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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必須是父母嗎

來源:女友組    閱讀: 3.36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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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必須是父母嗎,正常的情況下,孩子的監護人都是自己的父母,而且作爲父母,有養育孩子並教育他們長大成人的義務和權利,所以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下面看看監護人必須是父母嗎。

監護人必須是父母嗎1

監護人不一定必須是父母。孩子的監護權責任由孩子的父母來進行承擔。如果孩子的父母因客觀原因死亡的或者無監護能力,可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長、姐姐、其他經相關組織或者部門同意的,可以擔任孩子的監護人。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監護人必須是父母嗎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一) 死亡。如果父母死亡,不再享有法律上的權利,監護權隨之喪失。

(二)喪失監護能力。我們說對孩子監護是因爲孩子成長不完全,需要父母的督導,前提必須是父母有完全行爲能力,足夠負擔對孩子的監護,否則喪失對孩子的監護權。

(三)存在對子女有犯罪行爲、虐待行爲或者擔任監護人對該子女明顯不利人民法院認爲可以取消其監護權的情形。

當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時,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如果被監護人是成年精神病人,其法定監護人的範圍和順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

法定監護人的順序有順序在前者優先於在後者擔任監護人的效力。但法定順序可以依監護人的協議而改變,前一順序監護人無監護能力或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權從後一順序中擇優確定監護人。

監護人必須是父母嗎2

監護是對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設定專人保護其利益,監督其行爲,並且管理其財產的法律制度。法定監護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監護人範圍和順序的監護,一般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擔任。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那麼監護人必須是父母嗎?當然不是。

當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時,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如果被監護人是成年精神病人,其法定監護人的範圍和順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

離婚後孩子由誰監護

依法履行對孩子的監護人責任,是當父母的“底線”。許多家長朋友對“監護人”的稱謂感到陌生,因爲我們一般談論的是孩子的撫養權爭議,很少有監護權的'爭議,其實作爲孩子的父母,雙方就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這不僅是權利,也是義務。

這裏有人容易產生一個誤區,認爲孩子由誰撫養,誰就享有對孩子的監護權。事實不是這樣的,就算離婚後父母也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孩子跟誰住在一起並不影響監護權的改變。

大部分的家庭都是父母作爲監護人的,但是其中也不乏例外情形,父母在以下幾種情況下不再對孩子享有監護權:

變更監護人的程序:

監護人必須是父母嗎 第2張

首先,現有監護人無法履行、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這是能變更孩子監護人的前提條件;

其次,需要有人提起變更孩子監護人的訴訟請求,這包括孩子生父母,長期撫養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須是與孩子生活非常親密的親屬或組織;最後,就是法院根據具體情形,從有利於孩子身心成長的原則出發,做出變更孩子監護人的判決。

孩子監護權變更申請只能通過法院進行。現實生活中,孩子監護權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而相關法律並沒有是否明確的規定。所以,如果在離婚後想變更孩子監護權,除了現有監護人存在客觀無法履行監護義務的之外,一定要做好蒐集現有監護人對孩子成長不利證據的工作,這是獲得孩子監護權變更訴訟的關鍵。

怎麼解除監護關係

監護是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設立的,所以當被監護人已經具備了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時,監護關係即應解除。監護關係的解除原因如下:

1、未成年人已達成年的法律事實或監護人、被監護人死亡的法律事實,自動解除他們之間的監護關係,無須進行某種解除監護關係的法律形式。但是對於解除原爲精神病患者的監護關係,則應通過民事訴訟特別程序,方可撤消其監護;

2、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的、監護人不認真履行監護職責的,或者侵害被監護人人身及合法權益的,則應由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單位提起變更監護人的訴訟程序,撤消原監護人,重新指定監護人。

監護人必須是父母嗎3

一、兒童監護人如果父母健在是不是必須是父母

兒童作爲祖國的花朵,是國家的明天,我們要保護未成年人在健康的分爲中成長。兒童監護人如果父母健在是不是必須是父母?不一定,如果孩子的父母精神有問題或者犯罪等無監護能力,則可以讓其他人員代爲行使監護責任。監護人決定了孩子是否可以健康的發展。

兒童監護人如果父母健在是不是必須是父母?不一定,如果孩子的父母精神有問題或者犯罪等無監護能力,則可以讓其他人員代爲行使監護責任。

如果父母健在,那麼監護人就是父母,這是規定的。

如果父母不在或者精神有問題,那麼孩子的監護人是:

《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監護人必須是父母嗎 第3張

二、監護人的含義

監護人,是指對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護職責的人。包括:

(1)法定監護人,

(2)指定監護人,

(3)遺囑監護人,

(4)委託監護人。上述監護人又可分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監護人應具有監護能力,符合法定資格,並克盡監護職責,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與監護職責相適應,監護人主要具有以下權利:

(1)有權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

(2)有權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

(3)有權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並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

(4)有權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

(5)有權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監護人依法行使監護權利,任何組織或個人均無權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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