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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在離婚後再結婚

來源:女友組    閱讀: 2.5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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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在離婚後再結婚,很多夫妻經過長時間的磨合還是無法繼續一起生活下去,可能會選擇離婚來結束這段感情,如果日後遇到了更合適的人,當然也是可以選擇再婚的,下面瞭解二婚在離婚後再結婚及相關資料。

二婚在離婚後再結婚1

一、離婚多久可以再婚

如果是在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的,取得離婚證即正式解除夫妻關係,當場就可以辦理再結婚登記;如果是訴訟離婚的,民事訴訟一般是二審終決,如果你們是在基層法院一審判離的。

自拿到判決書十五日後方能再婚,否則構成重婚,因爲對一審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在十五天內提起上訴;如果是上訴到中級法院判決離婚的,取得離婚判決書時,即可辦理再婚手續。

對於再婚登記《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有婚史者的離婚證就是第(二)項規定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就你們的情況,去你或者女友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

領取結婚證需要出具身份證與戶口本,只能在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結婚。

二婚在離婚後再結婚

二、二婚辦結婚證流程:

1、申請

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

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3、登記

1、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註銷其離婚證。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不予登記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已有配偶的

(3)非自願的

(4)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5)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4、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注意: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

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複印件辦理婚姻登記。如果是再婚者須有以上手續外,還需帶上協議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復婚者可不做婚檢,但必須帶上有效的法律證件。

二婚在離婚後再結婚2

第二次離婚再結婚需要什麼手續費

手續費就是結婚登記手續費,在辦理離婚登記時,應當出具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如果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離婚登記,應當出具離婚書。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有的地方還要體檢證明。

所需證件手續如下:

一、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複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二婚在離婚後再結婚 第2張

三、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

提供婚檢,但屬於自願選擇。婚前檢查大約100元左右,很多地區也免費做的。

手續

(一)申請

需提交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藉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離過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二)受理

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三)審查

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四)登記

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問雙方是否自願,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五)發證

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係,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係予以確認。

二婚在離婚後再結婚3

離婚後再結婚結婚證上會寫二婚嗎

1、結婚證和離婚證是民政機關發放的證明婚姻狀況的身份憑證;

2、離婚後再結婚的結婚證件跟第一次結婚的證件是一樣的;

3、結婚證上不會註明二婚、三婚等與證明婚姻效力無關的字樣。

二婚在離婚後再結婚 第3張

結婚登記的流程

領證流程:提交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領證流程:登記程序

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爲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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