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祕笈 > 早期教育 > 新婚姻法下女人不要輕易離婚

新婚姻法下女人不要輕易離婚

來源:女友組    閱讀: 1.45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新婚姻法下女人不要輕易離婚,衆所周知,我們國家對於婚姻出臺了婚姻法,主要也是爲了保護我們公民在婚姻中的合法權益,但是有人說:新婚姻法下女人不要輕易離婚,這是爲什麼呢?

新婚姻法下女人不要輕易離婚1

1、我國在婚姻法上有一個新的規定,如果婚姻登記處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在一個月之內,其中有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而法院也會做決判,因此這就是2020新規不能隨便離婚的相關婚姻法。

2、若在調解當中發現當事屬於衝動型的,那可以發一份離婚冷靜提示書,這樣可以給予雙方有一定的時間進行冷靜。夫妻雙方像婚姻登記處提出離婚申請已經過了30天的,然而夫妻雙方還未去婚姻登記處辦理手續的話,那這個婚同樣也離不了的。

3、老話說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因此我們在離婚方面大家必須要冷靜再三思而後行,雖說目前結婚比較難,但離婚率同樣也是居高不下。

新婚姻法下女人不要輕易離婚

聰明女人離婚該怎麼離

1、都知道女性屬於在婚姻當中是一個弱勢羣體,但現在也一些新聞爆出,女性因爲家暴等衆多原因,導致選擇離婚。一個聰明的女人離婚首先會先告訴父母,父母永遠是你溫暖的港灣。

但也有一些女人在離婚時,就會瞞着父母先去辦了離婚,擔心父母會阻止又擔心父母會責怪自己。一般聰明的女人就會先將這樣的事情告知給父母,經過協商和分析以後纔會決定是否要離婚。

2、辦理離婚之前先要對財產進行爭取,還要把握離婚證據,比方說對方有出軌的情況,這樣也會利於爭奪財產。

錢纔是離婚女人與孩子的一把保護傘,還可以保證在離婚以後生活中的基本保障,所以在爭取財產也是一種對自我交代,對自己一直爲家多付出的一種安慰,也是對丈夫犯下錯誤的懲罰。

3、離婚女人還要具備自己有一個穩定工作,這樣才能讓自己獨立,很多女人在面對離婚時都屬於是一種弱勢羣體,特別是全職太太,在經濟上沒有獨立性這樣也意味着離婚以後生活都比較艱難。

新婚姻法下女人不要輕易離婚2

一、女性需要注意新婚姻法關於離婚的哪些規定?

我國《婚姻法》關於離婚的相關規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新婚姻法下女人不要輕易離婚 第2張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新婚姻法下女人不要輕易離婚 第3張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相關知識

自願離婚程序: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和市轄區的民政部門或者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

其程序如下:

1、申請。男女雙方就自願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願,是否對子女扶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協議。

3、批准。對於符合《婚姻法》規定雙方自願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准予登記,併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時起即解除夫妻關係。

綜上所述,女性需要注意新婚姻法關於離婚的哪些規定,主要是小編爲大家提供的這些,女性應當注重對婚姻法相關知識的學習,才能在離婚的時候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離婚當中男女雙方可以選擇協商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當然,協商離婚對大家都有好處,而且效率也比較高。

新婚姻法下女人不要輕易離婚3

民法典規定不允許離婚的幾種情況

一、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在不允許離婚的情況中,這一條是對男方離婚自由權的限制,考慮到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及中止妊娠後的身體和心理狀況,這樣規定是很有必要的

我們發現,很多女性在此期間,由於身體原因往往是沒有工作或主動辭去工作的,如果男方這時提出離婚,一方面肯定會給女性帶來較大的精神打擊,影響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發育,同時也會讓女方面臨嚴重的經濟危機,這會加大女性的壓力。

因此,法律做如上規定是一種較人性化的處理,是對婦女及兒童的一種特殊保護。但是,在此期間,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離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在不允許離婚的情況中,此種情況是大多數訴訟離婚的人都會遇到的,其實很多夫婦在離婚並不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有些人是在一時衝動下提出的

新婚姻法下女人不要輕易離婚 第4張

所以經過法院審查後發現雙方感情並未破裂,會判決不準離婚,此後要給雙方一個冷靜期,使雙方再慎重思考婚姻問題,規定六個月之內不能再起訴實際上就是要給雙方這個冷靜期,所以這期間不能提出離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三、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在不允許離婚的情況中,這種情況體現了我國對軍婚的特殊保護,我國法律在考慮到軍隊擔負的特殊任務和軍人職業特點,而對軍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護。

此處所指的軍人主要指現役軍人,如果軍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過錯,那麼另一方還是可以要求離婚的。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在不允許離婚的情況中,我國法律還對普通人在普通時期的離婚要求,也做了限制,因爲判決離婚的主要考量因素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可是兩個人從相識、相知、相戀再到生兒育女,非常不容易

那些千絲萬縷的聯繫都是通過時間和感情的積累墊定下來的,怎麼可能輕易地結束,所以如果夫妻感情還能修復,還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以上便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關於法律規定的不允許離婚的情形,我們可以知道離婚自由也不是絕對的自由,是在法律下的自由,在法律規定的不允許離婚的情形是不能不離婚的。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