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什麼保險離婚時不分割,離婚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比較常見的現象,而且對於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共同財產的分割等等都是大家比較重點關係的問題,以下來了解買什麼保險離婚時不分割。
買什麼保險離婚時不分割1
一、什麼保險離婚後不能分割
1、自己既是投保人又是受益人;
2、父母是投保人,自己是受益人;
二、離婚保險有哪些怎麼分
1、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保險金:
(1)、共同財產投保的,保險金爲共同財產的。
(2)、個人財產在婚前投保,保險金爲個人財產。
(3)、個人財產在婚後以共同財產投保,保險金爲個人財產,但已繳納的保險費中有一半屬於對方。
2、離婚時仍處於有效期內的財產險
(1)、持法院生效判決或離婚協議離婚證,到保險公司變更或解除,分割已繳納費或退保後的費用。
3、家庭財產兩全保險,即發生事故獲得保險金,否則計息。
對此採取協議、分割補償和解除合同分割儲金三種方式。
(二)、人身保險。分人壽保險、意外傷害險、疾病險。
1、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已經獲得人身(人壽、傷害、疾病)保險金:
(1)、個人財產,但若以共同財產繳納的保險費,保險費中有對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爲他人的人身保險合同的受益人,獲得的保險金,屬於個人財產
2、離婚時仍在保險期內的人身保險合同:
(1)、以共同財產所繳納的個人保險費,爲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受益人爲對方的,判決或協議離婚後應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並相應地分割已繳納的費用或退保費用。
3、夫妻雙方爲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
(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險金一律爲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爲遺產繼承後分割。
(2)、無論以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爲,受益人若爲子女的,離婚時夫妻之間均無補償問題,只需變更投保人或受益人(變爲撫養方),不能變更對,對退保後的費用進行分割。
離婚是很常見的事情,在夫妻感情不和的情況下,離婚是對雙方最好的選擇。離婚一般是會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保險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是並不全是有些屬於個人財產。保險到底要不要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是需要根據保險情況決定的。
買什麼保險離婚時不分割2
一、夫妻離婚後什麼保險不被分割?
離婚時需根據保險性質來決定是否分割。
1、養老保險不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繳付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其他商業保險需視情況而定。
二、婚後夫妻財產怎麼劃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三、夫妻離婚的方式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自然人可以購買的保險包括人身保險,還有一些理財保險產品,保險的'分割問題沒辦法提供準確的參考答案的。而且通常情況下購買的這些保險,也不可能因爲夫妻離婚就能享受相應的賠償金。
買什麼保險離婚時不分割3
一、哪些保險不參與離婚財產分配?
根據《民法典》,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財產,均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但特定財產和約定財產除外(例如指定受益人的保險、家族信託等)。因此夫妻離婚時,保險財產有好幾種情況。
1、自己既是投保人又是受益人。
2、父母是投保人,自己是受益人。
3、自己是投保人,配偶是受益人。
4、配偶是投保人,自己是受益人。
如果是第1、2種情況,財產分配時不予分割。如果是第3、4種情況,可以按照保單的現金價值,進行夫妻財產分割,還可以轉換投保人,保留一方的保單權益,另一方支付對應的現金價值或權益。
二、夫妻個人財產的範圍是什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則明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範圍,包括: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如果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而第三人又不知道該約定的,則以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清償。婚前、婚後的時間分隔點是婚姻登記之日,同居、共同生活、舉辦傳統婚姻儀式,都不是兩者的劃分標準。
三、哪些財產是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綜上所述,現在保險產品很多,有投資儲蓄型,人身保障型等。不少人會買一些保險產品,如果是婚前個人購買,是個人財產不參與分割。如果是婚後買的,保險人和受益人都是自己,也不會在離婚的時候分割。當然,對於共同財產性質的保險,可以按照市場價值折現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