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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的別名是指

來源:女友組    閱讀: 1.5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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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的別名是指,商品名比通用名好記好讀,但存在一藥多名現象,藥品使用者如果不知道藥物的成分,會出現重複用藥、禁忌用藥、過敏反應等嚴重後果。下面來看看藥品的別名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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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的別名主要是由於一定歷史原因造成。某藥曾在一段時間使用過的名稱,是藥品的習慣用名,雖不規範但在民間使用廣泛,從事藥品零售工作應掌握常用藥品的別名。如對乙酰氨基酚的別名是撲熱息痛,諾氟沙星的別名是氟哌酸等。

藥品的通用名

藥品的通用名是經國家相關部門批准載入國家正式藥品標準的藥品法定名稱,即國際非專利名稱,指在全世界都可通用的名稱。使用藥品通用名的企業不能對該藥品申請專利和行政保護。

通用名也是國家規定的在藥品標籤、說明書或包裝上必須標註出的名稱。

中國藥品的通用名由衛生部藥典委員會依據INN(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l Substance,國際非專利藥名)。

藥品的通用名力求反映藥物的本質,名稱應科學、明確、簡短。通用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藥物的主要化學成分,如對乙酰氨基酚、氫氯 噻嗪、磺胺嘧啶、格列吡嗪等。

若藥物製劑中含有兩種以上成分,各藥名不能全部簡縮時則在能簡縮的成分前加複方二字,如複方氨酚烷胺,複方大青葉片、複方甘草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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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的商品名

藥品的商品名是指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由特定企業使用的某藥品專用的`名稱,如阿斯利康生產的洛賽克(商),山東新華製藥生產的愛菲樂。

商品名比通用名好記好讀,但存在一藥多名現象,如:感康、快克,通用名都是複方氨酚烷胺;百優解、奧麥倫從表面上看是不同的藥品,但通用名都是鹽酸氟西汀膠囊。

藥品使用者如果不知道藥物的成分,會出現重複用藥、禁忌用藥、過敏反應等嚴重後果。爲用藥安全,衛生部處方管理辦法規定,從2007年5月1日開始,醫生開具處方必須使用藥品通用名。

有些藥品的商品名就是商標名,是藥品生產或經營企業爲了樹立自己的形象和品牌,給自己企業的產品註冊的商標名。現在國家對商品名的使用有了嚴格的限制,規定屬於下列情形的

藥品可以申請使用商品名稱:①新化學結構、新活性成分且在保護期、過渡期或者監測期內的藥品:②在我國具有化合物專利,且該專利在有效期內的藥品。

爲鼓勵新藥的研發和保護研發者的利益,各國都對新藥進行保護國際上藥品的保護期一般最長爲20年,國內藥品最長是10年,過渡期5年,監測期自新藥批准生產之日起計算,最長不得超過5年。

國內藥品如果在保護期、過渡期和監測期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批准其他企業生產、改變劑型和進口。

查閱藥品商品名可到SFDA網站基礎數據中查詢,目前國產藥品商品名有7000多條,進口藥品商品名有6000多條,這些數據都是動態的,隨商品名的批准和藥品進口情況定期更新。需要注意的是,商品名7000多條並不意味着7000多種藥品,因爲同一種藥品的不同劑型和不同規格都可以使用同一個商品名。如山東新華製藥的百紅優(克拉黴素)有4條記錄,分別是片劑(0.25g)、顆粒劑(1.0g:50mg)、顆粒劑2.0g:0.1g)和膠囊劑(0.12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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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通用名稱與商品名稱的區別

區別如下:

1、成分相同商品名不同的藥品,其藥品通用名必須相同。

因爲藥品的通用名是由藥典委員會按照《藥品通用名稱命名原則》組織制定並報衛生部備案的藥品的法定名稱,是同一種成分或相同配方組成的藥品在中國境內的通用名稱,具有強制性和約束性。

因此,凡上市流通的藥品的標籤、說明書或包裝上必須要用通用名稱。其命名應當符合《藥品通用名稱命名原則》的規定,不可用作商標註冊。

2、藥品通用命相同,藥品商品名可以不同。

商品名是藥品生產廠商自己確定,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覈准的產品名稱,具有專有性質,不得仿用。在一個通用名下,由於生產廠家的不同,可有多個商品名稱。

比如西藥頭孢哌酮鈉,通用名稱爲頭孢哌酮鈉,商品名稱可以爲先抗、先鋒必素、頭孢氧哌唑、先鋒必、先鋒哌酮、氧哌羥苯唑、頭孢菌素鈉、先鋒哌唑酮、先鋒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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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稱是不能註冊商標的。

在商標法中有以下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下列標誌不得作爲商標註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缺乏顯著特徵的。

前款所列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爲商標註冊。所以,這個是強制性的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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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的通用名和商品名

藥品商品名

商品名是製藥企業爲其產品註冊的商標名稱,一般而言,商品名並不包含藥品有效成分的提示信息,它們大多由比較通俗易讀的漢字組成,方便記憶,可讀性也較強。常用藥品的商品名例如感冒藥有白加黑、康泰克、感康等,抗生素有羅氏芬、伏樂新、希刻勞等,降壓藥有拜新同、絡活喜、倍他樂克等,降糖藥有格華止、拜唐蘋等,降脂藥有立普妥、可定等,這些名稱都是商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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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通用名

通用名是指藥物有效成分的名稱。以常用藥思密達爲例,思密達就是藥物的商品名,蒙脫石散是它的通用名。

據悉,同一種藥品可以有許多個不同的商品名,如羅紅黴素就有紅必克、嚴迪、羅力得、樂喜清、仁蘇、芙欣、蓓克、太兒欣、麗珠星、浦虹等多個商品名。因此,凡上市流通的藥品必須標註其通用名稱。

此外,往往很多通用名相同而商品名不同的藥物,價格會相差很遠。專家提示,我們在買藥的時候,一定要分清藥物的通用名和商用名,免得花冤枉錢,也可以避免因重複用藥而引起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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