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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離婚老公和小三同居算是非法嗎

來源:女友組    閱讀: 8.5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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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離婚老公和小三同居算是非法嗎,在生活當中,相信很多小夥伴都或多或少都瞭解過同居這一塊,其中同居也是分爲很多種,一是情侶同居,二是婚外情同居,下面小編整理了還沒離婚老公和小三同居算是非法嗎。

還沒離婚老公和小三同居算是非法嗎1

如果您的老公和小三是以隱祕的手段同居的,那這屬於姘居,對於姘居,不構成犯罪,但是,在訴訟離婚的時候,仍然有可能被法院認定爲是有過錯的一方,在離婚的時候可能會少分財產,法院認定雙方離婚的的依據一般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還沒離婚老公和小三同居算是非法嗎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八十條 【婚姻關係解除時間】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

還沒離婚老公和小三同居算是非法嗎2

1、如果是這樣子的關係,你的老公就涉嫌重婚罪,不管是對他自己還是對他的家庭傷害都十分的大,首先你應該讓他了解這個道理,也要讓他明白這其中關係厲害。

2、如果你想要自己的老公迴歸家庭,首先一定要想辦法讓他跟小三分手,千萬不要跟他大吵大鬧,這樣只會將他往外推。要明白你們感情出問題,自己一定有責任,可能是不夠關心他,或者沒有重視他內心的需求。因此要想辦法讓你重新有吸引力,吸引你的老公迴歸家庭。

還沒離婚老公和小三同居算是非法嗎 第2張

二、老公和小三同居犯法嗎

1、法律裏面重婚罪指的是在有配偶的情況下又跟別的人結婚,或者是明明知道別的人已經結過婚了還要跟他結婚,這兩種行爲都是構成重婚罪的。

2、關於重婚罪的.法律也經過了修訂,主要就是由兩個條件能夠構成重婚罪:

(1)有配偶也就是登記結婚,是我國的合法夫妻,但是跟其他人雖然沒有登記但卻有夫妻一般的共同生活,這個就被叫做先法律婚姻後事實婚姻。

(2)自己本身沒有配偶,但是明知道自己的另一半有法律關係的朋友,卻還願意跟他登記結婚,或者是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在一起。

3、夫妻名義同居被叫做事實婚姻,一般從以下方面考慮:

(1)兩個人在一起是不是以建立夫妻關係爲目的,並且一同居住的事實。

(2)物質相互幫助而且穩定持續的統計在一起,這個時間一般是6個月以上。

(3)有同居的場所,不管是公開還是隱祕的,並且以夫妻身份相稱,周圍的人都認爲是夫妻關係。

還沒離婚老公和小三同居算是非法嗎3

婚外情是否觸犯法律

對婚外戀行爲本身,中國法律並未明文規定。但是,因爲婚外戀行爲引起的虐待、遺棄、重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溺嬰、傷害、兇殺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行爲結果,中國的婚姻法、刑法及一些單行法規均有相關的規定。對於婚外戀引起的上述行爲,必須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按不同罪名,依法定罪量刑,堅決予以嚴懲。

【法條鏈接】

《刑法》第258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第3條第2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婚姻法》第1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婚外情的基本表現形式

1、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係的通姦形式;

2、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3、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這三種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處罰;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只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無過錯方可以據此要求損害賠償;如果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係,一般不承擔民事責任。因通姦而引起離婚,如果無過錯方有充分證據,則對方要承擔過錯責任,無過錯方可適當多分財產。

還沒離婚老公和小三同居算是非法嗎 第3張

關於補償

《婚姻法》的確規定了損害賠償制度,即因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或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首先,婚外戀與“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不同的。構成重婚,有兩種情況:一是有配偶者與他人登記結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二是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其中,“以夫妻名義”是指他們以夫妻相稱,周圍的人也認爲他們是夫妻的情形。所謂“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他人未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若您所稱“有外遇”不屬於上述兩種情況,而僅指婚外戀、第三者插足的話,您就無法依據新《婚姻法》請求損害賠償。

其次,必須是在離婚的條件下,無過錯方纔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如果發生了以上情況但沒有離婚,則不能請求損害賠償。可見,如果您不與您丈夫離婚的話,就談不上損害賠償的問題。

此外,無過錯方依據新《婚姻法》請求損害賠償的對象,只能是其配偶,而不應包括與其配偶形成重婚或同居關係的第三者。這是因爲,《婚姻法》是調整婚姻家庭關係的法律;

它只能確定婚姻家庭關係中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而不能約束與婚姻家庭關係無關的第三者。何況,新《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目前還都沒有對婚外戀、第三者插足作出任何禁止性規定,而只是把它們當作是違反道德的行爲。

你享有得到權利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多分。如果對方和第三者同居,可以要求對方進行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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