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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長期家暴想離婚怎麼辦

來源:女友組    閱讀: 1.1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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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長期家暴想離婚怎麼辦,婚姻生活應該是完美,應該是幸福的,對於已經結婚的夫妻來說,都希望自己的婚姻生活可以幸福長久,但是有些結婚之後感覺生活很痛苦,以下分享 老公長期家暴想離婚怎麼辦

老公長期家暴想離婚怎麼辦1

一、老公經常家暴,可以離婚嗎

1、如果在婚姻生活當中老公經常家暴,那當然可以選擇離婚了,可以跟對與方坐下來溝通協商關於離婚相關事宜,如果能溝通協商一致是最好的,這樣只要等一個月時間就可以領取結婚證,解除婚姻關係。

2、另外在溝通交流時如果丈夫不同意離婚,那作爲妻子來說也可以通過法院起訴,不過要準備丈夫家暴的有利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時,法官就會認定雙方之間已經沒有感情,一般會當場宣判離婚。

老公長期家暴想離婚怎麼辦

綜上所述,以上這些就是小編爲大家介紹的老公經常家暴,可以離婚嗎的相關內容介紹,可以選擇離婚,就算對方不同意也可以通過起訴進行離婚,作爲受害方來說一定要維護好自己的權利,因爲大家是自由的,是平等的,在婚姻生活當中也要受尊重。

二、家暴離婚怎麼處理

1、其實以上小編已經給大家講解過離婚分爲兩種方式,要麼選擇協議離婚,要麼選擇訴訟離婚。如果通過協議離婚,那雙方可以自行溝通協商關於財產分割的問題啊,還有孩子撫養權問題。

老公長期家暴想離婚怎麼辦 第2張

2、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那選擇訴訟離婚時準備好充分努力,證據法官在宣判的時候一般會偏向於被害方,所以後期分得的財產會稍微多一些,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費,還有物質損失費。

3、因爲被家暴,所以對被害方來說想盡快脫離婚姻關係,不再受對方的脅迫,所以有些人在離婚時可能不會要財產,就希望施暴方能夠儘快跟自己解除婚姻關係,簽訂離婚協議書。

老公長期家暴想離婚怎麼辦2

一、家暴一次能判離婚嗎

1、在夫妻生活中如果出現了家暴,那麼一次也是可以判離婚的,只要能夠提供出確定施暴者對家屬或者是對配偶的家暴行爲的相關證明,在經過法官的審查和證實之後是可以直接判處離婚的。一般在經過審查確定家暴屬實的情況下,法院還是會對夫妻進行調和,如果在調解不成功的情況下可以離婚。

老公長期家暴想離婚怎麼辦 第3張

2、家暴在夫妻生活中是特別影響婚姻關係的一種行爲,它包括了身體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經濟暴力,冷暴力這些方面都是屬於家暴範圍的。所以家暴的行爲一旦出現了,就要及時的遏制,如果在受到家暴的時候,跟對方多次溝通得不到結果和改變的話,那隻能通過法律的途徑來保護自己的人身權益。

老公長期家暴想離婚怎麼辦 第4張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小編介紹的關於家暴一次能判離婚嗎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有更多好的建議,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

二、家暴後最快離婚方式有哪些

1、被家暴後如果想要離婚的話,最快的離婚方式就是跟對方協議離婚。雙方在對婚後的財產分割,孩子的撫養,老人的贍養問題上,都達到了一致的意見之後,那麼就可以自願離婚。雙方自願離婚的,只需要帶着離婚協議書,去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就可以了。

2、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沒有辦法完成的話,只能通過起訴離婚了。通過法律院的調解和法官的判定來進行離婚。在法院進行多次調解後,確定關係破裂無法和好,那會判決離婚。如果是家暴的行爲的話,建議準備能夠證實對方存在家暴的惡劣行爲的證據,證明這樣的話可以加速法官的判決。

老公長期家暴想離婚怎麼辦3

一、夫妻中一方不願意離婚該如何處理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方式只有兩種,一種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去法院訴訟離婚,其中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只適用於雙方已經就一切事宜達成共識,而選擇離婚的情況,去法院訴訟離婚則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有爭議的情況。一方不同離婚怎麼辦?答案就很明瞭了,一方不同意能離婚,離婚方式採用訴訟離婚的形式,要求離婚,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法院調解

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

2、法院判決

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比如已婚男子與其他女子同居生活,女方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男方經過法院調解教育仍不悔改的;

老公長期家暴想離婚怎麼辦 第5張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如男方毆打女方,或者是因女方傷殘,而男方遺棄女方等情況;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要有證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調動分居,這樣法院纔會准予離婚;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對於以上列舉的情形,法院都要求提起訴訟一方提供相關的證據,如家庭暴力的證據、婚外情的證據、感情不和分居的證據等等,以證明確有其事,通過證據說明兩人感情已無和好可能。在實踐中,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首先是要進行調解,第一次訴訟一般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後當事人纔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一般在第二次判離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強了。但是法律也規定了一些男方不能訴訟離婚的情況,如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而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列。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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