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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作文15篇

來源:女友組    閱讀: 1.3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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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許多人都寫過作文吧,作文是從內部言語向外部言語的過渡,即從經過壓縮的簡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語言,向開展的、具有規範語法結構的、能爲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語言形式的轉化。你寫作文時總是無從下筆?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法律的作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律的作文15篇

我們生活在法制的國度,處處需有法,處處需遵法,而作爲青少年,我們要應該讓法律在心間長駐。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定,經濟發展。倘若沒有紀律的規範,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羣衆就不可能安居樂業。

“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是每一個公民必須要做到的,而對於公民來說,惟有能自覺地做到遵紀守法,纔可能獲得最大的生存自由。有的同學認爲,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人走在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被車撞傷,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有的同學不遵守學生守則、違反校紀校規,忽視學校對學生儀容儀表、待人接物、行爲言語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愛護公物、亂扔垃圾、抽菸喝酒、沉迷網絡、曠課、偷竊、爲一點小事結夥打架等等……,積小惡成大惡,最終必然自食惡果。

某小學五年級學生王某,成績優秀,還是班級裏的班幹部。有一次他考試考得特別好,爸爸就獎勵了他10元零花錢,有同學提議他拿這10錢去打電子遊戲機,沒想到就這麼一腳邁進,他就很快成爲了遊戲機的“俘虜”,成績越來越糟糕,視力也在不斷下降。父母給的零花錢根本就不夠用了,怎麼辦呢?他決定鋌而走險,乾脆去偷。有一次,他去一家超市偷東西,沒想到在超市出口處被一位老太太當場發現,爲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隨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頭部連擊數下,致使老太太當場死亡。癡迷於電子遊戲機使他喪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學兼優的好學生淪落成了一個殺人兇手,這是多麼可怕啊。

總之,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權益的武器,同時又是規範自己行爲的社會準則,權益和義務是一致的,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起讓我們一起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吧!

在我國,青少年犯罪犯法的佔80%以上。青少年作爲共和國的公民,享有廣泛而真實的權利。我們要珍惜來之不易的權利,正確行使權利,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在維護自身權利的同時,還要注意不侵犯他人權利。

作爲未成年人,我們既要維護自身權利又要履行義務;如上學,服兵役等我們必須執行。

在現實生活,侵犯他人權利的事件經常發生,我們未成年人涉嫌其中的也有很多。所以,我們既要保護自己,又要做到不傷害他人。

16歲的小君和小哲是高一同班同學。小君沉默寡言,愛好數學,一心想做遊戲軟件工程師;小哲活潑開朗、思維敏捷,立志當個律師。不過,一時的衝動改變了他們的命運。體育課上,小哲與小君發生爭吵,小

君先給了小哲臉上一拳,兩人廝打在一起。被老師和同學勸阻後,小哲自感委屈,在樓道里找到小君理論,再次發生爭執。互毆中,小哲掏出了隨身帶的水果刀。小君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傷,送醫院無效死亡。法院經審查認爲,小哲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其爲未成年人且事後能主動自首,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賠償小君父母經濟損失,法律爲受害人小君討回了公道,加害人小哲受到了法律的處罰。小哲失去了人身自由,他當律師的夢想成爲泡影,因爲我國法律禁止因故意犯罪而受刑事處罰者從事律師職業。

我們在享有生命權的同時,負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的道德義務和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即使大義滅親也不允許,因爲這是侵害生命權的行爲;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過失造成他人受傷、生病,因爲這是侵害健康權的行爲。

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權,既損害了他人的生命與健康,也損害了自己,行爲人要依法受到相應的制裁。在日常生活中,人與人之間因故發生了爭執,要懂得控制情緒,寬容他人,以避免因一時衝動而導致傷害事件的發生。

法律伴我們同行,讓我們遠離暴力,尊重生命,敬畏生命。

俗話說:家有家規,國有國法,法律是一個國家的立國之本。作爲一個公民,如果違法亂紀,就會害人害己。

就拿我在報紙上看到的一件事情來說吧!20xx年11月26日,上海襲警案的罪犯楊佳被執行注射死刑,結束了他短暫而又罪惡的生命。原來,20xx年7月1日,楊佳攜帶尖刀等作案工具闖入上海閘北公安分局機關大樓,持刀捅刺、砍擊樓內數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員,造成6名民警死亡、2名民警輕傷、1名民警和1名保安人員輕微傷。楊佳的事例給我們敲響了法律的警鐘:一個人如果違法犯罪,危害他人,那麼自己也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因此,我們一定要一個遵紀守法的人。

由此,我想到了電影《少年犯》,電影中那些豆蔻年華的孩子墮落犯罪,成爲少年犯被關進了監獄,在監獄的思想改造過程中他們經歷了艱難挫折。電影非常感人,又發人深省:到底是什麼原因是孩子們走上了這樣的人生之路?同樣是孩子,我們應該從他們身上吸取什麼樣的教訓?

鄧爺爺曾經說過:加強法制重要是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小學、中學都要進行法制教育。的確,我們現在還是學生,是未成年人,很多學生法制和紀律觀念淡薄,有的學生喜歡小偷小摸,有的學生常常打架,有的學生甚至去“克米”,“小洞不補,大洞吃苦”,如果不認識到這是違法行爲,不及時改正的話,他們的將來就令人擔憂了。 再說,懂得了法律知識,還能保護自己,當我們遇到了違法犯罪的事情時,就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爲自己的健康成長打下厚實的基礎。

同學們,我們是祖國的花朵,將來要挑起建設祖國的重任,爲了我們美好的未來,爲了祖國更加繁榮富強的明天,讓我們都來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吧!

大夥兒都知道你很神氣,凜然的架勢令人膽寒,你手一揮,便讓一切成定局。畏你的人比比皆是,無視你的人只能自食其果。善惡皆有果,做一個好少年、好公民何樂而不爲?

雨嘩啦啦地下着,越來越繁華的晉江,車流量日益增加。大家都想停下來,尋找一處能填飽肚子又暖心的地方。正值秋季,凜冽的風呼嘯着,加上臺風的影響,別提有多冷了。我們一家不得不停在旁邊的一家餐館吃飯。這時,從遠處“跑”來一位身着灰色唐裝,白髮蒼蒼,看起來大約六、七十歲的老人,邊走邊喊:“停車收費,5元。”只見她彎下腰取出一個布袋,態度惡劣地向我們收取停車費。我奇怪地問:“以前這都沒有收費的。”“現在有了不行嗎?”老人沒好氣地說。爸爸拿出5元遞給她。這時一輛轎車開了進來,老人接過錢轉身走向那輛車的車主。只聽那人說:“你這是違法收費,我要投訴!”哪知老人一點也不收斂,還理直氣壯地表示這是合情合理的。男司機拗不過老奶奶的胡攪蠻纏,撥通了電話,此時恰逢警察叔叔來執勤,男司機把情況反映給警察,一旁的老奶奶沒有絲毫悔改之意,堅決認爲自己收取停車費的行爲是合法的。在一番勸說之下,老奶奶發現情況不妙,要走之前還踹了車門,口裏罵着髒話,不堪入耳。不久之後,老奶奶“紅”了,紅得那樣悄無聲息。

看了視頻之後,我有些唏噓,我心目中慈祥的老人怎麼變成了如此張牙舞爪的人呢?事情還未結束,據瞭解,老奶奶收取停車費的背後是一段坎坷經歷,雖然她的身世讓人覺得心疼,但是不管怎樣,也不能無視法律,做違法的事情。

希望在法律的保護和約束下,世界美好,壞人不會變老。

提到學法、懂法,我們有些同學總是不以爲然,他們想,我又不會像壞人一樣地去偷去搶,我又不去幹那些違法亂紀的壞事,我學什麼法?其實法就在我們身邊,他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說不定,你稍微一大意,就有可能犯法了,當然你和你的家人就會爲你的行爲付出慘痛的代價。

今天,我要沉痛地告訴你一個發生在我家附近的故事,想通過你讓更多的同學知道:我們的一些危險行爲,比如玩火其實也是違法行爲,也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危害,釀成巨大的悲劇。

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一位同學在十歲生日那天,爸爸媽媽給他買了一隻雙層大蛋糕爲他慶賀,那天晚上,一家人點起蠟燭爲他祝福、許願,度過了一個難忘的夜晚。第二天下午放學到家後,那位同學又將沒燒盡的小蠟燭拿出來點燃,在桌上擺成一圈玩。他望着燃燒的小蠟燭覺得好看極了,忽然聽到樓下有同學喊他去踢球,他忙向蠟燭吹了幾口氣就匆匆跑了下去。誰知有幾支蠟燭沒吹滅,一會兒便將桌子上的書籍作業本燒着了。火勢很快蔓延開來,不但燒燬了他家的財物,大火還藉着西北風兇狠地吞噬着周圍的一切。儘管消防隊叔叔奮力搶救,但無情的大火不僅燒空了他家,還蔓延到左鄰右舍,造成了巨大的損失。更嚴重的是有一位老奶奶因爲年紀大,行動不方便,沒能及時逃離火海,最後窒息身亡了。我的那位同學後悔莫及,可是已經於事無補了!他因爲年紀小,免於處罰,可是他的父母卻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朋友們,聽了這個故事,你應該知道了吧。平時老師、爸爸媽媽教育我們不要去做那些危險的事,就是一種法制教育。如果我們認真聽從他們的教育,就可能避免犯法。希望你能把這個故事講給更多人聽,讓他們別在重蹈覆轍,好嗎?

當我還在小時候剛懂事時,父親母親就經常教我不要做壞事;當我和父親母親碰到警察時,他們就會嚇唬我:“不要做壞事,否則會被警察抓起來。”那時,我不知道做壞事是什麼概念,也不知道做壞事爲什麼會被警察抓。直到我上學時,我才明白父母對我說的話。這時,除了父母,我的老師也在不停地教育我:“不要做壞事,做壞事是犯法的。”那時,我明白了做壞事的嚴重性,卻不知道什麼叫“法”。

法律在我心中,法律在你心中,法律在我們大家心中。我漸漸長大,明白法就是法律,犯法便是觸犯法律。隨着年齡的增長,知識增加,閱歷的豐富,我對做壞事和法律這兩個概念理解得越來越透徹。我漸漸明白,做壞事並不是只給警察抓這麼簡單,做壞事還會給別人和自己帶來嚴重的後果,害人害己,給別人做壞事,自己也將受到懲罰。

法律,這個熟悉的字眼,勾起了我的回憶。我記得,在我小學一本思想品德課本上就有過一幅關於法律的圖畫:其中一個人說道:“小孩子可以犯法,犯了法也不會被抓。”另一個人就反駁道:“小孩不能犯法,雖然不會被抓,但會進行其他教育。”這幅圖畫令我思緒萬千,我不由得想起我的一個同學說的話:“小孩子可以做壞事,做了壞事也不會幹什麼。”現在回想起來,那個同學竟然說出那種話,這真是讓我後怕無窮。所以,我們要做到法律在我們心中。要時時心中有法,知法不犯法,這樣纔不會走上犯罪道路,爲我們的人生提供保障。

無規矩不成方圓。法律便是我們成爲方圓的規矩,希望大家都遵守法律,不要知法犯法,鑄就美麗人生。 . 你記住了嗎? ^^

現代社會是一個有秩序的法制社會,宣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呼籲大家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犯罪爲恥。在我的成長過程中,我耳聞目睹的及一些親身經歷的事情,漸漸地都讓我明白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也更激勵我,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從小,媽媽每次帶我外出,經過十字路口時,都要跟我念叨:“紅燈停,綠燈行,行人要走斑馬線,交通安全很重要。”走在大街上,教育我瓜果紙屑不能隨地亂扔。在公園遊玩,教育我不要踐踏草坪,不要破壞公物。坐公交,教育我要排隊上車,遵守公共秩序。……在媽媽的言傳身教下,這些觀念、這些行爲準則深入我心,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種習慣。

你別小看這些細小的行爲習慣,俗話說“千里之堤毀於蟻穴”,劉備也曾教導兒子,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小事上不學法、不守法,慢慢發展成大事上不知法而犯法,那是法盲,最後應觸犯法律受到制裁而後悔莫及。更有甚者,從小事上就視法律爲無物,知法而犯法。要知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都逃不脫法律的制裁。

同時,我們在學法、守法的同時,也要善於用法,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作爲一名小學生,在人與人的關係日益複雜的現代社會,首先要樹立自我防範意識,掌握一定的安全防範方法,增強自身的安全防範能力。當遇到特殊情況時,能夠冷靜、勇敢地去應付。如:獨自在家,儘量鎖好門,錢財妥善保管;如果有人敲門,不可貿然開門,應先從貓眼中看清對方,若是陌生人,就不開門;不邀請陌生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給壞人以可乘之機;外出要請假,讓同學老師或家長知道你去了哪裏,遇事前後有個照應,防止犯罪分子襲擊等等。

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遵紀守法,嚴於律己,自強、自尊、自重、自愛,做一個知法守法護法的好公民。

德國著名哲學家康德說過,“世界上有兩種東西能夠深深地震撼人們的心靈,一是我們心中崇高的道德準則,另一件是我們頭頂燦爛的星空。”

道德可能很大,大到可以胸懷天下,博愛萬物;道德可能很難,難到身陷逆境,甚至付出生命;道德可能很小,小到一個溫暖的眼神、一個真誠的微笑、一個友好的舉動都可以感受到它的存在。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我們國家豐厚的文化寶藏之一。數千年來,它一直是華夏兒女精神世界的支柱。我們的道德講堂正是以此爲主要內容,講述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通過身邊看得見、學得到的“平民英雄”和“凡人善舉”,宣傳助人爲樂、見義勇爲、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和孝親敬老的道德品質。不斷提升道德素養,構建崇德尚善的社會氛圍,弘揚敬奉賢人的社會風氣。

人人唱響道德歌曲,用道德的歌聲滋潤心田。

首先,讓我們進入今天道德講堂的第一個環節“唱道德歌曲”。大家一起來聽唱《四德歌》。請老師播放音樂。

在學校生活中,同學們如飢如渴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培養自身能力,但學習和能力只是一種外在的智慧,還有一種內在的智慧那就是做人,做人對人的成長和成功起着決定性的作用。成功者之所以成功,

在於做人的成功;失敗者之所以失敗,在於做人的失敗。人是“做”出來,做人是一種修養。人活一天就得做一天人,盡其所有天責,就得講一天修養。只要一息尚存,修養就一刻也不能放鬆。 做人不但是大難事,也是大藝術。從普通平凡的人提升到超凡脫俗,再從超凡脫俗提升到鶴立雞羣、獨領風騷,這就達到了“做人”的最高標準。

我,作爲一名學生,讓我感動的事情是很多的,怎麼樣才能做到讓別人感動的事情呢?其實很簡單,我相信很多人們都知道的,那是一個炎炎夏日,我走過馬路街邊,遠遠的看見一個人匆匆忙忙的跑進醫院裏,我走到醫院門口,聽見那人詢問護士有沒有專治腿上的藥,後來又聽他說原來是她女兒出車禍了,去醫院檢查腿醫生說着腿差點骨折,幸好還是不算太重,但是還是不能走路。所有的錢都花在包石膏上了。他現在很着急,等他出來以後,我轉了一下頭,看見路中央的左半邊,有一羣人圍着圓形

像是在看什麼,過去一看一個人躺在地上,聽周圍的人,是一輛自行車撞了他,幸好他離醫院很近,但是等醫院的工作人員擡着擔架出來,必定要晚一些。這時,天下起的雨,因爲剛剛的天氣也不怎麼好,現在就開始下大雨了。突然,一個人衝向躺在馬路上被自行車撞的人,他放下手裏拿的東西,立馬背起躺在馬路上的人。那時正好是人們下班高峯時期,來來往往的車很多,那個人差點被車撞到,我看見那個人的東西沒人幫他拿,我就去撿起來,發現是我開始看見那個匆匆忙忙跑進醫院的人的藥,我也急忙追過去,雨越下越大,在我出門的時候媽媽就給我準備了一把雨傘,那個人也跑了二十米了,我也就跟着他跑,看見醫院的人出來了,他立馬放下那個人,隨着自己也倒在了地上。我把他的藥放在他的牀邊,突然,他好像喃喃自語的說着什麼,一聽,他告訴了他家的地址,讓我們去給他女兒送藥,好心人立即就去了。我向醫院借了張紙,我寫了五個字:好人有好報。我們應該從小事做起,逐漸,越來越多的人就會有道德。做有道德的人,纔是人生中最值得去做的事情。

在人的一生中,有着許多互相對立的力量:正與邪、善與惡、真與假、美與醜,人性的美善和醜惡的交織就有了法律。提起法律一定有許多人會覺得它是多麼的威嚴、崇高、公正。但是我卻認爲法律還有些缺陷。

例如:有一個走在路邊的人,他用頭撞車自殺,這明明一點都不關車主人的事,但是車主卻要對此負責。我覺得這非常不公平,明明就是那個人自己要自尋短見,車主只是把車停在路邊,他自己用頭撞着自殺,又不是車主開車去撞他,可車主卻要給他的家人賠償。可能有人會說:“這是理所應當的事情,如果車主不把車停在路邊,還會有事嗎?”但是我卻會反駁他們:“車停在路邊的臨時停車場天經地義。而且這位車主不把車停在路邊,就不會有其它車嗎?憑什麼讓車主負責?如果是你,你會怎樣?”我覺得這條法律存在着嚴重的缺陷。

還有一條法律是:有精神病的患者,不用爲自己的行爲負責。我覺得這條法律非常荒唐,精神病的患者竟然可以隨心所欲,殺了人還可以若無其事的度過。精神病患者真的不用受法律的制裁嗎?這場辯論也持續了很久。我同時也認爲,精神病患者需要法律的制裁。如果是並不是有意殺人可判1年以上20年以下;如果是無意偷了別人的東西可以判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比較輕微的還可以不用判刑……總而言之,精神病患者是需要法律的制裁的,但要比正常人制裁的輕。

法律真正要做到“法網恢恢,人兒不漏”還有一定的距離,所以我希望有人能將法律這條網修補好,抓到那些“漏網之人”!只有這樣中國才能成爲真正的法律之國。

談到法律,會給人神聖,威嚴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爲。正因爲有了法律的約束,我們纔會生活咋子這麼一個安定的社會裏;正因爲有了法律的約束,我們才能保證自己的安全,同時也保證了他人的安全。

假如世界上沒有了法律,那它會變成什麼樣?我不敢想象。小偷們偷了東西還能瀟灑的向別人炫耀。滿街都是強盜、殺人犯。這樣的國家有誰能住得了。沒有法律自然就沒有國家。人們想要安居樂業就必須有法律。

作爲青少年,我們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就應該加強我們的法律意識。但近年來由於各種消極因素和不良環境的影響,我國青少年犯罪率日漸突出,給社會、家庭和個人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對實現依法治國的目標做出了嚴峻的挑戰。

那我們又應該怎樣樹立的正確的法律意識呢?首先我應加強自我防範意識,自覺抵制不健康的信息。面對陌生人提出的過分要求,應學會拒絕。遇到違法的事應在安全的情況下向警察等人求助。

青少年必須學會自我保護,在面對侵害行爲、自然災害和意外傷害時,往往因處於被動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我必須學會自我保護。自我保護事人的本能,具備自我保護意識是未成年人向成熟邁進的重要一步。面對一些突發的事故和侵害,我們應積極爭取社會、家庭以及學校的保護。因此,青少年必須要學會自我保護,樹立防範意識,知道防範的方法,逐步培養在我防範能力。

我們也應積極的參加學校、社區組織的法制教育活動。通過活動我們能夠得到更專業的法律知識,也大大的推動了法制教育工作的開展和深化。

總而言之,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法律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國無法則不能立足於世界。鄧爺爺早在1996年指出:“加強法制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法制教育又從娃娃抓起,小學中學都有進行法制教育。”

作爲社會的傳播領域,新聞總是浮在風口浪尖上,它是社會的窗口,每天都爲人們提供鮮活的風景,因此總是備受社會關注。

我們國家非常早就開始了關於法律的宣傳,比如中央電視臺的“法治在線”、“今日說法”等欄目,讓我們更能接近並且瞭解怎樣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可是僅僅這樣是遠遠不夠的。我們是未來國家的建設者和社會主義的接班人,我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的程度,將直接關係到新的歷史時期,我們中華民族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因此,學習法律基礎,提高法律素質,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

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逐步健全,與新聞出版活動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行政規章的數量日益增多。事實上,我們非常難找到一種有效的機制來獲得“社會感受”,非常難對其可信性舉證。這就決定着當我們在使用“社會感受”這個概念時,似乎主要是在表達一種推測或者願望,而非一種確定的判斷。

我們當中的絕大多數,雖然未當過法官,沒做過律師,不是執法人員,不從事法學研究,也未曾去法院打過官司,沒有“親密接觸”法律的經歷,但是,我們仍然能夠清晰地感受到法制的存在。

我學習到了民法、訴訟法等與自身生活相貼近的法律知識,使我更加識法、懂法,相信在將來,這些認識也能夠帶給我實實在在的意義!我們一直提倡建設法治社會,貫徹國家宗旨,我們也應該提高法律常識,爲祖國建設法治社會作貢獻。做一個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學生,好公民。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們可能會受到許多挫折與坎坷,但是當這些問題我們無法合理解決時,我們必須藉助法律條款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法律在我們現代人當中開始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對法律一無所知的人,就會在社會上處處受苦,得不到平等;相反,對法律無所不知的人就能在社會上站住腳,享受人生的樂趣。法律是我們的一把制勝鑰匙。

環境保護法,主要是爲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現代業化建設的發展。以下有一個案例可以告訴我們環境保護法的重要性。

1998年4月,某養殖場承包了水庫水面養魚,共放養魚苗10萬餘尾,半年後某造紙廠在水庫上游建成投產,投產後有一定數量污水沿河道排入水庫。養殖場工作人員發現水面上漂浮了很多死魚。養殖場通知造紙廠,並要求賠償損失,而造紙廠卻認爲其排放污水未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且已交納了排污費,因此不應承擔賠償責任。環保局調查後認定魚苗死亡是造紙廠排污所致,但造紙廠排污確實合乎國家規定的標準。養殖場多次找環保局要求解決,但始終沒有結果,於是向人民法院起訴,最終法院要求造紙廠做出賠償。環境保護法第四十四條明確寫出: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礦產、漁業、野生動物、等資源的破壞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可再生能源法是近兩年的新法規,它主要是爲了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增加能源供應,改善能源結構,保障能源安全,保護環境,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可再生能源主要是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從上面的幾則案例之中,我們知道了一個人懂法知法的重要性,我們一定要學會運用法律來維護自己。合理的應用法能使國家與社會更快的發展。當然,我們也要給那些犯法的人一次機會,相信那些人定會挺起新的胸膛從頭再來的。總之,只要每個人守法知法,國家一定會有更好的明天。

在三月的陽光明媚下,我們“天平普法社”邁着輕快的步伐走過餘杭法庭的大門。一走入法庭庭審的地方,腳步轉而放緩,不由自主地也將呼吸放輕,安靜等待開始。從被告到公訴人再到辯護人,每一個人都認真嚴肅,說話也井井有條,法律的一項項規定,讓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對我們的保護,卻也十分嚴厲,不輕易原諒。收穫頗豐。

轉眼已入四月,模擬法庭的比賽即將開始。伴隨着緊張的氣氛,未脫去稚嫩的同學們開始扮演。各個程序有條不紊,銜接的恰到好處,公訴人辯護人也講的頭頭是道,彷彿這不再是模擬,而是真實發生的,我們完全身臨其境了,爲被告的行爲痛心,同時也爲他們的知錯的悔罪態度而喜悅,最後判了緩刑,也算是一個圓滿的結局。

法律,是一個非常人性化同時也特別公式化的東西。它可以原諒小過錯並不予計較,但賠償不可無,它公正公開,不因地位高低而偏倚,它是每個人都必須去遵守去實行的,沒有一個人能逃過法律。驀地心中升起了一份崇拜和敬佩,以及嚮往。或許在不久之後的將來,我也會成爲一名律師甚至一位審判長,或許我會看盡世間冷暖,但始終不忘初心,盡心盡力地爲每一個人辯護,爭取到最大效益;或許我會去處理各種犯法事件,以公正的態度對待每一方,做出最公正正確的決策。

但我很清楚也很明白,無論我以後從事哪行哪業,對於法律,開始我是好奇,對於法律還懵懵懂懂,以爲這是遙不可及的東西。後來我明白,對法律要永遠懷着一份敬畏,這是我們不可觸犯的,否則就有可能永遠深陷囹圄,法律可護我們成長,同樣也可以將我們推入無止境的深淵。

所以,請我們對法律懷着一份敬畏,切忌跨越,讓生活更加美好!

我是一位普通的小學生,雖然在我的心目中法律很朦朧,但是我很清楚法律是講秩的,是很神聖的,是任何人不能逾越的紅線。讓守法成爲我們的一種習慣,才能家家平安幸福,社會和諧穩定。

作爲一名小生,我們應該從小讓法律在心間常駐,讓法律伴我同行,要讓大家知道,自覺守法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

有一位小哥哥,今年16歲,本該坐在中學的課堂裏,爲自己更美好的未來而努力學習。然而自打接觸網絡遊戲後,經常往網吧裏鑽。以生病的理由瞞哄老師,苦於家裏管得嚴,哥哥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學的旗號,揹着書包直奔網吧,差不多到放學點兒了就回家。這樣持續了半年多時間,期間還因爲錢不夠,不斷以週末補課費等各種理由向父母要錢。考試結束了,小哥哥卻因爲上網缺錢,從家裏拿了水果刀,打劫了一名身上只有20元零花錢的女中學生,結果被法庭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監獄裏,面對鐵窗、鐵門,面對父母紅腫的雙眼,小哥哥愧疚萬分,悔恨終生。親愛的同學們,法律是我們行爲的約束,也是我們健康、自由的保護神。踐踏法律是要付出代價的!

“國的家住在心裏,家的國以和矗立。”我們的國家因爲和平,因爲和諧,所以能夠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作爲炎黃子孫,我們有責任維護祖國的和諧,以法律之矛,攻違法盾。學法、知法、懂法、護法,用法律的武器約束自己、保護自己。我們堅信,法律,終將一如既往用公平正義,還生活以美好,給善良以力量,爲我們的健康成長保駕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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