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祕笈 > 早期教育 > 分居三年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處理

分居三年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處理

來源:女友組    閱讀: 2.22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分居三年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處理,現在的社會,可以看到的普遍現象是夫妻之間的感情經常會走到破裂的地步,原因就是他們彼此的感情已經隨着時間的推移最終變淡了。那麼分居三年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處理?

分居三年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處理1

1、分居幾年了男方還是不同意離婚女方可以直接法院起訴就可以離婚。

2、離婚的方式有兩種選擇,第一種是協議離婚,第二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話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帶上雙方的結婚證、戶口薄、身份證、小孩出生證、離婚協議書、照片這些材料,去雙方任意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如果只是想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就只能訴訟離婚,而訴訟離婚耗時較長,程序複雜。

實踐中法院判斷男女是否符合法定的分居還需要判斷,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須達到兩年以上,而且雙方是因爲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義務。如果是因爲工作、去外地學習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的。訴訟離婚的時候如果男女雙方的情況被認定爲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那麼法院判離婚的概率是很高的。

3、分居期間不得累加,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多次分居,但因暫時和好而恢復共同生活的,不能將前後幾次的分居期間相加,而應從起訴離婚前的最後一次分居之日起連續不間斷的滿2年以上。證明在起訴以前婚姻當事人已連續地分居2年的舉證責任由原告方承擔。提供證據的準則是可能性佔優勢即可。

分居三年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實際上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對於夫妻雙方離婚的方式,並不僅僅只存在一種,相比於需要夫妻雙方同意纔可以進行的協議離婚方式起訴離婚並不需要獲得夫妻雙方的同意,法律只需要認定夫妻關係是否破裂就可以進行裁決

分居三年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處理2

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掌握以下具體操作流程:

一、立案。要求離婚的一方,準備採取訴訟的方式離婚時,首先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準備好起訴狀,並多準備二份(給對方送達一方,法院留存一次,自己留一份),拿上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等材料,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立案後,法院會給你一張《受理案件通知書》。《通知書》會告訴你,你的案件由那個法官辦理,以及告訴你訴訟中應當知道的事項。然後一步步的來。

二、調解。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而且,調解貫穿整個案件處理過程中,只有調解不成的才適用判決。

三、判決。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確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民法典》1079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應當准予離婚的情形有: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如已婚男子(或已婚女子)與其他女子(其他男子)同居生活,女方(或男方)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男方(或女方)經過法院調解教育仍不悔改的;

分居三年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處理 第2張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如男方毆打女方,或者是因女方生病、傷殘,而男方遺棄女方等情況;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賭博跟吸毒一樣恐怖!”歷來是我國打擊的對象。染上這兩樣的人,會把一個家庭引向深淵。因此法律規定,一個家庭中,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另一方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離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這裏要指出的是,要有證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調動)分居,這樣法院纔會准予離婚;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對於以上《民法典》列舉的情形,法院都要求提起訴訟一方提供相關的證據,如家庭暴力的證據、婚外情的證據、感情不和分居的證據等等,以證明確有其事,通過證據說明兩人感情已無和好可能。

四、在實踐中,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進行調解後,第一次訴訟一般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後當事人纔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一般在第二次判離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強了。《民法典》1079條第五款規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五、限制。《民法典》1082條規定了一些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訴訟的情形,如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而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列。

《民法典》1081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一方的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分居三年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處理3

一方死活不離婚怎麼辦?

選擇訴訟離婚。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需要雙方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事項都協商一致,然後帶上離婚協議,到民政局去登記辦理,等待30天冷靜期後才能領到離婚證。如果雙方談不攏,那就只能一方起訴到法院,當然,最終能不能叛離,還是得法院結合具體案情來判決。

法官叛離的依據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想離婚的一方需要提交相關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訴訟還需要什麼材料?還需要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證件材料。然後法院會傳喚夫妻,雙方到法庭,接受調解,接受調查,開庭審理。

《民法典》第1079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分居三年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處理 第3張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23條的規定,還有一種情形可以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爲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民法典第1079條第五項“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規定處理。

法官根據查明的事實和提交的證據等情況來確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就直接判決離婚。如果認爲還沒有破裂還可以挽回,那麼就判決不準離婚。作爲起訴一方可以等待6個月以後,第2次向法院再去提起訴訟。或者是雙方又分居滿1年再去提起訴訟,這個時候法院應當准許離婚。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