司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學習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知識,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同一切違章作業的現象作鬥爭。

2、操作前必須穿好工作服,佩帶好勞動保護用品,檢查好本崗位的裝置和安全設施,不準穿高跟鞋,裙子和短褲,背心和拖鞋(工作性質需要除外)從事工作。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必須符合要求和規定。

3、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4、發現裝置有異常情況,應立即查詢原因,進行排除,自己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決不可不負責任,輕舉妄動啓動裝置,造成事故。

5、遵守勞動紀律,精心維護裝置,搞好文明生產,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6、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合理化建議,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7、發生事故和危險時,要對傷員及時搶救,並立即報告領導,保持事故現場,積極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對任何大小事故和未遂事故,均不得隱瞞不報。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爲保證安全生產及目標責任的'具體貫徹實施,特作以下考覈規定:

一、檢查考覈小組:組長:

組員:

二、考覈時間:

1、項目目標:每月考覈一次

2、班組目標:每十天考覈一次

3、操作班組職工:每週抽查考覈次數不限

三、考覈內容:具體的目標措施實施情況及實際操作能力及時間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標並在規範、規程允許範圍內;遵章守紀情況。

四、考覈辦法:現場實測實量、進度完成計劃及質量由小組組織人員考覈測試。

五、獎罰辦法:嚴格按規定對完成目標的獎勵每人次200元,對未完成目標計劃,每項扣罰50元。

六、年度考覈總評價:對完成目標較好的班組及個人和全年獎金掛鉤,獎罰分明,實行年終獎金與目標責任完成情況掛鉤,以保證目標的順利完成。

各級各部門及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考覈辦法

爲保證安全生產,使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得到

落實,在各自崗位上起到促進保障安全生產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識及素質,特制定以下考覈辦法。

一、公司每季度對項目經理部的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一次考覈評比,考覈的主要內容是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安全防護設施的投入和文明衛生情況。

二、項日部每月對項目管理人員的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一次考覈評比。

三、項目部施工員每十天對班組責任制執行情況、班組活動情況進行考覈,發現不執行者進行處罰。

四、對不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50-100元。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第一節:安全管理制度大綱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付的安全職責。

2.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網絡,配備滿足需要的專兼職安全員。

3.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並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考覈制度,並將考覈目標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並嚴格落實執行。

6.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並嚴格落實執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根據企業特點因地制宜採取多種形式落實執行。

8.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對查出隱患問題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整改,從而達到保證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10.建立安全技術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隱患,從技術上和管理上採取措施防止發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需要。

12.建立施工機具和大型機械設備使用、維修保養和管理制度,確保施工機具、機械設備使用安全。

13.建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14.建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的驗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確保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符合要求,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16.建立因工傷亡事故管理制度,進行及時搶救、事故快報、調查處理、事故分析,從而達到防止發生類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確保職工每天工程施工前瞭解當天工作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防止違章作業,從而保證作業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檔案,掌握安全動態,對每個時期的安全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節:各職能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安全職責

(一)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生產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規程和標準;

3.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4.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

6.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

7.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並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施改進措施;

8.做好本項目工程的勞動保護工作,保障操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護措施。

(三)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1.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2.在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3.負責提出安全技術項目和實施措施並組織實施。

4.監督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5.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鑑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四)安全科長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定指示並監督檢查。

2.負責組織本科和各級安全員進行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勞動保護法規學習。

3.負責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的長遠計劃。

4.組織制定、修改、審查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醫務勞動鑑定工作。

6.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斷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廣,應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對企業中存在的重大隱患負責逐級上報,對一切違章、違法行爲有權越級向上級反映。

9.對企業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參加企業各種類型的安全生產檢查,並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負責督促整改。

(五)班組長安全職責

1.班組長要模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

2.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上級部門違章指揮。

3.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改進措施。

4.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並做好紀錄。

5.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員報告。

(六)技術員安全職責

1.對本人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深刻理解工程技術人員對安全生產的責任。

2.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現代化管理手段,確保本職範圍的安全生產。 3.嚴格貫徹執行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原則。

4.審查本職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生產、檢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參加本職範圍內的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制定防範措施。

(七)施工員安全職責

1.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子和安裝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反覆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

3.不違章指揮,並有權拒絕上級部門的違章指揮。

4.組織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對班組進行安全交底並做好紀錄;

5.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傷亡事故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八)崗位工人安全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領導和安全人員的指揮,遵照規章作業,並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設備、工具的安全整潔,做好文明生產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機械和設備,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技術水平,積極參加技術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4.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5.及時反映處理不安全因素,積極參加事故搶救工作。

6.有權拒絕接受違章指揮,並對上級單位或領導人忽視職工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爲提出批評或控告。

7.上崗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然後立即報告。

第三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條: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制定檢查項目和標準。

第二條:實施定期檢查。

1.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2.公司下屬單位及項目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車間及施工隊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第三條: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安全檢查應由有關業務部門及有關專業人員對某項專業(如垂直提升機、腳手架、電氣、塔吊等)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第四條:經常性安全檢查。

1.班組進行班前、班後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巡迴安全檢查。

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第五條: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後安全檢查。

季節性安全檢查是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風季等)可能給施工(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後防止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痹等進行的檢查。

第六條:施工現場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七條: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和相應的檢測工具。

第八條:安全檢查要認真、詳細記錄,特別是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第九條:根據安全檢查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研究對策,進行整改和加強管理。

第十條:對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止作業。

第十一條:要建立隱患登記,下發整改通知單並建立複查、銷案制度。

第四節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爲“安全生產先進工作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獎勵,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獎勵。

第二條: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爲“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者”,及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重大貢獻、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獎勵。

第三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爲“安全生產不合格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處罰;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處罰。

第四條:發生工傷死亡事故其主要責任者除須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公司將另給予其五百元處罰,並不得參加本年度晉級、評先。

第五條:公司下屬各單位及項目部獎懲辦法,根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執行。

第六條:安全生產製度內容的具體實施由公司財務科落實執行,公司安委會、工會、安全科等部門負責監督執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範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羣管、羣防、羣查、羣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覈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誌,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菸、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溼手溼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好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產整頓,找出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將不合格產品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爲質量事故:

1、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

2、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澱、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

3、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籤;

4、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找出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並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

安全和產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廠長任組長,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責。

2、安全生產教育要定期對全公司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基本教育,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爲易燃品,公司內和倉庫要嚴禁煙火,酒庫附近嚴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電,電器設備要加防護罩,線路和開關要經常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5、安全生產目標,全部無火災,無重大事故,無傷亡事故

安全生產工作標準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

3、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4、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場無呆滯物料。

5、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6、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衝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衝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7、環境衛生管理:生產現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乾淨整潔,無衛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牆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

8、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牆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9、文明生產管理:私人物品歸位擺放;員工着裝、舉止遵守車間操作行爲規範,不偷盜不禍害;無不明身份外來人員;節約用水用電;新員工入職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與考覈;老員工則單數月進行培訓,雙月數進行測試。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菸,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覈准後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溼、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覆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1、爲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2、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二、機構與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辦公室設在生產管理部安全環保。

2、安全環保負責組織對公司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4、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5、各部門(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6、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7、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1、對新職工、臨時工,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2、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覈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1、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3、凡新建、擴建、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4、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5、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爲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

五、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1、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爲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塵、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六、檢查和整改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月檢查一次;各生產部門每月檢查不少於二次;各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

2、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或者立即報告安委會統一安排整改。

七、獎勵與處罰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2、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3、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部門(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4、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5、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6、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爲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爲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爲工傷事故、設備(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

7、發生的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20000元的事故。

8、發生事故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

2)立即向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並向公司安委會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在5天內,向總經理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給予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9、各級領導或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爲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進行違章作業或者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10)對於事故按照事故性質、損失程度和責任大小給予損失的10%—100%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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